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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威士忌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6 16:43:25
  • GB/T11857-2000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1857-2000

  • 标准名称:

    威士忌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2000-08-01
  • 实施日期:

    2001-03-01
  • 作废日期:

    2009-06-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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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 中标分类号:

    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1蒸馏酒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1-17108
  • 页数:

    28页
  • 标准价格:

    14.0 元
  • 出版日期:

    2004-07-19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9-11-07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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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威士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在橡木桶中贮存陈酿,调制而成的麦芽威士忌、谷物威士忌和调配威士忌。 GB/T 11857-2000 威士忌 GB/T11857-2000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GB/T11857—2000
本标准是对GB/T11857一1989《威士忌》的修订。本标准与原标准GB/T11857一1989相比,有下列主要差异:1.“威士忌”酒为国际通畅型酒种。此次修订,非等效采用1989年5月29日发布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政府公报(EEC)1576/89号《关于烈性酒的定义、说明及广告用语总则的法规》中“威士忌”部分。2.增加了试验方法,部分试验方法参照了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OIV)所推荐的方法,并作了相应的修改。3.理化指标中相关项目含量的表示,也参照了EEC和OIV的表示方法,均以g/L[100%(V/V)乙醇]表示。
4.酒精度由“38.0%~44.0%”改为“40.0%~44.0%”,下限与EEC接轨。5.将原标准中的“挥发酯”改为“总酯”。6.其他理化指标均作了相应的修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11857—1989。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葡萄酒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刘沛龙、郭新光、徐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威士忌
Whisky
GB/T11857—2000
代替GB/T11857—198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威士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在橡木桶中贮存陈酿,调制而成的麦芽威士忌、谷物威士忌和调配威士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01一1988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GB/T11857—2000
GB/T603一1988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5009.481996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6682—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IS03696:1987)GB/T10344—1989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13868—1992
感官分析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eqvISo8589:1988)
GB/T14195—1993
感官分析选拔与培训感官分析优选评价员导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理化要求
清亮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浅黄色至金黄色
具有大麦芽或(和)谷物、橡木桶赋予的协调的、浓郁的芳香气味,或带有泥炭烟熏的芳香气味酒体丰满、醇和、甘爽,具有大麦芽或(和)谷物、橡木桶赋予的芳香口味,无异味
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酒精度(20℃),%(V/V)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总酸(以乙酸计),g/L[100%(V/V)乙醇]]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00%(V/乙醇总醛(以乙醛计),g/L[100%(V/V)乙醇甲醇,g/L[100%(V/V乙醇]
