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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轻工标准】 多功能电子鞋柜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3-01 09:34:13
  • QB/T5134一201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QB/T 5134一2017

  • 标准名称:

    多功能电子鞋柜

  • 标准类别:

    轻工行业标准(Q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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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5134一2017.Multifunction electronic shoe-cabinet.
1范围
QB/T 5134规定了多功能电子鞋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5134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2k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多功能电子鞋柜(以下简称电子鞋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411棉印染布
GB/T 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 4214.1一2000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多功能电子鞋柜multifunction electronic shoe-cabinet
一种使用电能,具有除湿、除臭、除菌等功能的鞋存储器具。
3.2空载no-load
电子鞋柜内不放置鞋的状态。
3.3满载full-load
电子鞋柜内按使用说明规定放置额定容量鞋的状态。
注:老北京纯布鞋,男鞋42码,女鞋36码,根据鞋柜标称的额定容量,男鞋、女鞋各占50%,如果额定负载
数量为奇数,则男鞋多加一双。
3.4
作周期operation period
电子鞋柜按设定的操作程序,从开始至结束的整个过程所用的时间。注1:工作周期的时间用h表示。
注2:一个多功能电子鞋柜可有若干个不同的操作程序,对应不同的工作周期,如除菌工作周期、除湿工作周期、
除臭工作周期或综合的除湿、除臭工作周期等。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97.100
分类号:Y69
备案号:58805-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134-2017
多功能电子鞋柜
Multifunctionelectronic shoe-cabinet2017-04-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10-01实施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QB/T5134-2017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金世康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康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金宝、蔡星明、李福松、张庆玲、李鹏。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多功能电子鞋柜
QB/T5134-2017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电子鞋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2k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多功能电子鞋柜(以下简称电子鞋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411
棉印染布
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GB/T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4214.1一2000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多功能电子鞋柜multifunctionelectronicshoe-cabinet一种使用电能,具有除湿、除臭、除菌等功能的鞋存储器具。3.2
空载no-load
电子鞋柜内不放置鞋的状态。
满载full-load
电子鞋柜内按使用说明规定放置额定容量鞋的状态。注:老北京纯布鞋,男鞋42码,女鞋36码,根据鞋柜标称的额定容量,男鞋、女鞋各占50%,如果额定负载数量为奇数,则男鞋多加一双。3.4
工作周期operationperiod
电子鞋柜按设定的操作程序,从开始至结束的整个过程所用的时间。注1:工作周期的时间用h表示。注2:一个多功能电子鞋柜可有若干个不同的操作程序,对应不同的工作周期,如除菌工作周期、除湿工作周期、除臭工作周期或综合的除湿、除臭工作周期等。1
QB/T5134-2017
4分类与命名
4.1分类
按处理方式分为:
电热式电子鞋柜(用字母R表示);臭氧式电子鞋柜(用字母Y表示):组合式(由电热、臭氧等多种处理方式)电子鞋柜(用字母乙表示)。4.2命名
示例:
设计编码(企业自定)
容量(单位为双)1,2,3*
处理方式(见4.1)
电子鞋柜代号
XGR24-01表示为:电热式电子鞋柜:容量24双:设计编码01。5要求
5.1正常工作环境
电子鞋柜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使用:a)环境温度为0℃~40℃:
环境相对湿度不超过95%(25℃时);b)
