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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标准(YD)】 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3-08 18:19:06
- YDN023-1996
- 已作废
标准号:
YDN 023-1996
标准名称:
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标准类别:
通信行业标准(YD)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6-01-01 -
实施日期:
1996-07-11 -
作废日期:
2005-11-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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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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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它规定了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的系统组成、网络结构、监控内容、系统管理、通信协议等。适用范围:用于各类通信局(站)单独设置的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及监控系统网络 YDN 023-1996 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YDN023-1996

部分标准内容:
本技术要求根据《XT005一95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的总体要求,对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作了较详细的具体规定。这为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的研制、生产、使用和监控设备的引进等提出了统一的技术依据,满足了我国通信电源、空调集中监控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技术要求由邮电部科技司提出。本技术要求由邮电部科技司归口。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邮电部设计院,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刘希禹陈燕昌刘永秋任新明张树治。1范围
邮电部技术规定
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
技术要求
YDN023-1996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的系统组成、网络结构、监控内容、系统管理、通信协议等,适用于各类通信局(站)单独设置的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以及以此为基础构成的不同规模的监控系统网络。微波、光缆、移动通信等通信局(站)中纳入通信设备监控系统的电源监控可参照本标准有关部分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XT005-95
GB6988-86
GB4728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电气制图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YT/T5015-95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符号和缩略语:3.1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centralizedsupervisionandcontrolsystemfortele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and air-conditioner对分布的通信局(站)的电源和空调系统及设备进行遥控、遥信和遥测,实时监视其运行参数,监测和处理故障,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从而实现通信电源和空调设备少人或无人值守和集中维护的计算机控制系统。3.2监控级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level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6一12-31批准1997-04-01实施
YDN023-—1996
组成监控系统的不同层次的监控设备。3.3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模块)equipmentsupervisionunitorsupervisionmodule与被控设备接口的监控级,用于监控被控设备的各种参数和工作状态等,3.4监控管理中心supervisionandmanagementcenter在定规模的监控系统中,监控管理若干下级监控级的最高层次的监控级。3.5监控对象objectofsupervisionandcontrol被监控的一台设备或多台设备的组合,例如一台整流器或直流供电系统。3.6性能管理performancemanagement监控系统评价和报告电源和空调系统性能状态的一系列功能,其中包括对各种电压、电流和其他性能参数的当前值和统计值的评价和报告。3.7故障管理faultmanagement
监控系统监测、隔离和校正电源和空调设备工作异常情况的一系列功能。3.8配置管理configuration management监控系统建立、增加、删除和修改监控对象或操作人员的一系列功能。3.9安全管理securitymanagement监控系统防止人员越权进行操作或干扰信号侵入,确保系统安全的一系列功能。3.10数据终端设备dataterminal equipment具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发送、接收能力的设备。3.ll数据电路端接设备data circuit一terminating equipment在DTE和传输线路之间提供信号变换和编码,并负责建立、保持和释放数据链路的连接设备。
3.12ESU(equipment supervisionunit)设备监控单元。
3.13 LSMC(loc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局(站)监控管理中心。
