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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12 11:43:50
  • GB18006.1-200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8006.1-2009

  • 标准名称: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9-04-27
  • 实施日期:

    2009-12-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 .pdf
  • 下载大小:

    1.79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厨房设备>>97.040.60烹调用器皿、刀具和餐具
  • 中标分类号: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16页
  • 标准价格:

    18.0 元
  • 出版日期:

    2009-12-01
  • 计划单号:

    20065773-Q-347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99-11-19
  • 起草人:

    翁云宣、陈家琪、陈倩
  • 起草单位:

    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 归口单位: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相关标签:

    塑料 一次性 餐饮具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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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定义和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GB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GB18006.1-2009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97.0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006.1—2009
代替GB18006.1-199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 of plastic disposable tableware2009-04-17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12-01实施
本标准的5.8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代替GB18006.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18006.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GB18006.1—2009
标准名称由《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改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范围由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改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不适用于一次性纸餐具、纸杯、木筷子、竹筷子等非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修改了分类办法;
修改了对原料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感官指标内容,如异嗅等;使用性能检验上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样品的检验数量;修改了降解性能要求适用范围、检验方法和技术指标;增加了对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淀粉含量的要求;增加了对标识可微波炉使用的一次性餐饮具的微波炉使用性能及其检验方法;补充了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和其他一次性餐饮具卫生理化指标;增加了附录A;
降解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采用GB/T20197—2006规定,不再采用GB/T18006.2—1999;修改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云宜、陈家琪、陈倩。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006.1-1999。
1范围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定义和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41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1
GB/T4789.15
GB/T5009.6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67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562003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漫泡试验方法通则GB9681
GB9685
GB9687
GB9688
GB9689
GB13113
GB14934
GB19305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炊)具消毒卫生标准