杂醇油(以异丁醇、异戊醇总量计)g/L[100%(V/V)乙醇]
3.3陈酿要求
3.3.1优级:需在橡木桶中贮存陈酿三年以上。3.3.2一级:需在橡木桶中贮存陈酿二年以上。4试验方法
具有大麦芽或(和)谷物、
橡木桶赋予的较协调的
芳香气味,或带有泥炭烟
熏的芳香气味
酒体较丰满、醇和、甘爽,
具有大麦芽或(和)谷物、
橡木桶赋予的较纯正的
芳香口味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40.0~44.0
本试验所用水应符合GB/T6682三级(含三级)以上水规格。所用试剂除特殊注明外,均指分析纯。
本试验中所提及的乙醇含量(酒精度)均以体积百分数[%(V/V)门表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GB/T11857—2000
4.1感官分析(感官评价)
按GB/T13868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按GB/T14195进行选拔、培训与考核评价员。
4.1.1酒样的准备
将酒样密码编号,置于水浴中,使酒温至20℃~25℃,用洁净、干燥的品尝杯对应酒样编号,对号注入酒样约45mL。4.1.2外观与色泽检查
将注入酒样的品尝杯置于明亮处,举杯齐眉,用肉眼观察杯中酒的色调色泽及其深浅;透明度与澄清度;有无沉淀及悬浮物等,做好详细记录。4。1.3香气与口味分析
a)手握杯柱,慢慢将酒杯置于鼻孔下方,嗅闻其挥发香气,然后,慢慢摇动酒杯,嗅闻空气进入后的香气。加盖,用手握酒杯腹部2min,摇动手,再膜闻香气。根据上述操作,分析判断是原料香,陈酿香,橡木香或有其他异香,写出评语。
b)喝入少量样品(约2mL)于口中,尽量均匀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尝,有了明确印象后咽下,再体会口感后味,记录口感特征。4.1.4风格评价
根据外观、色泽、香气与口味的特点,综合分析评价其风格及典型的强弱程度,写出结论意见(或评分)。4.2酒精度的测定
4.2.1密度瓶法(仲裁法)
4。2.1.1方法提要
以蒸馏法去除样品中的不挥发性物质,用密度瓶法测出试样(酒精水溶液)20℃时的密度,查附录A;求得在20℃时乙醇含量的体积百分数,即酒精度,以% (V/ V) 表示。
4.2.1.2仪器
a)全玻璃蒸馏器:500mL;
b)恒温水浴:控温精度士0.1℃;c)附温度计密度瓶:25mL或50mL。4.2.1.3试样的制备
用一洁净、干燥的250mL容量瓶,准确量取250mL试样(液温20℃)于500ml蒸馏瓶中,用100mL水分三次冲洗容量瓶,洗液并入蒸馏瓶中,加几颗沸石(或玻璃珠),连接冷凝管,以取样用的原容量瓶作接收器,外加冰浴,开启冷却水(冷却水温度为15℃以下),缓慢加热蒸馏,收集馏出液,当接近刻度时,取下容量瓶,盖塞,于20℃水浴中保温30min,再补加水至刻度,混习,备用。4.2.1.4分析步骤
将密度瓶洗净,反复烘干、称量,直至恒重(m)。取下带温度计的瓶塞,将煮沸冷却至15℃蒸馏水注满恒重密度瓶,插上带温度计的瓶塞(瓶中不得有气泡),浸入(20.0士0.1)℃的恒温水浴中,待内容物温度达20℃并保持20min不变后,用滤纸快速除去溢出侧管的液体,立即盖好侧支上的小罩,取出密度瓶,用滤纸擦干瓶外壁上的水溶液,立即称量(㎡)。将水倒出,用4.2.1.3制备的试样反复冲洗密度瓶3~5次,然后装满。重复上述操作,称量(㎡)。
4.2.1.5分析结果的表述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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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m+A
m,-m+A
式中:P20
试样在20℃时的密度,g/L;
密度瓶的质量,g;
-20℃时密度瓶加水的质量,g;-20℃时密度瓶加试样的质量,g;20℃时蒸馏水的密度(998.20g/L)空气浮力校正值
:(1)
·(2)
干燥空气在20℃、1013.25hPa时的密度值(约1.2g/L);pa
997.0一在20℃时蒸馏水与干燥空气密度值之差,g/L。根据试样的密度20,
20,查附录A,求得20℃时的酒精度。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4。2.1.6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0.5%。4.2.2数字密度计法
4.2.2.1方法提要
将试样注入“U”形管,通过在20℃时与两个标准的振动频率比较而求得其密度,计算出试样20℃时乙醇含量的体积百分数,即酒精度,以%(V/V)表示。4.2.2.2仪器
a)数字密度计:精度1×10~g/cmb)恒温水浴:控温精度士0.01℃。4.2.2.3试剂
水:应符合GB/T6682中二级(含二级)以上水的规定,并通过0.2um膜过滤。
4.2.2.4分析步骤
按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校准并进行样品测定。4.2.2.5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密度值读数之差土0.00001。4.2.3酒精计法
4.2.3.1方法提要
用精密酒精计读取酒精体积百分数示值,按附录B进行温度校正,求得在20℃时乙醇含量的体积百分数,即酒精度,以%(V/V)表示。4.2.3.2仪器
精密酒精计(分度值为0.1%),配备有温度计和量筒。4.2.3.3分析步骤
将4.2.1.3制备的试样注入洁净、干燥的量筒中,静置数分钟,待酒中气泡消失后,放入洁净、擦干的酒精计,再轻轻按一下,不得接触量筒壁,同时插入温度计,平衡5min,水平观测,读取与弯月面相切处的刻度示值,同时记录温度。根据测得的酒精计示值和温度,查附录B,换算在20℃时的酒精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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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4.2.3.4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0.5%。4.3总酸的测定
