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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15 00:54:18
  • GB/T50772-2012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50772-2012

  • 标准名称: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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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772-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T50772-2012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统—书号:15112·23509
价:2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7013. 1.23
GB/T50772-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timber structures2012-05-28
2012-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
联合发布
-TiKAoNTKAc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timber structuresGB/T50772-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2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l timber structuresGB/T50772-201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首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张:4元字数:123千字2012年11月第一次印剃
2012年11月第一版
定价:23.00元
统书号:15112·23509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挪政编码100037)
本社网址:http://eabp.com.cn网上书店:http://china-building.com.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9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72-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5月28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美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和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吸收了国内外木结构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编制,最后经市否定稿本规范共分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木结构工程施工用材、本结构构件制作,构件连接与节点施工木结构安装、轻型木结构制作与安装、木结构工程防火施工、木结构工程防护施工和木结构工程施工安全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贵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编制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2453信箱:邮编:150090、传真:045186283098-电子邮件:e.c.zhu@hit.edu.en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TiKANiiKAca-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规范参加单位:加拿人木业协会德胜(苏州)洋楼有限公司
苏州皇家整体住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龙腾实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新阳光防腐木业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祝恩淳潘景龙樊承谋张厚
王永维
程少安
裁圣哲
张盛东周淑容
姜铁华张华君
高承勇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刘伟庆
龙卫国
王公山
任海清
丁延生
杨学兵何敏娟
倪發邱培芳
陈松来蒋明亮
张成龙周和俭
张新培申世杰
杨军王力
姚华军
1总则
2术语
基本规定
4木结构工程施工用材
4.1原木、方木与板材
4.2规格材
层板胶合木
木基结构板材
4.5结构复合木材及工字形木搁栅木结构用钢材
4.8剪板
4.9圆钉
4.10其他金属连接件
5木结构构件制作:
5.1放样与样板制作
5.2选材
5.3构件制作
6构件连接与节点施工
齿连接节点·
螺栓连接及节点
剪板连接
钉连接
金属节点及连接件连接
本构件接头
6.7圆钢拉杆
7木结构安装·
7.1木结构排装·
7.2运输与储存
7.3木结构吊装·
7.4木梁、柱安装:
7.5楼盖安装
7.6屋盖安装
7.7顶棚与隔墙安装
7.8管线穿越术构件的处理
8轻型术结构制作与安装
8.1基础与地梁板
8.2墙体制作与安装
8.3柱制作与安装·
8.4楼盖制作与安装
橡条顶棚搁棚型屋盖制作与安装8.5www.bzxz.net
8.6齿板桁架型屋盖制作与安装
8.7管线穿题
9木结构工程防火施工
10木结构工程防护施工
11木结构工程施工安全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IGeneralProvisions
2Terms
3BasieRequirement
Contents
4 Materials in Construction of Wood Structures4.1Rough Sawn Timber,Round Timber end Planks4.2Dimension Tunber
4.3Glued-laminated Timber
4.4 Structural Wood based Panels4.5Strueturel Composite Lumber and I-jcists4.6Steel in Wood Structures
4.8 ShearPlates
A.9Round Nails
4.lo OtherMetal Connectors
5 Manufacture of Wood Members-5.1 Loftingand Manufactureof Template5.2 Selection af Material
5.3Manufactureof Woodl MembersBConnections and Joints
6,1 Framed Joints
6.2Bolted Conneetions
6.3 ShearPlate Connections
G.4Nailed Connectians ....
6.5 Metal Jaints and Joints with Metal Conneetors6.6JointsinWoodMembers
6.7Round Steel Tension Rod