3. 14 DSMC(district or coun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
3. 15 CSMC(city or reg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
3.16 PSMC(provinc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省监控管理中心。
3. 17 NSMC(na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全国监控管理中心。
3. 18 DTE(data terminal equipment)数据终端设备。
3.19 DCE(data circuit-terminating equipment)数据电路端接设备。
3. 20 NMC(network management center)网管中心。
023-1996
3.21 LNMC(local networkmanagement center)本地网管中心。
监控系统的组成
4.1监控级
4.1.1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一般可分为设备监控单元(ESU)、局(站)监控管理中心(LSMC)、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DSMC)、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CSMC)等四个监控级(见附图)。随着监控网络的扩大,可增设省监控管理中心(PSMC)和全国监控管理中心(NSMC)。
至上级监控管理中心(PSMCNSMC)NMC
[LSMC][LSMC2
*E1(ESUI)
注:NSMC
(县)监:
(站)监:
全国监控管理中心
省监控管理中心
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
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
局(站)监控管理中心
设备监控单元
智能设备(内含ESU)
菲智能设备
网管中心
通信网:可为电话网、数字数据网、分组交换网等附图监控系统的组成
YDN023-1996
4.1.2设备监控单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实时监视被控设备工作状态:(2)采集和存储被控设备运行参数;(3)按照局(站)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4.1.3局(站)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各设备监控单元传送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无人值守的局(站)可不设置显示打印设备,但应具备接入便携式计算机进行现场操作的功能);(2)命令设备监控单元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或传送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3)接受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有关信息;(4)向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实时传送告警信息。4.1.4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本区域(县)内各局(站)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
(2)通过局(站)监控管理中心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3)接受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有关信息;(4)向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传送重要数据和告警信息。4.1.5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功能:(1)汇总本市(地区)各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显示打印;
(2)接受省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有关信息。(3)向省监控管理中心传送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向市网管中心传送本市(地区)各局(站)的重要告警信息。4.1.6省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本省各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重要局(站)重要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bzxZ.net
(2)接受全国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重要局(站)的有关信息;(3)向全国监控管理中心传送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向省网管中心传送本省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1.7全国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各省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
(2)向全国网管中心传送全国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2监控系统的结构
4.2.1监控系统的构成方式
监控系统应以多级监控级自下而上逐级汇接的方式构成,每个监控级一般均按幅射方式与若于下级监控级连接成一点对多点的监控系统,最低一级监控级(设备监控单元)与其监控的若于设备连接(见附图)。4
4.2.2监控级的配置原则
YDN 023-1996
4.2.2.1设备监控单元的设置应根据被控设备系统组成和地域分布情况确定。构成一个独立系统的一台或多台被控设备一般配置一个设备监控单元(智能设备内含设备监控单元,不单独配置)。
4.2.2.2一个通信局(站)配置一个局(站)监控管理中心,无人值守或设备较少的局(站)也可不设局(站)监控管理中心,其设备监控单元可经MODEM和电话网连接到附近的局(站)监控管理中心。
4.2.2.3大城市的一个行政区(或一个县)配置一个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4.2.2.4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配置一个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4.2.2.5一个省配置一个省监控管理中心。4.2.2.6全国配置一个全国监控管理中心。4.2.3监控系统的规模
