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840—2012
代替 NY/T 840—2004
绿色食品 虾
Green food—Shrimp
2012-12-07 发布
2013-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NY/T 840—2004《绿色食品 虾》。与 NY/T 840—2004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将总砷项目改为无机砷;
- ——将总汞项目改为甲基汞;
- ——修改了镉的限量值;
- ——将多氯联苯的限量值由 0.2 mg/kg 改为 2 mg/kg,并增加了 PCB138 和 PCB153 的限量值;
- ——删除六六六、滴滴涕项目;
- ——将土霉素、金霉素项目修改为土霉素、金霉素和四环素项目;
- ——删除甲醛项目;
- ——将呋喃唑酮项目改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 ——增加了双甲脒项目;
- ——将喹乙醇项目改为喹乙醇代谢物;
- ——将噁喹酸项目改为喹诺酮类药物;
- ——删除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项目。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兰兰、周德庆、张瑞玲、王轰、牟伟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NY/T 840—2004。
绿色食品 虾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虾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活虾、鲜虾、速冻生虾、速冻熟虾(包括对虾科、长额虾科、褐虾科长臂虾科各品种的虾)。冻虾的产品形式可以是冻全虾、去头虾、带尾虾和虾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GB/T 5009.162 动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T 19650 动物肌肉中47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 GB/T 19857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 GB/T 20756 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 GB/T 22331 水产品中多氯联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 NY/T 392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存运输规则
- SC/T 300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
- SC/T 3015 水产品中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 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
- SC/T 3018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 SC/T 3020 水产品中己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
- SC/T 3113 冻虾
- SC/T 8139 渔船设施卫生基本条件
- 农业部783号公告—3-2006 水产品中敌百虫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农业部958号公告—12—2007 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 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 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