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化工行业标准(HG) >>
- HG/T 3407-1982 大红色基RC(原HG/T 2-1433-1982)

【化工行业标准(HG)】 大红色基RC(原HG/T 2-1433-1982)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3 17:16:11
- HG/T3407-1982
- 已作废
标准号:
HG/T 3407-1982
标准名称:
大红色基RC(原HG/T 2-1433-1982)
标准类别:
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82-03-06 -
实施日期:
1983-01-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300.25 KB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HG2—1433—82
大红色基RC
1982-03-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1983-01-01实施
W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大红色基RC
HG2—1433—82
本标准适用于由2,4-二硝基氯化苯经甲氧基化后,用多硫化钠部分还原,再与盐酸成盐所得的大红色基RC。主要用于棉纤维的染色和印花或用作染料中间体。结构式:
实验式:CHgOsNCl
分子量:204.6(按1979年国际原子量)1技术条件
1.1大红色基RC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指标名
在棉纤维上与色酚AS偶合所得的色光在棉纤维上与色酚AS偶合所得的强度,分大红色基RC 含量(以重氮值折算),%盐酸中不溶物,%
细度(通过40网目/英寸残余物),%2检验方法
2.1在棉纤维上与色酚AS偶合所得的色光和强度。指
灰色至米黄色粉末
与标准品近似
2.1.1染色鉴定所用的纤维,按GB2374一80《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的第2条规定选用2.1.2试剂和溶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82-03-06发布1983-01-01实施
W.bzsoso,com色酚AS(GB1652—79);
HG2—1433—82
氢氧化钠(GB629—81):化学纯,35%溶液;盐酸(GB622—77):化学纯,30%溶液;亚硝酸钠(GB633—77):化学纯,10%溶液;乙酸钠(GB693—77):化学纯,20%溶液;氯化钠(GB1266—77):化学纯,10%溶液;冰乙酸(GB676—77):化学纯,10%溶液,无水碳酸钠(GB639—77):化学纯;土耳其红油:工业品,40%;
土耳其红油碱溶液:取40%土耳其红油20毫升,加入35%氢氧化钠溶液10毫升,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毫升,
95%乙醇(GB679—80):化学纯;甲醛溶液(GB685—79):化学纯,35%溶液;皂液:皂片5克,碳酸钠3克,溶于1000毫升蒸馏水中。2.1.3鉴定手续:
2.1.3.1色酚AS碱溶液的配制:bzxZ.net
称取色酚AS6克(称准至0.001克),置于1000毫升烧杯中,加乙醇6毫升,调成均匀浆状,加入35%氢氧化钠溶液3毫升,蒸馏水3毫升,充分搅拌到溶液澄清后,加甲醛溶液3毫升,再用土耳其红油碱性溶液稀释到800毫升,并微微加热,保持40℃。染色用棉纤维与打底液的浴比为1:202.1.3.2打底操作:
将4绞各重10克的棉纱(或平纹棉布)同时浸入打底液中,勤加翻动,保持打底液温度为40士2℃,打底30分钟。将棉纱取出均匀绞干,使含湿率为90%100%(若为棉布则取出后应在轧染机上均匀轧过一次,并使含湿率为90%100%,但在浸轧前应预先用色酚AS碱溶液将轧滚擦洗一遍),然后迅速进行显色。
2.1.3.3大红色基RC重氮化溶液的配制:称取大红色基RC标准品与试样各0.5克(准确至0.001克),分别置于两个250毫升烧杯中,加30%盐酸溶液0.5毫升及沸水20毫升,加热到溶液澄清,然后加冰水50毫升,于1015℃在搅拌情况下加10%亚硝酸钠溶液2.5毫升,重氮化30分钟(重氮化后溶液用碘化钾-淀粉试纸试验,应呈微蓝色),继续用20%乙酸钠25毫升中和,然后移入250毫升容量瓶中,用冰冷却过的蒸馏水稀释至刻度。
在4个300毫升染缸中按表2规定配成显色液。表2
染缸编号
浓度为0.5克/250毫升的试样重氮溶液,毫升浓度为0.5克/250毫升的标准品重氮溶液,毫升10%氯化钠溶液,毫升
20%乙酸钠溶液,毫升
10%乙酸溶液,毫升
冰加冰水配成,毫升
W.bzsoso.cOm2.1.3.4显色操作:
HG2—1433—82
棉布及棉纱与显色液的浴比为1:20,显色液的pH值为4.6~4.8,显色液的温度保持在10~15℃。将经过打底并绞干后的棉纱(或棉布)依次浸入显色液中,勤加翻动,显色30分钟,取出绞干、洗净、绞干,在0.5%皂液中按浴比为1:20煮沸15分钟,皂煮后用热水(约60~70℃)洗两次,再以冷水洗净,然后绞干,在60~70℃的烘箱中烘干(或晾干),然后进行目视鉴定。染色的色光鉴定可按照GB2374一80《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第15~20条中的规定进行评比。
