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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国家标准(GB)】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2 18:17:18
- GB/T17823-1999
- 已作废
标准号:
GB/T 17823-1999
标准名称: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9-08-01 -
实施日期:
2000-02-01 -
作废日期:
2009-05-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49.44 KB
替代情况:
被GB/T 17823-2009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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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兽医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型集约化猪场使用,也可供其他类型猪场参考。 GB/T 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GB/T17823-1999

部分标准内容:
GB/T17823--1999
为了预防、控制或消灭猪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以保护养猪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本标准由农业部畜牧鲁医司提出。本标准由农业部科技质量标准司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机械研究所、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农业工程分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甘孟侯、韩谦、郑世军。10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
兽医防疫工作规程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Veterinary regulations of disease preventionin middle and small intensive pig farms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兽医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型集约化猪场使用,也可供其他类型猪场参考。2总则
2.1猪场建设的防疫要求
GB/T17823—1999
2.1.1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排废方便、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远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500m以上。离开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2000m以上。周围筑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带。2.1.2猪场要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严格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2.1.3猪场大门入口处要设置宽同大门相同、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车轮一周半长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猪场入口处要设置长1m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外来车辆不得进入猪场。2.1.4根据防疫需求可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处理间等,应设在猪场的下风50m处。场内道路布局合理,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感染。2.1.5猪场要有专门的堆粪场,粪尿及污水处理设施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环境。2.2管理要求和卫生制度
2.2.1场长的职责为:
一兽医防疫卫生计划、规划和各部门的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一淘汰病猪、疑似传染性病猪和隐性感染猪及无饲养价值的猪只。2.2.2猪场要建立有一定诊断和治疗条件的兽医室,建立健全免疫接种、诊断和病理剖检记录。2.2.3兽医技术人员的职责为:
防疫、消毒、检疫、驱虫工作计划;一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加强猪群的饲养管理、生产性能及生理健康监测;有条件的场应开展主要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工作;一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的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检查猪舍、用具、隔离舍、粪尿处理和猪场环境卫生和消毒情况;一负责防疫、病猪诊治、淘汰、死猪剖检及其无害处理;建立疫苗领用、保管、免疫注射、消毒、检疫、抗体监测、疾病治疗、淘汰、剖检等各种业务档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8-11批准110
2000-02-01实施
GB/T 17823—1999
2.2.4要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必须引进种猪时,在引进猪只前必须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引入后隔离饲养至少30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并群饲养。及时注射猪瘟疫苗。
2.2.5猪场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猪场食堂不得外购猪肉。2.2.6外来参观者洗澡后,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一切防疫制度。2.2.7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的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它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2.2.8猪场的每个消毒池要经常更换消毒药液,并保持其有效浓度。2.2.9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洗手,穿工作服和胶靴,戴工作帽;或淋浴后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饲养员严禁相互串栋。2.2.10禁止饲喂不清洁、发霉或变质的饲料。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油水以及其他畜禽副产品。2.2.11每天坚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于净,地面清洁,舍内要定期进行消毒,每月1~2次。猪舍转群时要进行消毒。
2.2.12猪场内的道路和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因地制宜地选用高效低毒、广谱的消毒药品,定期进行消毒。
3每批猪只调出后,猪舍要严格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圈5~7天。猪群周转执行“全进全出”制。
