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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291-1999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
标准号:
DB32/T 291-1999
标准名称:
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9-05-14 -
实施日期:
1999-05-15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下载大小:
1.66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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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规程为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91-1999,详细规定了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的方法、设备要求和试验程序,适用于各类钻孔灌注桩及特殊场地试桩,确保测试可靠和安全。
部分标准内容:
江苏省地方标准 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 DB32/T291-1999
发布单位:江苏省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1999-06-01
标准号:DB32/T291-1999
苏建科(1999)182号
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技术监督局:
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等单位编制的《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江苏省地方标准,自1999年6月1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抄送:省属勘察设计单位,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委颁布的苏建科(1997)358号文的要求,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会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规程依据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已有的试验研究成果,结合省内工程实践经验,针对自平衡试桩法特点,参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内容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而编制。经多次审查、修改后定稿,作为江苏省地方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相关资料寄交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京四牌楼2号,邮编210096)以便今后修订参考。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提出,主编单位为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和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人员包括龚维明、蒋永生、刁爱国、毛龙泉、高乔明、郭正兴、薛国亚、梁书亭、李金根。
目录
1 总则
2 测试设备
3 试验方法
4 资料整理
5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
附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1 自平衡试桩法是一种接近桩实际竖向抗压工作条件的试验方法,可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及桩周土层极限侧摩阻力、桩端土极限端阻力。为保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及岩层中的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沉管灌注桩等,尤其适合传统静载试桩困难的水上、坡地、基坑底及狭窄场地试桩。直径D≥1.5m试桩可采用小直径桩模拟测试,模拟桩直径不应小于800mm,并通过换算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元件时,可直接测定桩周土层的极限侧阻力。
1.3 工程桩承载力评价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总桩数≤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其它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
1.4 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砂土不应小于10天,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15天。
1.5 试桩工艺和质量控制应与工程桩一致,为缩短养护时间,可适当提高混凝土强度或掺入早强剂。
2 测试设备
2.1 试验加载采用专用荷载箱,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标定。荷载箱平放于试桩中心,位移方向与桩轴线夹角≤5°,极限加载能力≥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2倍。
2.2 荷载与位移测量:通过荷载箱压力表测定油压并换算荷载;位移采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测量,分别测定向上位移和向下位移。大直径或特殊桩型可对称增加位移测试仪表。固定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影响。
2.3 试桩与基准桩中心距离应≥3D且不小于2.0m。
2.4 荷载箱宜在成孔后、混凝土浇捣前设置。护管与钢筋笼焊接成整体,并与荷载箱顶盖焊接,焊缝应满足强度要求并防渗漏。荷载箱位置应加强,可配置加密钢筋网2层。人工挖孔桩底用高强度砂浆或混凝土抹平。
2.5 荷载箱位置根据地质情况估算:端阻力小于侧阻力时放在平衡点以维持上下段承载力相等;端阻力大于侧阻力时,可适当增加桩长、在桩顶提供配重或根据桩长径比和地质情况调整加载。
发布单位:江苏省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1999-06-01
标准号:DB32/T291-1999
苏建科(1999)182号
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技术监督局:
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等单位编制的《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江苏省地方标准,自1999年6月1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抄送:省属勘察设计单位,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委颁布的苏建科(1997)358号文的要求,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会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规程依据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已有的试验研究成果,结合省内工程实践经验,针对自平衡试桩法特点,参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内容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而编制。经多次审查、修改后定稿,作为江苏省地方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相关资料寄交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京四牌楼2号,邮编210096)以便今后修订参考。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提出,主编单位为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和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人员包括龚维明、蒋永生、刁爱国、毛龙泉、高乔明、郭正兴、薛国亚、梁书亭、李金根。
目录
1 总则
2 测试设备
3 试验方法
4 资料整理
5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
附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1 自平衡试桩法是一种接近桩实际竖向抗压工作条件的试验方法,可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及桩周土层极限侧摩阻力、桩端土极限端阻力。为保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及岩层中的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沉管灌注桩等,尤其适合传统静载试桩困难的水上、坡地、基坑底及狭窄场地试桩。直径D≥1.5m试桩可采用小直径桩模拟测试,模拟桩直径不应小于800mm,并通过换算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元件时,可直接测定桩周土层的极限侧阻力。
1.3 工程桩承载力评价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总桩数≤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其它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
1.4 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砂土不应小于10天,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15天。
1.5 试桩工艺和质量控制应与工程桩一致,为缩短养护时间,可适当提高混凝土强度或掺入早强剂。
2 测试设备
2.1 试验加载采用专用荷载箱,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标定。荷载箱平放于试桩中心,位移方向与桩轴线夹角≤5°,极限加载能力≥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2倍。
2.2 荷载与位移测量:通过荷载箱压力表测定油压并换算荷载;位移采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测量,分别测定向上位移和向下位移。大直径或特殊桩型可对称增加位移测试仪表。固定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影响。
2.3 试桩与基准桩中心距离应≥3D且不小于2.0m。
2.4 荷载箱宜在成孔后、混凝土浇捣前设置。护管与钢筋笼焊接成整体,并与荷载箱顶盖焊接,焊缝应满足强度要求并防渗漏。荷载箱位置应加强,可配置加密钢筋网2层。人工挖孔桩底用高强度砂浆或混凝土抹平。
2.5 荷载箱位置根据地质情况估算:端阻力小于侧阻力时放在平衡点以维持上下段承载力相等;端阻力大于侧阻力时,可适当增加桩长、在桩顶提供配重或根据桩长径比和地质情况调整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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