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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标准(JB)】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4 01:24:58
- JB/T3695-1994
- 已作废
标准号:
JB/T 3695-1994
标准名称: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标准类别:
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Electric hoist bridge crane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4-07-18 -
实施日期:
1995-07-01 -
作废日期:
2008-11-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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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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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工作级别A3~A5,一般环境中工作、额定起重量为5~32t的起重机。 JB/T 3695-1994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JB/T3695-1994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3695-94
代替JB3695--84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工作级别A3~A5,一般环境中工作、额定起重量为5~~~32t的起重机。2引用标准
GB 191
GB1591
GB3323
GB 3768
GB 3811
GB 4205
GB5905
GB6067
GB6164
GB 6417
GB7592
GB8923
GB92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结构钢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噪声源声功率级测定简易法
起重机设计规范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缓冲器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和说明通用桥式起重机限界尺寸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GB/T13306标牌
GB/T 13384
GB/T 14407
JB 115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9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2299
5起重机电控设备
JB 4315
JB/T6391.1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型式和基本参数JB/T6392.1起重机车轮型式尺寸,踏面形状与轨道的匹配JB/T6392.2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JB/ZQ4000.3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ZBJ19027起重机用QS型减速器
ZBJ80013.2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1995-07-01实施
3型式、基本参数
3.1.型式
JB/T3695--94
起重机按操纵方式分为地面操纵和司机室操纵两种型式(见图1)。122
3.2基本参数
3.2.1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代号:Gn,单位:t)规定如下:5,6.3,8,10,12.5,16/3.2,20/5,25/6.3,32/8。3.2.2起重机的跨度(代号:S,单位:m)规定如下:10.5,13.5,16.5,19.5.22.5,25.5.3.2.3起重机的起升高度(代号:H,单位,m)规定为:6~18。3.2.4起重机各机构工作速度宜优先采用表1规定的数值。表1
起升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
大车运行机构
地面操纵
司机室操纵
0.25.0.35.0.4,0.50.63,0.8,2.5,3.2,4.5,6.3,8,1020~30
70~80
注:司机室操纵的大车运行速度若有双速要求,供需双方协商解决。3.3起重机标记
3.3.1型号表示方法
LHOOOO
操纵方式
工作级别
跨度,m
地面操纵用D;司机室操纵时,开式用K,闭式用B额定起重量,t
产品代号
3.3.2标记示例
额定起重量5t,跨度16.5m,工作级别A3,采用闭式司机室操纵的起重机,应标为:342
3.4限界尺寸
JB/T3695—94
起重机LH5-16.5A3B JB/T 3695--94起重机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尺寸C6、Ch应符合GB7592的规定。4技术要求
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3811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4.1环境条件
4.1.1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电动机和电器上充许电压波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十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一15%,其中,起重机内部电压损失应符合GB3811中对一般用途桥式起重机的规定。4.1.2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GB10183的规定。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拨高度应不超过2000m(超过10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工作环境中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不得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室外用起重机非工作状态的最大风压为800Pa(相当于11级风)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气候条件
4. 1. 7. 1
对室内工作的起重机
