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2 00:04:00
- TB/T2879.5-1998
- 现行
标准号:
TB/T 2879.5-1998
标准名称: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8-02-24 -
实施日期:
1998-09-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72.65 KB
替代情况:
TB/T 2727-96采标情况:
UIC 842.5-75 NEQ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 准 规 定了铁路客车和牵引动力车在防护涂装中对涂料、涂装工艺和质量检验的要求。适用于客车、机车、公务车、轨道动车等整车及零、部件的涂装。 TB/T 2879.5-1998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TB/T2879.5-1998

部分标准内容:
TB/T2879.5—1998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了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842.5-1975《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本标准以UIC842.5中基本技术内容及形式为基础,修改了不适用目前机车车辆用涂料和涂装工艺等技术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要求,以适用机车车辆对涂料及涂装工艺的发展要求。本标准是《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系列标准的第五部分。该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为:TB/T 2879.1-1998(neq UIC 842.1--1975)第1部分: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TB/T2879.2—1998(neqUIC842.2—1975)第2部分:涂料检验方法TB/T 2879. 3--1998(neq UIC 842.3—1979)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TB/T2879.4--1998(neqUIC842.4--1979)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 2879. 6-—1998(neg UIC 842. 6-1979)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TB/T2727---1996《内燃、电力机车涂装技术条件》。本标准由铁道部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方机车车辆厂、铁道部四方车辆研究所。本标推主要起草人:辛君、于全蕾、左晓光。本标准于1998年2月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TB/T 2879.5—1998
neq UIC 842. 5--1975
代替 TB/T 2727--1996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客车和牵引动力车在防护涂装中对涂料、涂装工艺和质量检验的要求。适用于客车、机车、公务车、轨道动车等整车及零、部件的涂装。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推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TB/T1.1~1.2-1995铁道车辆标记TB/T1132-1996内燃、电力机车的管路涂色TB/T1737—1996内燃、电力机车标记TB/T2879.1-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1部分: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T2879.2--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2部分:涂料检验方法TB/T 2879. 3—-1998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TB/T2879.6-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3涂料
3.1各种涂料和辅料应符合TB/T2879.1的规定,并按TB/T2879.2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3.2般情况下,同一辆车或同一部件都应使用同一供货部门的涂料和辅料,如经用户同意也可不按此项规定;但应保证涂料的配套性。3.3用隔热隔音材料作为面层涂料时,必须保证所有涂料的配套性。4涂装工艺要求
4.1涂装环境
4.1.1各涂层的涂装和干燥应尽可能在无尘工作间内进行,室内和工件的温度不低于12℃,使用多组份涂料时,温度不低于18℃。
4.1.2在任何情况下,工作间的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5%。4.1.3涂装期间不得将机车、车辆移到室外。如因特殊原因,可在涂层达到表干程度后,方可移到室外。
4.2涂装前的表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98-02-24批准1998-09-01实施
TB/T 2879. 5-1998
4.2.1涂装前表面处理应按TB/T2879.3的规定进行。4.2.2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内完成第一层涂装。4.2.3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上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滴。4.2.4腻子湿磨以后,边角、缝隙、搭接处留下的研磨水分,须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吹于,干燥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3涂料的调制及使用
4.3.1涂料使用前应彻底搅拌,如用机械搅拌,应消除所产生的气泡。4.3.2如果采用闪点低于21℃的涂料时,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安全措施。4.3.3乳胶类涂料如因储藏时间较长而变稠时,可以加水稀释,但最大加水量不应超过2%。4.3.4为了调节喷涂时涂料的粘度,应使用规定的稀释剂。4.3.5双组分涂料的调制和使用应按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并注意所注明的喷涂前熟化期和适用期。如果超过所规定的适用期限,混合涂料不能再使用,4.3.6用于隔热、隔音的涂料只有经过耐久试验证明能够保证隔热、隔音性能,才能直接涂刷在防护底漆上。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3.7多组份涂料应在混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气泡消失后才能用于涂装。4.3.8涂料在搅拌或混合后,为了保证涂装工作的顺利和涂装质量,涂料应进行认真过滤。4.4涂装方法
