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YY医药标准】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9-16 15:21:02
  • YY/T0513.2-200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YY/T 0513.2-2009

  • 标准名称: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

  • 标准类别:

    医药行业标准(YY)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zip .pdf
  • 下载大小:

    1.05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YY/T 0513.2-2009.Allogeneic bone grafts Part 2:Deep-frozen alogeneic bone grafts and freeze-dried allogeneic bone grafts.
8.2 出厂检验(逐批检验)
8.2. 1检验项目:外观检验,无菌检验。
8.2.2组批方法:按定义 3.3确定批。
8.2.3抽样及抽样量:每批全部产品进行外观检验;每批抽取产品总数3%或至少不少于3份的封装样品进行无菌检验。
8.2.4 判定规则:外观检验发现冻干骨表面有残存的骨髓或血性成分及其他异物,为不合格产品;无菌检验发现有细菌生长并且不能排除细菌来自产品本身时,应从该批产品再抽取3%或不少于3份的产品进行检验。假如仍有细菌生长,该批产品全部为不合格产品。
8.3型式检验 (周期检验)
8.3.1在产品首次生产时;生产工艺及设 备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止生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等情况下应进行周期检验。
8.3.2检验项目:全性能检验。
8.3.3抽样及抽样量: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量进行全性能检验。
8.3.4判定规则:所有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9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储存
9.1 标志
9.1.1标志内容应满足《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的要求。
9.1.2 单包装标志
9. 1.2.1 标志包括:产品追溯性标志不少于3份;灭菌指示片1枚;检验合格签1枚。
9.1.2.2 产品标志应不易被揭掉、修改及磨损。
9.1.2.3产 品标签至少应有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装量等;
b)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方式;
c)医疗 器械注册证编号及产品标准编号;
d) 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产品出厂编号;
e)单包装的开 启方法、产品贮存方法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
f)一次性使用标志.
9.1.3外包装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至少应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装量;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11.0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0513.22009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Allogeneicbonegrafts
Part 2:Deep-frozen allogeneic bone grafts and freeze-dried allogeneic bone grafts2009-12-30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06-01实施
YY/T0513—2009《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分为:第1部分:骨组织库基本要求;
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第3部分:脱矿骨。
本部分为《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的第2部分。言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B,CD.E,F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归口。YY/T0513.2—2009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省医用组织库、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疗器械检验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宝兴、赵亚平、奚廷斐、冯晓明、邵亚明、王鲜梅。YY/T0513.2—2009
本标准对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中的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两个品种提出了产品要求。对非结构性植骨不提出生物力学要求。本标准是在现行的国家和国际规范、规程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将随着新的研究工作的开展和科学知识的提高而定期修订。
