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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2 02:28:34
  • GB24408-200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24408-2009

  • 标准名称: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9-09-30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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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MB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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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标准价格:

    0.0 元
  • 出版日期:

    2010-06-01

其他信息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相关标签:

    外墙涂料 有害物质 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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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8-2009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8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exterior wall coatings2009-09-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案皇岛印剧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1.75
的字数47千字
2009年12月第一版2009年12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1-39209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GB24408—2009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下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天女集团制漆有限公司、江苏大象东亚制漆有限公司、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上海三银制漆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罗门哈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天祥涂料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PPG涂料(上海)有限公司、新欧宝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申得欧有限公司、长兴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南京龙虎涂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展辰达化工有限公司、南康市大澳涂料有限公司、昆山市世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隆涂料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菊芳、孔志元、王代民、王智、罗启涛、胡基如、熊荣、姚铭、杨少武、付绍祥、何生才、徐鹏、李洪金、黄建华、王德模、曾一文、林宣益、徐正林、赵晓霞、邓玲贤、余宝宁、陈寿生、李金明、吕仕铭、麦全旺。
1范围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2009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外墙涂料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有害物质容许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在现场涂装、对以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属材料为基材的建筑物外表面进行装饰和防护的各类水性外墙涂料和溶剂型外墙涂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1725—2007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ISO3251:2003,IDT)GB/T3186色漆、清漆及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3186—2006,ISO15528:2000,IDT)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ISO3696:1987,MOD)GB/T6750—20071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ISO2811-1:1997,PaintsandvarnishesDetermination of densityPart 1:Pyknometer method, IDT)GB/T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18446—2009色漆和清漆用漆基异氰酸酯树脂中二异氰酸酯单体的测定(ISO10283:2007IDT)
GB/T23993—2009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organiccompounds在101.3k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含量)volatileorganiccompoundscontent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注1:水性外墙底漆和面漆以扣除水分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计,以克每升(g/L)表示;溶剂型外墙底漆和面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注2:水性外墙腻子以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计,以克每千克(g/kg)表示。4产品分类
产品分为两大类:水性外墙涂料(包括腻子、底漆和面漆)和溶剂型外墙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其中溶剂型外墙涂料文分为色漆、清漆和闪光漆三类。5要求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1