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卫生标准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淀粉基塑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一热重法(TG)QB/T295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一次性餐饮具disposabletableware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也包括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具,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
GB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plasticdisposabletableware树脂或其他热塑性材料通过热塑成型加工得到的一次性餐饮具。3.3
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degradabledisposabletableware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或(和)甲烷(CH)、水(H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生物质的一次性餐饮具。3.4
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淀粉基塑料制作的一次控
starch-basedplasticdisposabletableware款具,淀粉含量不小于40%
植物纤维模塑一次性餐饮具
mouldingdisposabletableware
plant fiber
以秸秆等植物纤维粉为原料,通过热成型或模压等办法制得的一次性餐食具。
其他覆塑一次性智饮具
disposabletableware coveredwithplastics接触食品的餐饮具表面覆有或复合有塑料材质如薄膜片材等的一次性餐饮具,
4分类
塑料一次性管饮具按照其材质可以分为通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植物纤维模塑一次性餐饮具、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其他覆塑-
性餐饮具
一次性餐饮具安照其使用时的耐温程度,可以分为耐温和不耐温一次性餐饮具。次性餐饮具按照降解性能可以分为非降解次性餐饮具和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次性餐饮具还月以分为可微波炉用和非微波炉用S
5技术要求
5.1原料
原料如树脂等应为
5.2添加剂
添加剂和用量应符合GB9680的规定。5.3感官
5.3.1异膜
不得有异嗅。
5.3.2外观
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正常色泽;
不能有裂缝口及填装缺陷;
表面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次性餐饮具
表面平整洁净、质地均匀,无划痕,无皱折,无剥离,无破裂,无穿孔;有颜色的餐饮具不能有明显的变色、退色、颜色深浅不匀(有装饰要求除外)、污点等;餐饮具表面如有涂装,涂装面应无流挂、起皮、裂开、起泡等;不能有明显的异物、起泡、模型缺陷、毛刺、膨胀及其他缺陷;5.3.3结构
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a)边缘光滑、规整;
b)对带盖的产品,其盖合应方便平整,且容器与盖应匹配:c)对反弹性盖的产品,其盖应可别扣;d)对具有容器功能的一次性餐饮具,应能放置稳定。5.4使用性能
5.4.1容积偏差
GB18006.1—2009
次性餐盒,碗、杯、罐、壶等具有容器盛装功能的餐饮具,其容积偏差应不大于5%容积偏差仅对具有容器盛装功能的一次性餐饮具有要求,对刀、叉、勺、筷、碟,盘等不作要求。5.4.2负重性能
一次性餐盒、碗、杯等餐饮具,其负重前后高度变化应不天于5%。负重试验仅对在盛装食品后有可能堆码或手握的餐盒、碗、杯等一次性餐饮具,对刀、叉、勺、镁、碟、盘以及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饮具不作要求。5.4.3跌落性能
一次性餐饮具跌落试验,三个试样均不得有任何裂损。5.4.4盖体对折性能
对盖和容器连体的一次性餐饮具,对折试验后不应有裂纹或损坏。三个试验样品均不得有无裂纹和损坏。
盖体对折试验仅对盖和容器连体的一次性餐饮具,对盖和餐盒分体或无盖的餐盒、碗、杯,盘、碟、刀,叉勺,筷等一次性餐饮具不作要求。5.4.5耐温性能
5.4.5.1耐热水
次性餐饮具耐热水试验后,不应变形、起皮、起皱,对容器功能的餐饮具不应变形、阴渗及渗漏。两个样品均不得有变形、阴渗及渗漏。耐热水试验仅对有可能盛装热菜、热食物及热饮的盒、杯碗等一次性餐饮具有要求,对无需耐温的盘、碟、刀,叉等一次性餐饮具不作要求,对标识不耐温的一次性餐饮具也不作要求。5.4.5.2耐热油
次性餐饮具耐热油试验后,不应变形、起皮、起皱,对容器功能的餐饮具不应阴渗及渗漏。两个样品均不得有变形、阴渗及渗漏耐热油试验仅对有可能盛装热菜、热食物的盒、碗等一次性餐饮具有要求,对无需耐热油的盘、碟、刀、叉、筷等一次性餐饮具不作要求,对一次性水杯也不作要求,对标识不耐温的一次性餐饮具也不作要求。
5.4.6漏水性
对盛装液体功能的盒、碗、杯等一次性餐饮具,试验后不应漏水。对标识不盛装液体功能的盒、碗、杯等一次性餐饮具,不作要求,对其他无盛装液体功能的一次性餐饮具也不作要求。
5.4.7耐微波炉试验
5.4.7.1微波炉高频加热性能
应无电火花出现,无缺陷、异嗅和异常,两个试验样品均不得有缺陷、异膜和异常。5.4.7.2微波炉耐温性
应无变形、缺陷、渗漏和异常。三个试验样品均不得有变形、缺陷、渗漏和异常。3
GB18006.1—2009
5.5含水量
对天然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如植物纤维模塑餐具等,其含水量应不大于7%。含水量仅对使用天然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有要求,对其他材质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不要求。5.6生物分解性能
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的生物分解性能应符合GB/T20197一2006中生物分解性能的要求。生物分解性能仅对宣称或明示或标识降解的一次性餐饮具要求,对非降解的一次性餐饮具不作要求。