环境温度不超过+40C,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C:环境温度不低于-5C;
在+40C的温度下相对湿度不超过50%。4.1.7.2对室外工作的起重机
环境温度不超过十40C,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C;环境温度不低于一25°C,
环境温度不超过+25℃时的相对湿度允许暂时高达100%;工作风压不大于:内陆150Pa(相当于6级风),沿海250Pa(相当于7级风)。4.2使用性能
4.2.1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能达到额定起重量。4.2.2起重机的静态刚性规定为:当小车位于跨中且满载时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应不大于S/800。4.2.3起重机的动态刚性规定为:当小车位于跨中且满载时,主梁的自振频率应不小于2Hz(当用户或设计本身对此项有要求时,才进行校核)。4.3材料
4.3.1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材质,碳素结构钢按GB700,低合金结构钢按GB1591,牌号的选用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构件类别
工作环境温度
工作级别
钢材牌号
8>20mm
重要构件”
不低于→20℃
Q235-B
注:1)重要构件指主梁、端梁及小车架。低于—20~—25 C
Q235-D
2)要求一20℃时冲击功不小于27J,在钢材订货时提出或补作试验。其余构件
不低于—25℃
A3~A5
4.3.2重要构件的钢材在涂装前应进行表面喷(抛)丸的除锈处理,应达到GB8923中规定的Sa2%级,343
JB/T 3695
其余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手工除锈)。4.4主要零部件
4.4.1起重机应采用符合或性能不低于下列标推的零部件:圆柱车轮JB/T6392.1~~6392.2
缓冲器GB6164
电动葫芦ZBJ80013.2
电控设备JB4315
减速器
ZBJ19027
司机室
GB/T 14407
4.4.2装配后车轮基准端面(表面加工出深1.5mm的圆沟槽作标记)上的圆跳动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
车轮直径,mm
端面圆跳动+μm
4.5焊接
160~250
>250~~500
>500~700
4.5.1焊接件应符合JB/ZQ4000.3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缝为BS级,上翼缘板与腹板的纵向角焊缝为BK级。4.5.2焊缝外部检查不得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这些缺陷按GB6417的分类为:裂纹、孔穴、固体夹杂、未熔合和未焊透、形状缺陷及上述以外的其他缺陷。4.5.3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射线探伤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I级;超声波探伤时,应不低于GB1152中规定的I级。4.6桥架
4.6.1主梁应有上拱,跨中上拱度应为(0.9/1000~1.4/1000)S,且最大上拱度应控制在跨中S/10的范围内。桥架检测条件见附录A(补充件)。4.6.2主梁的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L1/2000(L,为两端始于第一块大筋板的实测长度,在距上翼缘板约100mm的大筋板处测量),但当S≤19.5m时,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5mm;当S≥19.5m时,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8mm,且只能向主梁外侧凹曲。4.6.3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以1m平尺检测,在离上翼缘板H/3以内的区域应不大于0.7;其余区域应不大于1.2(见图2)
上翼缘板
4.6.4主梁上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C≤B/200(见图3)。344
JB/T3695--94
4.6.5主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h≤H/200(见图4)。图3
4.6.6桥架的对角线偏差: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lS,一S,≤5mm(见图5),此值允许在运行机构组装前进行测量和控制。3
4.6.7在与小车运行方向相垂直的同一截面上两根小车轨道之间的高低差Ah(见图6),应符合下列要求:
K≤2m时,Ah≤3mm;2m4.6.8小车轨道一般宜用将接头焊为一体的整根轨道,否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见图7):接头处的高低差d≤1mm;
b、接头处的头部间隙e≤2mm,
接头侧向错位f≤1mm;
JB/T3695-94
接头处应设在筋板上方,偏离筋板的误差应不大于15mm。图7
4.6.9小车轨道的局部平面度Ah,不得超过下列数值中的较小值(见图8):Ah.≤0.001Wc(Wc—小车基距);或Ah,≤0.001K(K—小车轨距)。4.6.10对空载小车车架的扭曲变形必须加以限制,使一个车轮对由其他三个车轮形成的平面的垂直偏差△h,不得超过2△h./3(见图8)。Wc
小车轨距K的极限偏差不得超过士3mm。4.6.12
小车轨道的侧向直线度(见图9)应符合下列要求:a.
每2m的长度内的偏差不大于1mm;在轨道全长范围内,偏差b按下式确定:跨度S≤10 m时,b≤6mm;跨度S>10m时,b≤6+0.2(S-10)mm;且bmax=10mm。uwrs
4.7装配
4.7.1起重机跨度S(见图1)的极限偏差AS应符合以下规定:2m
S≤10 m时,4S=±2mm;S>10 m时,AS=±[2+0.1(S-10)Jmm。起重机跨度检测条件见附录A(补充件)。4.7.2由小车车轮量出的轮距K(见图10)的极限偏差为土2mm。4.7.3小车的对角线差ld一d,/≤3mm(从装车轮的基准点进行测量,见图10)。346
JB/T3695
4.7.4在车轮架空(条件见附录A)的情况下,测量起重机和小车的车轮在垂直面内的偏斜,其轴线偏斜角α(见图11)应控制在下式范围内:—0.0005≤tga≤0.0025
4.7.5起重机和小车的车轮的水平偏斜应符合如下规定:车轮轴线的偏斜角(见图12)的正切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工作级别
M3、M4
4.7.6同一端梁下车轮的同位差应不大于2mm(见图13)。图13
4.8电气设备
4.8.1一般要求
JB/T3695—94
4.8.1.1一般应采用交流传动,交流控制系统。4.8.1.2选用起重机的电控设备或自行设计控制设备都应符合GB3811,JB4315的有关规定。4.8.1.3锥形转子电动机(单、双速)应符合ZBJ80013.3的有关规定。4.8.1.4起重机成套电阻器宜选用标准产品,自行设计时必须符合GB3811中5.3的要求。4.8.1.5操纵设备的要求如下:
对司机室操纵的起重机应采用联动控制台或直立式控制器;a.