涂装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a)空气枪喷涂,必要时需加热后再喷涂;b)静电喷涂;
c)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
d)小的零、部件,如用单组份的涂料,可采用浸溃法。4.5零、部件的涂装
4.5.1零、部件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施工,需要水压的零、部件应在水压前涂装底漆(特殊零、部件水压试验可由工艺规定另行安排)。4.5.2如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装配后涂不到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4.5.3组装后不便涂刷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照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4.5.4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4.5.5叠合部件应在搭接部分及点焊之间的间隙用规定的涂料或绝缘物喷涂充填,然后在整个表面涂剧涂料,使接缝封死。
4.5.6闭合空心件、散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定的密封材料密封。4.5.7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已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装机厂按整个涂装体系也无特殊规定时,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但在涂装过程中应对上述零、部件加以覆盖。如果这些部件出厂时只涂了中间漆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涂,并注意中间漆层和面漆的配套性。4.5.8对于车体易腐蚀的部位及零、部件应采用防腐性能好的底漆或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使其与其它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
4.5.9为降低车辆噪声和减轻振动应在车体内板材上再喷涂(3~8)mm的隔音阻尼涂料。4.5.10柴油机、空气压缩机、变压器、冷却设备、采暖片等在高温工作状态下的设备,应涂装耐温涂料。4.5.11液力传动箱、齿轮箱、油泵、油箱等易受油浸蚀的部件,必须涂装耐温、耐油涂料。4.5.12木结构件、衬板、胶合板、硬质纤维板作表面处理后,应按有关要求再作防火处理,并在背面接触面和端面截面涂一层防水、防藓涂料。4.5.13车窗、车门、锁及其配件在组装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包括涂刷面漆,并于完全干燥后组装到车1140
体上去。
TB/T2879.5—1998
没有进行阳极处理的铝合金车门,内外侧均须按安装处所的涂装程序进行。4.5.14
5如果车窗、窗框需要表面保护,则保护层的使用期应与车体外侧涂料使用期相同。4.5.15
6车窗框和车门框与车体之间的接触面应用所规定的密封材料进行密封。4.5.16
4.5.17电缆、插头、插座、开关等电气件无须进行涂装。如这一类部件在涂装前已安装,应加以覆盖,防止涂料溅滴。
蓄电池箱的内外侧用耐腐蚀的涂料进行涂装,涂层厚度最少为130μm。4.5.18
受电弓、变压器外壳、电机等电气设备,如果未作特殊规定,上述部件可保持原涂装不变,但涂4.5.19
装工艺及涂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4.6色调
4.6.1面漆涂层的色调必须符合现车美工技术条件及用户要求。4.6.2如无特殊规定,各涂层的色调必须有所差异,如用两种颜色的腻子,也应隔遍使用。4.6.3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机车内部管路涂色按TB/T1132的规定。4.6.4
4.7涂层的厚度及干燥
4.7.1车顶外部、排气口、烟筒及车体外部零、部件底漆干膜厚度不应小于90um。车体其它部位底漆干膜厚度不得小于50μm。
4.7.2车内部零、部件底漆于膜厚度不得小于50μm。重防涂料厚度不得小于200μm。4.7.3
腻子每道厚度一般不应超过0.5mm,总厚度不超过3mm。车体外部面漆厚度应不小于60μm。4.7.5
车体内部及车内零、部件面漆厚度应不小于40μm。如果涂层在干燥室中干燥,需要干燥的部件在放人干燥室前应在常温下通风(15~30)min。涂层的干燥应达到能够按采用的涂装工艺喷涂下一层涂料的程度。在涂刷隔热、隔音涂料前,应查清前一道涂层是否确已完全干燥。4.7.9
整个涂装工作结束后,整个车辆应置于温度在18℃以上的室内最少48h。4.7. 10
4.8涂装过程中涂层的修整
如果已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4.8. 13
完全干燥的涂层,修整前必须进行打磨。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2879.3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4.8.33
作业。
4.9不需涂装的表面和零部件
4.9.1下列零、部件和表面不需要涂装:a)车轮踏面;
b)制动闸瓦、闸瓦托和盘形制动机圆盘;c)缓冲器端面;
d)有螺纹和相对运动(滑动或压缩)的部分:e)其它不需涂装的表面和零、部件可按有关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4.9.2为了防止油漆喷雾滴溅在上述零、部件表面,涂装时应加以覆盖。4.10标记
4.10.1每辆车上要求做的标记,应按TB/T1.1~1.2、TB/T1737中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标记,按用户要求。
4.10.2标记一般采用移印法、漏印法或用户许可的其它方法,用相应配套油漆进行涂装。1141
TB/T2879.5--1998
3所涂装的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4.10.3
质量检验
用户代表可随时对防护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干膜厚度等按TB/T2879.6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
保证期
