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行业标准(SJ)】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2部分:分规范:金属箔式聚碳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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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13:28:54
- SJ/T10679-1995
- 现行
标准号:
SJ/T 10679-1995
标准名称: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2部分:分规范:金属箔式聚碳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5-08-18 -
实施日期:
1996-01-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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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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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300V的直流固定电容器,该类电容器以聚碳酸醋膜作介质和以薄的金属箔作电极。对于额定电压超过1000V的电容器,补充的试验和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本规范规定的电容器将用于电子设备中。本规范不包括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这类电容器在IEC384- 1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试验方法的选择和一般要求》中规定。 SJ/T 10679-1995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2部分:分规范:金属箔式聚碳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SJ/T10679-1995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0679-1995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2部分:分规范:金属箔式聚碳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Part12:Sectional specification:Fixed polycarbonate film dielectricmetal foil d.c. capacitors
1995-08-18发布
199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TYKAONYKAca
1总则
1.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2部分:分规范:金属箔式象碳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Part 12:Sectional specification:Fixed polycarbonate film dielectricmetal foil d.c. capacitors
SJ/T10679-1995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300V的直流固定电容器,该类电容器以碳酸酯膜作介质和以薄的金属箔作电极。对于额定电压超过1000V的电容器,补充的试验和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本规范规定的电容器将用于电子设备中。本规范不包括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这类电容器在IEC384-1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试验方法的选择和一般要求)中规定。
1.2自的
本规范的目的是对这种类型的电容器规定优先额定值和特性,并从GB2693(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总规范中选择适当的质量评定程序、试验和测量方法,以及给出一般性能要求。
引用了本分规范的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试验严酷度的要求,应具有与本分规范相同或较高的性能水平,不允许降低性能水平。1.3有关文件
GB2693(IEC384-1)
IEC410
QC001001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总规范电阻器和电容器标志代码
电阻器和电容器优选数系
第1次修订
第2次修订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L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基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5-08-18批准HYKoNKa
1996-01-01实施
QQ001002
SJ/T10679—1995