对地面操纵的采用手电门控制,其控制电压宜采用36V或42V;b.
操纵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保证其手柄运动方向符合GB4205的有关规定;c
d.司机室内和手电门都应能方便可靠地接通和切断总电源。4.8.1.6其他电控设备和元件一般应选用起重机专用设备或能满足起重机要求的产品。4.8.2馈电装置
4.8.2.1小车馈电装置应采用电缆滑车型式。若用户特殊要求时,可与制造厂家商定。4.8.2.2小车采用电缆滑车导电时,应满足如下要求:在桥架和小车架的适当部位设置固定的接线盒;a.
另设牵引绳,保证小车在运行过程中电缆不受力;b.
c,电缆滑车应动作灵活。
4.8.2.3大车馈电建议推荐采用JB/T6391.1中的滑接输电装置,也可采用平面集电器或移动电缆。4.8.2.4馈电装置的设计应满足GB3811中5.6的要求。4.8.3电气设备安装
4.8.3.1电气设备的安装底架必须牢固,其垂直度应不大于12/1000,在起重机工作中,不应发生相对运动。
4.8.3.2安装在室内使用的起重机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其最低防护等级为IP10。4.8.3.3安装在室外使用的起重机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在无遮蔽防护场所,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3,在有遮蔽防护场所,其防护等级可适当降低。4.8.3.4安装在起重机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应能方便和安全地维修,设备前应留500mm以上的通道。4.8.3.5四箱及四箱以下的电阻器可以直接叠装。4.8.3.6起重机上大小车馈电装置的裸露带电部分及其与金属结构之间的最小间隙应大于30mm。4.8.4导线敷设
4.8.4.1导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胶绝缘导线,司机室及控制屏内可以选用无护套的铜芯多股塑料绝缘线。
4.8.4.2起重机上可移动用的电缆一般采用丁睛聚氯乙烯扁型软电缆,橡套扁型软电缆、重型橡套软电缆或船用软电缆。
4.8.4.3起重机上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的多股单芯导线或1mm2的多股多芯导线,对电子装置、传感元件等联接线的截面不作规定。4.8.4.4导线应敷设于线槽或管中,管内不准有接头,管口进出线要有护线保护措施和防雨积水措施,在线槽,线管不便敷设或有相对移动的场合,导线可穿金属软管敷设。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油污浸蚀的场所应有防护措施。4.8.4.5对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穿管时应尽量分开,照明线宜单独设。4.8.4.6交流载流25A以上的单芯导线不充许单独穿金属管。4.8.4.7导线的联结或分支点外应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有足够的引线空间。4.8.4.8电缆固定敷设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倍电缆外径,移动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不小于8倍的电348wwW.bzxz.Net
缆外径。
JB/T3695—94
4.8.4.9导线的两端应有与电路图或接线图一致的永久性识别标记和供联接用的不会脱落的接头。4.8.4.10所有导线均不允许有中间接头,照明线允许在设备附近用过渡端子联接,线槽内、司机室地板下等导线集中的地方,应将导线整理成束,并标上与接线图一致的线束号。4.8.5照明及其他
4.8.5.1起重机司机室内和桥架下应有照明装置,并应考虑防振措施和检修方便。4.8.5.2起重机上的固定式照明及讯号电源不宜超过220V。可携式照明装置的电压不应超过36V,必须采用专用隔离变压器提供电源,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起重机上应具有可携式照明用的插座。
4.8.5.3照明、讯号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从主断路器(或主刀开关)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断开时,照明、讯号电路不断电。照明、讯号电路及其各分支电路均应设置短路保护。4.8.5.4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和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的一端等均需可靠的接地。
4.8.5.5一般情况下,起重机车轮与轨道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联接。起重机轨道的接地由用户负责。当用户要求提高接地可靠性时,或环境条件特别恶劣的场合,应增加接地滑线(或接地线芯),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提高接地可靠性。
4.9安全、卫生
4.9.1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GB6067的规定4.9.2起重机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中不小于0.8MQ2,在潮湿环境中不得小于 0.4 M2
4.9.3在排除其他外声干扰的情况下,起重机产生的噪声,司机室操纵的应在司机座位处测量,其值应不大于85dB(A)(对闭式司机室应开窗测量)。地面操纵的应在距起升机构下方6m处进行测量,其值也应不大于85 dB(A)。
4.10外观
4.10.1起重机面漆应均勺、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4.10.2油漆漆膜厚度,每层为25~35μm,总厚度为75~105μm。4.10.3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9286中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4.10.4涂漆颜色一般应符合JB2299规定,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5试验方法
