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国家标准(GB) >>
- GB 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
标准号:
GB 14932-2016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粘类
2016-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06-23实施
本标准代替GB14932.1—2003《食用大豆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4932.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粘类”;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指标;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标识的要求。
GB14932—2016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粗类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粘类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菜籽粕和棉籽粕。2术语和定义
食品加工用粮类
GB14932—2016
以豆类、谷类、坚果及籽类等为主要原料,去除(或提取)油脂或淀粉后制得的作为食品加工用原料的含有蛋白质的物质。其中主要包括大豆、豌豆粕、蚕豆粕、小麦、玉米粕、大米粕、核桃粕、杏仁粕、花生粘等产品。
3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滋味、气味
理化指标
具有各类食品加工用柏应有的色泽具有各类食品加工用粕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霉味,无异味饼状或松散的片状、粉状或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及金属异物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溶剂残留量/(mg/kg)
仅适用于采用济剂浸出工艺的产品指
GB5009.262
检验方法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检验方法bZxz.net
3.4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GB14932—2016
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其中豆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2中豆类的规定,谷类产品应符合GB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坚果及籽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2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3.4.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其中豆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1中豆类的规定,谷类粘产品应符合GB2761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坚果及籽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1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
3.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其他
产品标签应标识产品的生产工艺(溶剂浸出工艺或压榨工艺等)2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GB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粘类
2016-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06-23实施
本标准代替GB14932.1—2003《食用大豆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4932.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粘类”;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指标;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标识的要求。
GB14932—2016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粗类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粘类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菜籽粕和棉籽粕。2术语和定义
食品加工用粮类
GB14932—2016
以豆类、谷类、坚果及籽类等为主要原料,去除(或提取)油脂或淀粉后制得的作为食品加工用原料的含有蛋白质的物质。其中主要包括大豆、豌豆粕、蚕豆粕、小麦、玉米粕、大米粕、核桃粕、杏仁粕、花生粘等产品。
3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滋味、气味
理化指标
具有各类食品加工用柏应有的色泽具有各类食品加工用粕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霉味,无异味饼状或松散的片状、粉状或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及金属异物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溶剂残留量/(mg/kg)
仅适用于采用济剂浸出工艺的产品指
GB5009.262
检验方法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检验方法bZxz.net
3.4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GB14932—2016
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其中豆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2中豆类的规定,谷类产品应符合GB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坚果及籽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2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3.4.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其中豆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1中豆类的规定,谷类粘产品应符合GB2761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坚果及籽类粕产品应符合GB2761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
3.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其他
产品标签应标识产品的生产工艺(溶剂浸出工艺或压榨工艺等)2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
- GB/T21666-2008 尿吸收辅助器具 评价的一般指南
- GB/T39454-2020 国际贸易业务数据规范货物跟踪与追溯
- GB/T38948-2020 沥青混合料低温抗裂性能评价方法
- GB/T13589-2007 锌及锌合金废料
- GB28355-2012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甲酯(柳酸甲酯)
- GB∕T7676.3-2017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
- GB/T13070-1991 铀矿石中铀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 GB14880-2012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 GB/T10006-2021 塑料 薄膜和薄片 摩擦系数的测定
- GB/T9003-1988 调音台基本特性测量方法
- GB/T39648-20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数字图像技术评级
- GB5585.3-1985 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 第3部分:铝母线
- GB/T19561-2004 寒地节能日光温室建造规程
- GB/T7574-1987 信息处理交换用磁带标号和文卷结构
- GB/T24715-2009 氧源转换器
- 行业新闻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25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bzxznet@163.com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5141790号-2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51417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