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程序规则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注:上述有关文件除IEC68必须采用在总规范相应试验条款中所指定的版本外,其余均采用现行版本。1.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详细规范应根据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来编写。详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应低于总规范、分规范或空白详细规范的要求。当有更严格的要求时,应把这些要求列入详细规范的1.3条中,并在试验一览表中注明,如注星号。注:为了方便起见,在1.4.1条中规定的内容可用表格形式表示。每个详细规范应规定下列内容,而且引用的各种数值应优先从本分规范相应条款规定的数值中选取。
1.4.1外形图和尺寸
为了便于识别并与其他电容器进行比较,应附有电容器的外形图。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对互换性和安装有影响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所有尺寸应优先以毫米为单位标注。如果当原始尺寸给出的是英寸时,应补充用毫米表示的换算尺寸。通常应给出电容器主体的长度、宽度和高度以及引线的间距。对圆柱形电容器,则应给出主体的直径、长度以及引出端直径和长度。必要时,例如当一个详细规范规定若干电容器(多个电容量值和电压范围)项目较多时,其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列在图下的表格中。当电容器外形与上述形状不同时,详细规范应规定足以说明该电容器的尺寸数据。当电容器不是设计用于印制线路板时,详细规范应明确说明。1.4.2安装
详细规范应规定正常使用时以及在振动、碰撞(或冲击)试验中所采用的安装方法。电容器应采用正常的方式安装。某种电容器的设计可能在其使用中需要特殊的安装夹具,在这种情况下,详细规范中应对安装夹具加以说明,而且这种安装夹具应在振动和磁撞或冲击试验中使用。
1.4.3额定值和特性
额定值和特性应符合本分规范的有关条款以及下列规定:1.4.3.1标称电容量范围
按第2.2.1条。
注:当按照详细规范批准的产品,具有不同的范围时,应增加下列说明:“每一电压范围内适用的各种数值范围,应在鉴定合格的产品一览表中给出”。1.4.3.2附加特性
如果认为附加的特性对于充分说明元件的设计和应用是必要时,应把这些附加特性以表列出。
1.4.3.3焊接
详细规范应规定适用的可焊性和耐焊接热试验的试验方法、严酷度和要求。1.4.4标志
详细规范应规定在电容器上和包装件上的标志内容,若与本分规范1.6条有不同,则应特别地说明。
1.5术语
除了GB2693适用的术语和定义之外,还采用下列定义:—2
YKANrKAca
1.5.1额定电压(UR)
SJ/T10679-—1995
是在额定温度下可以连续施加到电容器上的最高直流电压。注:施加到电容器上的直流电压和交流电压峰值之和应不超过额定电压。在规定颖率下,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交流电压的峰值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下列百分比,但应不超过280V:50Hz:20%
100Hz:15%
1000Hz:3%
10000Hz:1%
1.6标志
按GB2693第2.4条和下列规定。
1.6.1标志中给出的内容-一般从下列项目中选取。每一项的相对重要性按其在项目顺序中的位置来表示的:
标称电容量:
额定电压(直流电压可以用符号“——”或——”表示);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
类别电压:
制造年月(或周);
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
气候类别;
制造厂的型号名称;
详细规范编号。
电容器上应清楚地标出上述内容的a、b和c项,并尽可能标出认为必要的其余项日。在电容器上的标志应避免任何重复的内容。1.6.3电容器的包装件应清楚地标出1.6.1条中所列出的全部内容。1.6.4使用任何附加标志均不应引起混淆。优先额定值和特性
2.1优先特性
详细规范中给出的各种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2.1.1优先气候类别
本规范包括的电容器是按IEC63一1总则的规定划分气候类别的。下限和上限类别温度以及稳态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下限类别温度:-55℃,-40℃和-25℃;上限类别温度:+85℃,+100℃和+125℃;稳态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4,10,21和56d。寒冷和干热试验的严酷度分别为下限和上限类别温度。2.2优先额定值
2.2.1标称电容量(CR)
标称电容量的优先值为:1,1.5,2.23.3,4.7和6.8以及它们的十进倍数,这些数值符合IEC63(电阻器和电容器优先数系》中给出的E0系列。-3-
HYKoNKa
SJ/T10679—1995
如需其它数值时,应优先从E12系列中选取:2.2.2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
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为±20%;土10%和±5%。2.2.3额定电压(UR)
额定电压的优先值是:40-63100—160—250和他们的十进倍数。这些数值符合IS03《优先数和优先数系》中规定的优先值的基本系列Rs。2.2.4类别电压(Uo)
对于上限类别温度为100C时:0.8U,和对于上限类别温度为125℃时:0.5UR。2.2.5额定温度
额定温度的标准值为85℃。
3质量评定程序
3.1初始制造阶段
初始制造阶段是电容器芯子的卷绕或与之等效的操作。3.2结构类似元件
结构类似的电容器是由相同的工艺和材料生产的电容器,它们可以有不同的外壳尺寸和不同的数值。
3.3放行批证明记录
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而且订货方有要求时,应提供GB2693中第3.5.1条所要求的资料。在耐久性试验后,需要规定变化量的参数是电容量变化,损耗角正切和绝缘电阻。3.4鉴定批准