起重机试验应遵循GB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5.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分的规格(如跨度等)和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控制装置、照明和信号系统、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司机室和走台,以及所有的防护装置。
检查时,不必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目测检查还应包括检查必备的随机文件是否已齐全,并经过审核。5.2合格试验
经过2~~3次逐渐加载直至额定起重量(试验载荷允许偏差土1%),在电压波动为=i.%及电动机名义转速时作各方向的动作试验和测试,验证表5所列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及本标准的要求。定噪声的方法应符合GB3768的有关规定。349
载荷起升高度(或载荷起升范围)吊钩横向极限位置
载荷起升速度
载荷下降速度
起重机运行速度
小车运行速度
载荷下降的制动距离
起重机的静态刚性测主梁跨中静挠度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起重机的噪声
限位器的可靠性
5.3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5.3.1静载试验
JB/T3695--94
计量单位
要求值
见设计图样
Sc≤V%(V-1 min 内实测的
吊钩稳定上升距离)
见本标准4.2.2条
见本标准4.9.2条
见本标准4.9.3条
能准确停车
充许偏差
试验载荷为1.25Gn,载荷应逐渐地加上去,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悬空时间不得少于10min。在对主钩静载试验前,应将小军停放在跨度中间位置,定出基推点,卸去载荷后.检查起重机主梁基准点处有无永久性变形,如此重复三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将小车开至跨端,检查主梁上拱度应不小于0.7 S/1 000。
试验后,如果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出现松动或损坏,即认为本试验结果良好。5.3.2动载试验
动载试验时,应按起重机电动机通电持续率留有间隙时间,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正常工作的范围内,试验载荷为1.1G。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荷试验应先分别进行,然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但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行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升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延续1h。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机构或结构的构件有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本试验结果良好。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中除第5章和第8章以外的所有项目。6.1.2起重机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预装时,桥架部分的司机室可不装上,运行车轮应架空。6.1.3进行空运转试验,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试验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产品图样、订货合同及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逐项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并向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6.2型式检验
6.2.1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350
JB/T3695-94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为了检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G,≤16t的产品,季度产量20台以下,每年抽检一台,季度产量超过20台的,每半年抽检一台。对G>16t的产品,不分产量多少,每年至少抽检一台;d、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捡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2型式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对于第8章规定的保证期,允许在产品售后服务中的用户意见反馈去考核)。
6.2.3如果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试验,则应到用户使用现场作型式检验。6.2.4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指定,应按型式,起重量和跨度大小以及工作级别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面考核。7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7.1起重机标志
7.1.1在起重机司机室内的明显位置应安装起重机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的内容应有:
产品名称;
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
起重机代号或标记;
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
制造厂名称。
7.1.2在起重机主梁跨中居外位置应设明显的起重量吨位牌,在吨位牌上应标出:a.
