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石油化工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5-25 13:18:25
  • SH/T 3033-201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H/T 3033-2017

  • 标准名称: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

  • 标准类别: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zip .pdf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号:SH/T 3033-2017
标准名称: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automobile & forklift conveyance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7-07-07
实施时间:2018-01-01
标准大小:15M
标准介绍:本规范SH/T 3033-2017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车辆选型、计算及车库、停车场、叉车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的设计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工程汽车、又车运输设施设计,不适用于消防车、环保监测车、清扫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3]21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SH/T 3033-2017共分8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汽车车辆选型与计算,
叉车车辆选型与计算,汽车库、停车场,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本规范是在《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HT3033-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叉车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将原规范的第7章的条文和结构进行了调整,充实了有关停车场的内容;
增加了第8章有关又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的内容。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53.060
备案号:J870-2018
iri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3033--2017
代替SH/T3033-200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automobile & forkliftconveyance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2017-07-07发布
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般规定
5.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6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7、汽车库、停车场
iiiKAacJouaKAa
8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SH/T3033-2017
SH/T3033--2017
Foreword o
TScope
2Normative references
3Terms and definitions
4General requirements
iiKAacJouaKAa
Contents
5Automobiles selection and calculate 6 Forklifts selection and ealculate-7 Garage and parking lot
8 Filling & charging forforklift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Add:Explanationofarticle
TriKAa~cJouaKAa
SH/T3033-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3121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汽车车辆选型与计算,叉车车辆选型与计算,汽车库、停车场,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本规范是在《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H/T3033-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叉车加油、加气、充电设施:一将原规范的第7章的条文和结构进行了调整,充实了有关停车场的内容,一增加了第8章有关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的内容。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润西区中州西路27号电话:0379-64887144
传真:0379-648871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楼邮政编码:100101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秀敏游斌季柏森宗立达陈勇金叶高伟林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守彬邱正华叶宏跃岳陈剑潘辉陈纪张小平张淑玲本规范1991年首次发布,2007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III
1范围
iiiKAa~cJouakAa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H/T3033-2017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车辆选型、计算及车库、停车场、叉车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的设计规定。
本规范适用手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工程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不适用于消防车、环保监测车、清扫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CJ/T1S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广工程设计规范JGJ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汽车运输设施automobile conveyancefacilities用于运输、检修及吊装等作业的汽车、吊车、叉车及其车库、维修间等3.2
叉车forklift
利用自带可升降货叉或铲斗对物料进行堆垛、拆垛、装卸或短途运输的起重运输机械。3.3
叉车加油、加气、充电设施nilling& charging facilities forforklift为又车进行加油,加气或蓄电池充电的设施。4一般规定