4,3.1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有机酸,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进行中和滴定,以消耗碱液的量计算总酸的含量。用电位滴定仪(或酸度计)或指示剂指示终点。4.3.2电位滴定法(仲裁法)
4.3.2.1仪器
自动电位滴定仪(或酸度计):附电磁搅拌器。4.3.2.2试剂和溶液
a)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1mo1/L:按GB/T601配制与标定;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0H)=0.05mo1/L:将已配制的0.1mo1/L氢b)
氧化钠标准溶液准确稀释一倍。4.3.2.3校正仪器
按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仪器,根据液温进行校正定位。4.3.2.4分析步骤
吸取25.0mL(若用复合电极可酌情增加取样量)原酒样于50mL烧杯中,插入电极,放入一枚转子,置于电磁搅拌器上,开始搅拌,初始阶段可快速滴加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当样液pH=7.00后,放慢滴定速度,每次滴加半滴溶液,直至pH=8.20为其终点,记录消耗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
4.3.2.5分析结果的表述
V×c×0.0601×1000
X,=X,x
式中:Xi-
试样中总酸的含量(以乙酸计),g/L;(3)
试样中总酸的含量(以乙酸计),g/L[100%(V/V)乙醇;试样消耗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Vi
滴定时所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1/L;00601-
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0H)=1.000mo1/1]相当的以克表示的乙酸的质量;
V—取样体积,mL:
一试样的实测酒精度。
所得结果应表示一位小数。
4.3.2.6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4.3.3指示剂法
4.3.3.1试剂和溶液
a)氢氧化钠标准溶液:同4.3.2.2a);b)
指示液A:称取靛蓝二磺酸钠0.1g,用20mL水溶解后,加无水乙醇定容至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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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指示液B:称取苯酚红0.1g,加3mL0.1mo1/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溶解,加水定容至50mL。
4.3.3.2分析步骤
吸取25.0mL原酒样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100mL水,再加指示液A和指示液B各5滴,用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棕红色为其终点。4。3.3.3分析结果的表述和允许差同4.3.2.5和4.3.2.6。
4.4总酯的测定
4.4方法提要
以蒸馏法去除酒样中的不挥发物,先用碱中和试样中的游离酸,再准确加入一定量的碱,加热沸腾回流使酯类皂化。通过消耗碱的量计算出总酯的含量。4.4.2仪器
4.4.2.1全玻璃蒸馏器:500mL;4.4.2.2
全玻璃回流装置:1000mL、250mL、(冷凝管不短于45cm);碱式滴定管:25mL或50mL;
4.4.2.3有
酸式滴定管:25mL或50mL。
4.4.3试剂溶液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0H)=0.1mo1/L:同4.3.2.2a);4.4.3.2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05mo1/L:同4.3.2.2b);4.4.3.3
氢氧化钠溶液c(NaOH)=3.5mo1/L:按GB/T601配制;4.4.3.4硫酸标准溶液c(1/2HS04)=0.1mo1/L:按GB/T601配制与标定,其实配浓度不得低于氢氧化钠标准溶液(4.4.3.1)的实配浓度;4:4.3.540%乙醇(无酯)溶液:取95%乙醇600mL于1000mL回流瓶中,加3.5mo1/L氢氧化钠溶液5mL,加热回流皂化1h。然后移入蒸馏器中重蒸,再配成40%乙醇水溶液;
4。4。3.6酚酰指示液(10g/L):按GB/T603配制。4.4.4试制的制备
同4.2.1.3。
4.4.5分析步骤
吸取50.00mL试样于回流装置的锥形瓶中,加0.5mL酚酞指示液,以0.1mo1/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切勿过量),不记录碱液体积。用碱式滴定管加入0.1mo1/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20.00mL,摇匀,放入几颗沸石(或玻璃珠),装上冷凝管(冷却水温度低于10℃),加热至沸腾,再准确回流30min,取下,冷却。用酸式滴定管向其中准确加入0.1mo1/L硫酸标准溶液20.00mL后,摇匀,再用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原来的粉红色为其终点,记录消耗碱液的体积(V)。同时吸取40%乙醇溶液50.00mL,按上述方法同样操作做空白试验,记录消耗碱液的体积(V)。4。4.6分析结果的表述
(Vi-Vo)xc×0.0881x1000
X2=Xix100
试样中总酯的含量(以乙酸乙酯计),g/L;式中: X—
(5)
:(6)