7Installation of Wood Structures7.1Assembling ofWood Struetures7.2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7.3 Lifting ofWoodMembers
7.4 Installation of Columns and Beams7.5Installation ofFlcors
7.6InstallationofRoofs
7.7Instaillation of Ceilings and Partition Walls7.8 Treatment of Pipes and Wires Passing ThroughWood Memhers
8 Manufacture and Installation of Light WoodFrame Construction
8. 1 Buse tind Sill Plates
8.2Manufaciure and Installation of Walls8.3Manufacture and Installation of Colunns8.4 Manufacture and Installation of Roofs ....8,5Manufacture and Installation of Rafter-ceilingJoistTypeRoafs
8.6Manufacture and Installation of Roofs with MetalPlate Connected Trusses
8.7 Piper and Wires Passing Through Wood Members9 Fire Protection in Construction of Wood Structures1oProtectionofWood Structures1l Safety in Construction of Wood Structures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ntionof ProvisionsKAO
NirKAca-
1总则
1.0.1为使木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先进,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木结构的制作安装、木结构的防护,以及木结构的防火施工。
1.0.3木结构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原木log
2术语
伐倒并除去树皮,树枝和树梢的树干。2.0.2方木roughsawntimber
直角锯切、截面为矩形或方形的木材。2.0.3规格材dimensionlumber
由原木锯解成截面宽度和高度在一定范围内,尺寸系列化的锯材,并经干燥、刨光、定级和标识后的一种木产品2.0.4目测应力分等规格材visuallystress-gradeddimensionlumber
根据肉限可见的各种缺陷的严重程度,按规定的标准划分材质等级和强度等级的规格材,简称目测分等规格材。2.0.5机械应力分等规格材machinestressreteddimensionlumber
采用机械应力测定设备对规格材进行非破坏性试验,按测得的弹性模量或其他物理力学指标并按规定的标准划分材质等级和强度等级的规格材,简称机械分等规格材。2.0.6层板lamination
用于制作层板胶合木的木板,按其层板评级分等方法,分为普通层板、目测分等和机械(弹性模量)分等层板。2.0.7层板胶合木glued laminatedtimher以术板层叠胶合而成的本材产品,简称胶合木,也称结构用集成材。按层板种类,分为普通层板胶合木、目测分等和机械分等层板胶合木。
2.0.8木基结构板材waod-based structuralpanel将原木旋切成单板或将木材切削成木片经胶合热压制成的承2
重板材,包括结构胶合板和定向木片板,可用于轻型木结构的墙面、楼面和屋面的面板。
2.0.9结构复合木材structuralcompositelumber(SCL)将原木旋切成单板或切削成木片,施胶加压而成的一类木基结构用材,包括旋切板胶合木,平行木片胶合木、层叠木片胶合木及定向木片胶合木等。
2.0.10工字形木栅wopdIjoist
用锯材或结构复合木材作翼缘、定向木片板或结构胶合板竹腹板制作的工字形截面受弯构件。2.0.11标识stamp
表明材料、构配件等的产地、生产企业、质量等级,规格、执行标准和认证机构等内容的标记图案2.0.12放样lafting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舰定给制足尺结构构件大样图的过程。
2.0.13起拱camber
为减小架或梁等受弯构件的视觉挠度,制作时使构件向上拱起。
2.0,14钉连接nailedconnection利用圆钉抗弯、抗剪和钉孔礼壁承压传递构件间作用力的一种销连接形式。
2.0.15齿连接stepjoint
在木构件上开嘴齿槽并与另一木构件抵承,利用具承压和抗剪能力传递构件间作用方的一种连接形式。2.0.16操栓连接boltedconnection利用镖栓的抗弯,抗剪能力和螺栓孔孔壁承压传递构件间作用力的一种销连接形式
2.0.17齿板trussplate
用镀锌钢板冲压成多齿的连接件,能传递构件间的拉力和剪力,主要用于由规格材制作的本行架节点的连接3
2.0.18指接lingerjoint
木材接长的一种连接形式,将两块木板端头用铣刀切削成相互啮合的指形序列,涂胶加压成为长板。2.0.19槐条purlin
支承在桁架上弦上的屋面承重构件。2.0.20轻型木结构lightwoodframeconstruction主要由规格材和木基结构板,并通过钉连接制作的剪力墙与横隔(楼、屋盖)所构成的木结构,多用于1层一3层房屋2.0.21搁栅joist
一种较小截面尺寸的受弯木构件(包括工字形木摘栅),用于楼盖或顶棚,分别称为楼盖搁栅或顶棚摘栅。2.0.22橡条rafter
屋盖体系中支承屋面板的受弯构件。2.0.23墙骨stud
轻型木结构墙体中的竖向构件,是主要的受压构件:并保证覆面板平面外的稳定和整体性。2.0.24覆面板structural sheathing轻型木结构中钉合在墙体木构架单侧或双侧及楼盖搁栅或橡条顶面的木基结构板材,又分别称为墙面板、楼面板和屋面板。2.0.25木结构的防护protectionofwoodstructures为保证木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安全,可靠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采取防腐、防虫蛙、防火和防潮通风等措施予以保护。
2.0.26防腐剂preservative
能毒杀木腐菌、昆虫、凿船虫以及其他侵害木材生物的化学药剂。
2.0.27载药量retention
木构件经防腐剂加压处理后,能长期保持在木材内部的防腐剂量,按每立方米的千克数计算。2.0.28透人度penetration
木构件经防护剂加压处理后,防剂透人木构件的深度或占边材的百分率。
2.0.29进场验收on-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按相关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以对产品质量合格与否做出认定2.0.30见证检验evidential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验。2.0.31交接检验handoverinspection施工下一工序的承担方与上一工序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其已完成工序的施工质量的认定活动。5
3基本规定
3.0.1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主要专业工种应有操作上岗证。
3.0.2木结构工程施工分部工程应划分为木结构制作安装和木结构防护(防腐、防火)分项工程。当两个分项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时,应以术结构制作与安装施工企业为主承包企业,并应负责分部工程的施工安排和质量管理。