鉴定批准试验程序按GB2693第3.4条中规定。以逐批和周期试验为基础的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在本规范3.5条中给出。使用固定样本大小程序在下面的3.4.1和3.4.2条中给出。3.4.1以固定样本大小程序为基础的鉴定批准的抽样固定样本大小程序按照GB2693中的3.4.2(2)条的规定,此样本应足以代表要求鉴定批准的电容器范围。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详细规范包括的全部范围。样本应由最低和最高电压,及这些电压的最小和最大容量的样品组成。当额定电压多于四种值时,中间电压也应试验。因此批准某一范围的产品时,要求试验4或6种数值(电容量/电压组合);当少于四种数值时,试验的样品数应等于四种数值所要求数量。充许的备份样品数如下:
a每种数值一只样品,可以用来替换“0\组中允许的不合格品。b。每种数值一只样品,可以用来替换并非由于制造者的差错而成为不合格品的样品。“0”组中给出的样品数是在假设各个组全部进行试验的情况下提出的,若非如此,则样品数可以相应地减少。
当把补充组别列入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时,则“0\组所需的样品也应增加,增加的数量应与补充组别所要求的数量相同。表1规定了鉴定批准试验每一组或每分组中被试样品数和允许的不合格的数。3.4.2试验
由一个详细规范所包括的电容器,在鉴定批准时,必须通过表1和表2所规定的全部系列-4
YKAOMrKAca
SJ/T10679—1995
试验。每组的各项试验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全部样品应经受“0\组试验,然后再分配到其它各组。\0\组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的样品,不得用于其它各组。一个电容器不能满足某一试验组的全部或一部分试验要求时,就算作“一个不合格品”。当不合格品数不超过每组或每分组规定的允许不合格品数以及总的允许不合格品数时,应给予鉴定批准。
注:表1和表2一起构成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表1包括不同的试验或试验组的抽样和允许不合格品数的细节,而表2与第4章中所包括的试验细节一起给出了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的完整概要。并且指出了详细规范中应作出选择的内容,如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对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中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应与详细规范中用于质量一致性检验规定的那些规定相同。
表1鉴定批准用抽样方案及允许不合格品数样品数(n)和允许不合格品数(pb)组
外观检查
耐电压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备份样品
引出端强度
耐焊接热
元件耐溶剂\)
可焊性
标志耐溶剂*)
温度快速变化
碰撞或冲击\)
气候顺序
稳态晟热
耐久性
随温度变化的
特性*
本规范
条款号
4.8或4.9
注:1)按详细规范要求。
每种值
对于四种数值和少于四种
数值的试验3)
2)对于任一种值,允许的不合格品数不得多于1个。3)电容量-
电压组合,见3.4.1条。
YKAoMYKAa
对于六种数值的试验
4)如果详细规范有要求。
SI/T10679-1995
表2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
注:1)试验项目条款号和性能要求引自第4章:试验和测最程序2)本表中,D=破坏性的;
ND=非破坏性的。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1外观检查
4.1尺寸(详细的)
4.2.1耐电压
4.2.2电容量
4.2.3损耗角
正切(tgo)
4.2.4绝缘电阻
4.3.1初始测量
4.3引出端强度
4.4耐焊接热
4.4.2最后测量
4.13元件耐溶剂
(若适用)
4.5可焊性
4.14标志耐溶剂(若适用)
试验条件
(见注1)
方法:按详细规范
颖率:1000Hz
方法:按详细规范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对于G≤10叫F1000Hz
GR>10μF:50~120Hz
外观检查
不预先干燥
方法(1A或1B):按详细规范
外观检查
电容量
溶剂温度
方法:2
恢复时间
不老化
方法:按详细规范,
溶剂温度
方法1
刷洗材料,脱脂棉
样品数(n)
和允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见表1
见表1
性能要求
(见注1))
按4.1条
标志清晰并符合详细
规范的规定
按详细规范
无击穿或飞殖
在规定允许偏差范围内
按4.2.3.2条
按4.2.4.2条
无可见损伤
无可见损伤
标志清晰
AC/C≤4.3.1
条测量值的2%
按详细规范
镀锡良好。按适用,表现
为在引出端润湿的情况下
焊料能自由流动,或者焊
料在s内会流动
按详细规范
YKAoMYKAa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6.1初始测量
4.6温度快速变化
4.7振动
4.7.2最后检查
4.8磁撞(或冲击按4.9)
4.9冲击(或碰撞按4.8)
4.8.3或4.9.3最后测量
气候顺序
4.10.2干热
4.10.3循环湿热,试验
Db,第一个循环
4.10.4寒冷
SJ/T10679—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见注1)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对于GR≤10uF
1000Hz
GR>10μF:50~120Hz
R=下限类别温度
=上限类别温度
5次循环
持续时间1=30min
外观检查
安装方法:按详细规范
程序:B4
颖率范围·从·Hz到Hz
振幅:0.75mm或加速度
98m/g(取严酷度较小者)
总持续时间:6h
外观检查
安装方法:按详细规范
碰撞次数,…
加速度.
脉冲持续时间ms
安装方法:按详细规范
加速度....
脉冲持续时间.ms.
