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重量法
UDC 661.002.6
:546.212
GB 8284—86
Chemical products for industrial use—
General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water content—Gravimetric method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重量法测定固体化工产品中湿存水含量的通用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稳定性好的无机,有机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化肥等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本方法规定所取试样中水分含量不小于0.001g。
2 原理
在一定的温度下,将试样烘干至恒重,然后测定试样减少的质量。
3 试样
称取充分混匀,具有代表性的试样,操作中应避免试样中水分的损失或从空气中吸收水分,试样的粒度在有关产品的标准中另行规定。
4 仪器设备
4.1 一般实验室仪器。
4.2 带盖称量瓶。
4.3 烘箱:灵敏度能控制在±2℃,装有温度计,温度计插入烘箱的深度应使水银球与待测试样在同一水平面上。
4.4 干燥器;内盛适当的干燥剂(如硅胶、五氧化二磷等)。
5 测定手续
除另有规定外,试样的烘干温度一般规定为105~110℃。特殊产品,烘干温度可根据产品性质,在有关产品的标准中另行规定。
5.1 试样量
根据被测试样的水分含量来确定试样的质量(g),参见下表:
| 水分含量,% | 试样量,g |
|---|---|
| 0.01~0.1 | 不少于10 |
| 0.1~1.0 | 10~5 |
| 1.0~10 | 5~1 |
| >10 | 1 |
国家标准局1986-04-18发布 1987-04-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