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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行业标准(FZ)】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7 20:57:32
- FZ/T10008-1996
- 现行
标准号:
FZ/T 10008-1996
标准名称: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
标准类别:
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6-12-27 -
实施日期:
1997-07-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37.60 KB
替代情况:
ZB/T W08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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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的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 FZ/T 10008-1996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标志与包装 FZ/T10008-1996

部分标准内容:
FZ/T10008—1996
本标准是在ZB/TW08001--85基础上进行修订的。鉴于国家标准局1987年1月批准发布的GB/T1.3一8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在标准中规定了产品标准标志、包装的内容。所以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对标志、包装排列顺序作了修改,在技术内容上作了增补和修改。本标准与ZB/TW08001—85比较有以下变化:1.标志部分,简子纱线的标志采用标签或刷唛,标志内容增加了标准代号,主要品种代号规定了按不同混纺比分类方法。
2.包装部分,包装用料及技术要求增加了-打包铁皮带的代用品及其技术要求;袋皮的代用品及其技术要求;
简纱包装塑料袋及其技术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T W08001—85。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北京纺织工业总公司、河北省纺织总会。19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
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的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2引用标准
FZ/T 10008—1996
代替ZB/TW08001-85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4456-84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ZB/TY32014—88牛皮纸
3标志
3.1纱线的标志应明确、清楚、耐久、易于识别,并在质量、数量等方面与内装物相符。3.2纱线的标志分为刷唛和标签两种。3.3绞纱线的标志采用刷唛,每个中包或大包,两头应刷标志,标志内容按图1规定。3.4简子纱线的标志采用标签或刷唛,标志内容按图1规定。标签要用卡片纸,印好项目。标签捆扎于袋口,应牢固不易脱落。
品种”)
公称特克斯
标准代号
生产批号
成包日期
1)品种一项系指纱线的用途及原料戒分,如针织用纱线、起绒用纱、精梳纱线、精梳涤棉混纺纱线(65/35)等。如系织布用梳棉纱线可不标注。
图‘1标志内容
3.5每批绞纱线和简子纱线均需附有产品说明书,包括厂名、商标、品种、公称特克斯、品等、标准代号、毛重、净重、生产批号、成包日期、体积(本地对口产品,也可与用户联系不附说明书)。绞纱线每小包都要附商标纸。
中国纺织总会1996-12-27批准
1997-07-01实施
3.6主要品种的代号按表1规定。类
按不同原料分
按不同混纺比分
按不同工艺分
按不同用途分
FZ/T 10008-1996
表1主要品种代号
涤棉混纺纱
维粘混纺纱
涤粘混纺纱
腈纶纯纺纱
涤棉65/35混纺纱
涤棉50/50混纺纱
棉涤55/45混纺纱
绞纱线
簡子纱线
精梳纱线
烧毛纱线
经电子清纱器纱线
气流纺纱
经纱线
纬纱线
针织用纱线
起绒用纱
T/C65/35
T/C50/50
C/T55/45
T/C 65/3513
T/C50/5018
C/T 55/45 28
R28R14X2
J10WJ7X2T
G10×2
28T 14×2T
14×2W
举例:原料代号及混纺比放在最前,其次是纱线的生产工艺过程代号,用途代号在特克斯数后面,如精梳涤棉混纺13特克斯简子纬纱以T/C65/35JD13W表示。4包装
4.1纱线的包装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的包装应保证其产品质量不受损坏,并适于储存和运输。4.2包装用料
包装用料及其技术要求见表2。
表2包装用料及技术要求
材料名称
包皮布
捆扎绳
打包铁皮带
缝包线
材料规格
包装绞纱线的中包大|粗平布
【包】用
捆扎绞纱线的中包(大麻绳
包)用
捆扎绞纱线的中包(大
包)用
绞纱线打包用
20号铁皮带
绞纱线、简子纱线包内60~80g/m2牛皮纸衬垫用
缝绞纱线包头用
技术要求
经纬向断裂强力不低可用牢度相当的织物代替于 392 N(40 kgf)
直径不小于0.8cm
经严格消毒处理bzxz.net
经防锈处理
ZB/TY32 014—88