额定起重量;
制造厂名称。
包装、运输和贮存
起重机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7. 2. 2
起重机出厂时应提供下列随机文件:产品合格证明书: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外购件自带的说明书);装箱单;
安装图:
易损件图。
8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起重机,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与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算起的18个月内正常工作。351
A1桥架检测条件
JB/T3695--94
附录A
起重机桥架和跨度的检测条件
(补充件)
A1.1检测时,桥架的支承点应在端梁之下接近车轮的位置。A1.2桥架以端梁上翼缘板的四个基准点(车轮支承中心顶点)调平,其误差在跨度方向不超过3mm,在基距方向不超过2 mm。
A1.3桥架应在无日照影响的情况下测量。A1.4用拉钢丝法测量主梁上拱度时,钢丝直径为0.49~0.52mm。拉力为150N。在测得数据中扣除表A1所列因钢丝自重影响的修正值,即为主梁实际上拱度。表A1
跨度/m
修正值/mm
跨度检测条件
A2.1测量时采用表A2规定的拉力值和修正值。16.5
A2.2测量时钢卷尺和起重机温度应一致,钢卷尺不得摆动并应自然下垂,22.5
A2.3测量所得钢卷尺上读数加上表A2所列修正值,再加上钢卷尺的计量修正数(正或负;必须经省一级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即为起重机实际跨度。表A2
拉力值
钢卷尺截面,mm
修正值,mm
注:表A2的修正值已经扣除了根据JJG4《钢卷尺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时须加50N力所产生的弹性伸长。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武汉起重机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贝恩海、沈毅春、张腊梅、陈小梅。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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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3695-94
代替JB3695--84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工作级别A3~A5,一般环境中工作、额定起重量为5~~~32t的起重机。2引用标准
GB 191
GB1591
GB3323
GB 3768
GB 3811
GB 4205
GB5905
GB6067
GB6164
GB 6417
GB7592
GB8923
GB92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结构钢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噪声源声功率级测定简易法
起重机设计规范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缓冲器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和说明通用桥式起重机限界尺寸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GB/T13306标牌
GB/T 13384
GB/T 14407
JB 115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9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2299
5起重机电控设备
JB 4315
JB/T6391.1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型式和基本参数JB/T6392.1起重机车轮型式尺寸,踏面形状与轨道的匹配JB/T6392.2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JB/ZQ4000.3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ZBJ19027起重机用QS型减速器
ZBJ80013.2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1995-07-01实施
3型式、基本参数
3.1.型式
JB/T3695--94
起重机按操纵方式分为地面操纵和司机室操纵两种型式(见图1)。122
3.2基本参数
3.2.1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代号:Gn,单位:t)规定如下:5,6.3,8,10,12.5,16/3.2,20/5,25/6.3,32/8。3.2.2起重机的跨度(代号:S,单位:m)规定如下:10.5,13.5,16.5,19.5.22.5,25.5.3.2.3起重机的起升高度(代号:H,单位,m)规定为:6~18。3.2.4起重机各机构工作速度宜优先采用表1规定的数值。表1
起升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
大车运行机构
地面操纵
司机室操纵
0.25.0.35.0.4,0.50.63,0.8,2.5,3.2,4.5,6.3,8,1020~30
70~80
注:司机室操纵的大车运行速度若有双速要求,供需双方协商解决。3.3起重机标记
3.3.1型号表示方法
LHOOOO
操纵方式
工作级别
跨度,m
地面操纵用D;司机室操纵时,开式用K,闭式用B额定起重量,t
产品代号
3.3.2标记示例
额定起重量5t,跨度16.5m,工作级别A3,采用闭式司机室操纵的起重机,应标为:342
3.4限界尺寸
JB/T3695—94
起重机LH5-16.5A3B JB/T 3695--94起重机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尺寸C6、Ch应符合GB7592的规定。4技术要求
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3811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4.1环境条件
4.1.1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电动机和电器上充许电压波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十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一15%,其中,起重机内部电压损失应符合GB3811中对一般用途桥式起重机的规定。4.1.2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GB10183的规定。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拨高度应不超过2000m(超过10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工作环境中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不得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室外用起重机非工作状态的最大风压为800Pa(相当于11级风)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气候条件