YY/T0513.2—2009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第2部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的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人类骨组织制备的深低温冷冻骨和冷冻干燥骨的产品要求,该产品适用于人体骨修复的手术治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6886.1一200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GB/T16886.3一199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GB/T16886.5一200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细胞毒性试验:体外法GB/T16886.6一199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应试验GB/T16886.10一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GB18280一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辐射灭菌YY0236一1996药品包装用复合膜(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XH无菌检查法;附录VIHpH值测定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3定义
同种异体骨allogeneicbonegrafts从人类不同个体内获取与制备的骨组织。3.2
供体donor
提供骨组织用于同种异体骨移植的献骨者。3.3
批lot
来自同一供体的骨组织,在相同生产周期和相同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产品。3.4
deep-frozenbonegrafts
深低温冷冻骨
制备前、制备后均保存在低于一40°℃环境的骨产品。3.5
冷冻干燥骨freeze-dried bonegrafts经冻干制备后其中残余水量为2%~6%的骨产品。YY/T0513.2—2009
生物负载
bioburden
一件产品上活微生物的总数。
灭菌sterilization
经确认后使微生物破坏、失活或减少使之达到灭菌保证水平的过程。3.8
终末灭菌
terminal sterilization
产品在完成制备后进行辐照灭菌,或在最后的包装中用经确认的方式灭菌。3.9
灭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assurancelevel(SAL)通过有效灭菌后单元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通常表示为10-\。3.10
确认validation
对能产生高可信度预期结果的行为建立文件化证据的过程。4产品分类、型号和规格
4.1分类
4.1.1按用途分为三类:通用型(非结构性植骨)、骨性内植物、大段骨关节(结构性植骨)等。4.1.2按加工工艺分为:冷冻干燥骨(简称冻干骨,代号DG);深低温冷冻骨(简称深冻骨,代号SD)。4.1.3按组织结构及解部形态可分为松质骨、皮质骨,混合骨、长骨,骨干、骨关节等。4.1.4按加工形状分为骨条、骨块、骨板、骨粉、骨钉、骨笼等。4.1.5分类代码
由产品解剖形态十加工形状十加工工艺共三段描述性词语的每字首个拼音字母大写缩写构成,形式为:XX一XX一XX。例如:“SZ一GT一DG”代表“冻干松质骨条”,“SZ一GT一SD\代表“深冻松质骨条”。
4.2规格
附录A为同种异体骨产品的基本规格;也可按用户提出的要求或设计图样加工。5原材料要求
5.1同种异体骨的供体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5.2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包括病毒灭活的工序,并需对该工序的病毒灭活效果进行验证,提供相应验证报告。
5.3同种异体骨材料应进行免疫原性试验。6技术要求
6.1规格
同种异体骨产品应满足规定的规格及装量要求,误差应不超出附录A规定值的士10%或满足用户提出的加工规格。
6.2外观
外观白色或微黄,骨形态结构清晰,应观察不到骨髓和血液成分附着。6.3密度
冻干松质骨(0.17~0.45)g/cm2冻干皮质骨(1.43~2.23)g/cm。6.4酸碱度
产品浸提液pH为5.8~7.5。
6.5含水量
冻干骨残余水量2%~6%。
6.6生物学评价
应按照GB/T16886.1进行生物学评价6.6.1细胞毒性试验:应不大于1级。6.6.2致敏试验:应无致敏反应。6.6.3遗传毒性试验:应无遗传毒性。6.6.4植人试验:应符合附录C要求。无菌要求
同种异体骨产品采用终末辐照灭菌,应无菌。7试验方法
7.1规格
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天平或量具进行检测,应符合6.1的要求。7.2外观
肉眼观察。
7.3密度
按附录D进行。
7.4酸碱度
按附录E进行。
7.5冻干骨残余水量
按附录F进行。
7.6生物学评价
7.6.1细胞毒性试验按GB/T16886.5进行。YY/T0513.2—2009
YY/T0513.2--2009
7.6.2致敏性试验按GB/T16886.10进行。7.6.3遗传毒性试验按GB/T16886.3进行。7.6.4植人试验按GB/T16886.6进行。7.7产品无菌检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XH无菌检查法进行。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出厂检验(逐批检验)
8.2.1检验项目:外观检验,无菌检验。8.2.2组批方法:按定义3.3确定批。8.2.3抽样及抽样量:每批全部产品进行外观检验;每批抽取产品总数3%或至少不少于3份的封装样品进行无菌检验。
8.2.4判定规则:外观检验发现冻干骨表面有残存的骨髓或血性成分及其他异物,为不合格产品;无菌检验发现有细菌生长并且不能排除细菌来自产品本身时,应从该批产品再抽取3%或不少于3份的产品进行检验。假如仍有细菌生长,该批产品全部为不合格产品。8.3型式检验(周期检验)
8.3.1在产品首次生产时;生产工艺及设备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止生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等情况下应进行周期检验。8.3.2检验项目:全性能检验。
8.3.3抽样及抽样量: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量进行全性能检验。8.3.4判定规则:所有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9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储存9.1标志
9.1.1标志内容应满足《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的要求。9.1.2单包装标志
