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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乙炔炭黑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28 05:03:15
  • GB/T3782-200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3782-2006

  • 标准名称:

    乙炔炭黑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6-08-01
  • 实施日期:

    2007-0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79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橡胶和塑料工业>>橡胶原料和塑料原料>>83.040.20橡胶合成配料
  • 中标分类号:

    化工>>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G49炭黑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平装16开/页数:7/字数:9千字
  • 标准价格:

    8.0 元
  • 出版日期:

    2007-01-01
  • 计划单号:

    20061221-T-606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3-06-14
  • 起草单位:

    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
  • 归口单位: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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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乙炔炭黑的品种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炔气为原料,在高温下进行裂解而制得的乙炔炭黑。 GB/T 3782-2006 乙炔炭黑 GB/T3782-200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83.04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82—2006
代替GB/T3782-1993
乙炔炭黑
Acetyleneblack
2006-08-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1-01实施
华人民共和
GB/T3782—200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6年12月第一版
印张0.5
字数9千字
2006年1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28648
定价8.00元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GB/T3782—2006
本标准对应于日本标准JISK1469:1984(1989)《乙炔炭黑》(日文版),本标准与JISK1469:1984(1989)《乙炔炭黑》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3782一1993《乙炔炭黑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378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杂质项(见第4章表1);
-50%压缩品的优等品吸碘值指标由(90~105)g/kg\扩大为“90g/kg”(见第4章表1);-粉状品合格品和50%压缩品优等品盐酸吸液量指标由≥4.0cm\/g”调整为“3.9cm\/g”,50%压缩品合格品盐酸吸液量指标由“≥3.8cm2/g\调整为“≥3.7cm2/g”,75%压缩品合格品盐酸吸液量指标由“≥3.0cm/g”调整为“≥2.9cm/g”(见第4章表1);重新编排了表1中项目的排列顺序;-将表1中的体积单位“mL”改为“cm3”(见第4章表1)。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黑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SC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代传银、余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3782—1983、GB/T3782—1993。1范围
GB/T3782--2006
本标准规定了乙炔炭黑的品种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炔气为原料,在高温下进行裂解而制得的乙炔炭黑。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780.1
GB/T 3780.7
GB/T3780.8
pounding ingredien
炭黑第1部分:吸碘值试验方法
炭黑第7部分·pH值的测定
炭黑加热减量的测定(GB/T3780.8-—2002,eqvSO1126:1992,Rubbercom-Carbon black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heating)GB/T3780/10m
GB/T3780
GB/T3781C
ber compoundi
GB/T378
GB/T378
GB/T3781.9
3品种分类
3.1粉状品。
2002.negISO1125:1999)
炭黑灰分的测定(GB/T3780.10
炭黑杂质的检查
乙炔炭黑
gredients
乙炔炭黑
乙炔炭黑
乙炔炭黑
3.250%压缩品
75%压缩品。
第5部分:粗粒分的测定GB/T3781.5—2006,ISO1437:1992Rub-nblack-Determination of sieve residue MOD)Carbon
第6部分:视比容的测定
第8部分:盐酸吸液量的测定
第9部分,电阻率的测定
舒粉状乙炔炭黑压缩,使它的视比容达到粉状时的二分之将粉状乙炔炭黑压缩,使它的
左右。
见比容达到粉状时的四分之一
左右。
各等级的乙炔炭黑应符合表史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表~乙炔炭黑技术指标
视比容/(cm2/g)
吸碘值/(g/kg)
盐酸吸液量/(cm2/g)
电阻率/(a·m)
加热减量/%
合格品
优等品
50%压缩品
合格品
75%压缩品
合格品
GB/T3782—2006
灰分/%
粗粒分/%
合格品
注:产品用于无线电元件时才考核pH值。5试验方法
表1(续)
优等品
50%压缩品
合格品
75%压缩品
合格品
5.1试样在测定前除杂质检查外,均需通过850μm筛。在进行吸碘值和电阻率测定时应同时用标样SRAB1号作对比试验,以检查检测系统的可靠性。5.2视比容的测定按GB/T3781.6执行。5.3
吸碘值的测定按GB/T3780.1执行。5.4盐酸吸液量的测定按GB/T3781.8执行。5.5电阻率的测定按GB/T3781.9执行。5.6pH值的测定按GB/T3780.7执行。5.7
加热减量的测定按GB/T3780.8执行。5.8灰分的测定按GB/T3780.10执行。5.9粗粒分的测定按GB/T3781.5执行。5.10.杂质的检查按GB/T3780.12执行。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分为干电池和无线电元件用的乙炔炭黑两种情况。a)干电池用乙炔炭黑需检验视比容、吸碘值、盐酸吸液量、电阻率和粗粒分。b)无线电元件用乙炔炭黑需检验视比容、吸碘值、盐酸吸液量、电阻率、pH值和粗粒分。6.2例行检验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a)
生产中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正常生产时,定期进行检验,以考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例行检验要求时。6.3采样
6.3.1采样工具
不锈钢勺。
6.3.2样品容器
能盛1kg炭黑样品的旋盖广口瓶或其他不污染炭黑的容器。6.3.3采样单元
按表2中采样袋数的规定,在总体物料中分层、分点的不同部位随机地选出采样袋数。2
6.3.4采样总量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总体物料袋数
26~100
101~500
501~1000
1001~3000
3001~10000
≥10 001
不少于600g(包括保留样)。
表2选取采样袋数的规定
最少采样袋数
GB/T3782-2006
6.3.5采样方法
打开炭黑包装袋的缝合口或取样口,小心扒开表面深约100mm的炭黑,用洁净的不锈钢采样勺以每单元大约均等的数量取样于样品容器中,取样后将包装袋口或取样口还原。为使采集的样品能够代表该批产品的质量,将采好的全部样品充分混合均匀。6.3.6样品标签
样品盛人容器后随即在容器外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a)
样品类别及编号;
总体物料批号及数量;
生产单位;
样品量;
采样地点;
采样日期;
采样者姓名。
样品保存
样品应保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样品室内。6.3.7.1
6.3.7.2样品保存期至少为6个月。6.4验收
6.4.1产品验收应根据到货批号按出厂检验规定进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未达到该产品等级规定指标,则允许复验一次(杂质、粗粒分除外),经复验仍不符合指标要求,则应降级判定或判为不合格品,6.4.2验收期限为产品到达收货方车站或口岸的30d内完成。6.4.3当供需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共同采样并签封,送(寄)到国家炭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仲裁。
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7.1包装
7.1.1生产过程结束时,采用袋装形式包装,包装袋为扁平长方体,每包净重宜为5.0kg或10.0kg。7.1.2产品的包装材料应具备防潮、防污染的能力,并能进行醒目的标识。7.1.3包装袋的结构:
GB/T3782—2006
a)内袋为两层80g/m2牛皮纸,外袋是聚乙烯塑料袋或涂覆有聚乙烯的编织袋。符合用户要求的其他包装。
7.2标识
每个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编号;
注册商标;
净重;
产品质量等级;
生产厂名和厂址;
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以及“小心轻放”、“注意防潮”等字样。7.3存
7.3.1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严防破包造成污染。7.3.2不得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袋损坏的物品混存。7.3.3凡漏出包外的产品,一律不得再返回包内。7.3.4按产品种类、品级分开堆放,堆放应整齐、清洁,包装标识应可清晰辨认,严禁重压。7.4运输
7.4.1运输工具:火车、汽车、轮船等一律遮篷。7.4.2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破损的物品在同一车厢(船舱)内混放。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28648
GB/T378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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