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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 空气净化用竹炭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19 06:11:55
- GB/T26900-2011
- 现行
标准号:
GB/T 26900-2011
标准名称:
空气净化用竹炭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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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标准内容:
ICS79.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900---2011
空气净化用竹炭
Bamboo charcoal for air-purification2011-09-29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12-01实施
术语和定义
3要求…
检验方法
4.1水分含量的测定
灰分含量的测定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固定碳含量的测定
甲醛吸附率的测定
苯吸附率的测定
TVOC 吸附率的测定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26900—2011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雅由全国竹藤标推化技术委贵会归口GB/T26900—2011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衢州民心炭业有限公司、遂昌文照竹炭有限公司、安吉建中竹炭有限公司、浙江富来森中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青晶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紫竹I贸有限公可、浙江卖炭翁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遂昌碧岩竹炭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净力竹炭厂、衢州现代炭业有限公司、遂昌县竹炭厂、福建省建瓯特艺竹木有限公司。本标准士要起草人:张齐生、周建斌、包立根、陈文照、丁建中、王正郁、熊志军、工剑雨、方云剑、涂志龙、宁静、昊泉生、李金明、周娟,范围
空气净化用竹炭
GB/T26900—2011
本标推规定了空气净化用竹炭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净化空气中甲醛,苯、总摔发性有机气体(TVOC)等有害气体用竹炭,本标准不适用于经过特殊加工的空气净化用竹炭,如各种改性的竹炭。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空气净化用行炭haoiboocharcoalforair-purification竹材在高温并限制性遍人氧气(或隔绝氧气)的条件下通过热解面得到的黑色固体。2.2
fixed carbon
固定碳
竹炭在高温下灼烧后剩余的有效碳素。2.3
吸附率formaldehydeadsorptionTate一定质量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被吸附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
3.1外观:黑色、无臭、无味、不定型固体。3.2空气净化用竹炭分为-级品、二级品,共计两个级别。各级空气净化用竹炭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3.3
表 1空气净化用竹炭质量技术指标要求项
水分含量
灰分含蛋
固定碳含量
甲醛吸附率
萃吸附率
TVOC吸附率
GB/T 26900—2011
4检验方法
4, 1水分含量的测定www.bzxz.net
4. 1. 1方法提要
-定质量的试样,在(105士5)℃下平燥至恒重,以质量减少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水分含量。
4.1.2仅器
4.1.2.1电热恒温1-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1.2.2分析天平,感量0.1mg。4.1.2.3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1.2.4称量瓶,70mm×35mm。
4.1.3操作方法
称取 1g~5g<称准至0.5mg)试样,要求颗粒小于1mm(过18月筛),放入预先1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试样在称最瓶底面厚度均勾。置于温度调节至(105土5)℃的电热恒温于燥箱内,于燥3h~4h,取山,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大约需30min)后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试验,每次干燥时间为30min,直到试样的减量小于0.0050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的依据。4. 1. 4 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水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m=ml×100%
m—m2
式中:
试样的水分含量,%;
-干燥前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干燥后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m
m2—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4.1.5允许误差
水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2%。4.2灰分含量的测定
4.2.1方法提要
一定质量的试样于(800士20)下,灼烧至恒重(冷却后称重),以残留物的质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片分数表示灰分含量。
4.2.2仪器
4.2.2.1高温电炉,带有能保持(800士20)℃的调温装置,附有热电偶和高温表。4.2.2.2带盖瓷璃,30mL。
4.2.2.3分析天平,感量0.1mg。4.2.2.41燥器,内装于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2.3操作方法
将衍合规格的瓷置于(800土20)℃高温电炉中灼烧至恒重,将均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大约需30min),称量(称准至0.1mg)。再称取经粉碎举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的于燥试样1g(称准至0.1mg),置于已恒重的瓷埚中,并送人温度不超过300℃的高温电炉中,打开盖,缓慢升到500℃,并保持30min,继续升高温度,在(800士20)℃的条件下灼烧3h~4h。取出垛置于瓷板上,盖上埚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后,放人T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2
GB/T 26900—2011
然后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灼烧30min,直到试样的减量小于0.0010或者质量增灿时为止,在后-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欲质量作为计算的依据。4.2. 4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灰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2)计算:A=m==m × 100%
式中:
A——试样的灰分含量,%;
m.…灰分和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ml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 2. 5 允许误差
灰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3%。4.3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4.3.1方法提要
(2)
一定质量的试样,在(850士20)℃的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7min,以所失去的质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摔发分含量。实验中如果发现有明显的火星时,则应重做。4.3.2校器
4.3.2.1瓷培:高40mm,上口直径30mm,底外径18mm,盖外径35mm,槽外径29mm,外槽深4 mm.