9.1.2.1标志包括:产品追溯性标志不少于3份:灭菌指示片1枚;检验合格签1枚。产品标志应不易被揭掉、修改及磨损。9.1.2.2
产品标签至少应有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装量等;a)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方式;b)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及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产品出厂编号;单包装的开启方法、产品贮存方法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e)
一次性使用标志。
外包装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至少应有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装量;4
b)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方式;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及产品标准编号:c)
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产品出厂编号;e)
产品贮存方法及其他必要的贮存标志;f)一次性使用标志。www.bzxz.net
9.2产品说明书
YY/T0513.2—2009
产品说明书内容应满足《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的要求。产品说明书随产品装入外包装内。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装量;b)
生产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注册产品标准编号;产品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禁忌证、注意事项,需要警示或提示的内容;产品使用说明;
产品储存条件、有效期;
一次性使用说明。
9.3包装
9.3.1单包装
9.3.1.1产品单包装为三层塑料袋,依次密封套装。9.3.1.2塑料袋材料应为医用级塑料,应满足GB/T18280一2000中附录A及YY0236—1996药品包装用复合膜(通则)的要求,采用PAPE材质,厚度不小于8um。9.3.1.3塑料袋应热熔密封,热熔宽度不小于5mm;塑料密封破损不得出厂包装打开后应有不可复原的痕迹。
9.3.1.4也可采用符合YY0033一2000要求的其他形式包装材料。9.3.2外包装
产品外包装采用硬板纸盒或有相当强度的其他材质包装。9.4运输及储存
9.4.1冻干骨产品常温运输;深冻骨产品应放人温度不高于10℃隔温容器中运输,24小时内送达用户。
9.4.2冻干骨产品室温或室温以下环境储存,应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深冻骨产品运输到达后应在不超过6个月之内使用,应储存于一40℃以下温度冰箱内。YY/T0513.2—2009
通用型
骨内固定器
大段骨/
骨关节·
松质骨条
皮松质骨条
混合骨小块
松质骨小块
松质骨块
皮质骨板
骨螺钉
专用骨件
长骨骨段
骨关节
型号代号
SZGT-DG
SZGT-SD
PSGT-DG
PSGT-SD
HHGK-DG
SZGXK-DG
SZGK-DG
SZGK-SD
PZGB-DG
PZGB-SD
GLD-DG
GLD-SD
CG—SD
GGJ-SD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同种异体骨的参考规格
基本规格(mm)
长20~45,宽和高4.5~5.5
长20~~45,宽和高4.5~5.5
0.05~1.25
(10~30)×(10~40)×(10~60)
(2~5)×(10~30)×(20~120)
直径:3.5,4.0,4.5
长:30,40,60,100
直径:3.5,4.0,4.5
长:3040,60,100
直径:4.0,4.5
长:30,40,60
直径:12,1416
长:14,25(长度尺寸>直径尺寸)按用户要求加工
按用户要求加工
按用户要求加工
“注:根据临床需要制定特殊规格;如果需要附带所需的肌腱和(或)韧带,应有相应的要求。6
单包装量
2g;3g:4g
1g;2g3g
0.1g;0.5g;1.0g:2.0g
B.1供体病史
下列情况为供体排除条件: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同种异体骨产品的供体要求
病史、体检、化验或户检证明有明显的活动性感染;(1)
恶性肿瘤;
YY/T0513.2—2009
病毒性肝炎、梅毒、艾滋病或艾滋病高度可能(供体来自艾滋病高发地区,有性病、吸毒、同性恋史);
自身免疫性疾病;
所取组织中含有数量可引起有害反应的毒性物质;病因不明的严重疾病,严重营养不良;(7)
长期接受激素治疗;
(8)存在或疑似由感染性原因所致的中枢神经退行性病变(如阿尔茨海默病、克-雅病或有家族性克-雅病和多发性硬化症病史),包括痴呆;(9)准备获取组织的部位存在感染、病变或曾接受过放射治疗。B.2供体年龄
供体年龄15~50岁(女性)和15~55岁(男性);当产品用于结构支撑时,供体应无骨质疏松。当骨产品被用于充填时没有年龄限制。B.3供体血清学检验*
下列指标必须为阴性:
(1)艾滋病病毒抗体(HIV-1/2-Ab)(酶标法);(2)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3)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酶标法);(4)梅毒试验(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注1:如为活存供体,应加做乙型肝炭病毒核心抗体检验:所有上述检验使用有生产批准文号和国家检定合格的诊断试剂。
“注2:HIV病毒可采用PCR方法进行核酸检测,但需在经过认证的机构进行。7
YY/T0513.2—2009
C.1按GB/T16886.6要求进行。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同种异体骨植入试验方法
C.2使用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进行骨内原位植人。C.3使用已上市产品作对照样品,按同样方法植人。实验材料与对照材料的病理反应无显著差异。C.4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YY医药标准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