4.1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应避循下列原则:a)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汽车、叉车运输设施的使用效率:b)尽可能利用社会运输能力和设施,缩小企业自备汽车运输设施的规模:SH/T3033—2017
iiiKAa~cJouaKAa
c)选用性能优良、价格低廉、维修方便的车型。4.2石油化工企业运输车辆应按“取货制”原则计算。4.3短距离搬运或装卸单件重量不超过3t的物料,宜选用叉车。5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5.1企业的大批量外部运输、非经常性的特种运输以及大型检修起重车辆,宜依托社会专业部门。企业的生产、检修、起重、装卸等生产备。
活用车以及厂区的通勤客运车辆可自载重汽车选型应根据货物性质、单件重量、包装形式、货运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车辆的规格应与5.2
货物构成相适应,减少车辆型号,力求车型配比合理,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
宜以5t~12t载重车为主体车型
生活用车宜配备部分1t~3t载重车b)
轻抛货物宜选用高栏板车型:
散装粒料宜选用专用车辆或自卸汽d
散装液体物料宜选用汽车罐车
5.3用于生产、检修及厂内运输和生活用车的载重车辆数量应根据工厂性质、规模及装置数量、工厂
定员以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5.4运输批量较大和定点装装卸的原料、燃料、成品等物料,用车数量应按不同货物的运输量及所需车型分别计算:
a)车辆一次往返时间:
式中:
车辆一次往返时间,h:
L—运输距离,km
平均行车速度
车辆装卸时间
机械装卸车
见表5.4-2,
确定:
等车等候时间,
C+22/60
居车辆
商载重量
寸间见表5.4-3,
方式等确定:人工装卸时间
货物类别以及装卸
液体物料装卸时间压
应根据装卸泵的流量等参数
表5.4-1平均计算行车速度
路面等级
平原、丘陵
单位:km/h
厂内道路
iiiKAa~cJouaKAa
表5.4-2汽车人工装卸时间
不同载重车辆的人工装卸时间(min)2.5t以下
【类:散碎货物,如干土,
3.0t~4.5t
砂、粉煤、焦炭、垃圾、空木箱等:5.0t~7.0t
支和成卷的货物及砂砾、黏土、木板、原煤、水泥等:Ⅱ类:桶装、袋装、包装
Ⅲ类:箱装,筐装、套装、
部分散装货物,
IV类:笨重的(单件在25kg以上)装卸不便的或需加注意的
货物名称
反、正铲装载机
SH/T3033—2017
7.0t以上
及圆木、钢板、钢管、沥青等;货物,如坛装货物、玻璃容器、钢轨等。机械装卸车时间
卸车时间t2
铲斗容积0.5~3.0,铲斗充满系数0.6~砂、石、煤、焦等
钢材等
车辆日周转次数:
式中:
桥式、抓斗吊
0.8min/斗~1.0min/
1.0min/斗~2.0mm/斗
5.0min/t~10.0min
Z-(m-T-KT)
车辆日周转次数,次/d;
日工作班制,可取1~1.5:
台班工作时间,
h,可取8
一台班工作时间利用系数,
车辆一次往返时间,h。
车辆日生产率:
式中:
车辆日生产率,t/d:
车辆日周转次数,次/d:
一车辆载重量,t:
-车辆载重利用系数,见表5.4-4。/to
5.0min/t~10.0min/t
SH/T3033-—2017
iriKAa~cJouaKAa
表5.4-4车辆载重利用系数
货物名称
砖瓦、砂石、块煤、金属材料
木材、石灰
桶装材料
袋装材料
罐装材料
其中对于液体罐车的载重量可按下式计算:p=wK.p
武中:
罐车容积,m
车辆载重利用系数
装满系数,原油、清油取0.9,重油、沥青取0.95,液化石油气取0.85:液体货物密度,/m,原油取0.85,重油、沥青取0.90,柴油取0.80,汽油取0.85,液化石油气取0.50%
d)车辆数量:
式中:
车辆数量:
年运输量,ta:
N,-Q-K/(A-Ks-g)
货物不均衡系数,可取1.0~1.4年工作日,可取256:
车辆检修停驶系数:可取0.92:车辆日生产率,td。
5.5企业自备各种吨位载重车的比例及总载重吨位,可按下列规定取值:各种吨位载重车的比例:载重t~3t载重4t~5t
载重6t~8t
20%~30%
40%~50%
20%30%
载重10t~15t约10%
总载重吨位:大型石油化工厂最大可取280t中型石油化工厂最大可取220t
5.6.客车配备应符合下列原则:a)客车仅限于居住区至厂区的通勤客运和行政用车:(5.4-5)
b)职工通勤客运用车数量应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居住区的分布情况按下列公式计算:N2-Qr-Kg/(qom2)
2-75/t3
t-(2L/V.60+C)-t+21s
式中:
计划线路所需客车数量,辆:
计划线路职工乘车人数,人:
TrKAa~cJouakAa
客车备用系数,取1.1:
选用车型额定载客量,人:
上班高峰期延续时间内客车周转次数,次:上班高峰期延续时间,min,取30~40:客车周转次所需时间,min:
单程运输距离,km
平均计算行车速度:km/h,取20~40:中途站个数,个,
中途站停车时间,min,取1~2:起点站或终点站调车时间,min,取5。客车数量可按下列指标估算:
1),大客车或中型客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100人~200人辆:2)小客车(旅行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300人辆:3)小汽车(包括轻型越野车)按全广设计定员每100人~150人辆。SH/T3033-2017
5.7汽车吊车或轮式吊车应根据检修规模、检修工程量,单件重量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计算,无计算依据时,可按2辆一3辆估算。吊车吨位不宜大于12t。6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6.1叉车仅包括企业的检修叉车、仓库堆场内倒运叉车、短距离定点运输的叉车。6.2叉车类型应根据使用环境、运输与装卸货物的性质、单体重量、包装形式、货运量、装卸货物的堆放高度等因素按下列原则确定:a)根据单体货物重量,装卸货物的堆放高度选用叉车时,宜以2.0t一4t起重量的叉车为主体车型。根据检修或运输货物的条件、作业场所如装置、仓库、堆场的性质和要求选用又车时,宜选用b
清洁能源叉车:对尾气排放敏感或封闭的建筑物内宜选用电动叉车。c)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内作业的车必须选用与爆炸性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爆叉车。6.3.用于生产检修的叉车可按每两套工艺装置1辆~2辆叉车确定。6.4:短距离定点运输的叉车数量应按不同货物的运输量、叉车日生产能力及所需车型分别计算确定:a)货物年运输量:
式中:
货物的年计算运输量,t/a:
毛重系数,采用桶装液体物品为1.12,纸箱包装物品为1.15,木箱包装物品为1.20,袋装物品为1.02:
货物净重年运输量,t/a。
b)叉车日生产能力:
Oa-ToKyOp
主列式中:
叉车日生产能力,td
SH/T3033—2017
iiiKAa~cJouaKAa
叉车平均小时生产能力,t/h;
叉车起重量(一次叉举的质量),t:起重量折减系数,取0.7~0.9:
个工作循环中叉举、降卸货物等作业时间,min:一般取46:个工作循环中的单程平均运距,m:叉车的平均行驶速度,m/min,一般取60~80。日工作班制,可取1.0~1.5:
台班工作时间
般为8
台班工作时间利用系数,一般为0.85~0.95叉车数量:
N=O·K/(Oa-A)
式中:
一所需某种车型叉车辆数,辆:N
运输不均衡系数,可取1.0~1.4
叉车年有效工作日,d,可取256(6.4-4)
6.5用于仓库或堆场内倒运作业的叉车应根据倒运量、打包机打包量、单件物品的重量配备不同起重量的叉车及叉车数量,倒运
作业叉车的平均生产能力及数量可按下式计算倒运叉车日生产能
O-3-T3-K7-O,
式中:
倒运叉车日生产能力,t/d:
倒运叉车平均小时生产能力,
完成一个工作
循环所需时间,
叉车起重量
一次叉举的质
质量)
起重量折减系数,可取0.
