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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6 05:38:41
  • GB16370-1996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中标分类号: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6千字
  • 标准价格:

    8.0 元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96-05-23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 归口单位:

    卫生部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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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GB 16370-1996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16370-199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
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occupational chronic acrylamide poisoningGB16370--1996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因密切接触丙烯酰胺所致以神经系统改变为主的疾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及处理。2引用标准
GB4865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3诊断原则
根据密切接触丙烯酰胺的职业史,具有多发性周围神经损害及神经-肌电图改变或小脑功能障碍的症状、体征,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4诊断及分级标准
4.1观察对象
具备以下任何项者,可列为观察对象:接触丙烯酰胺的局部皮肤出现多汗、湿冷、脱皮、红斑。a.
b. 出现肢端麻木、刺痛、下肢乏力、嗜睡等症状。c.
神经~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神经源性损害。4.2轻度中毒
具有观察对象前两项中任何一项,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肢体远端音叉震动觉或痛觉、触觉障碍,同时伴跟腱反射减弱。我.
b. 双侧跟腱反射消失免费标准bzxz.net
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4.3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中度中毒:a.
四肢霆动觉或痛、触觉障碍水平达肘、膝以上,同时伴腱反射消失。感觉性共济失调。
c.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损害,并有较多自发性失神经电位。4.4重度中毒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5-23批准1996-12-01实施
GB16370—1996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a。明显嗜睡及小脑功能障碍。
四肢远端明显肌肉萎缩,并影响运动功能。b.
5治疗原则
可用B族维生紊、能量合剂,并辅以体疗、理疗及对症治疗。重度中毒者应同时加强支持疗法。6劳动能力鉴定
6.1观察对象
一般不调离丙烯酰胺作业,半年复查一次,尽可能作神经-肌电图检查。进行动态观察。6.2轻度中毒
患病期间暂时调离丙烯酰胺作业,经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并定期复查。6.3中度及重度中毒
应调离丙烯酰胺和其他对神经系统有害的作业,经治疗后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休息或工作。7健康检查的要求
7.1丙烯酰胺作业工人应作就业前体检,包括内科及神经科检查。7.2从事丙烯酰胺作业的工人,应每年接受体检一次,检查项目除与就业前体检相同外,有条件时应作神经-肌电图检查。
8职业藥忌证
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患;糖尿病;
过敏性皮肤病及其他严重皮肤病。参见GB4865附录A。
GB16370—1996
附录A
神经-肌电图检查方法
及其神经源性损害的判断基准
(补充件)
附录B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参考件)
B1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或使用丙烯酰胺单体作业的人员,如生产聚丙烯酰胺、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N-羟甲基丙烯酰胺等。
B2经皮肤接触是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主要途径。因此,对丙烯酰胺的密切接触主要是指皮肤污染的程度,其次是车间空气浓度。B3轻、中度丙烯酰胺中毒以周围神经损害为主要表现,两者分级界限在于中度中毒时,感觉障碍范围扩大至肘、膝水平或出现深感觉障碍导致的共济失调;当出现四肢远端肌肉明显萎缩,并影响运动功能或小脑功能障碍时(无论为首发表现或是在已有周围神经病变基础上出现者)均应诊断为重度中毒。B4长期接触低浓度丙烯酰胺后,主要表现为慢性装发病的多发性周围神经病。短期接触高浓度丙烯酰胺后可于一个月左右出现小脑功能障碍,其发病虽较快,亦可参照此标准。B5重度中毒者的小脑功能障碍于脱离接触数周后可以消退,继之出现周围神经损害。6四肢震动觉障碍及跟腱反射迟钝是轻度中毒早期表现,因此,必需反复仔细检查这两项体征,检查跟腱反射应取俯卧屈膝位或引用加强法。B7深感觉(震动觉、位置觉)障碍引起的共济失调,主要表现为双足不能在一条直线上行走、单足不能站立及闭目站立困难。小脑功能障碍的表现包括眼球水平性颤、言语含糊呈吟诗样、四肢肌张力降低、指鼻及跟膝胫试验不稳、轮替动作失调、步态購珊。B8神经-肌电图检查对本病早期诊断有重要意义。丙烯酰胺中毒以周围神经轴索损害为主,因此,应重点检查四肢远端肌肉的肌电图及感觉神经电位。检查方法及其结果判断基准参见GB4865附录A。B9需要排除引起周围神经病及小脑共济失调的各种疾病,如呋喃类、异蒸耕、砷,二硫化碳、氯丙烯、甲基正丁基酮、正已烷等中毒及糖尿病、感染性多发性神经炎等疾病。附加说明:
本标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和山东齐鲁石化公司职防所负责起草,由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参加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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