GB24408—2009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苯含量/%
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总和/%游离甲醛含量/(mg/kg)
游离二异氰酸酯(TDI和HDD含量总和/%表1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水性外墙涂料
(限以异氰酸酯作为固化剂的溶剂型外墙涂料)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
(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铅(Pb)
重金属含量/(mg/kg)
(限色漆和腻子)
镉(cd)
六价路(C+)
汞(Hg)
a水性外墙底漆和面漆所有项目均不考虑稀释配比,面漆
限量值
溶剂型外墙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腻子6
15g/kg
闪光漆
b水性外墙腻子中育状腻子所有项目均不考虑稀释配比;粉状腻子除重金属项目直接测试粉体外,其余三项是指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将粉体与水或胶粘剂等其他液体混合后测试。如施工配比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水用量最小、胶粘剂等其他液体用量最大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试。。溶剂型外墙涂料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国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d如果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二异氛酸酯预聚物)中的二异氰酸酯含量,再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进行计算。试验方法
6.1取样
产品取样应按GB/T3186的规定进行。6.2试验方法
6.2.1水性外墙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其中底漆和面漆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2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1进行。
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6.2.2水性外墙涂料中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3进行。
6.2.3溶剂型外墙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6.2.4游离甲醛的测试按GB/T23993—2009的规定进行。6.2.5溶剂型外墙涂料中苯含量、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测试按本2
标准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
GB24408—2009
6.2.6游离二异氰酸酯(TDI和HDI)总和含量的测试按GB/T18446—2009的规定进行。6.2.7铅、镉、汞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E的规定进行,六价铬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F的规定进行。粉状腻子直接用粉体测试。
7检验规则
7.1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7.1.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7.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一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一产品异地生产时;
一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停产三个月后又复生产时。
7.2检验结果的判定
7.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当检验结果修约为0、0.0、0.00等时,结果以一位有效数字报出。
7.2.2粉状腻子、溶剂型外墙涂料产品报出检验结果时应同时注明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7.2.3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8包装标志
8.1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8.2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外墙涂料产品,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各组分施工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外墙涂料产品,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稀释比例。3
GB24408—2009
A1范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性外墙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测试一气相色谱法
本方法规定了水性外墙底漆、面漆以及腻子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测试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VOC含量(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0.1%、且小于或等于15%的涂料及其原料的测试。
A2原理
试样经稀释后,通过气相色谱分析技术使样品中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离,定性鉴定被测化合物后,用内标法测试其含量。
A.3材料和试剂
载气:氮气,纯度≥99.995%。
燃气:氢气,纯度≥99.995%。
助燃气:空气。bZxz.net
辅助气体(隔垫吹扫和尾吹气):与载气具有相同性质的氮气。A.3.5内标物:试样中不存在的化合物,且该化合物能够与色谱图上其他成分完全分离。纯度(质量分数)至少为99%,或已知纯度。例如:异丁醇、乙二醇单丁醚、乙二醇二甲醚、二乙二醇二甲醚等。A3.6校准化合物
本标准中校准化合物包括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正丁醇、异丁醇、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三乙胺、二甲基乙醇胺、2-氨基-2-甲基-1-丙醇、乙二醇、12-丙二醇、1,3-丙二醇、二乙二醇、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二醇单丁醚、二乙二醇单丁醚、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2.2,4一三甲基-1,3-戊二醇。纯度(质量分数)至少为99%,或已知纯度A.3.7稀释溶剂:用于稀释试样的有机溶剂,不含有任何干扰测试的物质。纯度(质量分数)至少为99%,或已知纯度。例如:乙腈、甲醇或四氢呋喃等溶剂。A3.8标记物:用于按VOC定义区分VOC组分与非VOC组分的化合物。本标准中为已二酸二乙酯(沸点251℃)。