6.1机车车辆涂装体系的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厂修期。亦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不同的保证期。6.2保证期从机车车辆出厂之日算起。6.3机车车辆制造厂应将涂料来源及其使用情况记录在册,以备随时查阅。1142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了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842.5-1975《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本标准以UIC842.5中基本技术内容及形式为基础,修改了不适用目前机车车辆用涂料和涂装工艺等技术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要求,以适用机车车辆对涂料及涂装工艺的发展要求。本标准是《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系列标准的第五部分。该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为:TB/T 2879.1-1998(neq UIC 842.1--1975)第1部分: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TB/T2879.2—1998(neqUIC842.2—1975)第2部分:涂料检验方法TB/T 2879. 3--1998(neq UIC 842.3—1979)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TB/T2879.4--1998(neqUIC842.4--1979)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 2879. 6-—1998(neg UIC 842. 6-1979)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TB/T2727---1996《内燃、电力机车涂装技术条件》。本标准由铁道部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方机车车辆厂、铁道部四方车辆研究所。本标推主要起草人:辛君、于全蕾、左晓光。本标准于1998年2月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TB/T 2879.5—1998
neq UIC 842. 5--1975
代替 TB/T 2727--1996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客车和牵引动力车在防护涂装中对涂料、涂装工艺和质量检验的要求。适用于客车、机车、公务车、轨道动车等整车及零、部件的涂装。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推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TB/T1.1~1.2-1995铁道车辆标记TB/T1132-1996内燃、电力机车的管路涂色TB/T1737—1996内燃、电力机车标记TB/T2879.1-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1部分: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T2879.2--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2部分:涂料检验方法TB/T 2879. 3—-1998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TB/T2879.6-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3涂料
3.1各种涂料和辅料应符合TB/T2879.1的规定,并按TB/T2879.2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3.2般情况下,同一辆车或同一部件都应使用同一供货部门的涂料和辅料,如经用户同意也可不按此项规定;但应保证涂料的配套性。3.3用隔热隔音材料作为面层涂料时,必须保证所有涂料的配套性。4涂装工艺要求
4.1涂装环境
4.1.1各涂层的涂装和干燥应尽可能在无尘工作间内进行,室内和工件的温度不低于12℃,使用多组份涂料时,温度不低于18℃。
4.1.2在任何情况下,工作间的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5%。4.1.3涂装期间不得将机车、车辆移到室外。如因特殊原因,可在涂层达到表干程度后,方可移到室外。
4.2涂装前的表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98-02-24批准1998-09-01实施
TB/T 2879. 5-1998
4.2.1涂装前表面处理应按TB/T2879.3的规定进行。4.2.2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内完成第一层涂装。4.2.3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上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滴。4.2.4腻子湿磨以后,边角、缝隙、搭接处留下的研磨水分,须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吹于,干燥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3涂料的调制及使用
4.3.1涂料使用前应彻底搅拌,如用机械搅拌,应消除所产生的气泡。4.3.2如果采用闪点低于21℃的涂料时,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安全措施。4.3.3乳胶类涂料如因储藏时间较长而变稠时,可以加水稀释,但最大加水量不应超过2%。4.3.4为了调节喷涂时涂料的粘度,应使用规定的稀释剂。4.3.5双组分涂料的调制和使用应按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并注意所注明的喷涂前熟化期和适用期。如果超过所规定的适用期限,混合涂料不能再使用,4.3.6用于隔热、隔音的涂料只有经过耐久试验证明能够保证隔热、隔音性能,才能直接涂刷在防护底漆上。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3.7多组份涂料应在混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气泡消失后才能用于涂装。4.3.8涂料在搅拌或混合后,为了保证涂装工作的顺利和涂装质量,涂料应进行认真过滤。4.4涂装方法
涂装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a)空气枪喷涂,必要时需加热后再喷涂;b)静电喷涂;
c)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
d)小的零、部件,如用单组份的涂料,可采用浸溃法。4.5零、部件的涂装
4.5.1零、部件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施工,需要水压的零、部件应在水压前涂装底漆(特殊零、部件水压试验可由工艺规定另行安排)。4.5.2如螺栓连接,铆接及焊接装配后涂不到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4.5.3组装后不便涂刷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照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4.5.4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4.5.5叠合部件应在搭接部分及点焊之间的间隙用规定的涂料或绝缘物喷涂充填,然后在整个表面涂剧涂料,使接缝封死。