外观检查
电容量
提耗角正切
温度:上限类别温度
持续时间:16h
温度:下限类别温度
持续时间:2h
样品数(n)
和允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见表1
YKAoNrKAca
性能要求
(见注1))
按详细规范
无可见损伤
无可见损伤
无可见损伤
AC/C≤4.6.1条测量值
tg8对于GR≤10μF:≤0
GR>10μF:≤0.0015
或4.6.1条测量值的
1.2倍(取较大者)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10.5低气压(如果详细
规范有要求)
4.10.5.3中间检查
4.10.6循环湿热,试验
Db,其余循环
4.10.6.2最后测量
稳态湿热
4.11.1初始测量
4.11.3最后测量
4.12谢久性
4.12.1初始测量
SJ/T10679-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见注1)
大气压力:8.5kPa
(85mbar)
外观检查
恢复:1到2h
外观检套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对于G≤10μF:1000Hz
Gr>10μF:50~120Hz
恢复:1到2h
外观检查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持续时间:1000h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对于G≤10μF:1000Hz
样品数(n)
和充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见表1
TYKANMYKAca
性能要求
(见注1))
无永久性击穿、飞弧或外
壳的有害变形。
无可见损伤
标志清晰
AC/C<4.4.2;4.8.3或
4.9.3条测量值的3%(按适
tgo:
对于C≤10mF,≤0.002
GR>10uF:≤0.0015
或4.3.1或4.6.1测量
值的1.2倍(取较大者)(按
适用)
≥4.2.4.2条数值的50%
无可见损伤
标志清晰
AC/C≤4.11.1条测量
值的3%
tg,对于C≤10μF;≤0.002
C>10uF,≤0.0015
或4.11.1条测量值的1.2
倍(取较大值)
≥4.2.4.2条数值的50%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12.5最后测量
4.2.5随温度变化的特性
3.5质量-~致性检验
3.5.1检验批的构成wwW.bzxz.Net
a)A组和B组检验
SJ/T10679—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见注1)
G>10μF:50~120Hz
恢复:f到2h
外观查
电容量
提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电容量
A组和B组检验为逐批检验。
样品数(n)
和允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制造厂可按下列条款将现行生产的产品组合成检验批。(1)检验批应由结构类似的电容器组成(见3.2条)。性能要求
(见注1))
无可见损伤,标志清晰
AC/C≤4.12.1条测量值的
tg8,对于C≤10μF:≤0.002
C>10μF:≤0.0015
或4.12.1测量值的
1.2倍(取较大者)
≥4.2.4.2条数值的50%
按4.2.5条
(2a)试验样本应足以代表检验批中所包括的数值与尺寸,但是应考虑到数值与尺寸的数量,而且任一数值至少5只样品。(2b)如果样本中任一数值的样品数少于5只,则抽样基数应由制造厂和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协商确定。
b)C组检验
C组检验为周期检验。
样品应足以代表规定周期内生产的电容器产品,并应划分成高、中、低额定电压。为了包括任一周期批准的范围,每一电压组中试验一个尺寸,在以后周期中,应试验所生产的其它尺寸和(或)额定电压值,以覆业整个范围。3.5.2试验一览表
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逐批和周期试验一览表在SJ/T10689空白详细规范第2章表4中给出。
3.5.3延期交货
当按照GB2693第3.5.2条的程序进行重新检验时,应按A组和B组检验中的规定检验可焊性和电容量。
3.5.4评定水平
空白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评定水平优先从下列表3a和3b中选取:HYKAONKa
检验分组2)
IL=检查水平
AQL=合格质量水平
检验分组2)
p=周期(按月计)
n=样品数
c=合格判定数(允许不合格品数)SJ/T10679-—1995
注:1)评定水平D、F和G正在考虑中AQL
2)检验分组的内容在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第2章中规定。4试验和测量程序
本章为GB2693第4章中规定内容的补充。4.1外观和尺寸检查
按GB2693第4.4条。
4.2电气试验
4.2.1耐电压
按GB2693第4.6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1.1试验电路
R,和被试电容器标称电容量Cx的乘积应小于或等于1s,但应大于0.01s。R,包括电源的内阻。
R2应将放电电流值限制到等于或小于1A。Gt)
4.2.1.2下列电压施加在GB2693第4.5.2条表1中的各测量点之间,对鉴定批准试验时间为1min,对于逐批质量一致性试验时间为1s。10
YKAoMYKAa
4.2.2电容量
试验点
1b)和1e)
SJ/T106791995
按GB2693第4.7条和下列详细规定。试验电压
2UR,最低为200V
4.2.2.1电容量应在1000Hz频率时测量,或应修正到1000Hz频率时的数值。对于标称电容量>10mF的电容器,可以用50Hz到120Hz的频率测量。在1000Hz下施加的峰值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3%,在50Hz到120Hz下施加的峰值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20%,而最大值为100V(70V均方根值)4.2.2.2电容量应在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以内。4.2.3损耗角正切(tg)