2.2重氨值折算成大红色基RC含量的测定2.2.1试剂和溶液
亚硝酸钠(GB633—77):化学纯,0.25N标准溶液;盐酸(GB622—77):化学纯,比重1.19;溴化钾(GB649—77):化学纯,10%溶液;溴化钾-淀粉试纸。
2.2.2测定方法
称取大红色基RC2克(称准至0.0002克),移入400毫升烧杯中,加入浓盐酸20毫升,调勾后再加入蒸馏水100毫升,加热至全溶,加冰冷却后,加蒸馏水150毫升,加入10%的溴化钾溶液20毫升,于10℃以下用0.25N亚硝酸钠标准溶液于液面下滴定至试液液滴能使碘化钾-淀粉试纸呈微蓝色斑点,并能保持3分钟即为终点,记录滴定读数另作空白试验。重氮值折算成大红色基RC含量%(X1)按(1)式计算:N(V-V,)X0.2045、
式中:V一一试样所耗用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毫升,V1—一空白试验所耗用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毫升;N——滴定用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G—一试样重量,克
0.2045——每毫克当量大红色基RC的克数。2.3不溶于盐酸的杂质含量的测定(1)
称取试样1克(称准至0.001克),移入500毫升烧杯中,加入浓盐酸(比重1.19)12毫升及水400毫升,加热使之全部溶解,然后趁热在已恒重的3号玻璃砂芯滤锅中进行减压过滤,用1.5%盐酸溶液洗3次,再以80~90℃热水洗至无氯离子为止(用1%硝酸银溶液检查),然后将玻璃砂芯滤锅连同残渣在100105℃烘箱内烘干至恒重。不溶于盐酸的杂质含量%(X2)按(2)式计算:G2-G×100
式中:G2——残渣和3号玻璃滤锅重量,克,Gi——3号玻璃滤锅重量,克;
G——试样重量,克。
2.4细度的测定
按GB2383一80《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方法》中的规定进行。标准筛规定为40网目/英寸。3验收规则
3.1大红色基RC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大红色基RC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大红色基RC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3.2使用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大红色基RC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3.3以每包装一次的均匀产品为一批。3
W.bzsoso.cOmHG2—1433—82
3.4取样方法:从每批产品中选出10%的桶(袋),小批产品取样不得少于3桶。取样时用探管从打开的桶(袋)中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试样。取样总量不少于500克。3.5将所取的试样仔细混匀后,装于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棕色广口瓶中,并用石蜡密封。瓶上粘贴标签,说明:生产厂名称、试样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由检验部门进行检验。3.6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选取大红色基RC试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大红色基RC不能验收。3.7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议选定。仲裁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定。4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4.1大红色基RC包装于内衬塑料袋的铁皮桶内。每桶净重为25公斤或50公斤。其他包装可与使用单位协商另定。
4.2包装容器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皮重和净重。
4.3每批包装好的成品桶内,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及本标准编号。
4.4大红色基RC应贮存于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搬动时小心轻放,防止受热、受潮。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染化九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之玮、胡美英、钱根风。4
W.bzsoso.cOm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大红色基RC
1982-03-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1983-01-01实施
