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 1769~1801--93
香 料 标 准
(产品标准)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 1788-93
洋茉莉醛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洋茉莉醛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樟油为原料制得的洋茉莉醛。
2 引用标准
- GB/T 14454.3 香料 色泽检定法
- GB/T 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 GB/T 14454.17 香料 酚值和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游离羟胺法
- GB/T 14454.7 香料 冻点的测定
- CB/T 14457.1 单离及合成香料 乙醇中溶解度测定法
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3,4-二氧亚甲基苯甲醛
分子式:C8H6O2
结构式
[图片]
分子量:150.13(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4 技术要求
- 4.1 性状:白色晶体。
- 4.2 香气:似香水草香气。
- 4.3 含醛量(%):≥99.0
- 4.4 冻点(℃):≥35.0
- 4.5 溶解度(25℃):1g溶于 95% (V/V) 乙醇 4ml中。
5 试验方法
5.1 性状的检定
见GB/T 14454.3。
5.2 香气的评定
见GB/T 14454.2。
5.3 含醛量的测定
见GB/T 14454.17。
5.4 冻点的测定
见GB/T 14454.7。
5.5 溶解度的测定,25℃
见GB/T 14457.1。
6 检验规则
6.1 洋茉莉醛每批成品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出厂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每批包装单位在100桶(听)以下抽取二桶(听),100桶(听)以上抽取三桶(听)。开启包装后检查应无杂质,然后充分混匀,再用取样器每桶(听)抽取试样50~100g,放入混合器混合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邀清法定检测机构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6.6 色状、香气、冻点为出厂检验指标。溶解度、含醛量为型式检验指标,每季度检测一次。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洋茉莉醛应装于白铁桶或纸板桶中,内衬聚乙烯袋,桶外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批号、净重、出厂日期及本标准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本产品在贮存、运输时应保持阴凉、干燥、避光、避热,温度应低于20℃以下。
7.3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