按GB2693第4.8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3.1在1000Hz时的测量条件
tgo按下列规定测量:
测量频率:1000Hz;
蜂值电压:≤额定电压的3%;
测量误差:≤5×10-4(绝对值)。4.2.3.2在1000Hz时测量的要求
损耗角正切应不超过下列适用的数值:CR≤10μF:
CR>10μF:
4.2.4绝缘电阻
20×10-4
15×10~4
按GB2693第4.5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4.1测量前,电容器应充分放电。放电电路的电阻与被试电容器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大于或等于0.01s或为详细规范规定的任何其他值。4.2.4.2测量电压按照GB2693第4.5.2条的规定。电压应以通过电源内阻的修正值立刻加到电容器上。电源内阻和电容器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小于1s或为详细规范规定的任何其他值。绝缘电阻应满足下列要求:
RCR最小乘积
按照GB2693第4.5.2
条表1各测量点
1b和lc
(R=引出端间绝缘电阻
C=标称电容量)
CR>0.33μF
引出端间最小绝缘
CR≤0.33μF
引出端与外壳间最小
绝缘电阻
4.2.4.3当试验不在20℃温度下进行时,如有必要,应将测量结果乘以适当的修正系数修正11
YKAO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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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2部分:分规范:金属箔式聚碳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
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Part12:Sectional specification:Fixed polycarbonate film dielectricmetal foil d.c. capacitors
1995-08-18发布
1996-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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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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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Part 12:Sectional specification:Fixed polycarbonate film dielectricmetal foil d.c. capaci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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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300V的直流固定电容器,该类电容器以碳酸酯膜作介质和以薄的金属箔作电极。对于额定电压超过1000V的电容器,补充的试验和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本规范规定的电容器将用于电子设备中。本规范不包括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这类电容器在IEC384-1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试验方法的选择和一般要求)中规定。
1.2自的
本规范的目的是对这种类型的电容器规定优先额定值和特性,并从GB2693(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总规范中选择适当的质量评定程序、试验和测量方法,以及给出一般性能要求。
引用了本分规范的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试验严酷度的要求,应具有与本分规范相同或较高的性能水平,不允许降低性能水平。1.3有关文件
GB2693(IEC384-1)
IEC410
QC001001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总规范电阻器和电容器标志代码
电阻器和电容器优选数系
第1次修订
第2次修订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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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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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程序规则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注:上述有关文件除IEC68必须采用在总规范相应试验条款中所指定的版本外,其余均采用现行版本。1.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详细规范应根据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来编写。详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应低于总规范、分规范或空白详细规范的要求。当有更严格的要求时,应把这些要求列入详细规范的1.3条中,并在试验一览表中注明,如注星号。注:为了方便起见,在1.4.1条中规定的内容可用表格形式表示。每个详细规范应规定下列内容,而且引用的各种数值应优先从本分规范相应条款规定的数值中选取。
1.4.1外形图和尺寸
