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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30 13:55:05
  • GB3836.15-2000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3836.15-2000

  • 标准名称: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0-10-17
  • 实施日期:

    2001-06-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05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中标分类号:

    电工>>低压电器>>K35防爆电器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eqv IEC 60079-14:1996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32页
  • 标准价格:

    16.0 元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0-10-17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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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安装的设计、选型和安装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对非危险场所电气安装要求的补充。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场所中有电气设备的安装,无论是永久的、临时的、移动的、车载的或手提的。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安装;由可燃性粉尘或纤维形成危险场所的电气安装;炸药的制造和加工;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医疗室。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5-2000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GB 3836. 152000
本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079-14:199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根据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定,对于与IEC60079-14不同的内容,用采用说明注释的形式如以说明。
本标准与IEC60079-14的主要差异是:本标准根据我国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具体情况,对在1区选用增安型“e”电气设备的种类;在2区选用未经防爆检验的~-般型电气设备以及简单产品允许表面温度等方面提出了比IEC60079-14:1996更严格的限制,以保证爆炸危险场所中电气的安全。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包含若干分标准: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结构和试验(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IEC60079-7:1990)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 IEC 60079-11:1999)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idt IEC 60079-10:1995)
GB3836.15一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eqv IEC 60079-14:1996)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局提出。
本标推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浙江宁波镇海炼化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合德、刘汉云、徐刚、姜公望、郑琦、王军、沈舜鹏。本标准2000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4.95
GB3836.15—2000
IEC 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它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技术委员会(IECNational Committee)组成的。IEC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电工领域中有关标准化的所有问题的国际性合作。为此目的,除了其他活动外,IEC还出版标准。标准的制定委托各个技术委员会进行;在标准制订阶段,对该专题有兴趣的任何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在标准的制定中,国际性的、政府与非政府性与1EC有关的组织,也参与该工作。按照两组织之间共同协商的条件决定,IEC紧密地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作。
2)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都是由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该专题特别有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因此,表明关于该专题的决议和协议都尽可能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
3)它们具有国际上通用的推荐形式,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并在这个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认可。