X2试样中总酯的含量(以乙酸乙酯计),g/L[100%(V/乙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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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一皂化后样品消耗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Vo—空白试验皂化后消耗0.05mo1/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皂化后滴定时所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实际浓度,mo1/L;0.0881—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0H)=1.000mo1/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乙酸乙酯的质量;
V取样体积,mL;
E——试样的实测酒精度。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4。4.7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4.5总醛的测定
4.5.1气相色谱法(仲裁法)
4。5.1.1方法提要
试样被气化后,随同载气进入色谱柱,利用被测定的各组分在气液两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数,在柱内形成迁移速度的差异而得到分离。分离后的组分先后流出色谱柱,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根据色谱图上各组分峰的保留值与标样相对照进行定性;利用峰面积(或峰高),以内标法定量。4.5.1.2仪器和材料
a)气相色谱仪,备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b)色谱柱:CPWAX57CB毛细管色谱柱,柱长50m,内径0.25mm,涂层0.2um,或同类型产品;
c)微量注射器:10μL;
4.5.1.3试剂和溶液
a)乙醇:色谱纯(或相当的纯度),配成40%乙醇水溶液;b)乙缩醛:色谱纯,作标样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c)乙酸正戊酯:色谱纯,作内标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4.5.1.4色谱条件
载气(高纯氮):流速为0.5~1.0mL/min;分流比:约37:1,尾吹约20~30mL/min。
氢气:流速为33mL/min
空气:流速为400mL/min。
检测器温度(Tp):220℃。
注样器温度(T):220℃。
柱温(Tc):起始温度40℃,恒温5min,以4℃/min程序升温至200℃,继续恒温10min。
载气、氢气、空气的流速等色谱条件随仪器而异,应通过试验选择最佳操作条件,以内标峰与酒样中其他组分峰获得完全分离为准。4.5.1.5校正因子(f值)的测定吸取2%乙缩醛标准溶液1.00mL,移入100mL容量瓶中,然后加入2%内标液1.00mL,用40%乙醇水溶液稀释至刻度。上述溶液中乙缩醛和内标的浓度均为0.02%(V/V)。待色谱仪基线稳定后,用微量注射器进样,进样量随仪器的灵敏度而定。记录乙缩醛和内标峰的保留时间及其峰面积(或峰高),用其比值计算出乙缩醛的相对校正因子(乙醛的校正因子是根据经验值确定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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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6试样的测定
吸取10.0mL原酒样于10mL容量瓶中,加入2%内标液0.10mL,混匀后,在与f值测定相同的条件下进样,根据保留时间确定乙醛、乙缩醛峰的位置,并测定乙醛(或乙缩醛)与内标峰面积(或峰高),求出峰面积(或峰高)之比,分别计算出酒样中乙醛和乙醛的含量,以乙醛计。4。5.1.7分析结果的表述
X=f×4×Ix103
X,=x100
式中:Xr
式中:X3
(8)
试样中乙醛(或乙缩醛)的含量,g/L;试样中乙醛(或乙缩醛)的含量,g/L[100%(V/V)乙醇]乙醛(或乙缩醛)的相对校正因子;标样f值测定时内标的峰面积(或峰高);标样f值测定时乙缩醛的峰面积(或峰高):试样中乙醛(或乙缩醛)的峰面积(或峰高);添加于酒样中内标的峰面积(或峰高);乙缩醛的相对密度;
内标物的相对密度;
(添加在酒样中)内标的含量,mg/L;酒样的实测酒精度:
X3=X2+X2×0.37
(10)
试样中总醛的含量(以乙醛计),g/L[100%(VIV)乙醇试样中乙醛的含量,g/L[100%(V/W)乙醇];试样中乙缩醛的含量,g/L[100%(VIV)乙醇l;-乙缩醛换算成乙醛的系数。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4.5.1.8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0%。4.5.2碘量法
4.5.2.1方法提要
亚硫酸氢钠与醛发生加成反应,生在α一羟基磺酸钠:然后用碘氧化过量的亚硫酸氢钠。再加过量的碳酸氢钠,使α-羟基磺酸钠分解,释放出亚硫酸氢钠最后用碘标准溶液滴定亚硫酸氢钠。4.5.2.2试剂和溶液
a)盐酸溶液c(HCI)=0.1mo1/L:按GB/T601配制b)
亚硫酸氢钠溶液(12g/L);
碳酸氢钠溶液c(NaHCO3)=1mo1/L;碘标准溶液c(1/2I2)=0.1mo1/L:按GB/T601配制与标定:d)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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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标准滴定溶液c(1/2I2)=0.01mo1/L:使用时将0.1mo1/L碘标准溶液e
准确稀释10倍;
f)淀粉指示液(10g/L):按GB/T603配制。4.5.2.3试样的制备
同4.2.1.3。
4。5.2.4分析步骤
吸取15.0mL试样于250mL碘量瓶中,加水15mL、12g/L亚硫酸氢钠溶液15mL、0.1mo1/L盐酸溶液7mL,摇匀,于暗处放置1h。取出,用50mL水冲洗瓶塞,以0.1mo1/L碘标准溶液滴定,接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0.5mL,改用0.01mo1/L碘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淡蓝紫色出现(不计数)。加入1mo1/L碳酸溶液20mL,微开瓶塞,摇荡0.5min(呈无色),用0.01mo1/L碘标准滴定溶液继续滴定至蓝紫色为其终点。同时做空白试验。4.5.2.5分析结果的表述