A4仪器设备
A4.1气相色谱仪,具有以下配置:A4.1.1分流装置的进样口,并且汽化室内衬可更换;A4.1.2程序升温控制器,
A.4.1.3检测器
可以使用下列三种检测器中的任意一种:A,4.1.3.1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A4.1.3.2已校准并调谐的质谱仪或其他质量选择检测器。A.4.1.3.3
8已校准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光谱仪)。4
GB24408—2009
注:如果选用A.4.1.3.2或A4.1.3.3检测器对分离出的组分进行定性鉴定,仪器应与气相色谱仪相连并根据仪器制造商的相关说明进行操作。A4.1.4色谱柱:6%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聚乙二醇毛细管柱。A,4.2进样器:微量注射器,容量至少是进样量的两倍。A.4.3配样瓶:约20mL的玻璃瓶,具有可密封的瓶盖。A.4.4天平:精度0.1mg。
A.5气相色谱测试条件
A5.1色谱条件1
色谱柱(基本柱):6%腈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60m×0.32mm×1.0μm;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FID,温度:260℃;
柱温:程序升温,80℃保持1min,然后以10℃/min升至230℃保持15min;分流比: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调;进样量;1.0μL。
A.5.2色谱条件2
色谱柱(确认柱):聚乙二醇毛细管柱,30m×0.25mm×0.25μm:进样口温度:240℃;
检测器:FID.温度:250℃,
柱温:程序升温,60℃保持1min,然后以20℃/min升至240℃保持20min;分流比: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调;进样量:1.0μL。
注:也可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性能及待测试样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A.6测试步骤
所有试验进行二次平行测定。
A6.1密度
密度的测试按GB/T6750—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23士2)℃。A6.2水分含量
水分含量的测试按附录B进行。
A6.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乙二醇醛及醚酯总和含量A.6.3.1色谱仪参数优化
按A.5中的色谱条件,每次都应该使用已知的校准化合物对其进行最优化处理,使仪器的灵敏度、稳定性和分离效果处于最佳状态。A.6.3.2定性分析
将标记物(A3.8)注人气相色谱仪中,记录其在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或6%睛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上的保留时间,以便按3.1给出的VOC定义确定色谱图中的积分终点。定性鉴定试样中有无A,3.6中的校准化合物。优先选用的方法是气相色谱仪与质量选择检测器(A.4.1.3.2)或FT-IR光谱仪(A4.1.3.3)联用,并使用A.5中给出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也可利用气相色谱仪,采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A.4.1.3.1)和A.4.1.4中的色谱柱,并使用A.5中给出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分别记录A.3.6中校准化合物在两根色谱柱(所选择的两根柱子的极性差别应尽可能大,例如6%睛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和聚乙二醇毛细管柱)上的色谱图;在相同的色谱测试条件下,对被测试样做出色谱图后对比定性。5
GB24408—2009
A.6.3.3校准
A6.3.3.1校准样品的配制:分别称取一定量(精确至0.1mg)A.6.3.2鉴定出的各种校准化合物于配样瓶(A,4.3)中,称取的质量与待测试样中各自的含量应在同一数量级,再称取与待测化合物相同数量级的内标物(A.3.5)于同一配样瓶(A.4.3)中,用稀释溶剂(A.3.7)稀释混合物,密封配样瓶(A.4.3)并摇匀。
A,6.3.3.2相对校正因子的测试:在与测试试样相同的色谱测试条件下按A.6.3.1的规定优化仪器参数。将适当数量的校准化合物注入气相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按式(A,1)分别计算每种化合物的相对校正因子:
misXAa
式中:
R—化合物i的相对校正因子;
met——校准混合物中化合物i的质量,单位为克(g);mis——校准混合物中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A内标物的峰面积:
A。化合物i的峰面积。
R:值取两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其相对偏差应小于5%,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A.1)
A.6.3.3.3若出现A.3.6中校准化合物之外的未知化合物色谱峰,则假设其相对于异丁醇的校正因子为1.0。
A.6.3.4试样的测试
A6.3.4.1试样的配制:称取搅拌均匀后的试样约1g(精确至0.1mg)以及与被测物质量近似相等的内标物(A.3.5)于配样瓶(A.4.3)中,加人10mL稀释溶剂(A.3.7)稀释试样,密封配样瓶(A.4.3)并摇匀。
A6.3.4.2按校准时的最优化条件设定仪器参数。A6.3.4.3将标记物(A,3.8)注人气相色谱仪中,记录其在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或6%腈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上的保留时间,以使按3.1给出的VOC定义确定色谱图中的积分终点。
A.6.3.4.4将1μL按A.6.3.4.1配制的试样注人气相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并记录各种保留时间低于标记物的化合物峰面积(除稀释溶剂外),然后按式(A.2)分别计算试样中所含的各种化合物的质量分数。
式中:
w=miXAXR
msXAis
测试试样中被测化合物i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R,—被测化合物i的相对校正因子;m—-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m
测试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A——内标物的峰面积;
A,—被测化合物i的峰面积。
A7计算
腻子产品按式(A.3)计算VOC含量:6
..(A.2)
式中:
w(Voc)
Cw,×1000