在监控系统网络建设的不同阶段,允许有不同规模的监控系统独立存在。4.2.3.1若干设备监控单元和一个局(站)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基本的局(站)监控系统(见附图)。
4.2.3.2若干局(站)监控系统和个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区域(县)监控系统(见附图)。
4.2.3.3若干区域(县)监控系统和个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城市(地区)监控系统(见附图)。
4.2.3.4若干城市(地区)监控系统和一个省监控管理中心构成省监控系统。4.2.3.5若干省监控系统和一个全国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全国监控系统。4.2.4监控系统的实施
监控系统的建立和实施应以局(站)监控系统为基础,首先着重建成区域(县)监控系统和城市(地区)监控系统,形成城市监控系统网络。然后根据维护管理的实际需要逐步向高层监控级扩展,最终构成全国监控系统,形成全国监控系统网络。4.2.5监控管理区的划分
4.2.5.1随着通信电源和空调设备维护改革进程的推进,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应逐步过渡为基本的操作维护点,实现局(站)少人或无人值守和集中维护管理。4.2.5.2区域(县)监控系统所覆盖的监控管理区应按照XT005一95的规定划分:(1)省会以上城市综合枢纽可以构成独立的监控管理区;(2)省会以上城市市话局可以市或汇接区为单位构成监控管理区;(3)地市级城市一般可以将长话和市话局合成一个监控管理区;区;
(4)县级城市可以县邮电局为中心连接至本地网的农村邮电局,构成本县监控管理(5)一个和多个地球站可构成独立的监控管理区。5
5监控系统的一般要求
YDN023-1996
5.1组成监控系统的各监控级应能实时监视其监控对象的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告警。从故障事件发生至反映到有人值守监控级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30s。各监控级应有多事件多点同时告警功能,告警准确度的要求为100%。5.2监控系统的软、硬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使之具有最大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以适应不同规模监控系统网络和不同数量监控对象的需要。5.3监控系统的采用不应影响被控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应改变具有内部自动控制功能的设备的原有功能。监控系统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或参数设定时,其控制值应始终保持在安全极限以内。
5.4监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被控设备处于任何工作状态下,监控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同时监控设备本身不应产生影响被控设备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5.5监控系统应能监控具有不同接地要求的多种设备,任何监控点的接入均不应破坏任何设备的接地系统。
5.6监控系统应有自诊断功能,诊出故障及时告警。监控设备故障时不应影响被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手动控制功能。
5.7监控系统硬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或直流不间断电源供电,以防止市电停电而中断工作。
5.8监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和汉字支持能力,安装容易,使用方便。故障告警应有明显清晰的可视可闻信号。5.9监控系统的测量精度要求为:电量-般应优于2%(直流电压包括单体蓄电池电压应优于0.5%);非电量一般应优于5%。5.10监控系统硬件可靠性指标MTBF应大于100000h,MTTR应小于0.5h。6监控内容
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为所监控的各通信局(站)的全部通信电源设备和生产专用空调设备以及机房环境条件等。
6.1局(站)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6.1.1高压配电设备
(1)进线柜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电度、无功电度。遥信:开关状态、过流(速断接地失压}跳闸告警。(2)出线柜
遥信:开关状态、过流速断儿接地失压】跳闸告警、变压器过温瓦斯告警。(3)变压器
遥测:温度。
(4)母联拒
023-1996
遥信:开关状态、过流(速断}跳阐告警。(5)直流操作电源柜
遥测:电压。
遥信:故障告警。
3.1.2低压配电设备
(1)进线柜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频率、功率因数。遥信:开关状态、缺相{过压)欠压}】告警。遥控:开关分合闸(可选)。
(2)主要配电柜
遥信:开关状态、自动转换开关(ATS)工作状态。遥控:开关分合闸、自动转换开关(ATS)的转换(可选)。(3)稳压器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遥信:故障告警。
(4)电容器柜
遥信:补偿电容器工作状态(接入或断开)。6.1.3柴油发电机组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输出功率、输出频率(转速)、水温、油压、启动电池电压。遥信:工作状态(运行/停机)、工作方式(自动/手动)、自动转换开关(ATS)状态、过压(久压过载油压低水温高频率(转速)高启动失败启动电池电压低油位低告警。
遥控:开/关机、紧急停机、ATS转换(可选)。5.1.4燃气发电机组
待定。
6.1.5汽油发电机组
待定。
6.1.6整流配电设备
(1)交流屏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遥信:主要开关的开关状态、故障告警。(2)整流器
遥测:各整流器(模块)输出电流。遥信:各整流器(模块)工作状态、浮充/均充状态、各整流器(模块)故障、监控模块故障告警。
(3)直流屏
遥测: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YDN023-1996
