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电子行业标准(SJ)】 测试电容传声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4 12:47:55
  • SJ/T10724-199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T 10724-1996

  • 标准名称:

    测试电容传声器通用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6-07-22
  • 实施日期:

    1996-1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41.04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冶金>>冶金综合>>H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
  • 页数:

    10页
  • 标准价格:

    8.0 元
  • 出版日期:

    2005-04-29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庄国胜、华子兴、周甲球、杨宝根
  • 起草单位:

    国营第七九七厂
  • 归口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压强型测试电容传声器(以下简称传声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称直径为23.77mm和12.7mm、极化电压220V,28V和0V的测试电容传声器。该测试电容传声器应用于声压测量中。其它测试电容传声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SJ/T 10724-1996 测试电容传声器通用技术条件 SJ/T10724-199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备案号:109-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0724-1996
测试电容传声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measurementcondensermicrophones
1996-07-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1996-11-01实施
TYYKAONKAca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测试电容传声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measurementcondensermicrophone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J/T10724-1996
代替GB3661-83
本标准规定了压强型测试电容传声器(以下简称传声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直径为23.77mm和12.7mm、极化电压200V.28V和0V的测试电容传声器。该测试电容传声器应用于声压测量中。其它测试电容传声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引用标准
GB2423.10
GB2828
GB2829
GB/T3662
SJ1276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b:低温试验方法
试验Bb:高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b:碰撞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测试电容传声器主要性能测量方法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质量检验技术要求3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3.1测量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均按GB/T3662第4章规定。3.2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10~55℃;
相对湿度:不大于90%;
气压:86~106kPa
3.3机械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3.3.1几何尺寸
3.3.1.1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6-07-22批准YKAONrKAcas
1996-11-01实施
SJ/T10724-1996
传声器部分几何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其它几何尺寸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3.3.1.2测量方法
用符合规定精度的量具进行检查。pa
标称尺寸
23.778:05 23.77 ± 0.1
13.2±8:83
3.3.2外观质量
3.3.2.1要求
12.7±0.1
1.0±0.05
0.55±0.05
螺纹长度
传声器标志应清晰,外观应整洁,不应有明显划痕等机械损伤,涂覆层应符合SJ1276的规定。
3.3.2.2检查方法
目测、手感及按相应的标准进行检查。3.4电声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3.4.1灵敏度[级]
3.4.1.1要求
测量频率160~1000Hz,优选250Hz时,传声器灵敏度的标称值和容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注:表2中的灵敏度标称值为优选值,产品标准也可另作规定。3.4.1.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1.2条或5.2.2条或5.3.2条进行。3.4.2频率响应
3.4.2.1要求
参考频率为250Hz,容差±2dB时,传声器的频率响应应符合表2的要求。rYKAOMrKAa
SJ/T10724-1996
注:表2中的频率响应产品标准也可另作规定。3.4.2.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4.2条或5.5.2条或5.6.2条进行。3.4.3等效体积
3.4.3.1要求
测量频率在200~500Hz范围内时应符合表2的要求。3.4.3.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10.2条进行。
3.4.4动态范围上限
3.4.4.1要求
频率为95Hz.谐波失真小于3%时,应符合表2的要求。注:持殊要求的传声器的动态范围上限,产品标准也可另作规定。表2
技术要求
标称直径
3.4.4.2测量方法
灵敏度
-26±3
(200V极化电压)
-33±3
(28V极化电压)
-26±3
(200V、0V极化电压
-40±3
(200V极化电压)
-43±3
(28V极化电压)