为了便于识别并与其他电容器进行比较,应附有电容器的外形图。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对互换性和安装有影响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所有尺寸应优先以毫米为单位标注。如果当原始尺寸给出的是英寸时,应补充用毫米表示的换算尺寸。通常应给出电容器主体的长度、宽度和高度以及引线的间距。对圆柱形电容器,则应给出主体的直径、长度以及引出端直径和长度。必要时,例如当一个详细规范规定若干电容器(多个电容量值和电压范围)项目较多时,其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列在图下的表格中。当电容器外形与上述形状不同时,详细规范应规定足以说明该电容器的尺寸数据。当电容器不是设计用于印制线路板时,详细规范应明确说明。1.4.2安装
详细规范应规定正常使用时以及在振动、碰撞(或冲击)试验中所采用的安装方法。电容器应采用正常的方式安装。某种电容器的设计可能在其使用中需要特殊的安装夹具,在这种情况下,详细规范中应对安装夹具加以说明,而且这种安装夹具应在振动和磁撞或冲击试验中使用。
1.4.3额定值和特性
额定值和特性应符合本分规范的有关条款以及下列规定:1.4.3.1标称电容量范围
按第2.2.1条。
注:当按照详细规范批准的产品,具有不同的范围时,应增加下列说明:“每一电压范围内适用的各种数值范围,应在鉴定合格的产品一览表中给出”。1.4.3.2附加特性
如果认为附加的特性对于充分说明元件的设计和应用是必要时,应把这些附加特性以表列出。
1.4.3.3焊接
详细规范应规定适用的可焊性和耐焊接热试验的试验方法、严酷度和要求。1.4.4标志
详细规范应规定在电容器上和包装件上的标志内容,若与本分规范1.6条有不同,则应特别地说明。
1.5术语
除了GB2693适用的术语和定义之外,还采用下列定义:—2
YKANrKAca
1.5.1额定电压(UR)
SJ/T10679-—1995
是在额定温度下可以连续施加到电容器上的最高直流电压。注:施加到电容器上的直流电压和交流电压峰值之和应不超过额定电压。在规定颖率下,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交流电压的峰值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下列百分比,但应不超过280V:50Hz:20%
100Hz:15%
1000Hz:3%
10000Hz:1%
1.6标志
按GB2693第2.4条和下列规定。
1.6.1标志中给出的内容-一般从下列项目中选取。每一项的相对重要性按其在项目顺序中的位置来表示的:
标称电容量:
额定电压(直流电压可以用符号“——”或——”表示);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
类别电压:
制造年月(或周);
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
气候类别;
制造厂的型号名称;
详细规范编号。
电容器上应清楚地标出上述内容的a、b和c项,并尽可能标出认为必要的其余项日。在电容器上的标志应避免任何重复的内容。1.6.3电容器的包装件应清楚地标出1.6.1条中所列出的全部内容。1.6.4使用任何附加标志均不应引起混淆。优先额定值和特性
2.1优先特性
详细规范中给出的各种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2.1.1优先气候类别
本规范包括的电容器是按IEC63一1总则的规定划分气候类别的。下限和上限类别温度以及稳态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下限类别温度:-55℃,-40℃和-25℃;上限类别温度:+85℃,+100℃和+125℃;稳态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4,10,21和56d。寒冷和干热试验的严酷度分别为下限和上限类别温度。2.2优先额定值
2.2.1标称电容量(CR)
标称电容量的优先值为:1,1.5,2.23.3,4.7和6.8以及它们的十进倍数,这些数值符合IEC63(电阻器和电容器优先数系》中给出的E0系列。-3-
HYKoNKa
SJ/T10679—1995
如需其它数值时,应优先从E12系列中选取:2.2.2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
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为±20%;土10%和±5%。2.2.3额定电压(UR)
额定电压的优先值是:40-63100—160—250和他们的十进倍数。这些数值符合IS03《优先数和优先数系》中规定的优先值的基本系列Rs。2.2.4类别电压(Uo)
对于上限类别温度为100C时:0.8U,和对于上限类别温度为125℃时:0.5UR。2.2.5额定温度
额定温度的标准值为85℃。
3质量评定程序
3.1初始制造阶段
初始制造阶段是电容器芯子的卷绕或与之等效的操作。3.2结构类似元件
结构类似的电容器是由相同的工艺和材料生产的电容器,它们可以有不同的外壳尺寸和不同的数值。
3.3放行批证明记录
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而且订货方有要求时,应提供GB2693中第3.5.1条所要求的资料。在耐久性试验后,需要规定变化量的参数是电容量变化,损耗角正切和绝缘电阻。3.4鉴定批准
鉴定批准试验程序按GB2693第3.4条中规定。以逐批和周期试验为基础的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在本规范3.5条中给出。使用固定样本大小程序在下面的3.4.1和3.4.2条中给出。3.4.1以固定样本大小程序为基础的鉴定批准的抽样固定样本大小程序按照GB2693中的3.4.2(2)条的规定,此样本应足以代表要求鉴定批准的电容器范围。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详细规范包括的全部范围。样本应由最低和最高电压,及这些电压的最小和最大容量的样品组成。当额定电压多于四种值时,中间电压也应试验。因此批准某一范围的产品时,要求试验4或6种数值(电容量/电压组合);当少于四种数值时,试验的样品数应等于四种数值所要求数量。充许的备份样品数如下:
a每种数值一只样品,可以用来替换“0\组中允许的不合格品。b。每种数值一只样品,可以用来替换并非由于制造者的差错而成为不合格品的样品。“0”组中给出的样品数是在假设各个组全部进行试验的情况下提出的,若非如此,则样品数可以相应地减少。
当把补充组别列入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时,则“0\组所需的样品也应增加,增加的数量应与补充组别所要求的数量相同。表1规定了鉴定批准试验每一组或每分组中被试样品数和允许的不合格的数。3.4.2试验
