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行业标准依据国内企业标准规定。
本标准与现有企业标准相比有以下差异:
- 将标准改为液体硼氢化钠;
- 根据生产情况及用户的要求,将产品质量在现有企业标准的基础上分为两个型号;
- 硼氢化钠含量测定中的取样量作适当调整,增加了试验溶液的制备;
- 对产品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进行了调整;
- 增加了安全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部无机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化工部天津化工研究院、上海市申宇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愚伟、张祖绍、滕绍云、厉文豪。
本标准委托化工部无机盐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