4.3.2.2高温电炉:带有能保持(850士20)℃的调温装置。4.3.2.3埚架:由镍铬丝制成,其大小以放人高温炉中的埚不超过恒温区为限,并使放在埚架上的划蜗底部距炉底10 mm~15 mm
4.3.2.4分析天平,感量0.1mg。4. 3.2.5秒表或定时钟。
4.3.2.6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3.3操作方法
称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月)筛子的T-燥试样Ig(称准至0.1mg),置于已于(850士20)C烧至恒重的瓷培中,将埚盖好,轻轻振动以使试样铺平,放在埚架上。然后,迅速送人事先加热到850℃的高温电炉中,使埚位于热电偶测点的上方或下方,继续加热7min。开始时炉温下降,但在3min内应恢复到(850土20)℃,如发现有明显火星,则应重做。最后,取出甘置于瓷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后,放人于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4. 3. 4 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挥发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3)计算:V= ml=m2 × 100%
式中:
试样的挥发分含量,%;
ml—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mz—试样加热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4.3.5允许误差
挥发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3
GB/T 26900—2011
4. 4固定碳含量的测定
4.4.1方法提要
固定碳含量以经过于燥后的竹炭质量,减去其所含灰分含量及挥发分含量来计算。4.4.2器
4.4.2.1灰分测定用仪器,同4.2.2。4.4.2.2挥发分测定用仪器,同4.3.24.4.3操作方法
4.4.3.1将分析试样粉碎到全部通过0.25mm(60日)的筛子,在102℃~105℃下干煤至恒重。试样质量不得少于30g,供测试灰分和挥发分使用。4.4.3.2灰分测定的操作方法同4.2.3。4.4.3.3挥发分测定的操作方法同4.3.3。4. 4. 4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固定碳含量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C=100-(A+V)
式中:
C——固定碳含量,%;
A——试样的灰分含量(计算方法见4.2.4),%;y..
试样的发分含量(计算方法见4.3.4),%。4. 4.5充许误差
固定碳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4.5甲醛吸附率的测定
4.5.1方法提要
(4)
一定质量的于燥试样置于充满中醛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竹炭对中醛的吸附率。4.5.2试剂
中醛,分析纯。
4.5.3仪器
4.5.3.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单位为旁米
1-吸附仪中的指定位置:
格栅。
图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
4.5.3.2电热恒温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5.3.3气候箱,1 m
4.5.3.4称量瓶,60mm×30mm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5.3.6[燥器,内装1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5.4操作方法
GB/T 26900—2011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月)筛了的干燥试样1g(称准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玛匀。然后将装有甲醛的称量瓶置于吸附仪底部指定位置,甲醛的挥发量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人吸附仪的格栅上,并将吸附仪置于20℃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同时做空白试验。
4. 5. 5 结果计算
4.5.5.1甲醛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5)计算:X=m2-m -m ×100%
式中:
X-.竹炭对甲醛的吸附率,%
吸附前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5.5.2甲醛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6)计算:B=XX 10
式中:
B-—竹炭对甲醛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X
竹炭对甲醛的吸附率,%。
4.5.6允许误差
甲醛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4.6莱吸附率的测定
4.6.1方法提要
-定质最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苯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分数表示吸附率。
4.6.2试剂
苯,分析纯。
4.6.3仪器
4.6.3.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4.6.3.2电热恒温1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白然通风装置。4.6.3.3 气候箱,1 m2
4.6.3.4称量瓶,60mmX30mm。
4.6.3.5分析天平,感量0.1 mg
4.6.3.6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6.4操作方法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子的干燥试样1g(称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5
GB/T 26900—2011
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苯的称量瓶置于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底部的指定位置,苯的挥发垦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向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人吸附仪的格栅上,并将F吸附仪置于20℃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向时做空白试验。
4.6.5结果计算
4.6.5.1苯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7)计算:X= n -ml -m ×100%
式中:
竹炭对苯的吸附率,%;
吸附前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6.5.2苯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8)计算:B=X×10
式中:
-竹炭对苯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竹炭对苯的吸附率,%。
4.6.6允许误差
