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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3/T 2150-2014地理标志产品 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标准号:
DB13/T 2150-2014
标准名称:
地理标志产品 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标准类别: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4-02-03 -
实施日期:
2015-03-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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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滦县花生(东路花生)的保护范围、术语定义、自然环境条件、品种要求、栽培技术、质量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经批准保护的滦县花生产品。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
B3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150-2014 地理标志产品 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2014-02-03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03-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滦县农牧局、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刘慧清、裴广芬、郭瑞芬、常志兴、裴淑萍、张成、尚小玉、马丽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滦县花生(东路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2 花生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92 油料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油料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8946 塑料包装袋
GB/T 14772 食品中粗脂肪的测定
NY 5303 无公害食品 花生
DB13/T 2151 地理标志产品深县花生(东路花生)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3.1 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指产自滦县境内,按照DB13/T2151生产的,英果洁白、籽粒饱满、口感酥脆、香味浓郁、含有丰富蛋白质与脂肪的花生。
3.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滦县花生产地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小马庄镇、茨榆坨镇、古马镇、滦州镇、雷庄镇、安各庄镇、油榨镇等7个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4 要求
4.1 自然环境
年均日照2651.4h,平均气温10.8℃,降水量657.9mm以上,无霜期175d以上。≥0℃积温4315.8℃,≥10℃积温3956.3℃。土壤为砂质、砂壤质草甸褐土,pH值6.0~7.1,有机质含量10g/kg以上。
4.2 特定品种
3323、唐8252、冀花4等。
4.3 栽培技术
按DB13/T2151的规定进行。
4.4 产品技术指标
4.4.1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规定:
外观:英果饱满,品种特性明显,花生仁表面光亮,英果洁白,花生仁种皮粉红色。
口感:花生仁口感酥脆。
4.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原表结构整理):
花生仁:纯质率94.0%,纯仁率8.0%,水分1.0%,杂质1.0%,脂肪28.0%,蛋白质20.0%。
花生果:72.0%,10.0%,1.5%(原文数据保持)。
4.4.3 安全指标
应符合NY 5303的规定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用目测、口尝、鼻嗅等方法检验。对疑似病虫害样品应解剖检查,必要时扩大样品量。按GB/T 5492和GB/T 5494执行。
5.2 理化指标检验
纯仁率、纯质率、水分、杂质按GB/T 1532执行;脂肪按GB/T 14772执行;蛋白质按GB 5009.5执行。
5.3 安全指标检验
按NY 5303执行。
6 检验规则
按NY 5303规定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信息、产地、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及贮存方法。符合条件企业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纸箱应符合GB/T 6543,塑料袋应符合GB/T 8946。
7.3 运输及贮存
按NY 5303执行。
B3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150-2014 地理标志产品 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2014-02-03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03-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滦县农牧局、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刘慧清、裴广芬、郭瑞芬、常志兴、裴淑萍、张成、尚小玉、马丽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滦县花生(东路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2 花生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92 油料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油料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8946 塑料包装袋
GB/T 14772 食品中粗脂肪的测定
NY 5303 无公害食品 花生
DB13/T 2151 地理标志产品深县花生(东路花生)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3.1 滦县花生(东路花生)
指产自滦县境内,按照DB13/T2151生产的,英果洁白、籽粒饱满、口感酥脆、香味浓郁、含有丰富蛋白质与脂肪的花生。
3.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滦县花生产地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小马庄镇、茨榆坨镇、古马镇、滦州镇、雷庄镇、安各庄镇、油榨镇等7个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4 要求
4.1 自然环境
年均日照2651.4h,平均气温10.8℃,降水量657.9mm以上,无霜期175d以上。≥0℃积温4315.8℃,≥10℃积温3956.3℃。土壤为砂质、砂壤质草甸褐土,pH值6.0~7.1,有机质含量10g/kg以上。
4.2 特定品种
3323、唐8252、冀花4等。
4.3 栽培技术
按DB13/T2151的规定进行。
4.4 产品技术指标
4.4.1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规定:
外观:英果饱满,品种特性明显,花生仁表面光亮,英果洁白,花生仁种皮粉红色。
口感:花生仁口感酥脆。
4.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原表结构整理):
花生仁:纯质率94.0%,纯仁率8.0%,水分1.0%,杂质1.0%,脂肪28.0%,蛋白质20.0%。
花生果:72.0%,10.0%,1.5%(原文数据保持)。
4.4.3 安全指标
应符合NY 5303的规定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用目测、口尝、鼻嗅等方法检验。对疑似病虫害样品应解剖检查,必要时扩大样品量。按GB/T 5492和GB/T 5494执行。
5.2 理化指标检验
纯仁率、纯质率、水分、杂质按GB/T 1532执行;脂肪按GB/T 14772执行;蛋白质按GB 5009.5执行。
5.3 安全指标检验
按NY 5303执行。
6 检验规则
按NY 5303规定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信息、产地、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及贮存方法。符合条件企业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纸箱应符合GB/T 6543,塑料袋应符合GB/T 8946。
7.3 运输及贮存
按NY 530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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