由一个详细规范所包括的电容器,在鉴定批准时,必须通过表1和表2所规定的全部系列-4
YKAOMrKAca
SJ/T10679—1995
试验。每组的各项试验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全部样品应经受“0\组试验,然后再分配到其它各组。\0\组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的样品,不得用于其它各组。一个电容器不能满足某一试验组的全部或一部分试验要求时,就算作“一个不合格品”。当不合格品数不超过每组或每分组规定的允许不合格品数以及总的允许不合格品数时,应给予鉴定批准。
注:表1和表2一起构成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表1包括不同的试验或试验组的抽样和允许不合格品数的细节,而表2与第4章中所包括的试验细节一起给出了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的完整概要。并且指出了详细规范中应作出选择的内容,如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对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中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应与详细规范中用于质量一致性检验规定的那些规定相同。
表1鉴定批准用抽样方案及允许不合格品数样品数(n)和允许不合格品数(pb)组
外观检查
耐电压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备份样品
引出端强度
耐焊接热
元件耐溶剂\)
可焊性
标志耐溶剂*)
温度快速变化
碰撞或冲击\)
气候顺序
稳态晟热
耐久性
随温度变化的
特性*
本规范
条款号
4.8或4.9
注:1)按详细规范要求。
每种值
对于四种数值和少于四种
数值的试验3)
2)对于任一种值,允许的不合格品数不得多于1个。3)电容量-
电压组合,见3.4.1条。
YKAoMYKAa
对于六种数值的试验
4)如果详细规范有要求。
SI/T10679-1995
表2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
注:1)试验项目条款号和性能要求引自第4章:试验和测最程序2)本表中,D=破坏性的;
ND=非破坏性的。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1外观检查
4.1尺寸(详细的)
4.2.1耐电压
4.2.2电容量
4.2.3损耗角
正切(tgo)
4.2.4绝缘电阻
4.3.1初始测量
4.3引出端强度
4.4耐焊接热
4.4.2最后测量
4.13元件耐溶剂
(若适用)
4.5可焊性
4.14标志耐溶剂(若适用)
试验条件
(见注1)
方法:按详细规范
颖率:1000Hz
方法:按详细规范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对于G≤10叫F1000Hz
GR>10μF:50~120Hz
外观检查
不预先干燥
方法(1A或1B):按详细规范
外观检查
电容量
溶剂温度
方法:2
恢复时间
不老化
方法:按详细规范,
溶剂温度
方法1
刷洗材料,脱脂棉
样品数(n)
和允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见表1
见表1
性能要求
(见注1))
按4.1条
标志清晰并符合详细
规范的规定
按详细规范
无击穿或飞殖
在规定允许偏差范围内
按4.2.3.2条
按4.2.4.2条
无可见损伤
无可见损伤
标志清晰
AC/C≤4.3.1
条测量值的2%
按详细规范
镀锡良好。按适用,表现
为在引出端润湿的情况下
焊料能自由流动,或者焊
料在s内会流动
按详细规范
YKAoMYKAa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6.1初始测量
4.6温度快速变化
4.7振动
4.7.2最后检查
4.8磁撞(或冲击按4.9)
4.9冲击(或碰撞按4.8)
4.8.3或4.9.3最后测量
气候顺序
4.10.2干热
4.10.3循环湿热,试验
Db,第一个循环
4.10.4寒冷
SJ/T10679—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见注1)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对于GR≤10uF
1000Hz
GR>10μF:50~120Hz
R=下限类别温度
=上限类别温度
5次循环
持续时间1=30min
外观检查
安装方法:按详细规范
程序:B4
颖率范围·从·Hz到Hz
振幅:0.75mm或加速度
98m/g(取严酷度较小者)
总持续时间:6h
外观检查
安装方法:按详细规范
碰撞次数,…
加速度.
脉冲持续时间ms
安装方法:按详细规范
加速度....
脉冲持续时间.ms.
外观检查
电容量
提耗角正切
温度:上限类别温度
持续时间:16h
温度:下限类别温度
持续时间:2h
样品数(n)
和允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见表1
YKAoNrKAca
性能要求
(见注1))
按详细规范
无可见损伤
无可见损伤
无可见损伤
AC/C≤4.6.1条测量值
tg8对于GR≤10μF:≤0
GR>10μF:≤0.0015
或4.6.1条测量值的
1.2倍(取较大者)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10.5低气压(如果详细
规范有要求)
4.10.5.3中间检查
4.10.6循环湿热,试验
Db,其余循环
4.10.6.2最后测量
稳态湿热
4.11.1初始测量
4.11.3最后测量
4.12谢久性
4.12.1初始测量
SJ/T10679-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见注1)
大气压力:8.5kPa
(85mbar)
外观检查
恢复:1到2h
外观检套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对于G≤10μF:1000Hz
Gr>10μF:50~120Hz
恢复:1到2h
外观检查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持续时间:1000h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
对于G≤10μF:1000Hz
样品数(n)