茉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4%。4.7TVOC吸附率的测定
4.7.1方法提要
一定质的燥试样置于充满总挥发性有机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吸附率。4.7.2试剂及其制备
4.7.2.1氮水,分析纯。
4.7.2.2苯,分析纯。
4.7.2.3甲苯,分析纯。
4.7.2.4二申苯,分析纯。
4.7.2.5乙苯,分析纯。
乙酸乙酯,分析纯。
苯乙烯,分析纯。
4.7.2.8总挥发性有机物试验液的配制:将氮水、苯、甲苯、二中苯、乙苯、乙酸乙酯、苯乙烯按等体积比混合制成。
4.7. 3仪器
4. 7. 3. 1
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电热恒温下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 7. 3. 2
4.7. 3. 3
气候箱.l m2。
称量瓶,60mm×30mm。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7. 3. 6
「煤器,内装十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7.4操作方法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日)筛子的干燥试样1g(称准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GB/T 26900—2011
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挥发性有机试验液的称量瓶置于竹炭气休吸附专用测定仪底部指定位置,有机气体的挥发最应大于试样的吸附。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人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的格栅上,并将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置于20℃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同时做空自试验。
4.7.5结果计算
4.7.5.1TVOC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9)计算:x_ na-m1- ms ×100%
式中:
竹炭对VOC的吸附率,%;
吸附前试样和称最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7.5.2TVOC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10)计算:B=X×10
式中:
B-—竹炭对TVOC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X竹炭对 TVOC 的吸附率,%。
4.7.6允许误差
TVOC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3%。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5.1.1出厂检验
--( 10)
5.1.1.1空气净化用竹炭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经工厂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含量、中醛吸附率、苯吸附率、TVOC吸附率。5.1.1.2客户要求时,固定碳含量可列入出厂检验项日。5. 1.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3章表1所列的全部检验项日。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材料及生产艺发生较大变动时;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d)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2级别的判定
5.2.1各级空气净化用竹炭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多点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木标准要求,则判该级别的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5.2.2若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可由双方协议选定国家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捡验方法进行。5.3批次圾批号
5.3.1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集的空气净化用竹炭为一批次。5.3.2批号用九位数字表示,前面六位数分别代表年、月、日,末尾三位数代表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GB/T26900--2011
集空气净化用竹炭的流水编(001~999)。示例:批号080808001,表示这居2008年8月8日生产的第一炉空气净化用竹炭。5.4取样方法
5.4.1空气净化用竹炭的检验按同批次任意抽检,每个抽检质量不少于1000g。5.4.2散装运输时,于装之始,中间和最后阶段分三次按总量的3%~5%均分采样,汇集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取总样品。包装运输时,在垛高1/4或3/4处的两个水平面上各取三点,按总包装件数的3%~5%均分整包采样(样点距离表面至少0.5m),汇集后混合均勾,按四分法缩分取总样品。5.4.3总样品用于检验时,均勾混合,立即均分后,分别装人三个清洁干燥的广口瓶内,随即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样品编号、生产单位、炭种、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然后一瓶供作分析试验,一瓶供作水分含量测定,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复检和仲裁分析用。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6.1.1产品包装.1应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批号、净重、级别、厂名、厂址、出『日期。
6.1.2用于出口的空气净化用竹炭产品按照出口要求进行标志。6.2包装
空气净化用竹炭包装的内层应密封防潮,并加以适当的外包装,也可根据用户需求并经双方协商,采用其他形式包装。
6.3运输
运输中应防雨淋、积雪、冰冻等,注意轻装、轻卸,如系软包装不得用铁钩拖运。6.4贮存
空气净化用竹炭应贮存于阴凉通风、于燥的库房内,远离火源并防止日晒雨淋,库房内不应有任何有毒,有害气体。新烧制的竹炭摊放三天后再进行包装、堆集、发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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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900---2011
空气净化用竹炭
Bamboo charcoal for air-purification2011-09-29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12-01实施
术语和定义
3要求…
检验方法
4.1水分含量的测定
灰分含量的测定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固定碳含量的测定
甲醛吸附率的测定