28 × 8 ~ 28 × 12(tex)
可用铁丝或牢度相当的代用
出口中包四个面均应衬垫竹
片,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
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
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但不
得使用麻皮或丙纶绳
材料名称
捆扎线
打包绳
塑料薄膜袋
捆扎绞纱线小包用
装简子纱线用
捆扎筒子包用
简子包内衬垫用
简纱包装塑料袋|简子包装用
包装方式
包装方式及其技术要求见表3。
绞纱线
简子纱线
4.4包装规格
包装方式
布包绳捆包装
铁皮紧压包装
布包包装
纸箱包装
FZ/T 10008—1996
表2(完)
材料规格
纱线束
帆布或粗平布缝制的
织物袋
技术要求
强力不低于147N
(15kgf)
厚度0.05~~0.06mmGB/T4456—-84聚乙烯薄膜
厚度0.03~0.04mm有透气孔
按协议书规定
表3包装方式及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
按协议书规定
也可用聚丙烯薄膜
包装应完整严密,包布搭头处应叠盖6cm,包头布两头缝合处亦应留出4cm折进缝入包布内,衬纸要衬足衬满,达到绞纱线不外露捆扎紧牢,袋口应覆盖包头布,使簡子纱线不外露
按协议书规定
4.4.1绞纱线的包装分为小包、中包、大包三种。4.4.2每小包净重5kg,每小包分100个单绞。每个单绞公称重量为50g,但根据不同特克斯可以摇成1/4绞重12.5g,1/2绞重25g,双绞重100g;四绞重200g,或其他重量不等的小绞。小包体积以不大于0.012m2为标准,其各边长度基本上掌握在长30.5cm,宽23.5cm,高16cm左右,绞纱线应经羊角撤绞,排列整齐,打成小包,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暂可用手挽。4.4.3每20小包为一中包,重量为100kg,体积以不大于0.22m2为标准,其各边长度基本上掌握在长97cm,宽34cm,高68cm左右。4.4.4每40小包为一大包,重量为200kg。4.4.5绞纱线包装公称重量按公称特克斯和公定回潮率计算,其体积可根据收付双方协议增减。4.4.6简子纱线的包装分为定重量包装和定个数包装两种。定重量包装分为定重量成包和定重量成箱两种。
简子纱线定重量成包:简子纱线的公称重量按公定回潮率计算,每包净重50kg。简子纱线定重量成箱:简子纱线的公称重量按公定回潮率计算;每箱净重按收货方要求而定。4.4.9简子纱线定个数成包:根据包装大小和簡子尺寸,规定每包的筒子纱线的个数装包称重,按公定回潮率折合标准重量收付。
4.4.10绞纱线和简子纱线成包时,其标准干燥重量计算公式如下:M。= Mk × 100+W
式中:M。-每包纱线标准干燥重量,kg;202
(1)
Mk—每包纱线公称重量,kg;
一公定回潮率,%。
FZ/T10008—1996
按成包时实际回潮率计算重量公式如下:M-M.X
式中:M-—每包纱线实际重量,kg;M。每包纱线标准干燥重量,kg,R—实际回潮率,%。
4.5成包回潮率
(100+R)
纯棉纱线成包时实际回潮率最高不得超过10.5%,纯粘胶纱线成包时实际回潮率最高不得超过16%。其他品种纱线成包时,实际回潮率最高不得超过的范围,由各地区主管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协商决定。成包时,实际回潮率超过最高指标时,应另行堆放,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霉烂变质。20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本标准是在ZB/TW08001--85基础上进行修订的。鉴于国家标准局1987年1月批准发布的GB/T1.3一8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在标准中规定了产品标准标志、包装的内容。所以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对标志、包装排列顺序作了修改,在技术内容上作了增补和修改。本标准与ZB/TW08001—85比较有以下变化:1.标志部分,简子纱线的标志采用标签或刷唛,标志内容增加了标准代号,主要品种代号规定了按不同混纺比分类方法。
2.包装部分,包装用料及技术要求增加了-打包铁皮带的代用品及其技术要求;袋皮的代用品及其技术要求;
简纱包装塑料袋及其技术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T W08001—85。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北京纺织工业总公司、河北省纺织总会。19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
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的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2引用标准
FZ/T 10008—1996
代替ZB/TW08001-85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4456-84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ZB/TY32014—88牛皮纸
3标志
3.1纱线的标志应明确、清楚、耐久、易于识别,并在质量、数量等方面与内装物相符。3.2纱线的标志分为刷唛和标签两种。3.3绞纱线的标志采用刷唛,每个中包或大包,两头应刷标志,标志内容按图1规定。3.4简子纱线的标志采用标签或刷唛,标志内容按图1规定。标签要用卡片纸,印好项目。标签捆扎于袋口,应牢固不易脱落。
品种”)
公称特克斯
标准代号
