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753.2-1999 出口电熨斗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SN/T0753.2-1999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家用及类似用途毛发护理器具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手持式,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AC及额定输入功率2 kW一下,带电热元件的电吹风和以电吹风为主体非带电性工作头的组合式美发器及电热卷发器。 SN/T 0894-2000 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毛发护理器具安全要
CopyRight 2024 www.bzx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16450号-1
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若您认为其中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我们将在核实后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