4)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都同意在本国标准和区域性标准的最大允许范围内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和相应国家标准或区域性标准如有差别,均应在后者的文本中清楚地表明。5)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批准程序没作规定。因此对宣称某设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某个标准时,国际电工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6)值得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某些部分可能涉及到专利权,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某些或全部等同将不负任何责任。
国际标准IEC60079-14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31技术委员会《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31J分技术委员会《危险场所分类及安装要求》负责制定的。该第二版取代了1984年出版的第一一版并且进行了技术修订。
本标准是以下列文件为根据的。FDIS
31J/47/FDIS
投票报告
31J/50/RVD
本标准投票批准的全部情况可以在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中查到,在使用该标准时,应与IEC60079-0范围中所列述的专门防爆型式标准相联系。附录A作为该标准的一部分内容要求。附录B仅作资料提供。
GB3836.15--2000
IEC引言
当电气设备安装在可燃性气体、蒸气、雾、纤维或粉尘的危险浓度和数量在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场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减少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故障条件下由于电弧、火花或热表面将其引燃而产生爆炸的可能性。
IEC60079的这部分是对其他相关IEC标准的补充,例如IEC60364关于电气安装要求,也参照了IEC60079-0及有关电气设备结构,试验和标志要求等相关标准。由于电气安装精心的设计,使得将多数电气设备安置在危险少或无危险场所常常成为可能。要发生爆炸,爆炸性环境和引燃源需同时存在,采取保护措施目的是使电气安装能成为引燃源的可能性降低到能接受的水平上。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存在的可能性,将危险场所分区是切实可行的(见IEC60079-10)。这样的划分,对每个区域都能确定适当防爆型式。目前,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几种防爆型式是适宜的(见IEC60079-1),本标准确定了爆炸性环境电气安装的设计、选择和安装的专门要求。本标准是假设能够根据电气设备的技术特点正确地安装、试验、维护和使用为基础。在任何工业安装中,无论其尺寸如何,除电气设备之外还可能有许多引燃源,需采取预防措施来保证安全,但是有关那些方面的指南不在本标准范圃之内。497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
(煤矿除外)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Part 15: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hazardous areas(other than mines)
GB 3836.15--2000
eqvIEC60079-14:1996免费标准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安装的设计、选型和安装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对非危险场所电气安装要求的补充。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场所中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无论是永久的、临时的、移动的、车载的或手提的。本标准不适用于:
煤矿井下电气安装;
注:本标准可以用于含有除沼气之外其他爆炸性气体的煤矿井下的电气安装和煤矿地面上的电气安装。由可燃性粉尘或纤维形成危险场所的电气安装;一炸药的制造和加工;
医疗室。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900.35—1998电工术语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neqIEC60050(426):1990)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结构和试验(eqvIEC60079-1:1990)
GB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IEC60079-7:1990)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IEC60079-11:1999)
GB3836.14一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idtIEC60079-10:1995)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GB/T14823.1-1993电气安装用导管特殊要求金属导管(eqvIEC60614-2-1:1982)GB/T4942.1-—19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negIEC60034-5:1981)GB6829--199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般要求(eqvIEC60755:198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0-17批准498
2001-06-01实施
GB 3836.15—2000
GB/T12666.2--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二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eqv IEC 60332-1:1979)