生产批号
成包日期
1)品种一项系指纱线的用途及原料戒分,如针织用纱线、起绒用纱、精梳纱线、精梳涤棉混纺纱线(65/35)等。如系织布用梳棉纱线可不标注。
图‘1标志内容
3.5每批绞纱线和简子纱线均需附有产品说明书,包括厂名、商标、品种、公称特克斯、品等、标准代号、毛重、净重、生产批号、成包日期、体积(本地对口产品,也可与用户联系不附说明书)。绞纱线每小包都要附商标纸。
中国纺织总会1996-12-27批准
1997-07-01实施
3.6主要品种的代号按表1规定。类
按不同原料分
按不同混纺比分
按不同工艺分
按不同用途分
FZ/T 10008-1996
表1主要品种代号
涤棉混纺纱
维粘混纺纱
涤粘混纺纱
腈纶纯纺纱
涤棉65/35混纺纱
涤棉50/50混纺纱
棉涤55/45混纺纱
绞纱线
簡子纱线
精梳纱线
烧毛纱线
经电子清纱器纱线
气流纺纱
经纱线
纬纱线
针织用纱线
起绒用纱
T/C65/35
T/C50/50
C/T55/45
T/C 65/3513
T/C50/5018
C/T 55/45 28
R28R14X2
J10WJ7X2T
G10×2
28T 14×2T
14×2W
举例:原料代号及混纺比放在最前,其次是纱线的生产工艺过程代号,用途代号在特克斯数后面,如精梳涤棉混纺13特克斯简子纬纱以T/C65/35JD13W表示。4包装
4.1纱线的包装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纱线的包装应保证其产品质量不受损坏,并适于储存和运输。4.2包装用料
包装用料及其技术要求见表2。
表2包装用料及技术要求
材料名称
包皮布
捆扎绳
打包铁皮带
缝包线
材料规格
包装绞纱线的中包大|粗平布
【包】用
捆扎绞纱线的中包(大麻绳
包)用
捆扎绞纱线的中包(大
包)用
绞纱线打包用
20号铁皮带
绞纱线、简子纱线包内60~80g/m2牛皮纸衬垫用
缝绞纱线包头用
技术要求
经纬向断裂强力不低可用牢度相当的织物代替于 392 N(40 kgf)
直径不小于0.8cm
经严格消毒处理bzxz.net
经防锈处理
ZB/TY32 014—88
28 × 8 ~ 28 × 12(tex)
可用铁丝或牢度相当的代用
出口中包四个面均应衬垫竹
片,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
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
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但不
得使用麻皮或丙纶绳
材料名称
捆扎线
打包绳
塑料薄膜袋
捆扎绞纱线小包用
装简子纱线用
捆扎筒子包用
简子包内衬垫用
简纱包装塑料袋|简子包装用
包装方式
包装方式及其技术要求见表3。
绞纱线
简子纱线
4.4包装规格
包装方式
布包绳捆包装
铁皮紧压包装
布包包装
纸箱包装
FZ/T 10008—1996
表2(完)
材料规格
纱线束
帆布或粗平布缝制的
织物袋
技术要求
强力不低于147N
(15kgf)
厚度0.05~~0.06mmGB/T4456—-84聚乙烯薄膜
厚度0.03~0.04mm有透气孔
按协议书规定
表3包装方式及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可用牢度相当的代用品
按协议书规定
也可用聚丙烯薄膜
包装应完整严密,包布搭头处应叠盖6cm,包头布两头缝合处亦应留出4cm折进缝入包布内,衬纸要衬足衬满,达到绞纱线不外露捆扎紧牢,袋口应覆盖包头布,使簡子纱线不外露
按协议书规定
4.4.1绞纱线的包装分为小包、中包、大包三种。4.4.2每小包净重5kg,每小包分100个单绞。每个单绞公称重量为50g,但根据不同特克斯可以摇成1/4绞重12.5g,1/2绞重25g,双绞重100g;四绞重200g,或其他重量不等的小绞。小包体积以不大于0.012m2为标准,其各边长度基本上掌握在长30.5cm,宽23.5cm,高16cm左右,绞纱线应经羊角撤绞,排列整齐,打成小包,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暂可用手挽。4.4.3每20小包为一中包,重量为100kg,体积以不大于0.22m2为标准,其各边长度基本上掌握在长97cm,宽34cm,高68cm左右。4.4.4每40小包为一大包,重量为200kg。4.4.5绞纱线包装公称重量按公称特克斯和公定回潮率计算,其体积可根据收付双方协议增减。4.4.6简子纱线的包装分为定重量包装和定个数包装两种。定重量包装分为定重量成包和定重量成箱两种。
简子纱线定重量成包:简子纱线的公称重量按公定回潮率计算,每包净重50kg。简子纱线定重量成箱:简子纱线的公称重量按公定回潮率计算;每箱净重按收货方要求而定。4.4.9简子纱线定个数成包:根据包装大小和簡子尺寸,规定每包的筒子纱线的个数装包称重,按公定回潮率折合标准重量收付。
4.4.10绞纱线和简子纱线成包时,其标准干燥重量计算公式如下:M。= Mk × 100+W
式中:M。-每包纱线标准干燥重量,kg;202
(1)
Mk—每包纱线公称重量,kg;
一公定回潮率,%。
FZ/T10008—1996
按成包时实际回潮率计算重量公式如下:M-M.X
式中:M-—每包纱线实际重量,kg;M。每包纱线标准干燥重量,kg,R—实际回潮率,%。
4.5成包回潮率
(100+R)
纯棉纱线成包时实际回潮率最高不得超过10.5%,纯粘胶纱线成包时实际回潮率最高不得超过16%。其他品种纱线成包时,实际回潮率最高不得超过的范围,由各地区主管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协商决定。成包时,实际回潮率超过最高指标时,应另行堆放,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霉烂变质。20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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