2.2.14产房要严格消毒,有条件的可进行消毒效果检测,母猪进入产房前进行体表清洗和消毒,母猪用0.1%高锰酸钾溶液对外阴和乳房清洗消毒。仔猪断脐带要严格消毒。2.2.15定期驱除猪的体内、外寄生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和吸血昆虫等工作。2.2.16饲养员认真执行饲养管理制度,细致观察饲料有无变质、注意观察猪采食和健康状态,排粪有无异常等,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兽医报告。2.2.17猪只及其产品出场,应由猪场提供疫病监测和免疫证明。2.2.18根据本地区疫病发生的种类,确定免疫接种的内容、方法和适宣的免疫程序,制定综合防治方案和常用驱虫药物。
2.3扑灭疫情
猪场发生传染病时,或疑似传染性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疫源,向当地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根据疫病种类做好封锁、隔离、消毒、紧急防疫、治疗和淘汰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确诊、早处理,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一发生人畜共患病时,须同时报告卫生部门,共同采取扑灭措施;一在最后一头病猪死亡淘汰或痊愈后,须经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观察,不再出现新病例时,并经严格消毒后,方可撤消或申请解除封锁。封锁期间严禁出售、加工染疫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的猪只及产品,染疫病死的猪只按国家防疫规定的办法处理。3主要传染病免疫程序
各地养猪场应根据当地传染病发生病种及规律选用以下免疫种类及程序。3.1猪瘟
3.1.1种公猪;每年春、秋季用猪瘟免化弱毒疫苗各免疫接种一次。3.1.2种母猪:于产前30天免疫接种一次;或春、秋两季各免疫接种一次。3.1.3仔猪:20~30日龄、65~70日龄各免疫接种次;或仔猪出生后未吃初乳前立即用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
3.1.4后备种猪:产前1个月免疫接种一次;选留作种用时立即免疫接种一次。3.2猪丹毒、猪肺疫
GB/T 17823—1999
3.2.1种猪:春、秋两季分别用猪丹毒和猪肺疫菌苗各免疫接种一次。3.2.2仔猪
断奶后合群(或上网)时分别用猪丹毒和猪肺疫菌苗免疫接种次;70日龄分别用猪丹毒和猪肺疫菌苗免疫接种一次。3.3仔猪副伤寒
仔猪断奶后合群时(33~35日龄)口服或注射一头份仔猪副伤寒菌苗。3.4仔猪大肠杆菌病(黄痢)
妊娠母猪于产前40~42天和15~20天分别用大肠杆菌腹泻三价灭活菌苗(K88、K99、987P)免疫接种一次。
3.5仔猪红痢病
妊娠母猪于产前30天和产前15天,分别用红痢灭活菌苗免疫接种一次。3.6猪细小病毒病
3.6.1种公猪、种母猪:每年用猪细小病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3.6.2后备公猪、母猪:配种前1个月免疫接种一次。3.7猪喘气病
3.7.1种猪:成年猪每年用猪喘气病弱毒菌苗免疫接种次(右侧胸腔内)。3.7.2仔猪:7~~15日龄免疫接种一次。3.7.3后备种猪:配种前再免疫接种一次。3.8猪乙型脑炎
种猪、后备母猪在蚊蝇季节到来前(4~5月份)用乙型脑炎弱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3.9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
3.9.1妊娠母猪在产仔前1个月于颈部皮下注射一次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苗。3.9.2仔猪:70日龄注射一次。
3.10猪伪狂犬病
猪伪狂犬病弱毒疫苗用PBS(磷酸缓冲盐溶液)稀释成每头1mL。3.10.1乳猪肌肉注射0.5mL,断奶后再注射1mL。3.10.23月龄以上猪只肌肉注射1mL。3.10.3妊娠母猪及成年猪肌肉注射2mL。4寄生虫控制程序
4.1药物选择
应选择高效、安全、广谱的抗寄生虫药。4.2常见蠕虫和外寄生虫的控制程序4.2.1首次执行寄生虫控制程序的猪场,应首先对全场猪进行彻底的驱虫。4.2.2对怀孕母猪于产前1~4周内用一次抗寄生虫药。4.2.3对公猪每年至少用药2次,但对外寄生虫感染严重的猪场,每年应用药4~6次。4.2.4所有仔猪在转群时用药一次。4.2.5后备母猪在配种前用药一次。4.2.6新进的猪驱虫两次(每次间隔10~~14天)后,并隔离饲养至少30天才能和其它猪并群。首选药物有:阿维菌素、伊维菌素、道拉菌素。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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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控制或消灭猪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以保护养猪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本标准由农业部畜牧鲁医司提出。本标准由农业部科技质量标准司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机械研究所、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农业工程分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甘孟侯、韩谦、郑世军。10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
兽医防疫工作规程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Veterinary regulations of disease preventionin middle and small intensive pig farms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兽医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型集约化猪场使用,也可供其他类型猪场参考。2总则
2.1猪场建设的防疫要求
GB/T17823—1999
2.1.1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排废方便、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远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500m以上。离开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2000m以上。周围筑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带。2.1.2猪场要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严格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2.1.3猪场大门入口处要设置宽同大门相同、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车轮一周半长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猪场入口处要设置长1m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外来车辆不得进入猪场。2.1.4根据防疫需求可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处理间等,应设在猪场的下风50m处。场内道路布局合理,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感染。2.1.5猪场要有专门的堆粪场,粪尿及污水处理设施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环境。2.2管理要求和卫生制度
2.2.1场长的职责为:
一兽医防疫卫生计划、规划和各部门的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一淘汰病猪、疑似传染性病猪和隐性感染猪及无饲养价值的猪只。2.2.2猪场要建立有一定诊断和治疗条件的兽医室,建立健全免疫接种、诊断和病理剖检记录。2.2.3兽医技术人员的职责为:
防疫、消毒、检疫、驱虫工作计划;一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加强猪群的饲养管理、生产性能及生理健康监测;有条件的场应开展主要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工作;一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的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检查猪舍、用具、隔离舍、粪尿处理和猪场环境卫生和消毒情况;一负责防疫、病猪诊治、淘汰、死猪剖检及其无害处理;建立疫苗领用、保管、免疫注射、消毒、检疫、抗体监测、疾病治疗、淘汰、剖检等各种业务档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8-11批准110
2000-02-01实施
GB/T 17823—1999
2.2.4要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必须引进种猪时,在引进猪只前必须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引入后隔离饲养至少30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并群饲养。及时注射猪瘟疫苗。
2.2.5猪场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猪场食堂不得外购猪肉。2.2.6外来参观者洗澡后,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一切防疫制度。2.2.7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的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它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2.2.8猪场的每个消毒池要经常更换消毒药液,并保持其有效浓度。2.2.9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洗手,穿工作服和胶靴,戴工作帽;或淋浴后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饲养员严禁相互串栋。2.2.10禁止饲喂不清洁、发霉或变质的饲料。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油水以及其他畜禽副产品。2.2.11每天坚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于净,地面清洁,舍内要定期进行消毒,每月1~2次。猪舍转群时要进行消毒。
2.2.12猪场内的道路和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因地制宜地选用高效低毒、广谱的消毒药品,定期进行消毒。
3每批猪只调出后,猪舍要严格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圈5~7天。猪群周转执行“全进全出”制。
2.2.14产房要严格消毒,有条件的可进行消毒效果检测,母猪进入产房前进行体表清洗和消毒,母猪用0.1%高锰酸钾溶液对外阴和乳房清洗消毒。仔猪断脐带要严格消毒。2.2.15定期驱除猪的体内、外寄生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和吸血昆虫等工作。2.2.16饲养员认真执行饲养管理制度,细致观察饲料有无变质、注意观察猪采食和健康状态,排粪有无异常等,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兽医报告。2.2.17猪只及其产品出场,应由猪场提供疫病监测和免疫证明。2.2.18根据本地区疫病发生的种类,确定免疫接种的内容、方法和适宣的免疫程序,制定综合防治方案和常用驱虫药物。
2.3扑灭疫情
猪场发生传染病时,或疑似传染性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疫源,向当地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根据疫病种类做好封锁、隔离、消毒、紧急防疫、治疗和淘汰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确诊、早处理,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一发生人畜共患病时,须同时报告卫生部门,共同采取扑灭措施;一在最后一头病猪死亡淘汰或痊愈后,须经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观察,不再出现新病例时,并经严格消毒后,方可撤消或申请解除封锁。封锁期间严禁出售、加工染疫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的猪只及产品,染疫病死的猪只按国家防疫规定的办法处理。3主要传染病免疫程序
各地养猪场应根据当地传染病发生病种及规律选用以下免疫种类及程序。3.1猪瘟
3.1.1种公猪;每年春、秋季用猪瘟免化弱毒疫苗各免疫接种一次。3.1.2种母猪:于产前30天免疫接种一次;或春、秋两季各免疫接种一次。3.1.3仔猪:20~30日龄、65~70日龄各免疫接种次;或仔猪出生后未吃初乳前立即用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
3.1.4后备种猪:产前1个月免疫接种一次;选留作种用时立即免疫接种一次。3.2猪丹毒、猪肺疫
GB/T 17823—1999
3.2.1种猪:春、秋两季分别用猪丹毒和猪肺疫菌苗各免疫接种一次。3.2.2仔猪
断奶后合群(或上网)时分别用猪丹毒和猪肺疫菌苗免疫接种次;70日龄分别用猪丹毒和猪肺疫菌苗免疫接种一次。3.3仔猪副伤寒
仔猪断奶后合群时(33~35日龄)口服或注射一头份仔猪副伤寒菌苗。3.4仔猪大肠杆菌病(黄痢)
妊娠母猪于产前40~42天和15~20天分别用大肠杆菌腹泻三价灭活菌苗(K88、K99、987P)免疫接种一次。
3.5仔猪红痢病
妊娠母猪于产前30天和产前15天,分别用红痢灭活菌苗免疫接种一次。3.6猪细小病毒病
3.6.1种公猪、种母猪:每年用猪细小病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3.6.2后备公猪、母猪:配种前1个月免疫接种一次。3.7猪喘气病
3.7.1种猪:成年猪每年用猪喘气病弱毒菌苗免疫接种次(右侧胸腔内)。3.7.2仔猪:7~~15日龄免疫接种一次。3.7.3后备种猪:配种前再免疫接种一次。3.8猪乙型脑炎
种猪、后备母猪在蚊蝇季节到来前(4~5月份)用乙型脑炎弱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3.9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
3.9.1妊娠母猪在产仔前1个月于颈部皮下注射一次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苗。3.9.2仔猪:70日龄注射一次。
3.10猪伪狂犬病
猪伪狂犬病弱毒疫苗用PBS(磷酸缓冲盐溶液)稀释成每头1mL。3.10.1乳猪肌肉注射0.5mL,断奶后再注射1mL。3.10.23月龄以上猪只肌肉注射1mL。3.10.3妊娠母猪及成年猪肌肉注射2mL。4寄生虫控制程序
4.1药物选择
应选择高效、安全、广谱的抗寄生虫药。4.2常见蠕虫和外寄生虫的控制程序4.2.1首次执行寄生虫控制程序的猪场,应首先对全场猪进行彻底的驱虫。4.2.2对怀孕母猪于产前1~4周内用一次抗寄生虫药。4.2.3对公猪每年至少用药2次,但对外寄生虫感染严重的猪场,每年应用药4~6次。4.2.4所有仔猪在转群时用药一次。4.2.5后备母猪在配种前用药一次。4.2.6新进的猪驱虫两次(每次间隔10~~14天)后,并隔离饲养至少30天才能和其它猪并群。首选药物有:阿维菌素、伊维菌素、道拉菌素。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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