日工作班制,
可取1.0~1bzxZ.net
台班工作时间,
h.可取8
台班工作时间利用系数,
倒运叉车数量:
式中:
可取0.85~0.95
N-Qdy·K/(gaA)
所需某种车型叉车辆数,辆
仓库或堆场年计算倒运十
运输不均衡系数,可取1.0~1.4:倒运叉车年有效工作日,d,可取256:无计算依据时,倒运作业叉车数量可按照每500m2仓库0.5辆~2辆计算。c
7汽车库、停车场
7.1一般规定
7.1.1货运车辆汽车库、停车场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应靠近工厂主要货流出口、入口或仓6
iiiKAa~cJouaKAa=
SH/T3033—2017
库区,与建(构)筑物、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GB50160和GB50067的规定。客运车辆汽车库,停车场宣布置在管理区附近。7.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或贮存区内。7.1.3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7.1.4应避免汽车库、停车场进出道路与铁路平交。7.1.5汽车库及停车场的面积应根据停放汽车的数量、型号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当地规划要求。7.1.6货运汽车、大客车的停放方式应以露天停放为主。其车辆入库率在非采暖地区不宜超过15%在采暖地区不宜超过30%
7.2汽车库
7.2.1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7.2.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停放车辆不大于50辆的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7.2.3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或地沟。7.2.4汽车库所产生的含油、含酸、含碱等污水应排入相应污水系统。7.2.5汽车库的照明、给排水及采暖等可按JGJ100的规定执行。7.3货运停车场
7.3.1停车场应具备为车辆提供合理停放空间和必要的安保、服务等功能。7.3.2停车场用地面积应满足高峰时段货运车辆的停放需求,且不影响车辆的出入。7.3.3停车场按照进出车辆的流向宜划分为重车停放区、空车停放区,地面应采用画线标识指示停车位置和车辆行进方向。交通路线应采用与进出口行驶方向相一致的单向行驶路线。
7.3.4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时,可设置1个。7.3.5停车场进出口处应视野开阔,且应安装限速、引导、警告、禁行等交通标志。车辆型号、运输物品性质等因素,相对集中且分组停放。7.3.6车辆停放方式应根据停放车辆数量每组不应超过50辆,组与组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6.0m。车辆之间的净距应根据车型确定,但侧向不应小于1.0m,纵向不应小于1.5m。通道按次出车设计。
7.3.7甲、乙类物品运输车或有毒、有害气体的罐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7.3.8露天停车场地坪宜采用刚性结构,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坪坡度不宜小于0.3%,但不应大于2.0%。7.4
保养修理间
汽车保养、维修规模可根据作业车辆的数量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保养修理间、车辆清洗设施,
8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8.1叉车库
可按CJJ/T15的规定执行
8.1.1叉车库应布置在其服务设施内或其附近,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8.1.2应避免叉车出入库行进路线与交通繁忙的道路或铁路交叉。8.1.3叉车库的面积应根据叉车的停放和检修、维修需要确定。8.1.4为叉车库服务的面积不超过200m2的充电间可与叉车库毗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1.5叉车库所产生的含油、含酸、含碱等污水应排入相应污水系统。8.1.6叉车库的照明、给排水及采暖等可按JGJ100的规定执行。8.2叉车加油、加气设施
SH/T3033-2017
TrKAa-cJouaKAa
8.2.1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并应符合GB50160和GB50156的规定8.2.2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储罐的储存能力不应大于GB50156中三级站的规定。8.2.3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应设置供值班休息的站房,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8.2.4.桶装柴油、液化气钢瓶的储存间设置及其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和GB50160的规定。
8.3叉车充电设施
8.3.1叉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并宜位于可燃气体液化经和甲艺类设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8.3.2叉车充电设施不宜布置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8.3.3车充电设施不应布置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8.3.4叉车充电设施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和GB50160的规定。8.3.5叉车充电设施应包括:蓄电池存放区、充电区、蓄电池加水设备、洗眼池、蓄电池更换区、必要的通道。
8.3.6著电池应放置在托盘或支架上。充电机宜靠墙侧挂墙摆置。8.3.7:充电间的地面以及离地15cm高墙面应做防腐处理,腐蚀介质为硫酸液。8.3.8采用备用电池充电时,应配置专用的电池起重设备。8.3.9充电间应强制通风。
8.3.10充电间应设电池危险警告标识和严禁烟火标识8.3.11充电间应配备急救箱、紧急冲洗水池、洗眼站、灭火器等设施,这些设施应置放在易见、易取的位置。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推荐标准
  • SH石油化工标准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