4. 1. 7. 1
对室内工作的起重机
环境温度不超过+40C,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C:环境温度不低于-5C;
在+40C的温度下相对湿度不超过50%。4.1.7.2对室外工作的起重机
环境温度不超过十40C,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C;环境温度不低于一25°C,
环境温度不超过+25℃时的相对湿度允许暂时高达100%;工作风压不大于:内陆150Pa(相当于6级风),沿海250Pa(相当于7级风)。4.2使用性能
4.2.1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能达到额定起重量。4.2.2起重机的静态刚性规定为:当小车位于跨中且满载时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应不大于S/800。4.2.3起重机的动态刚性规定为:当小车位于跨中且满载时,主梁的自振频率应不小于2Hz(当用户或设计本身对此项有要求时,才进行校核)。4.3材料
4.3.1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材质,碳素结构钢按GB700,低合金结构钢按GB1591,牌号的选用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构件类别
工作环境温度
工作级别
钢材牌号
8>20mm
重要构件”
不低于→20℃
Q235-B
注:1)重要构件指主梁、端梁及小车架。低于—20~—25 C
Q235-D
2)要求一20℃时冲击功不小于27J,在钢材订货时提出或补作试验。其余构件
不低于—25℃
A3~A5
4.3.2重要构件的钢材在涂装前应进行表面喷(抛)丸的除锈处理,应达到GB8923中规定的Sa2%级,343
JB/T 3695
其余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手工除锈)。4.4主要零部件
4.4.1起重机应采用符合或性能不低于下列标推的零部件:圆柱车轮JB/T6392.1~~6392.2
缓冲器GB6164
电动葫芦ZBJ80013.2
电控设备JB4315
减速器
ZBJ19027
司机室
GB/T 14407
4.4.2装配后车轮基准端面(表面加工出深1.5mm的圆沟槽作标记)上的圆跳动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
车轮直径,mm
端面圆跳动+μm
4.5焊接
160~250
>250~~500
>500~700
4.5.1焊接件应符合JB/ZQ4000.3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缝为BS级,上翼缘板与腹板的纵向角焊缝为BK级。4.5.2焊缝外部检查不得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这些缺陷按GB6417的分类为:裂纹、孔穴、固体夹杂、未熔合和未焊透、形状缺陷及上述以外的其他缺陷。4.5.3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射线探伤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I级;超声波探伤时,应不低于GB1152中规定的I级。4.6桥架
4.6.1主梁应有上拱,跨中上拱度应为(0.9/1000~1.4/1000)S,且最大上拱度应控制在跨中S/10的范围内。桥架检测条件见附录A(补充件)。4.6.2主梁的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L1/2000(L,为两端始于第一块大筋板的实测长度,在距上翼缘板约100mm的大筋板处测量),但当S≤19.5m时,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5mm;当S≥19.5m时,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8mm,且只能向主梁外侧凹曲。4.6.3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以1m平尺检测,在离上翼缘板H/3以内的区域应不大于0.7;其余区域应不大于1.2(见图2)
上翼缘板
4.6.4主梁上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C≤B/200(见图3)。344
JB/T3695--94
4.6.5主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h≤H/200(见图4)。图3
4.6.6桥架的对角线偏差: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lS,一S,≤5mm(见图5),此值允许在运行机构组装前进行测量和控制。3
4.6.7在与小车运行方向相垂直的同一截面上两根小车轨道之间的高低差Ah(见图6),应符合下列要求:
K≤2m时,Ah≤3mm;2m
b、接头处的头部间隙e≤2mm,
接头侧向错位f≤1mm;
JB/T3695-94
接头处应设在筋板上方,偏离筋板的误差应不大于15mm。图7
4.6.9小车轨道的局部平面度Ah,不得超过下列数值中的较小值(见图8):Ah.≤0.001Wc(Wc—小车基距);或Ah,≤0.001K(K—小车轨距)。4.6.10对空载小车车架的扭曲变形必须加以限制,使一个车轮对由其他三个车轮形成的平面的垂直偏差△h,不得超过2△h./3(见图8)。Wc
小车轨距K的极限偏差不得超过士3mm。4.6.12
小车轨道的侧向直线度(见图9)应符合下列要求:a.
每2m的长度内的偏差不大于1mm;在轨道全长范围内,偏差b按下式确定:跨度S≤10 m时,b≤6mm;跨度S>10m时,b≤6+0.2(S-10)mm;且bmax=10mm。uwrs
4.7装配
4.7.1起重机跨度S(见图1)的极限偏差AS应符合以下规定:2m
S≤10 m时,4S=±2mm;S>10 m时,AS=±[2+0.1(S-10)Jmm。起重机跨度检测条件见附录A(补充件)。4.7.2由小车车轮量出的轮距K(见图10)的极限偏差为土2mm。4.7.3小车的对角线差ld一d,/≤3mm(从装车轮的基准点进行测量,见图10)。346
JB/T3695
4.7.4在车轮架空(条件见附录A)的情况下,测量起重机和小车的车轮在垂直面内的偏斜,其轴线偏斜角α(见图11)应控制在下式范围内:—0.0005≤tga≤0.0025
4.7.5起重机和小车的车轮的水平偏斜应符合如下规定:车轮轴线的偏斜角(见图12)的正切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工作级别
M3、M4
4.7.6同一端梁下车轮的同位差应不大于2mm(见图13)。图13
4.8电气设备
4.8.1一般要求
JB/T3695—94
4.8.1.1一般应采用交流传动,交流控制系统。4.8.1.2选用起重机的电控设备或自行设计控制设备都应符合GB3811,JB4315的有关规定。4.8.1.3锥形转子电动机(单、双速)应符合ZBJ80013.3的有关规定。4.8.1.4起重机成套电阻器宜选用标准产品,自行设计时必须符合GB3811中5.3的要求。4.8.1.5操纵设备的要求如下:
对司机室操纵的起重机应采用联动控制台或直立式控制器;a.