c)周围环境无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和导电粉尘d)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电压的土10%5.2电器安全
应符合GB4706.1的相关要求。
5.3外观与结构
5.3.1外观
柜体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裂纹,涂覆件表面不应有起泡、流痕、剥落等缺陷。5.3.2柜门
5.3.2.1应开关灵活,与门框贴合紧密。5.3.2.2具有臭氧功能的还应满足:a)闭合紧密性试验要求:
b)具有如下的开关联锁装置:
当柜门打开的最大缝隙达到1cm时,臭氧发生器应立即停止工作。当把门重新关上后,才能使臭氧发生器重新工作。
5.3.3搁架
搁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经6.3.3机械强度试验后,不应发生失去原来功能的变形。5.3.4防锈
与臭氧长期接触的构件应选用具有抗侵蚀的材料。金属材料在盐雾试验后,除棱角及锐边2mm范围以内,每100cm2表面积内的锈点和锈迹不应超过2个,每个锈点或锈迹不应超过1mm2:当试件表面积小于100cm2时,则不应出现锈点或锈迹。2
5.4涂层牢固性
经过6.4试验后,涂层脱落的格数不应超过15%。5.5耐久性
QB/T5134-2017
5.5.1电子鞋柜按6.5.1的方法试验后,不应有危及安全的损坏,并能正常工作,除菌、除湿、除臭效果应符合5.7性能要求。
5.5.2电子鞋柜的门系统,包括门轴支架、门开关、门缝压条和其他有关部件,应能经受正常使用中的磨损。经6.5.2试验后,电子鞋柜应仍能正常使用,任何机械或电气方面的部件都不应有影响安全的失效,臭氧泄漏量不应超过5.7.4的要求。5.6噪声
电子鞋柜正常工作时,声功率级噪声:≤45dB(A)。5.7性能
5.7.1除菌性能
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附录A的方法检验,除菌率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除菌周期中的臭氧浓度,作用时间,温度曲线,应与产品的除菌标示参数相符。b)
表1除菌率指标
单位为%
金黄色葡萄球菌
白色念球菌
5.7.2除湿性能
除菌率
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1个工作周期后,试验样块的最终含水率应<15%。5.7.3除臭性能
按附录C的方法试验,1个工作周期后,对柜内空气中甲硫醇含量的去除率≥90%。5.7.4臭氧,温度限值
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臭氧浓度:电子鞋柜在任何工作周期内的臭氧浓度不应高于30mg/m2:温度:电子鞋柜在任何工作周期内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50℃;b)
臭氧残留量:电子鞋柜在工作1个工作周期后,柜内臭氧的残留浓度应≤0.1mg/m:d)
臭氧泄漏量:臭氧外泄漏量≤0.1mg/m2。6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及仪器仪表要求
6.1.1试验环境条件
本标准所有试验方法均应在以下环境条件(除特殊规定外)中进行:a)环境温度(20士5)℃:
相对湿度不大于80%
室内无明显气流,无强烈阳光照射或其他外界热源辐射:)
d)电子鞋柜在满载状态下进行试验。6.1.2试验用仪器仪表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符合下列要求:3
QB/T5134-2017
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其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级,用于出厂检验的其准确度等级不a
低于1.0级:
测量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干湿球温度计,其最大允许误差为0.5℃;b)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其最大允许误差0.50%;d)臭氧浓度检测器的灵敏度不应低于0.05mg/m。6.2电器安全
按GB470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3外观与结构检验
6.3.1外观
视检。
6.3.2柜门
6.3.2.1以视检和实际操作检查验证。6.3.2.2具有臭氧功能的按以下方法试验:a)将电子鞋柜放置在室温下,不通电,用1张厚0.08mm,宽50mm,长200mm的纸片放在门封条上任意1点处,将门关闭垂直压在纸上,检查纸片是否自由滑动:b)
设置好涉及臭氧、电热的工作程序,启动程序,在器具进入工作后,慢慢的打开柜门并测量柜门与柜体贴合面(取中部)的最大距离,当器具停止工作(当器具工作状态不易观测时,也可以通过监测电源的电流变化观察)即记录测量值,重复连续3次,应符合要求。6.3.3搁架
将电子鞋柜放置在室温下,不通电,门澈开。在搁架上依次均匀放满直径800mm、重1000g的圆柱负荷。经试验1h后,取走圆柱负荷,观察搁架的变形情况。6.3.4防锈
电子鞋柜电镀件及易与鞋接触的金属材料按GB/T2423.17一2008方法进行48h连续盐雾试验进行。6.4涂层牢固性
在柜体外表面任取长10mm、宽100mm面积的涂覆件,用刀片纵横划11条间隔1mm、深达底材表面的平行切痕。用氧化锌医用胶布贴牢该部位,然后沿垂直于表面的方快速撕下。在划痕范围内,每小格漆膜保留不足70%的视为该小格已脱落。本试验所用样品可采用同批次喷涂的样片进行。6.5耐久性
6.5.1电子鞋柜在1.1倍额定电压下工作100个空载工作周期,每个工作周期之间应使电子鞋柜冷却到接近室温。可采用强迫冷却方法。6.5.2电子鞋柜门通过20000次的开门试验来检验电子鞋柜的门系统是否合格。1次开门是把门关上再打开。将门打开到最大行程,开门的频率不应大于6次/min,试验时电子鞋柜以额定电压供电,但电子鞋柜不工作。
对于多个门的电子鞋柜,在不对电子鞋柜造成额外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同时对多个门进行试验。6.6噪声
按GB/T4214.1一2000第4章相关要求,采用直接法在半消声室,按靠墙放置的落地式器具测量。6.7性能试验
