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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5 01:34:03
  • HJ/T154-2004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J/T 154-2004

  • 标准名称: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

  • 标准类别: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4-04-13
  • 实施日期:

    2004-06-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801.11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 中标分类号:

    >>>>G0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0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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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 页数:

    20页
  • 标准价格:

    1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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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154-2004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 HJ/T154-2004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T 154 — 2004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
The guidelines for the hazard evaluationof new chemical suhstances
2004 - 04 ~ 13 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06-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发布《化学品测试导则》等三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环发「2004] 66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牛态环境,现批准《化学品测试导则》等三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
HJ/T154—2004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则HJ/T155—2004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上述三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白2004年6月1日起实施。标推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sepa.goy.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ea.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4年4月13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本语和定义
评估的一般性规定
3物质标识信息及暴露资料要求
6理化特性评价
毒理学评估
8人体暴露预评估
生态毒理学评估
10环境暴露预评估
综合危害评估
实施与监督
HI/T 154
HJ/T 154 -—2004
为贯彻《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范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工作,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新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估的数据要求、评估方法、分级标准和评估结论编写等事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的评审应遵照本标准执行。新化学物质的中报人亦可参照本标准对申报物质进行自评。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雅司首次提出。本标推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医学部。本标推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4月13日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雁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iy
1范围
新化学物质危害评估导购
(报批稿)
HJ/ T 154 -- 2004
本标准规定了新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估的数据要求、评估方法、分级标准、评估结论的编写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新化学物质申报中的专家审和申报人的自评。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690