对地面操纵的采用手电门控制,其控制电压宜采用36V或42V;b.
操纵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保证其手柄运动方向符合GB4205的有关规定;c
d.司机室内和手电门都应能方便可靠地接通和切断总电源。4.8.1.6其他电控设备和元件一般应选用起重机专用设备或能满足起重机要求的产品。4.8.2馈电装置
4.8.2.1小车馈电装置应采用电缆滑车型式。若用户特殊要求时,可与制造厂家商定。4.8.2.2小车采用电缆滑车导电时,应满足如下要求:在桥架和小车架的适当部位设置固定的接线盒;a.
另设牵引绳,保证小车在运行过程中电缆不受力;b.
c,电缆滑车应动作灵活。
4.8.2.3大车馈电建议推荐采用JB/T6391.1中的滑接输电装置,也可采用平面集电器或移动电缆。4.8.2.4馈电装置的设计应满足GB3811中5.6的要求。4.8.3电气设备安装
4.8.3.1电气设备的安装底架必须牢固,其垂直度应不大于12/1000,在起重机工作中,不应发生相对运动。
4.8.3.2安装在室内使用的起重机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其最低防护等级为IP10。4.8.3.3安装在室外使用的起重机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在无遮蔽防护场所,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3,在有遮蔽防护场所,其防护等级可适当降低。4.8.3.4安装在起重机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应能方便和安全地维修,设备前应留500mm以上的通道。4.8.3.5四箱及四箱以下的电阻器可以直接叠装。4.8.3.6起重机上大小车馈电装置的裸露带电部分及其与金属结构之间的最小间隙应大于30mm。4.8.4导线敷设
4.8.4.1导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胶绝缘导线,司机室及控制屏内可以选用无护套的铜芯多股塑料绝缘线。
4.8.4.2起重机上可移动用的电缆一般采用丁睛聚氯乙烯扁型软电缆,橡套扁型软电缆、重型橡套软电缆或船用软电缆。
4.8.4.3起重机上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的多股单芯导线或1mm2的多股多芯导线,对电子装置、传感元件等联接线的截面不作规定。4.8.4.4导线应敷设于线槽或管中,管内不准有接头,管口进出线要有护线保护措施和防雨积水措施,在线槽,线管不便敷设或有相对移动的场合,导线可穿金属软管敷设。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油污浸蚀的场所应有防护措施。4.8.4.5对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穿管时应尽量分开,照明线宜单独设。4.8.4.6交流载流25A以上的单芯导线不充许单独穿金属管。4.8.4.7导线的联结或分支点外应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有足够的引线空间。4.8.4.8电缆固定敷设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倍电缆外径,移动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不小于8倍的电348wwW.bzxz.Net
缆外径。
JB/T3695—94
4.8.4.9导线的两端应有与电路图或接线图一致的永久性识别标记和供联接用的不会脱落的接头。4.8.4.10所有导线均不允许有中间接头,照明线允许在设备附近用过渡端子联接,线槽内、司机室地板下等导线集中的地方,应将导线整理成束,并标上与接线图一致的线束号。4.8.5照明及其他
4.8.5.1起重机司机室内和桥架下应有照明装置,并应考虑防振措施和检修方便。4.8.5.2起重机上的固定式照明及讯号电源不宜超过220V。可携式照明装置的电压不应超过36V,必须采用专用隔离变压器提供电源,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起重机上应具有可携式照明用的插座。
4.8.5.3照明、讯号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从主断路器(或主刀开关)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断开时,照明、讯号电路不断电。照明、讯号电路及其各分支电路均应设置短路保护。4.8.5.4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和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的一端等均需可靠的接地。
4.8.5.5一般情况下,起重机车轮与轨道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联接。起重机轨道的接地由用户负责。当用户要求提高接地可靠性时,或环境条件特别恶劣的场合,应增加接地滑线(或接地线芯),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提高接地可靠性。
4.9安全、卫生
4.9.1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GB6067的规定4.9.2起重机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中不小于0.8MQ2,在潮湿环境中不得小于 0.4 M2
4.9.3在排除其他外声干扰的情况下,起重机产生的噪声,司机室操纵的应在司机座位处测量,其值应不大于85dB(A)(对闭式司机室应开窗测量)。地面操纵的应在距起升机构下方6m处进行测量,其值也应不大于85 dB(A)。
4.10外观
4.10.1起重机面漆应均勺、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4.10.2油漆漆膜厚度,每层为25~35μm,总厚度为75~105μm。4.10.3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9286中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4.10.4涂漆颜色一般应符合JB2299规定,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5试验方法
起重机试验应遵循GB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5.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分的规格(如跨度等)和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控制装置、照明和信号系统、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司机室和走台,以及所有的防护装置。
检查时,不必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目测检查还应包括检查必备的随机文件是否已齐全,并经过审核。5.2合格试验