GB13028--1991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eqvIEC60742:1983)GB/T16927.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eqvIEC60060-1:1989)IEC60079-2:198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正压外壳p”IEC60079-5:199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充砂型\q”IEC 60079-6:199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油浸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n\型电气设备IEC 60079-15:19872
IEC 60079-17:199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7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
IEC60079-18:199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8部分:浇封型\m”IEC60614-2-5:1992电气安装用导管的技术要求—-第2部分:导管的特殊技术要求第5节:挠性导管
3定义
本标推采用下列定义:
3.1爆炸性气体环境explosivegas atmosphere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薄雾可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3.2危险场所hazardous 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3.3非危险场所non-hazardous area爆炸性气体环境预期出现的数量不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3.4最高表面温度maximum surface temperature电气设备在允许范围内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任何部分或表面的最高温度。
注:最不利条件包括认可的过载以及该防护型式的专用标准中所认可的任何故障条件。3.5(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类别group(of an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电气设备的类别与使用环境有关。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两种类别:一类:煤矿用电气设备:
一I类(能分为IA、IB、IC):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的电气设备(见5.4)。3.6防爆型式type of protection为了避免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而对电气设备采取的特定措施的型式。3.7密封圈sealing ring
电缆或导管引入装置用,确保引人装置与电缆或导管间密封的圈。3.8最高电压(交流有效值或直流)(U.)maximumr.m.sa.c.ord.c.voltage施加到关联设备非本质安全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最高电压。3.9最高输人电压(U)maximum input voltage施加到本安电路连接装置使本安电路不失效的最高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电压)。3.10最高输出电压(U。)maximum output voltage499
GB3836.15—2000
在开路条件下,在设备连接装置施加电压达到最高电压(包括U.或U.)时,可能出现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高输出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注:当施加电压多于一个时,则最高输出电压应是在几个施加电压组合最不利时产生的。3.11最大输人电流(l)maximum input current施加到本质安全电路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最大电流(交流峰值或直流)。3.12最大输出电流(I。)maximum output current来自设备连接装置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电流(交流峰值或直流)。3.13最大输人功率(P)maximum input power当设备与外电源连接不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时,可能在设备内部消耗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输人功率。
3.14最大输出功率(P。)maximum output power能从电气设备获得的本质安全电路最大功率。3.15最大内部电容(C,) maximum internal capacitance通过电气设备连接装置出现的电气设备总等效内电容。3.16最大外部电容(C。)maximum external capacitance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电容。3.17最大内部电感(L,) maximum internal inductance通过电气设备连接装置出现的电气设备总等效内电感。3.18最大外部电感(L.)maximum external inductance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本质安全电路的最大电感。3.19 最大内部电感与电阻比(L:/R:) maximum internal inductance to resistance ratio在电气设备外部连接装置上出现的内部电感(Li)与电阻(R:)之比。3.20最大外部电感与电阻比(L/R。)maximum external inductance to resistance ratio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本质安全性能失效的任一外电路的电感(L。)与电阻(R。)比。
3.21简单设备simple apparatus电气参数符合电路本质安全性能的一个电气元件或结构简单的元件组合。下列设备认为是简单设备。
a)无源元件,如开关、接线盒,电阻和简单半导体装置。b)具有明确参数的贮能源,如电容器或电感器,当确定系统综合的安全性时,要考虑其量值。c)产生能量的能源,如热电偶、光电池,它们产生的电压、电流和功率不大于1.5V,100mA和25mW。这些能源的电感或电容应考虑,如b)。3.22本质安全设备intrinsically safeapparatus在其内部所有电路均为本质安全型式的电气设备。3.23关联设备 associated apparatus电气设备的电路或电路部件不必都是本质安全型的,但它包括能影响与电气设备连接的本安电路的安全的电路。
