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标准
(产品标准)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 1793-93
天然薄荷脑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薄荷脑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用冷冻法从我国或国外薄荷油中结晶分离的天然左旋薄荷脑。
2 引用标准
GB/T 14564.3 香料 色泽检定法
GB/T 1456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B/T 14564.5 香料 旋光度的测定
GB/T 14575.3 单离及合成香料 乙醇中溶解度测定法
GB/T 14568.2 单离及合成香料 熔点测定法
GB 13500 单离及合成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14564.6 香料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
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 1-甲基-4-异丙基环己醇 [S]
分子式: C10H20O
结构式:
[图片]
CH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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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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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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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₃C-CH-CH₃
分子量: 156.27(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4 技术要求
- 4.1 性状: 无色透明棱柱状或针状晶体。
- 4.2 香气: 具有亚洲种天然薄荷脑的特征香气。
- 4.3 熔点(℃): 42.0~44.0°
- 4.4 蒸发后残留物(%): <0.3%
- 4.5 溶解度(25℃): 1g试样溶于80%(V/V)乙醇5ml中,应呈透明溶液。
- 4.6 比旋度(25℃): -50°~-49°
5 试验方法
QB 1793-93
5.1 色状的检定
见GB/T 14454.3。
5.2 香气的评定
见GB/T 14454.2。
5.3 熔点的测定
见GB/T 14457.3。
5.4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
见GB/T 14454.6。
5.5 溶解度的测定,25℃
见GB/T 14457.1。
5.6 比旋度的测定,25℃
见GB/T 14454.3。
6 检验规则
6.1 天然薄荷脑每批成品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件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出厂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每批的包装单位在100桶(瓶)以下抽取二桶(瓶),100桶(瓶)以上抽取三桶(瓶)。开启包装取样时,外观检查无水分和杂质。然后摇振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板管每桶(瓶)吸取样品50~100ml,注入混样器混合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口塞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验收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法定检测机构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6.6 色状、香气、熔点、溶解度、比旋度为出厂检验指标。蒸发后残留物为型式检验指标,每月检测一次。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天然薄荷脑应装于衬有纸袋的马口铁桶内,听子再装于干燥的箱中。或装于衬有聚乙烯袋的大口纸板桶或镀锌铁桶内。包装外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批号、重量、出厂日期及本标准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本产品应贮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温度不得超过35℃;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
7.3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