5.7淀粉含量
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淀粉含量应不小于40%。淀粉含量仪对宣称或明示或标识淀粉基塑料-5.8卫生理化指标
一次性餐饮具要求,对其他一次性餐饮具不作要求。次性餐饮具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9685规定。聚乙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血符合GB9687规定。聚丙烯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9688规定。聚氯乙烯材质的
餐饮具应符合GB9681规定。
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9689规定,聚苯乙烯材质的
酯材质的
次性餐饮具应符合GB13113规定。聚对苯二甲酸乙
其他复合塑料的
卫生标准的规定。
改性餐具其
塑料层应符合各自塑料材质成型品一次性植物纤维材质热塑成型制得的次性餐具应符合GB19305的规定。合相应材质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对多层材质复合制得的一次性餐饮其他材质一次
大具应符合
具应符合其接触食品信材质的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性餐饮具应符
规定。对尚没有成型品卫生
标准的材质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淀粉基塑料
其卫生指标应符合祖表2规定。表1和表2规定的要求,当有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实放后,其指标应采用相应标准的规定
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卫生理化指标自
水(602h
蒸发残清/(mg/1
重金属/(mg/L)
4%乙酸,60℃,2h
脱色试验
蒸发残渣/(mg/L)
%乙度(60
65%乙醇(202h)
正已烷(20℃,2h)
以As计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漫泡液
表2其他一次性餐饮具卫生理化指标目
水(60℃2h)
4%乙酸(60℃,2h)
65%乙醇(20℃,2h)
正已烷(20℃,2h)
高锰酸钾消耗量/(mg/L)
水60℃,2h
重金属/(mg/L)
4%乙酸,60℃,2h
脱色试验
5.9微生物指标
出厂合格品的大肠
样均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
6.1异膜
正常状态下实验室内进行。
6.2外观和结
在实验室中
6.3容积偏差
按GB/T
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6.4耐温试验
取两个试样
油(饮具只作100
色、漏的迹象。
6.5漏水试验
以Pb计
以As计
表2(续)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浸泡液
角射灯观察。
GB18006.1—2009
56规定的方法检验。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取三个样品检验结果的平均S
有滤纸的糖瓷盘上,注满95%
土5℃的热水(方便面碰用100℃热水)或热食用温试验),再移到60℃恒温箱内静置30mim后观察样品有无变形,有无阴渗变A
取两个试样放在
细的糖瓷盘上,注满 23 ℃±2 ℃的水,静置 30Ain 后观察样盒有无变形,盒底有无阴渗、渗漏的迹象
6.6负重试验
试验设备:200mm×150mmx3mm的平板玻璃两块,3kg础码,精确度为1mm的金属直尺。试验步骤:取试样餐饮具两只,将盛装食品的主体部分倒扣排放在平滑玻璃板上,再放上另一块平板玻璃。先用金属尺测量平板玻璃下表面至桌面的高度,然后将3kg码置于平板玻璃中央处,负重Imin立即精确测量上述高度。用式(1)分别计算每只试样负重变化率,取两只试样负重变化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负重变化率。
式中:
试样的负重变化率,%;
试样负重前高度,单位为毫米(mm);试样负重后高度,单位为毫米(mm)。.(1)
GB18006.1—2009
6.7盖体连接对折试验
将带盖餐饮具试样连续开合15次,观察与盒体连接处有无裂纹和损坏。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
注:仅对盖盒连体餐饮具进行检验。6.8跌落试验
在常温下,将试样距平整水泥地面0.8m高处底部朝下自由跌落一次,观察试样是否完好无损。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6.9耐微波炉试验
6.9.1微波炉高频加热试验
6.9.1.1装置
额定调频输出功率在2kW以下的微波炉。6.9.1.2步骤
在微波炉内放人一个样品,选择表3中微波炉的额定输出功率对应的加热时间进行加热。表3输出功率与加热时间对照
额定输出功率/kW
加热时间/min
加热结束后,从微波炉中取出样品,冷却至室温,微波炉也冷却至室温。重复以上步骤再进行另外一个样品试验。注,仅对明示或宣称或标识可微波炉使用的餐饮具进行试验。6.9.2微波炉耐温试验
6.9.2.1试剂
橄榄油,食品级
6.9.2.2装置
微波炉,额定调频输出功率在2kW以下的微波炉。温度计,由数字显示的热电偶。6.9.2.3步骤
向样品内倒人约50%容积的橄榄油,放入微波炉,加热。当样品标识耐微波炉温度小于200℃时,加热使橄榄油的温度达到标识的温度;当样品标识耐微波炉温度大于或等于200℃时加热至200℃。温度达到后,停止加热,取出样品,放在室温内冷却至室温,观察有无变形、缺陷、渗漏和异常。重复以上步骤再进行另外两个样品试验。注:仅对明示或宣称或标识可微波炉使用并盛装液体食物的餐饮具进行试验。6.10含水量
按GB/T462的要求检验。
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取三个样品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6.11生物分解试验
生物分解试验方法按GB/T20197—2006中的6.1。6.12淀粉含量
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其淀粉含量测定按QB/T2957进行。试验时,取两个样品进行检验,取两个样品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6