4.5.6闭合空心件、散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定的密封材料密封。4.5.7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已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装机厂按整个涂装体系也无特殊规定时,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但在涂装过程中应对上述零、部件加以覆盖。如果这些部件出厂时只涂了中间漆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涂,并注意中间漆层和面漆的配套性。4.5.8对于车体易腐蚀的部位及零、部件应采用防腐性能好的底漆或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使其与其它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
4.5.9为降低车辆噪声和减轻振动应在车体内板材上再喷涂(3~8)mm的隔音阻尼涂料。4.5.10柴油机、空气压缩机、变压器、冷却设备、采暖片等在高温工作状态下的设备,应涂装耐温涂料。4.5.11液力传动箱、齿轮箱、油泵、油箱等易受油浸蚀的部件,必须涂装耐温、耐油涂料。4.5.12木结构件、衬板、胶合板、硬质纤维板作表面处理后,应按有关要求再作防火处理,并在背面接触面和端面截面涂一层防水、防藓涂料。4.5.13车窗、车门、锁及其配件在组装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包括涂刷面漆,并于完全干燥后组装到车1140
体上去。
TB/T2879.5—1998
没有进行阳极处理的铝合金车门,内外侧均须按安装处所的涂装程序进行。4.5.14
5如果车窗、窗框需要表面保护,则保护层的使用期应与车体外侧涂料使用期相同。4.5.15
6车窗框和车门框与车体之间的接触面应用所规定的密封材料进行密封。4.5.16
4.5.17电缆、插头、插座、开关等电气件无须进行涂装。如这一类部件在涂装前已安装,应加以覆盖,防止涂料溅滴。
蓄电池箱的内外侧用耐腐蚀的涂料进行涂装,涂层厚度最少为130μm。4.5.18
受电弓、变压器外壳、电机等电气设备,如果未作特殊规定,上述部件可保持原涂装不变,但涂4.5.19
装工艺及涂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4.6色调
4.6.1面漆涂层的色调必须符合现车美工技术条件及用户要求。4.6.2如无特殊规定,各涂层的色调必须有所差异,如用两种颜色的腻子,也应隔遍使用。4.6.3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机车内部管路涂色按TB/T1132的规定。4.6.4
4.7涂层的厚度及干燥
4.7.1车顶外部、排气口、烟筒及车体外部零、部件底漆干膜厚度不应小于90um。车体其它部位底漆干膜厚度不得小于50μm。
4.7.2车内部零、部件底漆于膜厚度不得小于50μm。重防涂料厚度不得小于200μm。4.7.3
腻子每道厚度一般不应超过0.5mm,总厚度不超过3mm。车体外部面漆厚度应不小于60μm。4.7.5
车体内部及车内零、部件面漆厚度应不小于40μm。如果涂层在干燥室中干燥,需要干燥的部件在放人干燥室前应在常温下通风(15~30)min。涂层的干燥应达到能够按采用的涂装工艺喷涂下一层涂料的程度。在涂刷隔热、隔音涂料前,应查清前一道涂层是否确已完全干燥。4.7.9
整个涂装工作结束后,整个车辆应置于温度在18℃以上的室内最少48h。4.7. 10
4.8涂装过程中涂层的修整
如果已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4.8. 13
完全干燥的涂层,修整前必须进行打磨。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2879.3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4.8.33
作业。
4.9不需涂装的表面和零部件
4.9.1下列零、部件和表面不需要涂装:a)车轮踏面;
b)制动闸瓦、闸瓦托和盘形制动机圆盘;c)缓冲器端面;
d)有螺纹和相对运动(滑动或压缩)的部分:e)其它不需涂装的表面和零、部件可按有关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4.9.2为了防止油漆喷雾滴溅在上述零、部件表面,涂装时应加以覆盖。4.10标记
4.10.1每辆车上要求做的标记,应按TB/T1.1~1.2、TB/T1737中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标记,按用户要求。
4.10.2标记一般采用移印法、漏印法或用户许可的其它方法,用相应配套油漆进行涂装。1141
TB/T2879.5--1998
3所涂装的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4.10.3
质量检验
用户代表可随时对防护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干膜厚度等按TB/T2879.6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
保证期
6.1机车车辆涂装体系的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厂修期。亦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不同的保证期。6.2保证期从机车车辆出厂之日算起。6.3机车车辆制造厂应将涂料来源及其使用情况记录在册,以备随时查阅。1142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标准计划
- TB/T3521-2018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钢轨铣磨车
- TB/T2172-1990 铁路钢轨伤损代码
- TB/T3508-2018 铁路道岔转换设备安装技术条件
- TB2105-1989 XX型信号选别器
- TB/T3523.2-2018 交流传动电力机车试验方法第2部分:输入特性试验
- TB/T3010-2001 铁道车辆滚动轴承高碳铬轴承钢订货技术条件
- TB/T1463-2006 机车轮对组装技术条件
- TB/T3503.1-2018 铁路应用空气动力学第1部分:符号与单位
- TB/T3253-2010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绝缘护套
- TB/T2247-1991 机车牵引齿轮磁粉探伤验收条件
- TB/T2787-1997 机车车轴金相显微检验
- TB/T1686-2000 25t电动架车机技术条件
- TB/T2624-2011 重型轨道车车轴型式及基本尺寸
- TB/T3520-2018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钢轨打磨车
- TB/T3558-2020 机车车辆转向架专用量具闸瓦和闸片量具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