按GB/T3662中5.8.2条进行。
3.4.5气压系数
3.4.5.1要求
频率响应
1018000(声场型)
10~8000(声压型)
2010000(声场型)
20~20000(声场型)
20~40000(声场型)
20~20000(声压型)
20~12500(声场型)
动态范围上限
≥160
≥140
等效体积
在气压为86~106kPa的范围内,频率为250Hz时,传声器的气压系数α,应满足:-0.043.4.5.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12.2条进行。
3.4.6温度系数
3.4.6.1要求
在温度为-10~55℃的范围内,传声器的温度系数αT应不大于0.02dB/K。3.4.6.2测量方法
rYKAOMrKAa
SJ/T10724—1996
按GB/T3662中5.13.2条进行。
3.4.7振动等效噪声级
3.4.7.1要求
在加速度为10m/s,频率为50~600Hz时传声器的振动等效噪声级应不大于90dB3.4.7.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14.2条进行。
3.4.8短期稳定性系数
3.4.8.1要求
传声器短期稳定系数应小于0.05dB。3.4.8.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15.2.1条进行。3.5其它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3.5.1电容量
3.5.1.1要求
产品标准中应提供250Hz时传声器电容量的典型数据。3.5.1.2测量方法
按GB/T3662中5.11.2条进行。
3.5.2绝缘电阻
3.5.2.1要求
传声器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3.5.2.2测量方法
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出传声器输出端(触点)和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加200V直流电压(对于28V极化电压传声器允许加100V直流电压)。3.6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3.6.1高温览存试验
3.6.1.1要求
传声器经温度为60±2℃,时间为2h的高温贮存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中3.3.2条的要求,试验前后灵敏度变化不超过±0.5dB。3.6.1.2试验方法
将传声器放入试验箱内,不经受温度冲击,逐渐升高箱内温度至60±2℃开始计时,恒温2h后将箱温降至室温后取出,在测试条件下恢复2h后按本标准中3.3.2,3.4.1条检查。试验设备参照GB2423.2第4章要求。3.6.2恒定湿热试验
3.6.2.1要求
传声器经温度为40±2C,相对湿度为(933)%,时间为8h的恒定湿热贮存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中3.3.2,3.5.2条的要求,试验前后灵敏度变化不超过±0.5dB。3.6.2.2试验方法
将传声器放入试验箱内,逐渐升高温度至40土2℃,湿度至(93)%开始计时,保持8h后取出,立即放入干燥器Ⅲ中恢复24h后取出,按本标准中3.3.23.4.1条和3.5.2条检查。试验设备参照GB2423.3第2章要求。4
YKAONrKAcas
36.3低温贮存试验
3.6.3.1要求
SJ/T10724—1996
传声器经温度为一40±3C,时间为2h的低温贮存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的要求,试验前后灵敏度变化不超过土0.5dB。3.6.3.2试验方法
将传声器用塑料膜密封后放入试验箱内,不经受温度冲击,逐渐降低箱内温度至一40土3C开始计时,恒温2h后将箱温升至室温后取出,在测试条件下恢复2h后按本标准中3.3.2,3.4.1条检查。试验设备参照GB2423.1中第4章要求。3.6.4振动(正弦)试验
3.6.4.1要求
传声器按表3规定进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中3.3.2条的要求,试验前后灵敏度变化不超过±0.5dB。
频率范围
10~30~10
30~55~30
3.6.4.2试验方法
单振幅
一次扫描时间
总试验时间
将传声器试样按水平、垂直方向各半数安装固定于振动台上进行试验后按本标准中3.3.2,3.4.1条检查,试验设备参照GB2423.10中第3章要求。3.6.5碰撞试验
3.6.5.1要求
传声器按表4规定进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中3.3.2条的要求,试验前后灵敏度变化不超过±0.5dB。
加速度
100±10
3.6.5.2试验方法
脉冲持续时间
脉冲重复频率
次/min
磁撞次数
1000±10
将传声器试样按水平、垂直方向各半数安装固定于碰撞台上进行试验后按本标准中3.3.2,3.4.1条检查。试验设备参照GB2423.6中第3章要求。4检验规则
传声器检验分定型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本规则为传声器的设计定型、生产定型、供货方质量检验部门验收产品以及订货方对产品作购入检查时提供统一的质量检查方法。4.1定型检验
定型检验适用于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其目的是验证所设计和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制造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进行设计、生产一次定型。定型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5
YYKAONrKAcas
部门进行。
SJ/T10724-1996
定型检验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4.1.1设计定型检验
设计定型检验按本标准第3章的项目和顺序进行。样本大小为3,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4.1.2生产定型检验
生产定型检验的样品应在正常生产并具有一定批量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批量的大小由制造厂规定,样品数为3,按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项目和顺序进行,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4.2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由供货方质量检验部门(或有订货方参加)进行。交收检验抽样方案按GB2828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正当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般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AQL见表5。4.2.1不合格品的分类
不合格品的分类如表5所示。
检查项目及不合格内容
无输出
工作不正常
灵敏度超过允许范围
