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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总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3 19:30:34
  • SJ2346-1983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 2346-1983

  • 标准名称:

    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总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83-06-20
  • 实施日期:

    1984-0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499.69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化工>>化工综合>>G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MIL-D-3654C-79 NEQ

出版信息

  • 页数:

    9页
  • 标准价格:

    14.0 元

其他信息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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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物为吸收体的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此类负载主要供微波整机设备用。本标准规定了矩形波导终端负载(以下简称负载)的一般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各产品的系列、结构型式、物理尺寸、电气和机械性能参数以及环境条件的严酷度等级应在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若有超出本标准的特殊技术要求时,其具体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亦应在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 SJ 2346-1983 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总技术条件 SJ2346-1983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SJ2346--83
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总技术条件
1983-06-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198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总技术条件
SJ2346-83
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物为吸收体的矩形波导终端负载。此类负载主要供微波整机设备用。
1总则
1.1本标准规定了矩形波导终端负载(以下简称负载)的一般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各产品的系列、结构型式、物理尺寸、电气和机械性能参数以及环境条件的严酷度等级应在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若有超出本标准的特殊技术要求时,其具体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亦应在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1.2型号
负载的型号,应按部标准SJ1632一80《波导元件型号命名方法》的规定进行命名。Www.bzxZ.net
1.3环境条件的严醋度缝级
本标准规定了三个环境条件的严醋度等级,详见表1。各负载产品标准应从中选取适用的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83-06-20发布1984-01-01实施
压(mmHg)
环境温度()
恒定湿热
(天)
热冲击(℃)
SJ2346—83
40/+55
环境条件等级
55/+70
55/+85
温度为+40十2℃,相对湿度93士3%,试验时间4天—40/+55
10~55Hz,
每轴15次循环
15g,
55/+70
10~55Hz,
每轴15次循环
15g,
注:本标准不规定低气压试验,有低气压要求者应在产品技术标准中加以规定。2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1试验条件
-55/+85
10~500Hz,
10g,
每轴5次循环
15g,
若无另外说明,所有试验和测量均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正常大气条件为: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650~800mmHg
2.2结构和尺寸
2.2.1要求
负载的结构型式,外形尺寸和安装连接尺寸以及重量应符合产品标准中的规定负载所采用的波导和法兰盘,应分别符合SJ150—65《矩形与扁矩形波导管》和SJ13--66《矩形与扁矩形波导法兰盘》的规定。2.2.2检验方法
用目测法以及用符合规定数据精度要求的任何相应量具进行测最。2.3外观质量
2.3.1要求
负载的吸收体应清洁、平整。
SJ2346—83
负载的外壳和其他机械部分应完整无缺,应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漆层应无脱落。2.3.2检验方法
测法用目进行检验。
2.4电压驻波比
2.4.1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三个等级的电压驻波比,即<1.05,<1.10或<1.20。各负载的产品标准应选取适用的等级。其频率范围也应在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2.4.2检验方法
测试设备:在规定频段范围的信号源、波导隔离器、波导可变衰减器、波导测量线和测量放大器(指示器)。
测试步骤:
a。按图1连接线路。
测量放大器
(指示器)
信号源
波导隔离器
波导可变衰减器
电压驻波比测量线路
波导测量线
受试负载
h,用直接法测量电压驻波比,测量的频率点数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允许用满足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进行测量。注:有热态电压驻波比要求时,其测试方法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2.5功率容量
2.5.1要求