GB/ T 15358
HJ/ T 153--2(D4
HI/ T 155--2004
3术语和定义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
化学品测试导则
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
《化学品测试导则》(HJ/T153—2004)和《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HJ/T155—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新化学物质
new chernical substances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新化学物质。3.2申报
otification
生产前或进门前为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所进行的中请活动:3.3申报人
notifiers
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申报的行为主体。3.4申报物质
notified chemdcal substances申报人所申报的新化学物质,
3.5评估水平
evaluafive level
依据申报物质的一次性或全年累积性的生产或进口数量(0)确定的危害评估水平。4评估的-般性规定
4.1评估原则
评估遵循凭安全性举证和疑者从重的原则。HI/T 154 --- 2004
若所提交的数据有缺项,应视具体情况,不予接受、要求中报人补交或将缺项数据视为处于最大危害级别,
鼓励申报人提交已掌握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结构一效应分析资料。除特别要求之外,结构一效应分析资料不能作为确定有无某种毒性及毒作用强度和决定是否可免除该项毒性测试的依据,仪可作为有关毒性评价时的重要参考。
4.2评估水平的划分
Q10kg的按基础水平评估;10kg≤010g的按第水平评估;Q≥10°kg按第水平评,随着评估水平的提高,要求提交测试数据相应增多,分别见7,1和9.1。4.3测试方法
应使用《化学品测试导则》(HJ/T153—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在中国境外完成理化特性和健康效应测试数据的,可使用国际通用的方法。若所提交的数据和资料引白文献,申报人应同时提交参考文献出处和其他相关证明。4.4谢试机构
应符合《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HJ/T155—2004)的规定。在中国境外完成测试数据的,完成测试数据的境外测试机构应满足《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
4.5其他
若提交的数据不符合4.2、4.3或4.4的要求、应视具体情况,不予接受、要求串报人补交、适当降低其可信度或经由指定的测试机构复核。5物质标识信意及馨露资料要求
5.1物质标识值息要求
5.1.1 名称
应说明申报物质的按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定义的名称、其他名称(如通用名、商品名、缩写名)和CAS登记号(若存在)5.1.2分子式和结构式
应说明申报物质的分子式和结构式分子式和结构式不确定的,应详细说明中报物质的生产工艺条件和过程。S.1.3 外观
应说明中报物质在常温常压下的外观额色形状、进入市场时(可能含有杂质)申报物质的外观额色形状。
5.1.4 组分
应说明申报物质的纯度、杂质(包括异构体和副产物)、主要杂质的最大含。若含有稳定剂、抑制剂或其他添加剂,应详细说明其名称、性质、含量等。5.1.5光谱数据和色谱数据
应详尽说明用于鉴定鉴别中报物质的光谱数据(紫外、红外,核磁共振或质谱)和色谱数据(高压液相色谱、气相色谱)。
5.1.6检测鉴别方法
应详尽说明申报物质在各种介质(气、水、沉积物、土壤、生物体、物品)中的检测方法及其降解或转化产物在各种介质中的检测方法。5.2 暴露资料要求
5.2.1与生产有关的暴露
应说明生产申报物质要求的工艺条件和过程、要求的职业卫生条件、车问环境中申报物质浓度估2
HJ/T 154 — 2004
算、作业暴露人数估算,生产过程中问周围环境排放或泄放的中报物质浓度和总量估算,5.2.2与使用有关的暴露
应说明申报物质年生产和/或进口总量,可能的应用领域和使用类型、各应用领域及使用类型所使用的量占生产总量和/或进口总量的比例(%)、申报物质进人市场的可能形式、在制剂或产品中的浓度,工业或民用性安全使用申报物质要求的卫生条件,车间环境申报物质滋度估觉,作此暴露人数估算、使用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或泄放的申报物质浓度和总量估算。5.2.3与储运有关的暴露
应说明对包装、储存和运输申报物质的要求和条件。5.2.4 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施应说明正常情况下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要求和措施,突发事故下的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的应急措施。
5.2.5废弃处置
应提交申报物质废弃后应采用的正确的处置方式和处置条件。B理化特性评价
6.1数据要求
应说明反应申报物质理化特性的熔点、沸点、相对密度、蒸气压、表面张力、水溶性、脂溶性、pH值、正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粒径等数据。6.2理化特性评价
按照《带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B13690)和&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6B/T15358),评价申报物质是否属于爆炸性、易燃气体、高闪点液休、中闪点体、低闪点液体、易燃固体、自燃性、遇湿易燃性、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炎物质。7毒理学评估