频率响应曲线超过容差范围
绝缘电阻超过允许范围
直径超过允许范围不能校准
前罩至膜片距离超过允差
其它机械性能不符合要求
与前置放大器连接不上
标志错误
产品错装或漏装
外表不整洁
包装不整洁
包装缺件
检查水平
注:“二“表示无此要求,“\表示有此要求。4.2.2样本的抽取
A类不合格品
B类不合格品
C类不合格品
批的组成、批量由供货方(或与订货方协商)确定,一般应由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同一型号产品作为提交批,根据表S中各组的检查水平和AQL值按GB2828查出样本大小,在提交批中随机抽取。抽取样品的时间,可以在批的形成过程中,也可以在批组成以后。4.2.3交收检验的项目及要求
传声器交收检验项目按表5的规定。订货方另有要求时,可由供货方与订货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
rYKAONrKAcas
SJ/T10724—1996
4.2.4交收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4.2.5交收检验后的处置
4.2.5.1被判为不合格的批,按不合格项目进行返修或分选剔除不合格品后,允许再次提交检查。
4.2.5.2对于经交收检验合格后入库的产品,若在库房存放超过1a,则必须重新进行交收检验。
4.2.5.3订货方有权按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对购入产品进行购入检查。除非双方另有协议购入检查的期限为3个月。进行购入检查时,应根据销售批、运输批或供货方划分的批次进行检查。若结果与供货方不一致时,双方协商解决。若无一致结论,则交双方上级质量主管部门解决。
4.2.5.4,在抽样检查中或在出厂前发现的所有不合格品均应剔除,不应提供给订货方。4.2.5.5经交收检验合格后出厂的产品,在订货方使用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问题,一般由供货方和订货方在协议中商定。4.3例行检验
例行检验一般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当订货方提出要求时,可派代表参加。4.3.1例行检验的周期
例行检验的周期一般为半年,或由制造厂在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但在改变产品结构,主要工艺或主要原材料时必须进行例行检验。当订货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4.3.2抽样方案
例行检验的抽样方案采用GB2829中判别水平I的二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样本大小见表6。
试验顾序
4.3.3样本的抽取
试验项目
气压系数
温度系数
振动等效噪声级
高温贮存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
低温贮存试验
振动试验
碰撞试验
样本大小
n,=n2=3
[AcRe]
样本应从本周期生产的并经交收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所有样本必须一次抽足。
YKAONrKAcas
4.3.4样本的检查
SJ/T10724—1996
在进行例行检验前应对所有样本单位按逐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合格品,则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合格品代替,同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记入例行检验报告中,但不作为判断例行检验合格与否的依据。例行检验的顺序、试验项目如表6所示。4.3.5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4.3.5.1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等于0,则判例行检验为合格。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2,则判例行检验为不合格。4.3.5.2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等于1,则用第二样本检查。若在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等于1,则判例行检验为合格。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大于或等于2,则判例行检验为不合格。4.3.6例行检验结果的处置
4.3.6.1若例行检验不合格时,则该周期生产的全部产品为不合格品,该周期产品不得入库。已入库的产品应退回生产车间。本周期内产品必须经过修理或筛选剔除不合格品,并经例行检验合格后,方认为该批产品合格。4.3.6.2经过例行检验的试验样品,不得作为合格品出厂。4.3.6.3例行检验不合格而已出厂的该周期生产的产品,原则上应退回制造厂,亦可由制造厂和订货方协商解决。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标志
标志分产品标志和包装标志。标志应醒目清晰,易于理解,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1.1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型号;
b.生产序号;
制造广商标。
5.1.2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型号;
b,制造厂名称、商标;
c,产品数量;
d.生产日期。
5.2包装
传声器应按精密仪器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正常的陆、海、空运输中不受损坏,具体的技术要求由制造厂规定。包装标志应符合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包装箱内应至少附有下列内容:
a.合格证:
b。极化电压和每只传声器的灵敏度、频率响应、灵敏度修正值等数据和图表;c.传声器的等效体积、电容量、气压系数、温度系数、动态范围上限、振动等效噪声级和8
rYKAOMrKAcas
短期稳定性系数的典型值;
SJ/T10724—1996
d。测量时的大气条件和生产日期。5.3运输
包装完好的传声器可用正常的陆、海、空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曝晒、防雨雪淋袭、防重压等。5.4贮存
包装完好的传声器应贮存在温度为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库房中。库房中应无急剧的温度变化,没有酸性或其它有害气体。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国营第七九七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国胜、华子兴、周甲球、杨宝根。9
-TY KAONT KAcas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电子行业标准(SJ)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