W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大红色基RC
HG2—1433—82
本标准适用于由2,4-二硝基氯化苯经甲氧基化后,用多硫化钠部分还原,再与盐酸成盐所得的大红色基RC。主要用于棉纤维的染色和印花或用作染料中间体。结构式:
实验式:CHgOsNCl
分子量:204.6(按1979年国际原子量)1技术条件
1.1大红色基RC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指标名
在棉纤维上与色酚AS偶合所得的色光在棉纤维上与色酚AS偶合所得的强度,分大红色基RC 含量(以重氮值折算),%盐酸中不溶物,%
细度(通过40网目/英寸残余物),%2检验方法
2.1在棉纤维上与色酚AS偶合所得的色光和强度。指
灰色至米黄色粉末
与标准品近似
2.1.1染色鉴定所用的纤维,按GB2374一80《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的第2条规定选用2.1.2试剂和溶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82-03-06发布1983-01-01实施
W.bzsoso,com色酚AS(GB1652—79);
HG2—1433—82
氢氧化钠(GB629—81):化学纯,35%溶液;盐酸(GB622—77):化学纯,30%溶液;亚硝酸钠(GB633—77):化学纯,10%溶液;乙酸钠(GB693—77):化学纯,20%溶液;氯化钠(GB1266—77):化学纯,10%溶液;冰乙酸(GB676—77):化学纯,10%溶液,无水碳酸钠(GB639—77):化学纯;土耳其红油:工业品,40%;
土耳其红油碱溶液:取40%土耳其红油20毫升,加入35%氢氧化钠溶液10毫升,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毫升,
95%乙醇(GB679—80):化学纯;甲醛溶液(GB685—79):化学纯,35%溶液;皂液:皂片5克,碳酸钠3克,溶于1000毫升蒸馏水中。2.1.3鉴定手续:
2.1.3.1色酚AS碱溶液的配制:bzxZ.net
称取色酚AS6克(称准至0.001克),置于1000毫升烧杯中,加乙醇6毫升,调成均匀浆状,加入35%氢氧化钠溶液3毫升,蒸馏水3毫升,充分搅拌到溶液澄清后,加甲醛溶液3毫升,再用土耳其红油碱性溶液稀释到800毫升,并微微加热,保持40℃。染色用棉纤维与打底液的浴比为1:202.1.3.2打底操作:
将4绞各重10克的棉纱(或平纹棉布)同时浸入打底液中,勤加翻动,保持打底液温度为40士2℃,打底30分钟。将棉纱取出均匀绞干,使含湿率为90%100%(若为棉布则取出后应在轧染机上均匀轧过一次,并使含湿率为90%100%,但在浸轧前应预先用色酚AS碱溶液将轧滚擦洗一遍),然后迅速进行显色。
2.1.3.3大红色基RC重氮化溶液的配制:称取大红色基RC标准品与试样各0.5克(准确至0.001克),分别置于两个250毫升烧杯中,加30%盐酸溶液0.5毫升及沸水20毫升,加热到溶液澄清,然后加冰水50毫升,于1015℃在搅拌情况下加10%亚硝酸钠溶液2.5毫升,重氮化30分钟(重氮化后溶液用碘化钾-淀粉试纸试验,应呈微蓝色),继续用20%乙酸钠25毫升中和,然后移入250毫升容量瓶中,用冰冷却过的蒸馏水稀释至刻度。
在4个300毫升染缸中按表2规定配成显色液。表2
染缸编号
浓度为0.5克/250毫升的试样重氮溶液,毫升浓度为0.5克/250毫升的标准品重氮溶液,毫升10%氯化钠溶液,毫升
20%乙酸钠溶液,毫升
10%乙酸溶液,毫升
冰加冰水配成,毫升
W.bzsoso.cOm2.1.3.4显色操作:
HG2—1433—82
棉布及棉纱与显色液的浴比为1:20,显色液的pH值为4.6~4.8,显色液的温度保持在10~15℃。将经过打底并绞干后的棉纱(或棉布)依次浸入显色液中,勤加翻动,显色30分钟,取出绞干、洗净、绞干,在0.5%皂液中按浴比为1:20煮沸15分钟,皂煮后用热水(约60~70℃)洗两次,再以冷水洗净,然后绞干,在60~70℃的烘箱中烘干(或晾干),然后进行目视鉴定。染色的色光鉴定可按照GB2374一80《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第15~20条中的规定进行评比。
2.2重氨值折算成大红色基RC含量的测定2.2.1试剂和溶液
亚硝酸钠(GB633—77):化学纯,0.25N标准溶液;盐酸(GB622—77):化学纯,比重1.19;溴化钾(GB649—77):化学纯,10%溶液;溴化钾-淀粉试纸。
2.2.2测定方法
称取大红色基RC2克(称准至0.0002克),移入400毫升烧杯中,加入浓盐酸20毫升,调勾后再加入蒸馏水100毫升,加热至全溶,加冰冷却后,加蒸馏水150毫升,加入10%的溴化钾溶液20毫升,于10℃以下用0.25N亚硝酸钠标准溶液于液面下滴定至试液液滴能使碘化钾-淀粉试纸呈微蓝色斑点,并能保持3分钟即为终点,记录滴定读数另作空白试验。重氮值折算成大红色基RC含量%(X1)按(1)式计算:N(V-V,)X0.2045、
式中:V一一试样所耗用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毫升,V1—一空白试验所耗用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毫升;N——滴定用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G—一试样重量,克