6.13卫生理化指标
采样方法、样品准备及浸泡液的制备应符合GB/T5009.156要求。材质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时,按GB/T5009.60的要求执行。材质是聚氯乙烯时,按GB/T5009.67的要求执行。材质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时,按GB13113的要求执行。GB18006.1—2009
植物纤维材材质制得的一次性餐饮具按GB19305的要求执行,其蒸发残渣试验方法按附录A,结果取不含植物纤维蒸发残渣。
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其蒸发残渣试验方法按附录A,结果取不含淀粉蒸发残渣,其他按GB/T 5009.60。
其他覆塑一次性餐饮具,其塑料层应按相应材质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进行。对多层材质复合制得的
次性餐饮具应按其接触食品层材质的成型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进行。其他材质,按相应材质成型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规定进行,如没有时按GB/T5009.60执行。6.14微生物检验
大肠菌群按GB
934进行,致病菌的测定
分别按GB/T4789.4.CB/T4789.5、GB/T4789.10、GB/T4789.11进
,需菌计数接GB/T4789.15进行。行试验。
分别取两个机
检验规则
产品以批
过5t为一批。
进行验收。
7.2检验分类
7.2. 1.1 出厂
一牌号原料、同一规格,同,配方、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以不超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使用性能。7.2.1.2型式检
型式检验项目
7.3抽样方案
7.3.1感官
求中的全部项目。
的次正常抽样方案。检查水平(IL)为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QL)采用GB/T2828.
为6.5,其样本、判定数组详见表。每一单位包装作为一样本单位,单位包装可以是箱、包、个或只等。又一个产品作为样品检验
试验时从每一单位包装中随机取表4感官抽样方案及判定
91~150
151~280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接收数
单位为单位包装
拒收数
GB 18006.1-2009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7.3.2使用性能
样本大小
表4(续)
累计样本大小
从抽取的样本中随机取足够数量样品进行。7.4判定规则
7.4.1合格项的判定
7.4.1.1感官
感官样本单位的判定,按5.3进行。样本单位的检验结果若符合表4的规定,则判感官合格7.4.1.2使用性能
接收数
单位为单位包装
拒收数
使用性能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分别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7.4.1.3含水量
含水量若不合格时,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项不合格。
7.4.1.4淀粉含量
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淀粉含量项目不合格时,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为则判该项合格,否则判为淀粉含量项目不合格,7.4.1.5降解性能
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的降解性能不合格时,则判降解性能不合格。7.4.1.6卫生理化指标
卫生理化指标有不合格项时,则判卫生理化指标不合格。7.4.1.7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有不合格项时,则判微生物指标不合格。7.4.2合格批的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包装箱内应附有说明性标签,并注明以下内容:执行标准号;
b)产品名称、种类、材质;
e)生产厂名或商标、批号及生产日期;8
如产品声明耐高温或不耐温,应标识耐用最高温度;如产品声明可微波加热使用,应标识可以微波使用以及使用温度等;如产品声明可以降解,应标识降解;如产品声明是淀粉基塑料制作,应标识淀粉基塑料餐饮具等;对有容量要求的一次性餐饮具,应标识公称容积。外包装箱表面应标识以下内容:a)执行标准号;
产品名称、种类、材质;
生产厂名或商标、批号及生产日期;产品数量或包装毛重、净重及体积;如产品声明耐高温或不耐温,应标识耐用最高温度;GB 18006.1—2009www.bzxz.net
如产品声明可微波加热使用,应标识可以微波使用以及使用温度等,如不耐热油时,应标识不耐油;
如产品声明可以降解,应标识降解;如产品声明是淀粉基塑料制作,应标识淀粉基塑料餐饮具等:对有容量要求的一次性餐饮具,应标识公称容积;产品赔存条件及贮存期;
k)“食品用”字样及“防污染、防雨淋、勿压、轻放”标记。8.2包装
产品应有内、外两层包装。包装应整洁、数量准确,并符合以下要求:a)内包装应密封,其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异味,并具防尘、防水效能;b)外包装箱应具抗压、防尘、防潮性能。8.3运输、贮存
不应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混放。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避免剧烈振动、挤压和日晒雨淋。产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贮存,避免阳光曝晒及雨淋,并远离污染源、热源,防潮、防鼠、防虫。应根据一次性餐饮具性能确定合理贮存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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