在产品标准规定的频段内,施加规定的功率容量时,负载应能连续工作,应无打火、击穿或烧毁现象。试验后,其电压驻波比应仍能满足第2.4.1款的要求,2.5.2检验方法
测试设备:在规定频率范围内的发射机和波导隔离器。测试步骤:
按图2连接线路。
发射机
波导隔离器
变试负载
图2负载的功率容量试验线路
SJ2346--83
b,在规定的功率下,发射机可在规定的题率范围内任意频率点上工作。在负载的温升达到热平衡后应持续15分钟的试验。热平衡是指负载加上额定功率后,在外壳上选取温度最高的点测量时,在任意5分钟时间内其温度的变化不超过5℃的状态。C,在试验中应检查负载有无打火、或击穿现象。试验后,应检查负载有无烧毁,并应按第2.4.2款的方法检验电压驻波比。2.6温度变化
2.6.1要求
负载应经受五次温度变化循环的试验。试验后,其外观质量、电压驻波比和功率容量仍应分别满足第2.3.1款,2.4.1款和2.5.1款的要求。2.6.2试验方法
应按GB2423.22一81中试验N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按下列具体规定:a,初始检测—一无;
b.低温Ta——见第1.3条;
高温T.-—见第1.3条;
d,保持时间t,——按表2;
转移时间t2不大于3分钟
f.试验后的测量在恢复后,分别按第2.3.2款、2.4.2款和2.5.2款的规定进行外观质量、电压驻波比及功率容量的检验。表2高低温的保持时间
样品的重量,公厅
2.7恒定湿热
2.7.1要求
保持时间,小时
负载应经受第1,3条规定的恒定湿热的试验。试验后,其外观质量、电压难波比和功率容易应分别符合第2.3.1款、2.4.1款和2.5.1款的要求。2.7.2试验方法
应按GB24233—81中试验C.的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按下列具体规定&.初始测量-无;
b,试验严酷等级一按第1.3条:4
SJ2346-83
c.条件试验时是否带电一不带电:d,条件试验中的测量一无:
e,试验后的测量一一在3小时内分别按第2.3.2款、2.4.2款利2.5.2款的规定完成外观质量、电压驻波比和功率容量的检验。2.8振动
2.8.1要求
负载应能经受第1.3条规定的振动试验。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并且电压驻波比租功率容量应分别符合第2.4.1款和2.5.1款的要求。2.8.2试验方法
应按GB2423.1081中试验F。的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按下列具体规定:频率范围—见第1.3条;
b.振幅值-见第1.3条;
c.试验时间—见第1.3条;
d,振动方式—扫频法;
e.功能和性能检查无。
f.最后检测—分别按第2.3.2款、2.4.2款和2.5.2款的规定检验外观质量、电压驻波比和功率容量。
2.9冲击
2,9.1要求
负载应经受第1.3条规定的冲击试验。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并且其电压驻波比和功率容量应分别符合第2.4.1款、和第2.5.1款的要求。2.9.2试验方法
应按GB2423.5一81中试验E,的规定进行试验,并.且应按下列具体规定:安装方式一按正常安装方法安装:a.
b.脉冲波形-半正弦波;
峰值加速度和脉冲持续时间一见第1.3条;c.
d.初始测量—无;
最后检测-—分别按第2.3.2款、2:4.2款和2.5.2款的规定检验外观质量、电e.
压驻波比和功率容量。
2.10负荷
2.10.1要求
负载应能在额定负荷条件下长期可靠地工作,试验时应无打火、击穿和烧毁。试验后,电压驻波比应符合第2.4.1款的要求。2.10.2试验方法
a,应按第2.5.2款的图2连接线路,并连续进行8小时的试验。5
b,试验中的检验一
SJ2346—83
一检验有无打火、和击穿现象。c.试验后的检验一
一目测检查有无烧毁,并按第2.42款的规定检验电压驻波3验收规则
负载的成品应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的检验,订货方有权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复验。
3.1检验的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两种。表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结构、尺寸
外观质量
电压驻波比
功率容量
热冲击
外观质量
电压驻波比
功率容量
恒定湿热
外观质量
电压驻波比
功率容量
外观质量
电压驻波
功率容量
外观质量
电压驻波比
功率容量
外观质量
电压驻波比
“0”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
逐批检验
周期检验
3.2逐批检验
3.2.1抽样方案
SJ2346--83
逐批检验应对交货的产品进行100%的检验。3.2.2检验项目和顺序
按表3规定。
3.2.3不合格品的处理
逐批检验中的不合格品,制造厂可以返修之以消除其疵病,并重新提交进行全部项目的复验,复验合格者仍可交货。3.3周期检验
3.3.1抽样方案
周期检验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在改变结构、制造工艺或换用材料时亦需进行。周期试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并经逐批检验的合格产品中抽取。样品数量应为3只。
3.3.2检验项目和顺序
按表3规定。
3.3.3不合格
在周期检验中即使有一个样品不符合其中一项的要求,则应再行抽取两倍数量的品进行复验。在复验时若仍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则应认为周期检验不含格。制造厂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3.3.4试验样品的处理
经受周期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标志
4.1.1产品标志
在每个负载上应标有产品型号、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以及生产日期。4.1.2装箱标志
在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标准号:
装箱数量:
装箱日期;
f.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的印记。4.2包装
4.2.1单元包装
SJ2346--83
每个负载应采用防潮材料(腊纸或塑料薄膜等)进行单元包装。4.2.2装箱
单元包装好的负载应装入在合适的箱子内,应采用适当的措施对产品加以填塞或固紧,以防产品在箱内晃动。并装入合格证和装箱单封固。包装箱的表面应按GB191-73进行标志。4.3运输
包装成箱的负载在避免雨雪的淋袭情说下再用在何工具运输。4.4存
包装成箱的负载应贮存在温度为一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空气没有酸性、碱性或其他腐蚀性气体的库房贮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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