6.7.1除菌性能
按照附录A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6.7.2除湿性能
按照附录B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4
6.7.3除臭性能
按照附录C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6.7.4臭氧,温度限值
6.7.4.1臭氧浓度
电子鞋柜在工作周期内,用臭氧浓度测试仪测量柜内几何中心部位的臭氧浓度。6.7.4.2温度
QB/T5134-2017
电子鞋柜加热工作时,将温度测量仪的探头置于电子鞋柜规定测试点上。设3个测试点,分布以层架为基础,分别为最上层架后壁与两侧的中间位置:柜的中央层架位置:最下层架门与两侧的中间位置。温度测量仪探头的放置离柜壁和门3mm,并不与其他物体接触。记录1个工作周期内的最高温度。6.7.4.3臭氧残留量
电子鞋柜空载放置在1个密闭的房间内进行试验,房间的尺寸为:2.5m×3.5m×3.0m(长×宽×高),墙壁表面覆盖聚氯乙烯板,电子鞋柜在1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将柜门全部打开,用臭氧测试仪在距离柜门10cm,柜体高度中心点的位置进行测量,记录10s内的数据(至少3个),得到平均臭氧浓度。试验前应先测量原来空气中的初始臭氧浓度,将试验中测得的平均浓度减去原来空气中的初始臭氧浓度得到臭氧残留量。
6.7.4.4臭氧泄漏量
电子鞋柜空载放置于1个密闭的房间内进行试验,房间环境保持在温度(23土2)℃和相对湿度(50土10)%的范围内,房间的尺寸为:2.5m×3.5m×3.0m(长×宽×高),墙壁表面覆盖聚氯乙烯板,将电子鞋柜放置在房间中央位置,在工作周期内,在距离电子鞋柜表面20cm处,每2min记录1次数据,然后计算此时段内的平均臭氧浓度。试验前应先测量原来空气中的初始臭氧浓度,将试验中测得的平均浓度减去原来空气中的初始臭氧浓度得到臭氧泄漏量。7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7.2.1电子鞋柜出厂应按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逐台检验,并从检验合格的同1次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按表3中第12、13、14、15项进行检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判定,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出厂检验不合格。表2检验项目
7.3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输入功率
泄漏电流
电气强度
接地电阻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产品定型鉴定时:
连续生产一定周期(一般不多于两年):间隔1年以上再生产时:
试验方法
QB/T5134-2017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或关键元器件有重大改变时:出厂检验结果与设计要求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合格品中抽取1台,检验项目应按表3的规定。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电器安全
涂层牢固性
耐久性
除菌率
含水率
除臭率
臭氧浓度
臭氧残留量
臭氧泄漏量
5.7.4:a););d)
5.7.4: b)
试验方法
6.7.4:a);c);d)
6.7.4 : b)
型式检验判定,检验项目中若电器安全项中有1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他型式检验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则需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铭牌
在电子鞋柜的适当位置应设有铭牌,铭牌上至少应有下列标志: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电源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输入功率:出厂日期及编号: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标志应符合GB4706.1的要求。
外包装
当电子鞋柜有外包装时,包装上至少应有下列标志: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及编号: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QB/T5134—2017
标志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箱上的字样或标志应能保证不因历时较久而模糊不清。8.1.3产品检验合格证
产品检验合格证上至少应有下列标志:a)
制造商名称: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检验合格标记和检验员代号:
检验日期。
警示语
具有臭氧功能的电子鞋柜,应在使用说明或柜体外观明显位置标注“工作期间禁止开门”的警告:
应在使用说明或柜体外观明显位置标注“内部出风口处不得堵塞”的警告。具有除菌功能的电子鞋柜,产品说明应附有除菌温度-时间曲线。8.1.5
8.2包装
包装应牢固可靠,有防振、防潮等措施。包装应符合GB/T1019的要求。包装箱内应附有:a)
产品检验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
c)产品服务卡。
8.3运输
电子鞋柜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倒置: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雪淋装及化学品侵蚀。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及无有害气体的仓库中。QB/T51342017