遥信:直流输出过压【欠压}告警、熔丝断告警。(4)蓄电池
遥测:每只蓄电池电压、蓄电池组充放电电流、标示电池温度。6.1.7不间断电源(UPS)
遥测: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标示蓄电池电压温度)、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信:同步/不同步状态、UPS/旁路供电、蓄电池放电电压低【市电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告警。6.1.8逆变器
遥测: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遥信:故障告警。
6.1.9直流-直流变换器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遥信:故障告警。
6.1.10太阳能供电系统设备
遥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蓄电池充放电电流。遥信:太阳能方阵工作状态(投入或撤除)、输出过压欠压]告警、控制器告警。6.1.11分散空调设备
遥测:主机工作电流、回风温度、回风湿度遥信:开/关机状态、高/低温【高/低湿】过滤器堵塞北电源电压高/低】告警。遥控:开/关机、温度(湿度)设定(可选)。6.1.12集中空调设备
(1)冷冻系统
遥测: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冷冻机工作电流、冷冻水泵工作电流、冷却水泵工作电流。
遥信:冷冻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工作状态和故障告警、冷却水塔(水池)液位低告警。
遥控:开/关冷冻机、开/关冷却水泵、开/关冷冻水泵、开/关冷却塔风机(可选)。(2)空调系统
遥测:回风温度、回风湿度、新风温度、送风温度、送风湿度。遥信:风机工作状态和故障告警、过滤器阻塞告警。遥控:开/关风机(可选)。
(3)配电柜
遥测:电源电压、电流;
遥信:电源电压高(低】告警。6.1.13环境条件
遥测:安装电源设备和空调设备的机房温度、湿度。遥信:安装电源设备和空调设备的机房的烟感温感丁水漫门禁】告警。 8 -
023-1996
6.2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按6.1
6.3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监测:本城市(地区)各通信局(站)总用电量(有功电度、无功电度、功率因数)。遥信:本城市(地区)各通信局(站)电源和空调系统和设备工作状态、故障告警。6.4省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
遥信:本省内所有2级长途交换中心(C2)【或1级长途交换中心(C1))、3级长途交换中心(C3)电源和空调系统工作状态、告警。6.5全国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遥信:全国所有1级长途交换中心(C1)和2级长途交换中心(C2)的电源和空调系统工作状态、告警。,
监控系统网络要求
7.1设备监控单元与被控设备的连接7.1.1智能设备自备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模块),不必进行外部连接。7.1.2非智能设备应具有与外部附加设备监控单元连接的数字输入(DI)、数字输出(DO)、模拟输出(AO)、计数输出(CO)接口。7.1.3附加设备监控单元应有数字输入(DI)、数字输出(DO)、模拟输入(AI)、计数输入(CI)接口,分别与非智能设备的相应接口连接,7.1.4非智能设备的数字输出(DO)宜采用继电器接点(每个数字输出采用一对常开/常闭接点),模拟输出(AO)应为经变送器或传感器变换的,与被控设备有电气隔离的DC0~5V或DC4~20mA等标准信号(如果所采用的设备监控单元能接收非标准信号,可不按本条要求)。
7.2设备监控单元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的连接7.2.1设备监控单元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采用RS-485或RS-422接口,以多点或中继方式连接。在满足通信距离要求的情况下也可采用RS-232C接口。7.2.2设备监控单元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的通信线路可采用屏蔽双绞线或专用通信电缆,数据传输速率可采用1.2、4.8、9.6、19.2、38.4kb/s等,通信协议应符合本技术要求附录A的规定。
7.2.3智能设备的设备监控单元暂不能满足附录A的要求时,允许经协议转换后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连接。协议转换器一般应由智能设备供应商提供,并要求智能设备供应商无条件提供其设备监控单元采用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的详细资料。7.3各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的连接
7.3.1各监控管理中心与其直接下级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经适当的数据传输电路互相连接。
7.3.2数据传输电路可采用电话网、数字数据网、分组交换网等。7.3.3监控管理中心的数据终端设备(DTE)与数据电路端接设备(DCE)之间的通信接口19
和数据传输速率可采用:
(2)X.21/G703
≥48kb/s;
64kb/s;
YDN023-1996
(3)X.21bis/V.281.2~19.2kb/s;(4)V.24/RS-232 1.2~19.2kb/s;(5)其他。
网络通信协议可采用TCP/IP、X.25等。7.4各级监控管理中心与同级网管中心的连接按7.3。
8监控系统的管理
8.1性能管理
8.1.1各监控管理中心在正常情况下应能自动显示其全部监控对象的工作状态和告警情况,通过菜单等方式可选择显示指定监控对象的工作状态、运行参数:历史数据等详细资料。
8.1.2各监控管理中心应有汉字处理和图形处理功能,用户利用监控系统提供的工具软件,应能方便地生成规定的各种报表和监控画面。(1)打印报表内容格式应由维护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电源和空调设备情况制定。局(站)监控管理中心一般应有日报表(包括日监测数据表、日操作记录表、日告警记录表、日总用电量表等);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及以上的监控级应有月报表和年报表(包括月监测数据表、月告警记录表、月总用电量表、年告警记录表、年总用电量表等)。无人值守局(站)的报表应在有人值守监控级生成。(2)监控画面的数目和内容应根据维护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监控画面一般应包括如下功能:
主题画面:画面显示的主题内容;告警显示:显示当前发生的故障;一操作命令:显示口令输入提示,操作类别等;一画面选择:显示全部画面的名称;一网络状态:显示通信状况;
一日期时间:显示系统日期时间。监控画面中所用文字符号和图形符号应符合GB7159、GB6988、GB4728、YT/T5015-95等标准的规定。
8.2故障管理
8.2.1各监控管理中心应能监测和报告其监控对象的异常情况,异常事件发生时,无论系统处于任何画面都应有告警提示,并自动或人工转入告警画面(或告警窗),显示打印故障类型、故障位置和故障时间等。告警画面中故障点应以有别于正常时的颜色表示,同时发出告警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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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要求由邮电部科技司提出。本技术要求由邮电部科技司归口。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邮电部设计院,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刘希禹陈燕昌刘永秋任新明张树治。1范围
邮电部技术规定
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
技术要求
YDN023-1996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的系统组成、网络结构、监控内容、系统管理、通信协议等,适用于各类通信局(站)单独设置的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以及以此为基础构成的不同规模的监控系统网络。微波、光缆、移动通信等通信局(站)中纳入通信设备监控系统的电源监控可参照本标准有关部分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XT005-95
GB6988-86
GB4728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电气制图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YT/T5015-95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符号和缩略语:3.1通信电源和空调集中监控系统centralizedsupervisionandcontrolsystemfortele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and air-conditioner对分布的通信局(站)的电源和空调系统及设备进行遥控、遥信和遥测,实时监视其运行参数,监测和处理故障,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从而实现通信电源和空调设备少人或无人值守和集中维护的计算机控制系统。3.2监控级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level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6一12-31批准1997-04-01实施
YDN023-—1996
组成监控系统的不同层次的监控设备。3.3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模块)equipmentsupervisionunitorsupervisionmodule与被控设备接口的监控级,用于监控被控设备的各种参数和工作状态等,3.4监控管理中心supervisionandmanagementcenter在定规模的监控系统中,监控管理若干下级监控级的最高层次的监控级。3.5监控对象objectofsupervisionandcontrol被监控的一台设备或多台设备的组合,例如一台整流器或直流供电系统。3.6性能管理performancemanagement监控系统评价和报告电源和空调系统性能状态的一系列功能,其中包括对各种电压、电流和其他性能参数的当前值和统计值的评价和报告。3.7故障管理faultmanagement
监控系统监测、隔离和校正电源和空调设备工作异常情况的一系列功能。3.8配置管理configuration management监控系统建立、增加、删除和修改监控对象或操作人员的一系列功能。3.9安全管理securitymanagement监控系统防止人员越权进行操作或干扰信号侵入,确保系统安全的一系列功能。3.10数据终端设备dataterminal equipment具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发送、接收能力的设备。3.ll数据电路端接设备data circuit一terminating equipment在DTE和传输线路之间提供信号变换和编码,并负责建立、保持和释放数据链路的连接设备。
3.12ESU(equipment supervisionunit)设备监控单元。
3.13 LSMC(loc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局(站)监控管理中心。
3. 14 DSMC(district or coun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
3. 15 CSMC(city or reg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
3.16 PSMC(provinc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省监控管理中心。
3. 17 NSMC(na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全国监控管理中心。
3. 18 DTE(data terminal equipment)数据终端设备。
3.19 DCE(data circuit-terminating equipment)数据电路端接设备。
3. 20 NMC(network management center)网管中心。
023-1996
3.21 LNMC(local networkmanagement center)本地网管中心。
监控系统的组成
4.1监控级
4.1.1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一般可分为设备监控单元(ESU)、局(站)监控管理中心(LSMC)、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DSMC)、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CSMC)等四个监控级(见附图)。随着监控网络的扩大,可增设省监控管理中心(PSMC)和全国监控管理中心(NSMC)。
至上级监控管理中心(PSMCNSMC)NMC
[LSMC][LSMC2
*E1(ESUI)