和充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见表1
TYKANMYKAca
性能要求
(见注1))
无永久性击穿、飞弧或外
壳的有害变形。
无可见损伤
标志清晰
AC/C<4.4.2;4.8.3或
4.9.3条测量值的3%(按适
tgo:
对于C≤10mF,≤0.002
GR>10uF:≤0.0015
或4.3.1或4.6.1测量
值的1.2倍(取较大者)(按
适用)
≥4.2.4.2条数值的50%
无可见损伤
标志清晰
AC/C≤4.11.1条测量
值的3%
tg,对于C≤10μF;≤0.002
C>10uF,≤0.0015
或4.11.1条测量值的1.2
倍(取较大值)
≥4.2.4.2条数值的50%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
(见注1)))
4.12.5最后测量
4.2.5随温度变化的特性
3.5质量-~致性检验
3.5.1检验批的构成wwW.bzxz.Net
a)A组和B组检验
SJ/T10679—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见注1)
G>10μF:50~120Hz
恢复:f到2h
外观查
电容量
提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电容量
A组和B组检验为逐批检验。
样品数(n)
和允许不合
格品数(pd)
见表1
制造厂可按下列条款将现行生产的产品组合成检验批。(1)检验批应由结构类似的电容器组成(见3.2条)。性能要求
(见注1))
无可见损伤,标志清晰
AC/C≤4.12.1条测量值的
tg8,对于C≤10μF:≤0.002
C>10μF:≤0.0015
或4.12.1测量值的
1.2倍(取较大者)
≥4.2.4.2条数值的50%
按4.2.5条
(2a)试验样本应足以代表检验批中所包括的数值与尺寸,但是应考虑到数值与尺寸的数量,而且任一数值至少5只样品。(2b)如果样本中任一数值的样品数少于5只,则抽样基数应由制造厂和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协商确定。
b)C组检验
C组检验为周期检验。
样品应足以代表规定周期内生产的电容器产品,并应划分成高、中、低额定电压。为了包括任一周期批准的范围,每一电压组中试验一个尺寸,在以后周期中,应试验所生产的其它尺寸和(或)额定电压值,以覆业整个范围。3.5.2试验一览表
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逐批和周期试验一览表在SJ/T10689空白详细规范第2章表4中给出。
3.5.3延期交货
当按照GB2693第3.5.2条的程序进行重新检验时,应按A组和B组检验中的规定检验可焊性和电容量。
3.5.4评定水平
空白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评定水平优先从下列表3a和3b中选取:HYKAONKa
检验分组2)
IL=检查水平
AQL=合格质量水平
检验分组2)
p=周期(按月计)
n=样品数
c=合格判定数(允许不合格品数)SJ/T10679-—1995
注:1)评定水平D、F和G正在考虑中AQL
2)检验分组的内容在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第2章中规定。4试验和测量程序
本章为GB2693第4章中规定内容的补充。4.1外观和尺寸检查
按GB2693第4.4条。
4.2电气试验
4.2.1耐电压
按GB2693第4.6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1.1试验电路
R,和被试电容器标称电容量Cx的乘积应小于或等于1s,但应大于0.01s。R,包括电源的内阻。
R2应将放电电流值限制到等于或小于1A。Gt)
4.2.1.2下列电压施加在GB2693第4.5.2条表1中的各测量点之间,对鉴定批准试验时间为1min,对于逐批质量一致性试验时间为1s。10
YKAoMYKAa
4.2.2电容量
试验点
1b)和1e)
SJ/T106791995
按GB2693第4.7条和下列详细规定。试验电压
2UR,最低为200V
4.2.2.1电容量应在1000Hz频率时测量,或应修正到1000Hz频率时的数值。对于标称电容量>10mF的电容器,可以用50Hz到120Hz的频率测量。在1000Hz下施加的峰值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3%,在50Hz到120Hz下施加的峰值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20%,而最大值为100V(70V均方根值)4.2.2.2电容量应在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以内。4.2.3损耗角正切(tg)
按GB2693第4.8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3.1在1000Hz时的测量条件
tgo按下列规定测量:
测量频率:1000Hz;
蜂值电压:≤额定电压的3%;
测量误差:≤5×10-4(绝对值)。4.2.3.2在1000Hz时测量的要求
损耗角正切应不超过下列适用的数值:CR≤10μF:
CR>10μF:
4.2.4绝缘电阻
20×10-4
15×10~4
按GB2693第4.5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4.1测量前,电容器应充分放电。放电电路的电阻与被试电容器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大于或等于0.01s或为详细规范规定的任何其他值。4.2.4.2测量电压按照GB2693第4.5.2条的规定。电压应以通过电源内阻的修正值立刻加到电容器上。电源内阻和电容器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小于1s或为详细规范规定的任何其他值。绝缘电阻应满足下列要求:
RCR最小乘积
按照GB2693第4.5.2
条表1各测量点
1b和lc
(R=引出端间绝缘电阻
C=标称电容量)
CR>0.33μF
引出端间最小绝缘
CR≤0.33μF
引出端与外壳间最小
绝缘电阻
4.2.4.3当试验不在20℃温度下进行时,如有必要,应将测量结果乘以适当的修正系数修正11
YKAO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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