苯吸附率的测定
TVOC 吸附率的测定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26900—2011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雅由全国竹藤标推化技术委贵会归口GB/T26900—2011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衢州民心炭业有限公司、遂昌文照竹炭有限公司、安吉建中竹炭有限公司、浙江富来森中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青晶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紫竹I贸有限公可、浙江卖炭翁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遂昌碧岩竹炭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净力竹炭厂、衢州现代炭业有限公司、遂昌县竹炭厂、福建省建瓯特艺竹木有限公司。本标准士要起草人:张齐生、周建斌、包立根、陈文照、丁建中、王正郁、熊志军、工剑雨、方云剑、涂志龙、宁静、昊泉生、李金明、周娟,范围
空气净化用竹炭
GB/T26900—2011
本标推规定了空气净化用竹炭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净化空气中甲醛,苯、总摔发性有机气体(TVOC)等有害气体用竹炭,本标准不适用于经过特殊加工的空气净化用竹炭,如各种改性的竹炭。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空气净化用行炭haoiboocharcoalforair-purification竹材在高温并限制性遍人氧气(或隔绝氧气)的条件下通过热解面得到的黑色固体。2.2
fixed carbon
固定碳
竹炭在高温下灼烧后剩余的有效碳素。2.3
吸附率formaldehydeadsorptionTate一定质量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被吸附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
3.1外观:黑色、无臭、无味、不定型固体。3.2空气净化用竹炭分为-级品、二级品,共计两个级别。各级空气净化用竹炭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3.3
表 1空气净化用竹炭质量技术指标要求项
水分含量
灰分含蛋
固定碳含量
甲醛吸附率
萃吸附率
TVOC吸附率
GB/T 26900—2011
4检验方法
4, 1水分含量的测定www.bzxz.net
4. 1. 1方法提要
-定质量的试样,在(105士5)℃下平燥至恒重,以质量减少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水分含量。
4.1.2仅器
4.1.2.1电热恒温1-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1.2.2分析天平,感量0.1mg。4.1.2.3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1.2.4称量瓶,70mm×35mm。
4.1.3操作方法
称取 1g~5g<称准至0.5mg)试样,要求颗粒小于1mm(过18月筛),放入预先1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试样在称最瓶底面厚度均勾。置于温度调节至(105土5)℃的电热恒温于燥箱内,于燥3h~4h,取山,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大约需30min)后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试验,每次干燥时间为30min,直到试样的减量小于0.0050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的依据。4. 1. 4 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水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m=ml×100%
m—m2
式中:
试样的水分含量,%;
-干燥前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干燥后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m
m2—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4.1.5允许误差
水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2%。4.2灰分含量的测定
4.2.1方法提要
一定质量的试样于(800士20)下,灼烧至恒重(冷却后称重),以残留物的质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片分数表示灰分含量。
4.2.2仪器
4.2.2.1高温电炉,带有能保持(800士20)℃的调温装置,附有热电偶和高温表。4.2.2.2带盖瓷璃,30mL。
4.2.2.3分析天平,感量0.1mg。4.2.2.41燥器,内装于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2.3操作方法
将衍合规格的瓷置于(800土20)℃高温电炉中灼烧至恒重,将均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大约需30min),称量(称准至0.1mg)。再称取经粉碎举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的于燥试样1g(称准至0.1mg),置于已恒重的瓷埚中,并送人温度不超过300℃的高温电炉中,打开盖,缓慢升到500℃,并保持30min,继续升高温度,在(800士20)℃的条件下灼烧3h~4h。取出垛置于瓷板上,盖上埚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后,放人T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2
GB/T 26900—2011
然后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灼烧30min,直到试样的减量小于0.0010或者质量增灿时为止,在后-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欲质量作为计算的依据。4.2. 4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灰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2)计算:A=m==m × 100%
式中:
A——试样的灰分含量,%;
m.…灰分和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ml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 2. 5 允许误差
灰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3%。4.3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4.3.1方法提要
(2)
一定质量的试样,在(850士20)℃的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7min,以所失去的质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摔发分含量。实验中如果发现有明显的火星时,则应重做。4.3.2校器
4.3.2.1瓷培:高40mm,上口直径30mm,底外径18mm,盖外径35mm,槽外径29mm,外槽深4 mm.
