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HG 20585—1998)是在原标准(HGJ 19—89)的基础上,根据多年实施取得的经验,并依据国标GB 150—1998的内容以及近年来国内外工程公司的标准规范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标准较原标准有如下主要改变:
- 1.参照ASME Ⅷ-1(95)修改低温降、低应力工况的规定;
- 2.修改小尺寸钢管免作冲击试验的规定;
- 3.明确对控温热加工材料的评定要求;
- 4.取消国内外低温用钢材标准有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B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主编。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道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