3.24正常运行 normal operation设备运行符合机械和电气设计要求,并且在制造厂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使用。注:由制造厂规定的限制范围可以包括连续的运行条件如转子堵转、光源失效和过载。4通则
4.1通用要求
GB3836.15—2000
危险场所的电气安装也应符合非危险场所安装的相应要求。为便于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和进行适宜的电气安装设计,危险场所按GB3836.14分为0区、1区、2区。
电气设备应尽可能地安装在非危险场所,如不可能时,则应安装在危险最小的场所。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电路的选择应符合第5章~第9章的要求和第10章~第14章特殊保护的补充要求。
电气设备应按规定的技术文件进行安装。注意确保其更换项目,如更换灯泡,其型式和额定值正确。设备安装完成,设备及安装的初始检查应按IEC60079-17进行。注:如果使用荧光灯管,那么在灯管穿过该场所运输或灯管替换之前,使用场所不应存在1C类气体/蒸气,除非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防止灯管破碎。低压钠灯不应使用于具有引燃危险的任何危险场所,这种引燃危险是由破碎灯中的钠引起的
使用于特殊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如:研究、开发、小规模实验性装置和其他新项目工作,如果设备仅在限制期间内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监督,那么不需要符合第5章~第9章的要求,但应符合下列相应的一项或多项条件:
—采取措施确保不形成爆炸性危险环境;或一确保设备在出现爆炸性危险环境时断电,此时应防止热元件引起点燃;或…采取措施,确保人和环境不受由于试验工作燃烧或爆炸带来的危害。另外,应由具备下述条件的人员书面写出所采取的措施:熟悉这些措施的要求和其他相关标准以及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使用规范;掌握进行评估所需的资料。
4.2文件
为对电气设备进行正确的安装或对现有安装扩建,要求注意下列几点:—场所分类文件(见GB3836.14)—·设备安装和连接说明书;
—一特殊情况下如合格证号后缀有“X”的电气设备文件;--本质安全系统用说明性系统文件(见12.2.5);制造厂的/有资格的人员声明。
5电气设备的选型(包括电缆和导管)5.1特定资料
为了选择适用于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要求了解下列内容:一危险场所的类别,
温度组别或根据5.3条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在必要的地方,与按照5.4的电气设备分类和小类相关的气体或蒸气分级;注:GB3836.1中的防爆类型,仅仅对于防爆类型“d\(隔爆外壳)和“i\(本质安全型)需要将设备分为小类。对于防爆类型“n”,某些设备也需要分为小类(见5.4)。外部影响和环境温度。
5.2根据区域类别选型
5.2.10区用设备
若电气设备和电路符合GB3836.4(\ia\类-—本质安全型)和本标准12.3的要求,该电气设备和电路可用于0区。
5.2.21区用设备
如电气设备符合用于0区要求或下列防爆型式的-一种或多种要求(也见5.2.4)该电气设备可用于501
1区。
隔爆外壳\d\符合GB3836.2;
正压型p”符合IEC60079-2;
充砂型\q\符合IEC60079-5;
油浸型\”符合IEC60079-6;
增安型“e\符合GB3836.3;
本质安全型“\符合GB3836.4;浇封型m\符合IEC60079-18。
GB 3836.15—2000
1IEC60079-14规定,“e”型电气设备可用于1区。2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允许在1区中使用的“e”型设备仅限于:在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火花、电孤或危险温度的接线盒和接线箱,包括主体为“d\或“m”型、接线部分为“e”型的电气产品;
一配有合适热保护装置(GB3836.4一2000附录D)的\e\型低压异步电动机(起动频繁和环境条件恶劣者除外);
单插头“”型荧光灯。
5.2.32区用设备21
下列电气设备可以安装在2区:
a)0区或1区用电气设备;或
b)符合IEC60079-15的\n型电气设备;c)符合5.2.4的设备。
对于符合上述b)或c)项的旋转电机来说,除非采取措施保证不存在爆炸性环境,那么在电机起动期间,不应发生易点燃火花。
5.2.4选择不符合GB3836标准的设备对于标有“s”的特殊型设备,应按照设备上标明适用的区域类型选用,并注意设备安装和使用的特殊条件。
5.3根据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电气设备应按其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可能出现的任何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电气设备上温度组别标志意义见表1。如果电气设备未标示环境温度范围,设备应在--20℃~+40℃温度范围内使用。如果电气设备标志了该温度范围设备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使用。表1温度组别、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
采用说明:
1]IEC60079-14中无此注,
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450℃
300℃
200℃
135℃
100℃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
>450℃
>300℃
>200℃
>135℃
>100℃
>85℃
2]本标准在2区用设备中删去了IEC60079-14第5.2.3中c)关于“未经防爆检验单位认可的电气产品允许用于2区”的条文。
5.4根据设备类别选型
GB 3836. 15--2000
防爆型式为\e”,“m”,“o”,“p”和“q”的电气设备应为 I类设备。防爆型式为“d和”的电气设备应是IA、IB、ⅡC类设备,并按表2进行选型。防爆型式“n”的电气设备应为Ⅱ类设备,如果它包括密封断路装置,非故障元件或限能设备或电路,那么,该设备应是IA、ⅡB或IC类,并且按表2进行选型。表2气体/蒸气分类与设备类别间的关系气体/蒸气分类
5.5外部影响
设备类别
IA、IB或IC
IB或IC
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防止外部影响(例如:化学作用,机械作用和热、电气、潮湿)对防爆性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应有防止异物垂直落入立式安装电机通风口内的措施。6防止危险火花
6.1带电部件产生的危险
