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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4 15:16:33
  • SJ/T11118-199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T 11118-1997

  • 标准名称:

    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7-09-03
  • 实施日期:

    1998-0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418.91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33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
  • 中标分类号: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电子工业出版社
  • 页数:

    17页
  • 标准价格:

    10.0 元
  • 出版日期:

    1998-01-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邵中行、张明德、姜玉彦、陈文明、唐玉珍
  • 起草单位:

    电子工业部国营漓江无线电厂
  • 归口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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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8GH 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8GHz中小容量的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及同类产品。 SJ/T 11118-1997 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SJ/T11118-199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备案号:688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1118—1997
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for8GHzdigital microwave communication equipment1997-09-03发布
199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TYYKAON KAca
引用标准
设备组成及配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标准的附录)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频率配置表rYKAorKAa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国营漓江无线电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中行、张明德、姜玉彦、陈文明、唐玉珍。YKAoNrKAa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8GHz数学微波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8CHzdigital microwavecommunication equipment1范围
SJ/T11118-1997
本标准规定了8GH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干8CGHz中小容量的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及同类产品。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GB/T3047.2—92
GB387383
GB411083
GB4943—95
GB6431—90
GB7611-87
GB12638-90
GB/T12640—90
GB/T13426—92
GB/T13503—92
GB/T13543—92
GIB151.4-86
GJB152—86
3设备组成及配置
3.1设备组成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高度进制为44.45mm的面板、机架和机柜的基本尺寸系列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系列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通信设备条形机架基本尺寸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络数字接口参数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测量方法数字通信设备的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数字通信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地面装置(固定的和移动的,包括履带式和轮式车辆)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3类)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8GHz数字微波通信设备一般由信道设备、终端设备、切换设备、分合路器等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7-09-03批准YKAONrKAcas
1998-01-01实施
3.2设备配置
SJ/T11118-1997