注:NSMC
(县)监:
(站)监:
全国监控管理中心
省监控管理中心
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
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
局(站)监控管理中心
设备监控单元
智能设备(内含ESU)
菲智能设备
网管中心
通信网:可为电话网、数字数据网、分组交换网等附图监控系统的组成
YDN023-1996
4.1.2设备监控单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实时监视被控设备工作状态:(2)采集和存储被控设备运行参数;(3)按照局(站)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4.1.3局(站)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各设备监控单元传送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无人值守的局(站)可不设置显示打印设备,但应具备接入便携式计算机进行现场操作的功能);(2)命令设备监控单元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或传送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3)接受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有关信息;(4)向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实时传送告警信息。4.1.4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本区域(县)内各局(站)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
(2)通过局(站)监控管理中心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3)接受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有关信息;(4)向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传送重要数据和告警信息。4.1.5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功能:(1)汇总本市(地区)各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显示打印;
(2)接受省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有关信息。(3)向省监控管理中心传送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向市网管中心传送本市(地区)各局(站)的重要告警信息。4.1.6省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本省各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重要局(站)重要数据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bzxZ.net
(2)接受全国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传送重要局(站)的有关信息;(3)向全国监控管理中心传送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向省网管中心传送本省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1.7全国监控管理中心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1)汇总各省监控管理中心传送的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显示打印;
(2)向全国网管中心传送全国重要局(站)的告警信息。4.2监控系统的结构
4.2.1监控系统的构成方式
监控系统应以多级监控级自下而上逐级汇接的方式构成,每个监控级一般均按幅射方式与若于下级监控级连接成一点对多点的监控系统,最低一级监控级(设备监控单元)与其监控的若于设备连接(见附图)。4
4.2.2监控级的配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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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设备监控单元的设置应根据被控设备系统组成和地域分布情况确定。构成一个独立系统的一台或多台被控设备一般配置一个设备监控单元(智能设备内含设备监控单元,不单独配置)。
4.2.2.2一个通信局(站)配置一个局(站)监控管理中心,无人值守或设备较少的局(站)也可不设局(站)监控管理中心,其设备监控单元可经MODEM和电话网连接到附近的局(站)监控管理中心。
4.2.2.3大城市的一个行政区(或一个县)配置一个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4.2.2.4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配置一个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4.2.2.5一个省配置一个省监控管理中心。4.2.2.6全国配置一个全国监控管理中心。4.2.3监控系统的规模
在监控系统网络建设的不同阶段,允许有不同规模的监控系统独立存在。4.2.3.1若干设备监控单元和一个局(站)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基本的局(站)监控系统(见附图)。
4.2.3.2若干局(站)监控系统和个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区域(县)监控系统(见附图)。
4.2.3.3若干区域(县)监控系统和个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城市(地区)监控系统(见附图)。
4.2.3.4若干城市(地区)监控系统和一个省监控管理中心构成省监控系统。4.2.3.5若干省监控系统和一个全国监控管理中心构成全国监控系统。4.2.4监控系统的实施
监控系统的建立和实施应以局(站)监控系统为基础,首先着重建成区域(县)监控系统和城市(地区)监控系统,形成城市监控系统网络。然后根据维护管理的实际需要逐步向高层监控级扩展,最终构成全国监控系统,形成全国监控系统网络。4.2.5监控管理区的划分