为了避免形成易于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火花,除本质安全部件外,应防止与裸露带电部件的任何接触。
6.2裸露的外部导体部件的危险
与安全有关的基本原则是限制结构支架或外壳中的接地故障电流(幅值和/或持续时间)和防止等电位接地导体电位升高。
注:对于电压高于1000V交流/1500V直流可以遵照相应的国家标准。但除本安电路外,下列规则适用于1区和2区电压为1000V交流/1500V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6.2.1TN型系统
如果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的TN-S型(具有单独的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性线与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到TN-S型转换的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注:危险场所内中性线和PE保护线间的漏电监视应给予考虑。6.2.2TT型系统
如果在1区使用TT型电源系统(电源接地与裸露导体部件接地分开),那么电源将使用(剩余)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进行保护。注:接地电阻率高的地方,不允许使用该系统。6.2.3IT型系统
如果使用IT型电源系统(中性线与地隔离或经阻抗接地),应提供一绝缘监视装置指示第1次接地故障。
注:局部等电位连接,通常称为附加等电位连接是必要的(见GB/T14821.1)。6.2.4SELV和PELV系统
特低电压系统SEIV应符合GB/T14821.1的有关要求,SELV电路的带电部件不应对地连接或与带电部件、或与构成其他电路部分的保护导体连接。特低电压系统PELV应符合GB/T14821.1的有关要求。其电路可以是接地的或非接地的。如果电路接地,接地电路和裸露的导体部件与共用的等电位系统相连接。如电路不接地,裸露导体部件可以503
是接地的(如电磁兼容)或不接地。GB 3836.15--2000
SFIV和PELV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GB13028要求。6.2.5电气隔离
对仅向设备的个项目供电来说,电气隔离应符合GB/T14821.1的有关要求。6.3等电位连接
危险场所安装要求等电位连接,对于TN、TT和IT系统,所有裸露的外部导体部件应与等电位系统相连接,该接地系统可以包括保护线、金属导管、电缆金属外皮、钢丝铠装和结构的金属部件,但不包括中性导线。连接应是安全的,以防自动松脱。如果裸露导体用金属相连的方式固定在结构件或管道上,并且结构件或管道与等电位系统相连,则该导体不必再与等电位系统相连。不属于本结构或安装件的外部导体,例如门、窗,如果没有电位转移,则亦不必与等电位系统相连。
本质安全设备的金属外壳不需要与等电位系统连接,但设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具有阴极保护的安装不应与等电位系统连接,系统专门为此目的设计除外。注:运输工具和固定设备之间等电位连接需采用特殊的方法,例如使用绝缘法兰连接管线的地方。6.4静电
在电气安装的设计中,应考虑静电所造成的影响。6.5防雷电
在电气安装的设计中,应考虑雷电作用造成的影响\。12.3规定了安装在0区的Ex\ia\设备的防雷电要求。6.6电磁辐射
在电气安装设计中,应考虑电磁辐射所造成的影响门。6.7阴极保护金属部件
安装在危险场所中的阴极保护金属部件,是一些外部的带电导电部件(尤其是用外加电流时),尽管它们是较低的负电位。0区场所的金属部件不应采用阴极保护,除非为它们进行专门的设计。阴极保护所要求的绝缘元件,例如导管和线路中的绝缘元件,如果可能,应安装在危险场所外。如果不可能、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7电气保护
本条要求不适用本质安全电路。应保护线路,防止过载、短路和接地故障造成有害的彪响。应保护所有电气设备防止短路和接地故障造成有害的影响。旋转电机应该采取附加的过载保护,除非它能承受额定电压和频率下的持续起动电流,或者对于发电机来说,能承受短路电流没有不允许的发热。过载保护装置应是:a)监控所有三相过电流时间延迟保护装置,设定值不超过电机额定电流,它将在1.2倍额定电流下2h以内动作,在1.05倍额定电流下2h以内不动作;或b)通过嵌人的温度传感器来直接控制温度的装置;或c)其他等效装置
变压器应有防止过载措施,除非它能承受原边额定电压和赖率下的持续次级短路电流而无不允许的发热,或者对于连接负载预期不发生过载。短路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应能防止在故障条件下自动重合阑。采用说明:
1]本标准在上述位置省略了IEC60079-14中关于无IEC标准时可以避照相应国家标准的注释。504
GB3836.15—2000
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三相电动机断相运行。如果电气设备的自动断电可能引起比引燃危险造成的危险更大时,应使用报警装置代替自动断电装置,但报警装置的报警应很明显,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8紧急断电和电气隔离
8.1紧急断电
为处理紧急情况,在危险场所外合适的地点或位置应有一种或多种措施对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断电。为防止附加危险,必须连续运行的电气设备不应包括在紧急断电电路中,面应安装在单独的电路。
8.2电气隔离
为保证作业安全,应对每一电路或电路组采取适当方法进行隔离(例如隔离开关,熔断器和保险丝),包括所有电路导体,也包括中性线。应立即采取与隔离措施一致的标签对被控制电路和电路组标识。注:裸露非保护导体对爆炸性环境产生危险仍持续时,应有有效措施或程序来阻止对电气设备恢复供电。9布线系统
除本质安全电路安装不必符合9.1.2、9.3.1、9.3.2和9.3.3的要求之外,电缆和导管系统应完全符合本条款的有关要求。
9.1概述
除了本质安全电路安装外,在铝被用作导体材料的地方,导体应采取适当的连接方法,且横截面积不能小于 16 mm。
9.1.1防止出现危险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时,根据实际情况其位置应能防止受外来机械损伤、腐蚀或化学影响(例如溶剂的影响),以及高温作用(对本安全电路亦见12.2.2.5)。如果上述情况不能避免,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例如使用导管或对电缆进行选型(为了使其损害降低到最小,可使用铠装电缆,屏蔽线、无缝铝护套线,矿物绝缘金属护套或半刚性护套电缆等)。注:在…·5C安装时,PVC电缆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护套或绝缘材料受损害。9.1.2无护套单芯线
无护套单芯电线,除非它们安装在配电盘、外壳或导管系统内,不应用作导电配线。9.1.3连接!