般为1+1热备份,也可以N+1热备份(N=2,3....),数字微波通信设备在微波通信接力系统中,可以组成若干种站型,如终端主站、中继从站、上下话路中继从站、终端从站等。根据设备在微波接力链路中所处的位置,1+1热备份有如下几种典型配置。3.2.1终端主站设备配置
如图1所示。
3.2.2中继从站设备配置bzxZ.net
如图2所示。
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监控和勤务设备
终端主站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监控和勤务设备
图2中继从站
3.2.3上下话路中继从站设备配置如图3所示。
rYKAOMrKAa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3.2.4终端从站设备配置
如图4所示。
4技术要求
4.1环境
4.1.1工作条件
SJ/T11118-1997
PCM复接设备
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
监控和勤务设备
图3上下话路中继从站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
监控和勤务设备
图4终端从站
a)在下列条件下,设备应全部符合产品规范规定。温
度:5℃~40℃;
相对湿度:≤80%(5℃~35℃);b)在下列条件下,设备应能工作:温度:-5℃~50℃;
相对湿度:≤90%(40℃时)。
4.1.2贮存条件
a)高温购存:60℃;
b)低温贮存:-40℃。
信道设备
信道设备
rYKAOMrKAa
4.1.3湿热
40℃,相对湿度95%。
4.1.4振动
振动要求见表1:
SJ/T11118-1997
表1振动要求
加速度
试验时间
扫描时间
设备经振动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紧固件松动、接触不良等现象,通电应能正常工作。4.2运输
将设备包装好后,装于汽车,在三级公路上以20~30km/h的时速行驶不少于200km,开箱后,设备应无机械损伤、紧固件松动、接触不良等现象,通电应能正常工作。4.3电源电压
a)在下列条件下,设备应全部符合产品标准规定:-24V±15%;
-48V±15%;
220V±10%,频率50Hz±1Hz。
b)在下列条件下,设备应能工作:-24V±20%;
-48V±20%;
220V±15%,频率50Hz±1Hzo
4.4结构
4.4.1结构形式及尺寸
设备结构可分为柜式或挂式(积木式)。推荐选用GB3047.2和GB6431结构形式及尺寸。4.4.2结构设计
a)设备的机械和电气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方便使用、维修检查;b)各控制旋钮,外接插座等处应有明确、清晰的标志,接地端子附近应有接地符号“工”;c)对电磁干扰敏感的部件及产生较强电磁干扰的部件应加屏蔽罩予以隔离,屏蔽应有良好的接地;
d)设备应设有接地汇流条,使设备与大地接地良好。4.5使用性能
4.5.1工作频率
频率范围:7725MHz~8750MHz;
频率配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5.2调制解调方式
4.5.2.1调制方式
调制方式可优选下列之一,也可由产品标准规定:二相相移健控调制(2PSK)(可在中或射频上调制);4
YKAONrKAcas
SJ/T11118-1997
四相相移键控调制(4PSK)(可在中频或射频上调制)。4.5.2.2解调方式
相干检测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4.5.3传输容量
传输容量应符合GB4110规定,见表2。表2传输容量
kbit/s
话路数目
4.5.4基带接口
a)接口码型:HDB3;
b)比特率:2048,8448,34368kbit/s;e)阻
抗:75Q,不平衡。
4.5.5中频接口
a)中心频率:70MHz;
抗:75Q,不平衡。
4.5.6射频接口
射频接口应符合GB/T13503—93中4.1.7的规定。4.5.7功能
4.5.7.1基本功能
a)设备可1+1,N+1配置,单波道及热备份使用;b)有空间分集、频率分集及混合分集能力;c)可以构成各种终端站、中继站。4.5.7.2切换功能
a)可人工切换或自动切换;
b)可根据信道衰落情况、误码情况及设备故障情况自动进行择优切换。4.5.7.3告警功能
当设备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有声光告警a)发信机功率下降3dB;
b)发信机调制码流消失:
c)收信机误码率超过产品标准规定值:d)收信机码流消失:
e)机内任一组电源无输出。
4.5.7.4自检功能
通过机内仪表(表头)可以检测:a)发信功率;
b)接收电平;
c)电源电压
4.6电性能指标
YYKAONrKACas
4.6.1发信机输出功率
般分下列三档:
a)30dBm;
h)27dBm;
c)23dBm
4.6.2发信机频率准确度
优等品:优于±2×10-5;
一等品:优于±2.5×10-5;
合格品:优于±3×10-5。
4.6.3发信机杂散抑制度
杂散抑制度≥60dB。
4.6.4收信机噪声系数(Np)
优等品:N≤4.5dB;
一等品:N≤5dB;
合格品:N≤5.5dB
4.6.5收信机频率准确度
优等品:优于±2×10*5;
一等品:优乎±2.5×10~5;
合格品:优于±3×10-5。
4.6.6自动增益控制能力
控制能力:≥50dB。
4.6.7中频回波损耗
SJ/T 11118-1997
中频回波损耗:≥26dB(带宽由产品标准规定)。4.6.8机馈端口(至馈线连接端面)回波损耗回波损耗:≥23dB(带宽由产品标准规定)。4.6.9基带输出信号(HDB码)电平和形状20488448.34368kdit/s接口脉冲模框分别符合GB7611-86中第3章、第4章、第5章的规定。
4.6.10勤务信噪比(S/N)
S/N≥45dB(加权)。
4.6.11收信机门限电平
a)当速率为2048kbit/s,误码率P。小于等于1×10-3时,优等品;-93dBm;
一等品:-92dBm;
合格品:-91dBm。
b)当速率为8448kbit/s,误码率P。小于等于1×10=3时,优等品;-87dBm;
一等品:-86dBm;
合格品:-85dBm。
c)当速率为34368kbit/s,误码率P。小于等于1×10-3时,6
rYKAOMrKAa
优等品;-81dBm;
等品:-80dBm;
合格品:-79dBm。
4.6.12电源功耗
由产品标准规定。
4.7安全性