腻子产品的VOC含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wVoc)-
试样中被测化合物i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1000—转换因子。
测试方法检出限:1g/kg。
A.7.2涂料产品按式(A.4)计算VOC含量:p(Voc)
式中:
p(VOc)-
Xpx1000
-涂料产品的VOC含量,单位为克每升(g/L):wi———试样中被测化合物i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试样中水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w
Ps——试样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P——水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1000—转换因子。
测试方法检出限:2g/L。
A.7.3涂料和腻子产品中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的计算GB24408—2009
·(A.4)
A.7.3.1先按公式(A.2)分别计算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各自的质量分数wi,然后按式(A.5)计算产品中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w
式中:
W。产品中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的质量分数,%;w,
..(A.5)
试样中被测组分(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100-—转换因子。
A7.3.2测试方法检出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检出限均为0.001%。A.8精密度
A8.1重复性
同一操作者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小于10%。A.8.2再现性
不同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小于20%。GB24408—200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水分含量的测试
本标准中的水分含量采用气相色谱法或卡尔·费休法测试。气相色谱法为仲裁方法。B.1气相色谱法
B.1.1试剂和材料
B.1.1.1蒸馏水: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要求。B.1.1.2稀释溶剂:无水二甲基甲酰胺(DMF),分析纯。B.1.1.3内标物:无水异丙醇,分析纯。B.1.1.4载气:氢气或氮气,纯度≥99.995%。B.1.2仪器设备
B.1.2.1气相色谱仪:配有热导检测器及程序升温控制器。B.1.2.21
色谱柱:填装高分子多孔微球的不锈钢柱。3进样器:微量注射器,容量至少是进样量的两倍。B.1.2.3
B.1.2.4配样瓶:约10mL的玻璃瓶,具有可密封的瓶盖。B.1.2.5天平:精度0.1mg。
3气相色谱测试条件
色谱柱:柱长1m,外径3.2mm,填装177um~250μum高分子多孔微球的不锈钢柱。汽化室温度:200℃;
检测器:温度240℃,电流150mA;柱温:对于程序升温,80C保持5min,然后以30℃/min升至170℃保持5min;对于恒温,柱温为90℃,在异丙醇完全流出后,将柱温升至170℃,待DMF出完。若继续测试,再把柱温降到90℃。注:也可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仅的性能及待测试样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B.1. 4测试步骤
所有试验进行二次平行测定。
B.1.4.1测试水的相对校正因子R在同一配样瓶(B.1.2.4)中称取0.2g左右的蒸馏水(B.1.1.1)和0.2g左右的异丙醇(B.1.1.3),精确至0.1mg,再加人2mL的二甲基甲酰胺(B.1.1.2),密封配样瓶(B.1.2.4)并摇匀。用微量注射器(B.1.2.3)吸取1μL配样瓶(B.1.2.4)中的混合液注人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按式(B.1)计算水的相对校正因子R:
式中:
R—水的相对校正因子;
m;—异丙醇质量,单位为克(g);m水的质量,单位为克(g);
A;异丙醇的峰面积;
A水的峰面积。
...(B.1)
若异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不是无水试剂,则以同样量的异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混合液),但不加水作为空白样,记录空白样中水的峰面积B。按式(B.2)计算水的相对校正因子R:9
式中:
R—水的相对校正因子;
异丙醇质量,单位为克(g);
-水的质量,单位为克(g);
A,异丙醇的峰面积;
A——水的峰面积;
一空白样中水的峰面积。
R=m X(A-A.)
R值取两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其相对偏差应小于5%,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B.1.4.2样品分析
GB24408—2009
称取搅拌均匀后的试样约0.6g以及与水含量近似相等的异丙醇(B.1.1.3)于配样瓶(B.1.2.4)中,精确至0.1mg,再加入2mL二甲基甲酰胺(B.1.1.2),密封配样瓶(B.1.2.4)并摇匀。同时准备一个不加试样的异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混合液做为空白样。用力摇动装有试样的配样瓶(B.1.2.4)15min,放置5min,使其沉淀[为使试样尽快沉淀,可在装有试样的配样瓶(B.1.2.4)内加人几粒小玻璃珠,然后用力摇动;也可使用低速离心机使其沉淀]。用微量注射器(B.1.2.3)吸取1μL配样瓶(B.1.2.4)中的上层清液,注人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按式(B.3)计算试样中的水分含量:Ww
式中:
m; X(Aw-A。)
试样中水分含量的质量分数,%;水的相对校正因子;
异丙醇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异丙醇的峰面积;
试样中水的峰面积;
空白样中水的峰面积。
测定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B.1.5精密度
B.1.5.1重复性
同一操作者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小于1.6%。B.1.5.2再现性
不同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小于5%。B.2卡尔·费休法
B.2.1仪器设备
B.2.1.1卡尔·费休水分滴定仪;B.2.1.2天平:精度0.1mg,1mg;B.2.1.3微量注射器:10μL;
B.2.1.4滴瓶:30mL;
B.2.1.5磁力搅拌器;
B.2.1.6烧杯:100mL;
B.2.1.7培养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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