木结构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含施工图、设计变更文字说3.0.3
明等)施工,并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各项质量标准的规定。设计文件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和通过当地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3.0.4木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和设计单位作技术交底,结果应记录在案。施工单位应制定完整的施工方案,并应经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施工
3.0.5木结构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构配件的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可使用力学性能,防火、防护性能达到或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等级的相应材料、构配件替代,作等强(效)换算处理时,应经设计单位复核并签发相应的技术文件认可:不得采用性能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构配件替代。3.0.6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有关规定做进场验收和见证检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在工程中应用。施工过程中各种工序交接时尚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由监理单位签发可否继续施工的文件
3.0.7本结构工程外观质量应分为A,B、C三级,并应达到下列要求:
1结构外露、外观要求高、需油漆但显露木纹,应为A级。施工时木构件表面应用砂纸打磨,表面空隙应用术料和不收缩材料封填
2结构外露,外观要求不高并需油漆,应为B级。施工时木材表面应刨光,可允许有偶尔的漏刨和细小的缺漏(空隙、缺损,相不应有松软节了和空洞。3外观无特殊要求、允许有目测等级规定的缺陷、孔洞,表面无需加工处理,应为C级。
3.0.8本结构工程中木材的防护方案应按表3.0.8的规定选择除允许采用表面涂刷工艺进行防护(包含防火)处理外,其他防护处理均应在木构件制作完成后和安装前进行,已作防护处理的木构件不宜再行锯解,刨削等加工,确需作局部加工处理面而导致局部未被浸渍药剂的外露木材,应作要善修补。表3.0.8木结构的使用环境
使用分类
使用条件
户内,且不
接触土壤
户内、且不
接触土境
户外,但不
按触土境
户外。且接
触上块或设在
淡水中
应用环境
在室内干燥环境中使用,能避
免气候和水分的影响
在室内环境中使用,有时受潮
隐和水分的影响,但能避免气嵌的影响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
种气候中,包括淋湿,但不长期浸泡在水中
在室外环境中使用。暴露在各
和气候中,且与地南接触或长期浸泡在淡水中
常用构件
本梁、木桂等
木菜,木桂等
木梁等
本桂等
3.0.9进口本材、木产品、构配件以及金属连接件等,应有产地国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标识,并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4木结构工程施工用材
4.1原木、方木与板材
4.1.1进场木材的树种、规格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1.2木料锯割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构件直接采用原木制作时,应将原木剥去树皮,并应砍平木节。原木沿长度应呈平缓锥体,其斜率不应超过0.9%,每1m长度内直径改变不应大于9mm。2当构件用方木或板材制作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将原木进行锯割,锯割时截面尺寸应按表4.1.2的规定预留干缩量。落叶松、木麻黄等收缩量较大的原木,预留干缩量尚应大于表4.1.2规定的30%。
表4.1.2方木、板材加工预留干缩量(mm))方本、板材厚度
100~120
130-140
150~150
170~180
190-200
预留干缩量
3东北落叶松、云南松等易开裂树种,锯制成方木时宜采用“破心下料”的方法图4.1.2(a)原木直径较小时,可采用“按侧边破心下料”的方法「图4.1.2(b),并应按图9
4.1.2(c)所示的方法拼接成截面较大的方本(a)破心下料
(h)按解边破心下料
图4.1.2被心下料示意
(c)截面拼接方法
4.1.3木材的干燥可选择自然干燥(气干)或密干,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气干法时,应将木材放置在遮阳避雨通风的敲篷内,本料应采用立架或平行或井字积木法进行自然干燥,干燥时间应根据木料截面尺寸、树种及施工季节确定,含水率应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
2采用案干法时,应由有资质的木材干燥企业实施完成4.1.4原木、方木与板材应分别按表4.1.4-1~表4.1.4-3的规定划定每根木料的等级:不得采用普通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原木材质等级标准
表4.1.4-1
缺陷名称
在构件任何150mm长度
上活周长所有本节尺寸的
总和,与所测部位原木周
长的比值
每个术节的最大尽寸与
所测部位原木周长的比值
斜率不大子
不充许
(连接部位为
木材等级
不充许
不充许
缺障名称
续表4.1.4-1
在连接的受剪面上
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
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间
裂缝时,两者之和)与原
木直径的比值
不允许
木材等级
不充许
应避开受剪面
不允许
注:1、Ⅱ等材不充许有死节,Ⅱ等材充许有死节(不包措发展中的腐朽节),直径不应大于原木直径的1/5,且每2m内不得多于1个,21a等材不允许有虫眼,Ⅱ且等材充许有表层的虫眼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轻小于10mm的木节不计。表4.1.4-2方木材质等级标准
木材等级
铁陷名称
在构件任一面任何
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
寸的总和与所在面宽的
斜率(%)
在连接的受剪面上
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
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面
裂缝时,用两者之和)与
材究的比值
不充许
(普通部位):
(连接部位)
不允许
应避开受剪面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工等材不允许有死节,Ⅱa,Ⅲa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腾朽节),对于且a等材直径不应大于20mm.且每延来中不得多于1个。对于目,等材直径不应大于50mm,每延来中不得多手2个工等材不允许有虫眼,正a、温。等材充许有表层的限。3术节尺寸按重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本节表我为条状时,在条状的一面不量(图4.1.4)直径小于10mm的不节不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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