4.3.2.2高温电炉:带有能保持(850士20)℃的调温装置。4.3.2.3埚架:由镍铬丝制成,其大小以放人高温炉中的埚不超过恒温区为限,并使放在埚架上的划蜗底部距炉底10 mm~15 mm
4.3.2.4分析天平,感量0.1mg。4. 3.2.5秒表或定时钟。
4.3.2.6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3.3操作方法
称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月)筛子的T-燥试样Ig(称准至0.1mg),置于已于(850士20)C烧至恒重的瓷培中,将埚盖好,轻轻振动以使试样铺平,放在埚架上。然后,迅速送人事先加热到850℃的高温电炉中,使埚位于热电偶测点的上方或下方,继续加热7min。开始时炉温下降,但在3min内应恢复到(850土20)℃,如发现有明显火星,则应重做。最后,取出甘置于瓷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后,放人于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4. 3. 4 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挥发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3)计算:V= ml=m2 × 100%
式中:
试样的挥发分含量,%;
ml—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mz—试样加热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4.3.5允许误差
挥发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3
GB/T 26900—2011
4. 4固定碳含量的测定
4.4.1方法提要
固定碳含量以经过于燥后的竹炭质量,减去其所含灰分含量及挥发分含量来计算。4.4.2器
4.4.2.1灰分测定用仪器,同4.2.2。4.4.2.2挥发分测定用仪器,同4.3.24.4.3操作方法
4.4.3.1将分析试样粉碎到全部通过0.25mm(60日)的筛子,在102℃~105℃下干煤至恒重。试样质量不得少于30g,供测试灰分和挥发分使用。4.4.3.2灰分测定的操作方法同4.2.3。4.4.3.3挥发分测定的操作方法同4.3.3。4. 4. 4结果计算
空气净化用竹炭固定碳含量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C=100-(A+V)
式中:
C——固定碳含量,%;
A——试样的灰分含量(计算方法见4.2.4),%;y..
试样的发分含量(计算方法见4.3.4),%。4. 4.5充许误差
固定碳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4.5甲醛吸附率的测定
4.5.1方法提要
(4)
一定质量的于燥试样置于充满中醛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竹炭对中醛的吸附率。4.5.2试剂
中醛,分析纯。
4.5.3仪器
4.5.3.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单位为旁米
1-吸附仪中的指定位置:
格栅。
图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
4.5.3.2电热恒温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5.3.3气候箱,1 m
4.5.3.4称量瓶,60mm×30mm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5.3.6[燥器,内装1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5.4操作方法
GB/T 26900—2011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月)筛了的干燥试样1g(称准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玛匀。然后将装有甲醛的称量瓶置于吸附仪底部指定位置,甲醛的挥发量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人吸附仪的格栅上,并将吸附仪置于20℃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同时做空白试验。
4. 5. 5 结果计算
4.5.5.1甲醛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5)计算:X=m2-m -m ×100%
式中:
X-.竹炭对甲醛的吸附率,%
吸附前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5.5.2甲醛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6)计算:B=XX 10
式中:
B-—竹炭对甲醛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X
竹炭对甲醛的吸附率,%。
4.5.6允许误差
甲醛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4.6莱吸附率的测定
4.6.1方法提要
-定质最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苯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分数表示吸附率。
4.6.2试剂
苯,分析纯。
4.6.3仪器
4.6.3.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4.6.3.2电热恒温1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白然通风装置。4.6.3.3 气候箱,1 m2
4.6.3.4称量瓶,60mmX30mm。
4.6.3.5分析天平,感量0.1 mg
4.6.3.6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6.4操作方法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子的干燥试样1g(称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5
GB/T 26900—2011
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苯的称量瓶置于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底部的指定位置,苯的挥发垦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向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人吸附仪的格栅上,并将F吸附仪置于20℃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向时做空白试验。
4.6.5结果计算
4.6.5.1苯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7)计算:X= n -ml -m ×100%
式中:
竹炭对苯的吸附率,%;
吸附前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6.5.2苯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8)计算:B=X×10