A.1方法概述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除菌性能试验方法
将微生物菌悬液涂覆到试验样块上,将试验样块置于试验负载中,所有的试验负载装载于试验样机中,运行指定的除菌程序,对试验样块在除菌程序运行前后的含菌量进行计数,计算除菌率。A.2试验菌种和仪器
A.2.1试验用菌
a)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AS1.0089b)白色假丝酵母(白色念球菌Canidiaalbicans)ATCC10231根据家用电器的使用要求,也可选用其他菌种或菌株作为试验用菌,但所有菌种或菌株应由国家相应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并在报告中标明试验用菌品种及分类号。A.2.2菌种保藏与活化
将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菌株接种于营养琼脂培养基(NA)斜面上,在(37土1)℃下培养24h后,在5℃~10℃下保藏(不应超过1个月),作为斜面保藏菌。使用时,将保藏菌转接到沙氏琼脂培养基斜面上,在(37土1)℃培养(24土1)h,每天转接1次,不超过2周。试验时应采用3~14代、24h内转接的新鲜细菌培养物。将白色念珠菌标准菌株接种于沙氏琼脂培养基斜面上,在(28土1)℃下培养48h后,在5C~10℃下保藏(不应超过1个月),作为斜面保藏菌使用时,将保藏菌转接到NA斜面上,在(28土1)℃下培养(48土1)h,每2天转接1次,不超过1个月。试验时应采用3~14代、48h内转接的新鲜细菌培养物A.2.3仪器和设备
生化培养箱
冷藏箱
超净工作台
电热干燥箱
压力蒸汽灭菌器
温控精度±1℃
5℃~10℃
(100级)或生物安全柜
室温~200℃
平血、试管、移液管(精度0.01mL)、接种环、酒精灯等试验室常用器具。A.3试验负载和试验样块
A.3.1试验负载
老北京纯布鞋,男鞋42码,女鞋36码,根据鞋柜标称的额定容量,男鞋、女鞋各占50%,如果额定负载数量为奇数,则男鞋多加1双。A.3.2试验样块
用符合GB/T411要求的中漂白中平布,其经纱为(21土2)支数:纬纱为(21土2)支数,经过脱浆预处理后制成50mm×50mm的方布块。A.3.3试验负载和试验样块的准备用于放置试验样块的试验负载和试验样块在121℃条件下,高压灭菌20min,烘干后备用。o
A.4试验步骤
A.4.1初始菌悬液的制备
QB/T5134-2017
将适量无菌生理盐水加入新鲜的细菌培养斜面上,将斜面上的菌苔洗脱下来,选择菌液浓度为10°CFU/mL~~10°CFU/mL的稀释液作为试验用菌液,按GB4789.2的方法操作。A.4.2试验样机的准备
试验前样机需空载运行2个除菌程序。A.4.3染菌试验样块的制备
将50mm×50mm的无菌试验样块置于无菌培养皿中,吸取0.5mL菌悬液均匀滴加到试验样块表面,制成染菌试验样块,待染菌试验样块表面微干后即可使用。A.4.4装载运行
将制备的染菌试验样块放置到无菌的试验负载中,放置位置在距离试验负载最前端2cm左右处。每层放置1只含有染菌试验样块的试验负载,其余的试验负载均不含有染菌试验样块,相邻两层的染菌试验样块交叉放置(即:若第一层含有染菌试验样块的负载放置在最左端,则第二层含有染菌试验样块的负载应放置在最右端,以此类推)。装载结束后,运行指定的除菌程序。A.4.5洗脱培养
程序运行结束后,用0.9%的无菌生理盐水10mL回收试样块上残留的微生物。对回收液进行适当稀释,倾注平板,金黄色葡萄球菌于(37土1)℃培养24h~48h,白色假丝酵母置于(28土1)℃下培养(48土1)h,计数。
A.4.6阳性对照
按照试验组相同的方法制备试验样块,将试验样块在室温下放置与试验组相同的时间后回收残留的微生物,回收的菌落数不应小于10’CFU/片,否则试验无效。A.5试验数据处理及效果评价
A.5.1除菌率计算
见公式(A.1)。
×100%
式中:
R——除菌率,%;
A——阳性对照回收菌落数,CFU/片;B—试验组回收菌落数,CFU/片。A.5.2试验效果的评价
除菌率大于或等于90%,除菌性能合格。(A.D
QB/T5134-2017
B.1方法概述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除湿性能试验方法
将一定含水率的湿试验样块置于试验负载中,所有的试验负载装载于试验样机中,运行指定的除湿程序,程序结束后,计算试验样块的含水率。B.2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3土2)℃,环境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5土5)%。B.3试验负载和试验样块
B.3.1试验负载
老北京纯布鞋,男鞋42码,女鞋36码,根据鞋柜标称的额定容量,男鞋、女鞋各占50%,如果额定负载数量为奇数,则男鞋多加1双。B.3.2试验样块
用符合GB/T411要求的中漂白中平布,其经纱为(21土2)支数:纬纱为(21土2)支数,经过脱浆预处理后制成50mm×50mm的方布块。每5层方布块作为1个模拟鞋垫。B.4试验步骤
B.4.1湿试验样块的制备
试验样块烘干至恒重Wo,加入一定量的水,制备初始含水率为(30土5)%的湿试验样块B.4.2试验样机的准备
试验前样机需空载运行2个除湿程序。B.4.3装载运行
将制备的湿试验样块放置到试验负载中,放置位置在距离试验负载最前端2cm左右处。每层放置1只含有湿试验样块的试验负载,其余的试验负载均不含有湿试验样块,相邻两层的湿试验样块交叉放置(即:若第一层含有湿试验样块的负载放置在最左端,则第二层含有湿试验样块的负载应放置在最右端,以此类推)。为防止湿试验样块中的水分浸到试验负载中,需在湿试验样块与试验负载的接触面加1层聚乙烯薄膜。装载结束后,运行指定的除湿程序。程序运行结束后,将负载取出,称取试验后试验样块的质量W2,计算最终含水率。B.5试验数据处理及效果评价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B.5.1含水率计算
见公式(B.1)、(B.2)。
_W.-W。×100%
W.-W。×100%*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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