7.1数据要求
毒理学评估数据要求见表1。
表1毒理学评估数据要求注
数据要求
急性毒性
短期反复染毒牵性
致奕变性
生殖/发育毒性
反复染毒毒性
慢性毒性
致瘤性
毒代动力学
神经事性
基础水平
注:具体要求见表中数字所示章节7.1.1基础水平
7.1.1.1急性毒性
第·水平
第二水平
HJ/T 154 2004
急性毒性数据包括:急性经口毒性、急性吸人毒性、意性经皮毒性、皮肤刺激、眼刺激、皮肤致敏择用。
当中报物质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免于提交该项急性毒性数据:8)急性经口毒性
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态;
—-不溶解或悬浮十介质之中;
一一组分不稳定,
h)急性吸人毒性
…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升华;
一为不产生可吸人颗粒的固体;为不产生气溶胶的非挥发性液体。)急性经皮毒性
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态;
-难以通过皮肤屏障。
d)皮肤刺激
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态:
-根据结构-效应分析,表明有强烈刺激性或腐蚀性。c)眼刺
腐蚀剂:bzxz.net
强酸(pH<2.0)或强碱(pH>11.5);室温条件下,空气中易燃;
皮嵌刺激毒性中等以上(含中等)。f)皮肤致敏作用
在预期的使用浓度下有强烈刺激性,腐蚀性:在常溢常压下呈气态:
一经化学结构的比较研究,发现与一己知致敏物结构类似。7.1.1.2短期反复染毒毒性(14天或28大)短期反复染毒毒性数据包括反复经口毒性、反复经皮毒性、反复吸人毒性,若经门或经皮的短期反复染毒数据表明每性低时,应提交剂量为1000m/kg的限度试验数据。茗人体的预期暴露可能高于此剂量时,应提交按人的暴露剂量进行的限度试验数据。者限度试验木观察到毒性效应,一般不必提交完整的反复染毒毒性数据。当中报物质属下列情说之一时,可免于提交短期反复樂毒毒性数据:急性毒性为低毒(见7.2.1.1急性毒性的分级标准);急性毒性试验表明无迟发作用;-生物利用率低;
一生物蓄积能力低。
7.1.1.3 敏突变性
应提交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数据若因申报物质有明显的细菌毒性而不宜进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或已知或怀疑申报物质干扰哺乳动物细胞DVA复制系统时,可提供哺乳动物细胞休外基内突变试验数据。7.1.2 第一水平
第一水平的评估应在基础水平评估业已完成的基础上评估中报物质对人的潜在生殖/发背毒性,验证对动物行及器官,系统的效应和致突变性。4
7.1.2.1结构-效应分析
可提供有关致突变性、生殖/发育毒性和致痛性的结构一效成分析资料。7.1.2.2致突变性
应提供啮齿类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或微核试验数据。HJ/T 154 2004
若因毒代动力学试验结果表明申报物质不被吸收或不能到达靶组织(肯髓)等原因而不宜进行体内试验,则做提供其他试验数据,,7.1.2.3生殖/发育毒性
已知申报物质是一种基因致癌物质的,或已知申报物质是一种生殖细胞致突变物质的,可免于提交生殖/发育毒性数据。
其他申报物质应根据不同的年生产或进口量提交相应的试验数据。a)年生产或进口量10kg≤Q<10°kg的,应提交:·个物种的筛选试验数据。
若筛选试验结果呈阳性,则需提交两个物种的致畸试验数据:个物种的致畸试验数据。
反复染毒毒性试验结果表明申报物质潜在发育毒性或中报物质与某一具有发育毒性的物质结构相似,则需提交两个物种的致畸试验数据。若90天反复染毒毒性试验结果表明中报物质潜在生殖毒性或申报物质与某一·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结构相似,则需提交两代生殖毒性试验数据。b)年生产或进口量10Fkg≤Q<10°kg的,应提交:一两个物种的致畸试验数据。
若28天或90天反复毒性试验结果表明中摄物质对生殖器官或组织具有害效应,则需提交两代牛殖毒性试验数据:
7.1.2.4反复染毒毒性(90天)
若基础水平的短期反复染毒试验结果或其他资料表明有诸如以下情况,应提交90天的反复染毒毒性数据:
出现严重的不可逆的损伤;
“无可观察效应水平”很低或木获得;一中报物质与已被证明某种有害物质的结构有明显的相关性,7.1.3 第二水平
第二水平要求提交的数据,因申报物质而异,将更多地依赖于评审专家的研讨。7.1.3.1急性和/或短期反复染毒(第二物种动物)当第一水平的研究结果可疑时,应提交用第二物种动物做进一步的急性和/或短期反复染毒试验的毒性数据。
7.1.3.2生殖/发育毒性
应提交两代生殖毒性试验数据。申报物质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于提交:已知该物质是一种基因致癌物质;-已知该物质是一种生殖细胞致突变物质;一毒性狠低(所有试验末显示毒性效应,毒代动力学结果表明经各种染毒途径均未见系统性的吸收,并且不会发生明显的人体暴露。7.1.3.3慢性毒性
应提交慢性毒性数据。中报物质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于提交:反复染毒毒性的无可观察效应水平很高;-未显示效畸性、生殖/发育毒性、致突变性等;5
HJ/ T 154 2004
一试验数据表明该物质生物利用很低,或观察不到生物转化情况;-预计公众的暴露水平低;
一若在基础水平和第一水乎中,使用试验的最高剂量始终未能获得申报物质的任何有害指证特别是当与预计的人的暴露水平有较大的安全范围,且已证明受试生物利用率很低时。7.1.3.4 致瘤性