4.2.5.1随着通信电源和空调设备维护改革进程的推进,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应逐步过渡为基本的操作维护点,实现局(站)少人或无人值守和集中维护管理。4.2.5.2区域(县)监控系统所覆盖的监控管理区应按照XT005一95的规定划分:(1)省会以上城市综合枢纽可以构成独立的监控管理区;(2)省会以上城市市话局可以市或汇接区为单位构成监控管理区;(3)地市级城市一般可以将长话和市话局合成一个监控管理区;区;
(4)县级城市可以县邮电局为中心连接至本地网的农村邮电局,构成本县监控管理(5)一个和多个地球站可构成独立的监控管理区。5
5监控系统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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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组成监控系统的各监控级应能实时监视其监控对象的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告警。从故障事件发生至反映到有人值守监控级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30s。各监控级应有多事件多点同时告警功能,告警准确度的要求为100%。5.2监控系统的软、硬件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使之具有最大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以适应不同规模监控系统网络和不同数量监控对象的需要。5.3监控系统的采用不应影响被控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应改变具有内部自动控制功能的设备的原有功能。监控系统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或参数设定时,其控制值应始终保持在安全极限以内。
5.4监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被控设备处于任何工作状态下,监控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同时监控设备本身不应产生影响被控设备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5.5监控系统应能监控具有不同接地要求的多种设备,任何监控点的接入均不应破坏任何设备的接地系统。
5.6监控系统应有自诊断功能,诊出故障及时告警。监控设备故障时不应影响被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手动控制功能。
5.7监控系统硬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或直流不间断电源供电,以防止市电停电而中断工作。
5.8监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和汉字支持能力,安装容易,使用方便。故障告警应有明显清晰的可视可闻信号。5.9监控系统的测量精度要求为:电量-般应优于2%(直流电压包括单体蓄电池电压应优于0.5%);非电量一般应优于5%。5.10监控系统硬件可靠性指标MTBF应大于100000h,MTTR应小于0.5h。6监控内容
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为所监控的各通信局(站)的全部通信电源设备和生产专用空调设备以及机房环境条件等。
6.1局(站)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6.1.1高压配电设备
(1)进线柜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电度、无功电度。遥信:开关状态、过流(速断接地失压}跳闸告警。(2)出线柜
遥信:开关状态、过流速断儿接地失压】跳闸告警、变压器过温瓦斯告警。(3)变压器
遥测:温度。
(4)母联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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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信:开关状态、过流(速断}跳阐告警。(5)直流操作电源柜
遥测:电压。
遥信:故障告警。
3.1.2低压配电设备
(1)进线柜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频率、功率因数。遥信:开关状态、缺相{过压)欠压}】告警。遥控:开关分合闸(可选)。
(2)主要配电柜
遥信:开关状态、自动转换开关(ATS)工作状态。遥控:开关分合闸、自动转换开关(ATS)的转换(可选)。(3)稳压器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遥信:故障告警。
(4)电容器柜
遥信:补偿电容器工作状态(接入或断开)。6.1.3柴油发电机组
遥测:三相电压、三相电流、输出功率、输出频率(转速)、水温、油压、启动电池电压。遥信:工作状态(运行/停机)、工作方式(自动/手动)、自动转换开关(ATS)状态、过压(久压过载油压低水温高频率(转速)高启动失败启动电池电压低油位低告警。
遥控:开/关机、紧急停机、ATS转换(可选)。5.1.4燃气发电机组
待定。
6.1.5汽油发电机组
待定。
6.1.6整流配电设备
(1)交流屏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遥信:主要开关的开关状态、故障告警。(2)整流器
遥测:各整流器(模块)输出电流。遥信:各整流器(模块)工作状态、浮充/均充状态、各整流器(模块)故障、监控模块故障告警。
(3)直流屏
遥测: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YDN023-1996
遥信:直流输出过压【欠压}告警、熔丝断告警。(4)蓄电池
遥测:每只蓄电池电压、蓄电池组充放电电流、标示电池温度。6.1.7不间断电源(UPS)
遥测: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标示蓄电池电压温度)、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信:同步/不同步状态、UPS/旁路供电、蓄电池放电电压低【市电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告警。6.1.8逆变器
遥测: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遥信:故障告警。
6.1.9直流-直流变换器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遥信:故障告警。
6.1.10太阳能供电系统设备