(Vi- V2)x c× 0.022
式中:X
X1x100
试样中总醛的含量(以乙醛计),g/L;(11)
(12)
试样中总醛的含量,g/L[100%(V/V)乙醇];试样消耗0.01mo1/L碘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空白消耗0.01mo1/L碘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取样体积,mL;
碘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1/L;与1.00mL碘标准溶液[c(1/2I.)=1.000mo1/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乙醛的质量;
酒样的实测酒精度。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4.5.2.6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0%。4.6甲醇的测定
4.6.1气相色谱法(仲裁法)
4.6.1.1试剂和溶液
a)乙醇:色谱纯(或相当的纯度),配成40%乙醇水溶液:b)甲醇:色谱纯,作标样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c)乙酸正戊酯:色谱纯,作内标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4.6.1.2仪器及材料、色谱条件、校正因子(f值)的测定、试样的测定、分析结果的表述、允许差同4.5.1.2、4.5.1.4、4.5.1.5、4.5.1.6、4.5.1.7、4.5.1.8。
4.6.2比色法
按GB/T5009.48进行分析。
4.7杂醇油的测定
4.7.1气相色谱法(仲裁法)
4.7.1.1试剂和溶液
a)乙醇:色谱纯(或相当的纯度),配成40%乙醇水溶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GB/T11857—2000
b)异丁醇:色谱纯,作标样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c)异戊醇:色谱纯,作标样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d)乙酸正戊酯:色谱纯,作内标用,2%溶液(用40%乙醇水溶液配制)。4.7.1.2仪器及材料、色谱条件、校正因子(f值)的测定、试样的测定、分析结果的表述(以异丁醇、异戊醇总量计)、充许差同4.5.1.2、4.5.1.4、4.5.1.5、4.5.1.6、4.5.1.7、4.5.1.8。4.7.2比色法
按GB/T5009.48进行测定。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生产周期生产、且经包装出厂的、具有同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量
按表3抽取样本(箱),从每箱中任取一瓶。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500mL,总取样量不足1500mL时,可按比例增加抽样量。表3
批量范围,箱
151~1200
1201~35000
>35001
5.3交收检验
样本大小,箱
5.3.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5。3.2交收检验项目
包括甲醇、杂醇油、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总醛、净含量和标签。5.4判定规则
5.4.1当检验结果中,甲醇、杂醇油或标签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4.2当检验结果中,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总醛、净含量中有两项不合格时,应在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整批产品为不符合本标准。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标签标志
6.1.11应符合GB10344的规定;进口酒类还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在华联络商或办事处)在国内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6.1.1.2外包装标志
外包装箱上应标有酒名、等级、制造厂名称及其地址、净含量及瓶数,并有“小心轻放”、“向上”、“防潮”字样或标志,其使用方法按GB191的规定执行。6.2包装
6.2.1单件包装容器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瓶。瓶体端正、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
6.2.2外包装必须使用合格的包装箱,箱内要有防震、防碰撞的间隔材料。6。2.3单件定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GB/T11857—2000
规定。
6。3运输、贮存
6.3.1运输时必须用篷布遮盖,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6.3.2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存放温度在10℃~35℃),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堆放在一起。纸箱不得直接接触潮湿地面,其垒叠高度不得超过六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8—14批准2001—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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