第二水平的诱变试验结果和其他可获得的各种毒理学资料,如有关生物利用率、代谢、细胞或功能指标(如激素的平衡和免疫状态)等方面的数据,及动物物种的差异等,对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致瘾试验,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缺乏其他有关毒理学数据的情况下,由诱变试验证明的阴性结果是可作为无致癌性的一个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指标,但若潜在的暴露人群范国或可能的摄人量不可忽时,应考虑要求安排整体动物致癌试验数据。
在此阶段,当关于致癌潜力的研究均显示阳性时,应考虑要求提交慢性试验数据。7.1.3.5毒代动力学试验
在业已证明中报物质有明显的有害作用,但仍需评估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害时,要求提交毒代动力学的数据。
7.1.3.6神经毒性
对于有机磷化合物,应提交神经毒性数据。7.2毒性分级标准
7.2.1 急性毒性的分级标准
急性毒性的分级标准见表2至表5。表2经口、吸入、经皮急性毒性分级(大鼠)毒性级别
剧毒(++++)
商囊(+ + +)
中毒(++)
低毒(+)
实际无森(-)
刺激性级别
经口LDso/(mg/kg)
>5, $50
>50, ≤300
>300,≤2 000
> 2 000
经皮 LDV(rng/kg)
> 50,≤200
>200,≤1 000
>1 000, ≤2 000
>2 000
吸入LCs
气体:≤100×10~6
蒸汽:≤0.5mg/
尘、雾:≤0.05 ng/L
气体: >100 × 10-6, ≤500× 10-6蒸汽:>0.5,≤2.0mg/L
坐、募:>0.05,≤0,5 mg/L
气体:>500×10-6,≤23500×10-6蒸汽:>2.0,≤10mg/L
尘、雾:>件.5,≤1.0 mg/L
气体:>2 500×10-5,≤5 000×10-#燕汽:>10,≤20mg/L
尘、雾:>1.0,≤5.0mg/L
气体: >5 000 × 10-6
蒸汽:>20g/
尘、雾,>5.0 trg/L
表3皮肤刺激急性毒性分级(兔子)皮肤刺激试验分值
高刺激性(++ +)
中等刺激性(++)
低刺激性(+)
实际无刺激性(~)
6.0 - 8.0
2.0≤6.0
0.5 ~ ≤2.0
刺激性级别
高刺激性(+ + +)
中等刺激性(+ +)
低刺激性(+)
实际无刺激性(-)
致敏性级别
高致嫩性(++)
中等致性(+)
低致敏性(-)
表4眼刺激急性毒性分级(兔子)刺激试验结果(分级)
表 5皮肤致敏急性毒性分级(豚鼠)注皮肤致敏试验结果(致敏率,%)65 ~ 100
HJ/T 154 — 2004
注:若结构一效应研究发现申报物质与一已知致敷物结构类似,可不经过试验直接报告阳性结果,7.2.2短期反复染毒毒性的判定及分级若在限度试验中未观察到毒性效应,可认为无可观察效应水平1000mg/kg,或大于等于人的预期暴露剂量,
短期反复染毒毒性分级见表6元
表 6短期反复染毒毒性的判定分级标准注毒性级别
剧囊(+++)
高毒(++)
中等毒性(+)
低毒(-)
指标特征
与对照相比非常显著、且主要器官(神经、肝、肺、心、肾或骨髓等)有明基的病理组织学变化
与对照指比显著,且主要器宫有一定的病理组学变化多种指标与对照组比较有显著变化,但病理组织学无明显改变某些个别敏感指标有明显变化,但难以据此判断为毒性注:整体动物的毒效应,按各观察指标中所呈现的最高阳性级别确定。若所有指标均未呈现阳性结果,才能判别为低毒(-),
7.2.3致突变性的判定及分级
致突变性分级见表7。
表 7第一水平致突变性分级注
致突变性级别
高(++)
中等(+)
低(-)
指标特征
具诱变性(只要有一项试验结果为阳性,即可视其具诱变性)具诱变性的证据尚不充分
不具诱变性(三项试验结果均为阴性,通常可视其不具诱变性)注:若7.1.2.2项因毒代动力学试验结果表明中报物质不被吸收或不能到达靶组织(骨髓)等原因而不能提供体内试验数据,则可基于体外试验进行评价。7.2.4生殖/发育毒性的判定及分级根据筛选试验,致畸试验和两代生殖毒性试验结果对申报物质的生殖/发育毒性进行判定和分级。7
HJ/T154—2004
只要有一个物种的致畸试验呈阳性,则可视致畸试验结果呈阳性。生殖/发育毒性的分级见表8。
表8生殖/发育毒性分级
尘殖/发育毒性级别
极高(+++)
高(++)
中等(+)
低(-)
指标特征
筛选试验、致畸试验和两代生殖毒性试验结果均呈阳性筛选试验、致畸试验和两代生殖毒性试验中有二项试验结果呈阳性筛选试验、致畸试验和两代尘殖毒性试验中有-项试验结巢是阳性筛选试验、致畸试验和两代生殖戒性试验结巢均呈阴性7.2.5反复染毒、慢性毒性判定及毒性分级反复染毒、慢性毒性分级见表9,表9反复染毒和慢性毒性分级注
毒性级别
高(+ +)
中等(+)
低(-)
指标特征
中枢神经和/或其他系统有器质性改变置脏器(肝、肾、肺、心脏等)、免疫系统或骨髓有器质性或功能性改变仅有一种次要脏器或组织有功能性改变,或末观察到有意义的效应注:整体动物的综合毒效种类及强度应按所观察效应中最高阳性级别判定。若所有效应均星(-)才能判定为反复染毒/慢性毒性为(-)。
7.2.6致瘤性分级
致癌性分级按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的分类标准进行,见表10表10致瘤性分级标准
致癌性级别
人体确认致瘤物(+ ++)
人体可疑致瘤物(++)
人体致癌性不确定(+)
人体可能非致瘤物(一)
指标特征
致瘤性证据充分,即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表明致癌物和人癌症发生之间有因果关系
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痴性证据充分。或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并不充分:或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
现有的证据不足以对人类致瘤性进行分类证据提示无致癌性
7.2.7.神经毒性的判定
对于能否引起退发性神经毒性及其反应,应结合所观察到的神经毒性效应和神经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综合考虑。
7.3综合毒性评估
7.3.1基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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