遥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蓄电池充放电电流。遥信:太阳能方阵工作状态(投入或撤除)、输出过压欠压]告警、控制器告警。6.1.11分散空调设备
遥测:主机工作电流、回风温度、回风湿度遥信:开/关机状态、高/低温【高/低湿】过滤器堵塞北电源电压高/低】告警。遥控:开/关机、温度(湿度)设定(可选)。6.1.12集中空调设备
(1)冷冻系统
遥测: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冷冻机工作电流、冷冻水泵工作电流、冷却水泵工作电流。
遥信:冷冻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工作状态和故障告警、冷却水塔(水池)液位低告警。
遥控:开/关冷冻机、开/关冷却水泵、开/关冷冻水泵、开/关冷却塔风机(可选)。(2)空调系统
遥测:回风温度、回风湿度、新风温度、送风温度、送风湿度。遥信:风机工作状态和故障告警、过滤器阻塞告警。遥控:开/关风机(可选)。
(3)配电柜
遥测:电源电压、电流;
遥信:电源电压高(低】告警。6.1.13环境条件
遥测:安装电源设备和空调设备的机房温度、湿度。遥信:安装电源设备和空调设备的机房的烟感温感丁水漫门禁】告警。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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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按6.1
6.3城市(地区)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监测:本城市(地区)各通信局(站)总用电量(有功电度、无功电度、功率因数)。遥信:本城市(地区)各通信局(站)电源和空调系统和设备工作状态、故障告警。6.4省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
遥信:本省内所有2级长途交换中心(C2)【或1级长途交换中心(C1))、3级长途交换中心(C3)电源和空调系统工作状态、告警。6.5全国监控管理中心的监控内容遥信:全国所有1级长途交换中心(C1)和2级长途交换中心(C2)的电源和空调系统工作状态、告警。,
监控系统网络要求
7.1设备监控单元与被控设备的连接7.1.1智能设备自备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模块),不必进行外部连接。7.1.2非智能设备应具有与外部附加设备监控单元连接的数字输入(DI)、数字输出(DO)、模拟输出(AO)、计数输出(CO)接口。7.1.3附加设备监控单元应有数字输入(DI)、数字输出(DO)、模拟输入(AI)、计数输入(CI)接口,分别与非智能设备的相应接口连接,7.1.4非智能设备的数字输出(DO)宜采用继电器接点(每个数字输出采用一对常开/常闭接点),模拟输出(AO)应为经变送器或传感器变换的,与被控设备有电气隔离的DC0~5V或DC4~20mA等标准信号(如果所采用的设备监控单元能接收非标准信号,可不按本条要求)。
7.2设备监控单元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的连接7.2.1设备监控单元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采用RS-485或RS-422接口,以多点或中继方式连接。在满足通信距离要求的情况下也可采用RS-232C接口。7.2.2设备监控单元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的通信线路可采用屏蔽双绞线或专用通信电缆,数据传输速率可采用1.2、4.8、9.6、19.2、38.4kb/s等,通信协议应符合本技术要求附录A的规定。
7.2.3智能设备的设备监控单元暂不能满足附录A的要求时,允许经协议转换后与局(站)监控管理中心连接。协议转换器一般应由智能设备供应商提供,并要求智能设备供应商无条件提供其设备监控单元采用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的详细资料。7.3各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的连接
7.3.1各监控管理中心与其直接下级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经适当的数据传输电路互相连接。
7.3.2数据传输电路可采用电话网、数字数据网、分组交换网等。7.3.3监控管理中心的数据终端设备(DTE)与数据电路端接设备(DCE)之间的通信接口19
和数据传输速率可采用:
(2)X.21/G703
≥48kb/s;
64k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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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21bis/V.281.2~19.2kb/s;(4)V.24/RS-232 1.2~19.2kb/s;(5)其他。
网络通信协议可采用TCP/IP、X.25等。7.4各级监控管理中心与同级网管中心的连接按7.3。
8监控系统的管理
8.1性能管理
8.1.1各监控管理中心在正常情况下应能自动显示其全部监控对象的工作状态和告警情况,通过菜单等方式可选择显示指定监控对象的工作状态、运行参数:历史数据等详细资料。
8.1.2各监控管理中心应有汉字处理和图形处理功能,用户利用监控系统提供的工具软件,应能方便地生成规定的各种报表和监控画面。(1)打印报表内容格式应由维护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电源和空调设备情况制定。局(站)监控管理中心一般应有日报表(包括日监测数据表、日操作记录表、日告警记录表、日总用电量表等);区域(县)监控管理中心及以上的监控级应有月报表和年报表(包括月监测数据表、月告警记录表、月总用电量表、年告警记录表、年总用电量表等)。无人值守局(站)的报表应在有人值守监控级生成。(2)监控画面的数目和内容应根据维护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监控画面一般应包括如下功能:
主题画面:画面显示的主题内容;告警显示:显示当前发生的故障;一操作命令:显示口令输入提示,操作类别等;一画面选择:显示全部画面的名称;一网络状态:显示通信状况;
一日期时间:显示系统日期时间。监控画面中所用文字符号和图形符号应符合GB7159、GB6988、GB4728、YT/T5015-95等标准的规定。
8.2故障管理
8.2.1各监控管理中心应能监测和报告其监控对象的异常情况,异常事件发生时,无论系统处于任何画面都应有告警提示,并自动或人工转入告警画面(或告警窗),显示打印故障类型、故障位置和故障时间等。告警画面中故障点应以有别于正常时的颜色表示,同时发出告警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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