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管连接应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要求。9.1.4未使用的通孔
电气设备的电缆或导管引人装置未使用通孔应该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除本质安全设备外。堵塞元件仅用工具才能拆开。9.1.5可燃性物质的传播和聚集
设置电缆的通道、导管、管道或电缆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从这一区域传播到另一个区域,并且阻止电缆沟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的聚集。这些措施包括通道、导管或管道的密封。对于电缆沟,可使用充足的通风或充砂。导管和在特殊情况下的电缆(如存在压力差)应密封,防止液体或气体在导管或电缆护套内通过。9.1.6通过危险场所的电路
采用说明:
1]本条删去了IEC60079-14中关于电缆护套常温下塑性变形和电缆引人装置标志X的3个注释。505
GB 3836.15—2000
电路从非危险场所穿过危险场所到另一场所时,危险场所中的管线系统应适合于该区域。9.1.7偶然接触
除加热带外,应避免电缆金属铠装/护套与有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管道系统之间的偶然接触,利用电缆上非金属外护套进行隔离通常可避免这种偶然接触。9.1.8壁上的开孔
危险和非危险场所之间墙壁上穿过电缆和导管的开孔应充分密封,例如用砂密封或用砂浆密封。9.1.9中间接头
在危险场所中使用的电缆不能有中间接头。当不能避免时,除适合于机械的、电的和环境情况外,连接应该:
--——在适应于场所防爆型式的外壳内进行;或\-一配置的连接不能承受机械应力,应按制造厂说明,用环氧树脂、复合剂或用热缩管材进行密封。注\:除本质安全系统用电缆外,后一种方法不能在1区使用。除连接隔爆设备导管中或本安电路中导线连接外,导线连接应通过压紧连接、牢固的螺钉连接、熔焊或钎焊方式进行。如果被连结导线用适当的机械方法连在一起,然后软焊是允许的。9.1.10绞线终端的保护
如果使用多股绞线尤其是细的绞合导线,应保护绞线终端,防止绞线分散,可用电缆套管或芯线端套,或用定型端子的方法。但不能单独使用焊接方法。符合设备防爆型式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因导线与端子连接而减小。9.20区电缆系统
本质安全型ia\的电缆安装要求在第12章中规定。用于0区(见5.2.1)的其他设备的电缆应特殊批准。
9.31区和2区电缆系统
9.3.1翻定式设备用电缆
热塑护套电缆,热固护套电缆,合成橡胶护套电缆或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可用于固定式线路。9.3.2手提式和可移动式设备用电缆手提式和/或移动式设备应使用含有加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与之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含有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的电缆或含有同等坚固结构护套的电缆。导线横截面积最小为1.0mm。如需要电气保护导线,应与其他导线绝缘方式相同,并且应与其他导线并入电源电缆护套中。对地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6A的手提式电气设备可以采用普通橡套电缆、普通的氯丁橡胶护套电缆,或具有同等耐用结构的电缆。对于承受强机械力作用的手提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例如:手灯、脚踏开关、桶式喷雾泵则不允许采用这些电缆。对手提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如果电缆中使用金属柔韧性铠装或屏蔽,则铠装或屏蔽不应单独作为保护导线使用。
9.3.3软电缆
危险场所用软电缆应选用下列电缆:-普通橡胶护套软电缆;
—一普通氮丁护套软电缆;
·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
一一与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耐用结构相当的塑料绝缘电缆;-·加厚氯丁护套软电缆。
采用说明:
1IEC:60079-14中无此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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