0.2045——每毫克当量大红色基RC的克数。2.3不溶于盐酸的杂质含量的测定(1)
称取试样1克(称准至0.001克),移入500毫升烧杯中,加入浓盐酸(比重1.19)12毫升及水400毫升,加热使之全部溶解,然后趁热在已恒重的3号玻璃砂芯滤锅中进行减压过滤,用1.5%盐酸溶液洗3次,再以80~90℃热水洗至无氯离子为止(用1%硝酸银溶液检查),然后将玻璃砂芯滤锅连同残渣在100105℃烘箱内烘干至恒重。不溶于盐酸的杂质含量%(X2)按(2)式计算:G2-G×100
式中:G2——残渣和3号玻璃滤锅重量,克,Gi——3号玻璃滤锅重量,克;
G——试样重量,克。
2.4细度的测定
按GB2383一80《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方法》中的规定进行。标准筛规定为40网目/英寸。3验收规则
3.1大红色基RC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大红色基RC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大红色基RC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3.2使用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大红色基RC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3.3以每包装一次的均匀产品为一批。3
W.bzsoso.cOmHG2—1433—82
3.4取样方法:从每批产品中选出10%的桶(袋),小批产品取样不得少于3桶。取样时用探管从打开的桶(袋)中采取,包括上、中、下三部分试样。取样总量不少于500克。3.5将所取的试样仔细混匀后,装于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棕色广口瓶中,并用石蜡密封。瓶上粘贴标签,说明:生产厂名称、试样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由检验部门进行检验。3.6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选取大红色基RC试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大红色基RC不能验收。3.7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议选定。仲裁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定。4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4.1大红色基RC包装于内衬塑料袋的铁皮桶内。每桶净重为25公斤或50公斤。其他包装可与使用单位协商另定。
4.2包装容器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皮重和净重。
4.3每批包装好的成品桶内,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及本标准编号。
4.4大红色基RC应贮存于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搬动时小心轻放,防止受热、受潮。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提出,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染化九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之玮、胡美英、钱根风。4
W.bzsoso.cOm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化工行业标准(HG)标准计划
- HG/T3685-2000 轿车子午线轮胎第一段成型机技术条件
- HG/T4059-2008 还原橄榄 T(C.I. 还原黑 25)
- HG/T3482-2003 化学试剂 氯化锂
- HG/T4074-2008 贮气柜用橡胶密封膜
- HG/T20519.4-1992 首页图
- HG3283-2002 矮壮素水剂
- HG/T2066-2020 代替 HG/T 2066-2009 旋转辊筒式磨耗机
- HG/T3483-2003 化学试剂 四苯硼钠
- HG/T3943-2007 聚氯乙烯树脂 甲苯含量的测定
- HG/T2073-2020 代替 HG/T 2073-2009 阿克隆磨耗试验机
- HG/T2778-2020 代替HG/T 2778-2009 高纯盐酸
- HG/T2306-2020 代替 HG/T 2306-2007 1-苯基-3-甲基-5-吡唑酮
- HG/T3482-2003 化学试剂 氯化锂
- HG/T2122-2020 代替 HG/T 2122-2003 釜用机械密封辅助装置
- HG/T2404-2020 代替 HG/T 2404-2008 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在丁苯橡胶中的鉴定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