4.7.1绝缘电阻
SJ/T11118-1997
在直流500V时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a。4.7.2抗电强度
a)常温条件下交流电压供电时,设备承受交流电压3000V、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飞弧或击穿现象:
b)当直流电压供电时(悬浮供电),设备承受直流电压1000V、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飞弧或击穿现象。
4.7.3微波辐射安全
微波播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2638一90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4.8电磁兼容性
传导发射、传导敏感度等要求应符合GJB151.4一86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4.9外观
表面涂层应均匀,无锈蚀、霉斑,文字、符号应清晰,无机械损伤。4.10可靠性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e)见表3。表3可靠性要求
MTIBF(0,)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除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外,所有试验均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温
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5.2外观检查
用日测法检查设备外观。
5.3结构检查
用目测法和用量具进行检查。
5.4使用性检查
由产品标准规定。
5.5安全性检查
YYKAONrKAcas
5.5.1绝缘电阻
SJ/T11118-1997
用500V.1.0级兆欧表进行测试。5.5.2抗电强度
抗电强度试验按GB4943--90中5.3进行。5.5.3微波辐射安全
微波辐射安全限值的测量采用GB12638一90中附录A(补充件)的方法进行。5.6电性能指标测试方法
5.6.1发信机输出功率
发信机输出功率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3.1进行。5.6.2发信机频率准确度
发信机频率准确度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3.2进行。5.6.3发信机杂散抑制度
发信机杂散抑制度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3.3进行。5.6.4收信机噪声系数
收信机噪声系数测量方法按GB/T12640一90中4.1进行。5.6.5收信机频率准确度
收信机频率准确度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4.2进行。5.6.6白动增益控制能力
自动增益控制能力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4.5进行。5.6.7中频回波损耗
中频回波损耗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5.1进行。5.6.8机馈端口(至馈线连接端面)回波损耗机馈端口(至馈线连接端面)回波损耗测量方法按GB/T12640一90中3.4进行。5.6.9基带输出信号(HDB,码)电平和形状基带输出信号(HDB,码)电平和形状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6.1进行。5.6.10勤务信噪比
勤务信噪比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7.2进行。5.6.11收信机门限电平
收信机门限电平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9.1进行。5.6.12电源功耗
电源功耗测量方法按GB/T12640—90中9.4进行。5.7可靠性试验
5.7.1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推荐选用GB/T13426一92表5中的一种,具体由产品标准规定。5.7.2试验施加应力
a)电源电压
-24V=15%;-48V±15%:2
220V±10%。
b)温度应力
温度应力同5.8.2中的表4。
c)振动应力
YKAONrKAcas
振动应力同5.1.4中的表1。
5.7.3试验周期
SJ/T11118-1997
试验周期按GB/T13426-92中5.2.10规定进行,具体由产品标准规定。5.7.4失效判据
失效判据按GB/T13426一92中5.3.3规定进行。5.7.5统计失效数的原则
统计失效数的原则应符合GB/T13426—92中5.3.4。5.7.6合格与否的判决
合格与否的判决按GB/T13426—92中5.3.5规定进行。5.7.7试验数据处理
试验数据处理安GB/T13426-92中5.3.6规定进行。5.8环境试验
5.8.1环境试验项目及顺序
a)低温贮存试验;
b)低温工作试验;
c)高温贮存试验;
d)高温工作试验;
e)振动试验;
f)湿热试验。
5.8.2环境试验要求
试验要求分别见表1和表4。
表4环境试验要求
低温贮存
高温贮存
5.8.3环境试验方法
-40℃
试验条件
相对湿度95%
指标测试
恢复24h,测试指标应符台4.6条要求中间测试指标应符合4.6条要求
中间测试设备应能工作
恢复24h,测试指标应符合4.6条要求中间测试指标应符合4.6条要求
中间测试设备应能工作
恢复24h,测试指标应符合4.6条要求a)低温贮存试验、低温工作试验按GB/T13543一92中第5章进行;b)高温贮存试验、高温工作试验按GB/T13543-92中第6章进行;c)振动试验按GB/T13543—92中第9章进行;d)湿热试验按GB/T13543一92中第10章进行。5.9电磁兼容性测量
传导发射测量按GJB152一86中第6章进行。9
YKAONrKA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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