式中:
-竹炭对苯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竹炭对苯的吸附率,%。
4.6.6允许误差
茉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4%。4.7TVOC吸附率的测定
4.7.1方法提要
一定质的燥试样置于充满总挥发性有机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吸附率。4.7.2试剂及其制备
4.7.2.1氮水,分析纯。
4.7.2.2苯,分析纯。
4.7.2.3甲苯,分析纯。
4.7.2.4二申苯,分析纯。
4.7.2.5乙苯,分析纯。
乙酸乙酯,分析纯。
苯乙烯,分析纯。
4.7.2.8总挥发性有机物试验液的配制:将氮水、苯、甲苯、二中苯、乙苯、乙酸乙酯、苯乙烯按等体积比混合制成。
4.7. 3仪器
4. 7. 3. 1
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电热恒温下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 7. 3. 2
4.7. 3. 3
气候箱.l m2。
称量瓶,60mm×30mm。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7. 3. 6
「煤器,内装十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胶)。4.7.4操作方法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日)筛子的干燥试样1g(称准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GB/T 26900—2011
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挥发性有机试验液的称量瓶置于竹炭气休吸附专用测定仪底部指定位置,有机气体的挥发最应大于试样的吸附。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人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的格栅上,并将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置于20℃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同时做空自试验。
4.7.5结果计算
4.7.5.1TVOC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9)计算:x_ na-m1- ms ×100%
式中:
竹炭对VOC的吸附率,%;
吸附前试样和称最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4.7.5.2TVOC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10)计算:B=X×10
式中:
B-—竹炭对TVOC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X竹炭对 TVOC 的吸附率,%。
4.7.6允许误差
TVOC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3%。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5.1.1出厂检验
--( 10)
5.1.1.1空气净化用竹炭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经工厂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含量、中醛吸附率、苯吸附率、TVOC吸附率。5.1.1.2客户要求时,固定碳含量可列入出厂检验项日。5. 1.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3章表1所列的全部检验项日。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材料及生产艺发生较大变动时;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d)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2级别的判定
5.2.1各级空气净化用竹炭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多点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木标准要求,则判该级别的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5.2.2若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可由双方协议选定国家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捡验方法进行。5.3批次圾批号
5.3.1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集的空气净化用竹炭为一批次。5.3.2批号用九位数字表示,前面六位数分别代表年、月、日,末尾三位数代表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GB/T26900--2011
集空气净化用竹炭的流水编(001~999)。示例:批号080808001,表示这居2008年8月8日生产的第一炉空气净化用竹炭。5.4取样方法
5.4.1空气净化用竹炭的检验按同批次任意抽检,每个抽检质量不少于1000g。5.4.2散装运输时,于装之始,中间和最后阶段分三次按总量的3%~5%均分采样,汇集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取总样品。包装运输时,在垛高1/4或3/4处的两个水平面上各取三点,按总包装件数的3%~5%均分整包采样(样点距离表面至少0.5m),汇集后混合均勾,按四分法缩分取总样品。5.4.3总样品用于检验时,均勾混合,立即均分后,分别装人三个清洁干燥的广口瓶内,随即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样品编号、生产单位、炭种、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然后一瓶供作分析试验,一瓶供作水分含量测定,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复检和仲裁分析用。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6.1.1产品包装.1应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批号、净重、级别、厂名、厂址、出『日期。
6.1.2用于出口的空气净化用竹炭产品按照出口要求进行标志。6.2包装
空气净化用竹炭包装的内层应密封防潮,并加以适当的外包装,也可根据用户需求并经双方协商,采用其他形式包装。
6.3运输
运输中应防雨淋、积雪、冰冻等,注意轻装、轻卸,如系软包装不得用铁钩拖运。6.4贮存
空气净化用竹炭应贮存于阴凉通风、于燥的库房内,远离火源并防止日晒雨淋,库房内不应有任何有毒,有害气体。新烧制的竹炭摊放三天后再进行包装、堆集、发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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