经过2~~3次逐渐加载直至额定起重量(试验载荷允许偏差土1%),在电压波动为=i.%及电动机名义转速时作各方向的动作试验和测试,验证表5所列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及本标准的要求。定噪声的方法应符合GB3768的有关规定。349
载荷起升高度(或载荷起升范围)吊钩横向极限位置
载荷起升速度
载荷下降速度
起重机运行速度
小车运行速度
载荷下降的制动距离
起重机的静态刚性测主梁跨中静挠度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起重机的噪声
限位器的可靠性
5.3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5.3.1静载试验
JB/T3695--94
计量单位
要求值
见设计图样
Sc≤V%(V-1 min 内实测的
吊钩稳定上升距离)
见本标准4.2.2条
见本标准4.9.2条
见本标准4.9.3条
能准确停车
充许偏差
试验载荷为1.25Gn,载荷应逐渐地加上去,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悬空时间不得少于10min。在对主钩静载试验前,应将小军停放在跨度中间位置,定出基推点,卸去载荷后.检查起重机主梁基准点处有无永久性变形,如此重复三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将小车开至跨端,检查主梁上拱度应不小于0.7 S/1 000。
试验后,如果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出现松动或损坏,即认为本试验结果良好。5.3.2动载试验
动载试验时,应按起重机电动机通电持续率留有间隙时间,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正常工作的范围内,试验载荷为1.1G。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荷试验应先分别进行,然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但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行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升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延续1h。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机构或结构的构件有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本试验结果良好。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中除第5章和第8章以外的所有项目。6.1.2起重机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预装时,桥架部分的司机室可不装上,运行车轮应架空。6.1.3进行空运转试验,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试验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产品图样、订货合同及本标准对产品进行逐项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并向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6.2型式检验
6.2.1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350
JB/T3695-94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为了检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G,≤16t的产品,季度产量20台以下,每年抽检一台,季度产量超过20台的,每半年抽检一台。对G>16t的产品,不分产量多少,每年至少抽检一台;d、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捡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2型式检验的内容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对于第8章规定的保证期,允许在产品售后服务中的用户意见反馈去考核)。
6.2.3如果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试验,则应到用户使用现场作型式检验。6.2.4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指定,应按型式,起重量和跨度大小以及工作级别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面考核。7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7.1起重机标志
7.1.1在起重机司机室内的明显位置应安装起重机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的内容应有:
产品名称;
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
起重机代号或标记;
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
制造厂名称。
7.1.2在起重机主梁跨中居外位置应设明显的起重量吨位牌,在吨位牌上应标出:a.
额定起重量;
制造厂名称。
包装、运输和贮存
起重机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7. 2. 2
起重机出厂时应提供下列随机文件:产品合格证明书: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外购件自带的说明书);装箱单;
安装图:
易损件图。
8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起重机,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与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算起的18个月内正常工作。351
A1桥架检测条件
JB/T3695--94
附录A
起重机桥架和跨度的检测条件
(补充件)
A1.1检测时,桥架的支承点应在端梁之下接近车轮的位置。A1.2桥架以端梁上翼缘板的四个基准点(车轮支承中心顶点)调平,其误差在跨度方向不超过3mm,在基距方向不超过2 mm。
A1.3桥架应在无日照影响的情况下测量。A1.4用拉钢丝法测量主梁上拱度时,钢丝直径为0.49~0.52mm。拉力为150N。在测得数据中扣除表A1所列因钢丝自重影响的修正值,即为主梁实际上拱度。表A1
跨度/m
修正值/mm
跨度检测条件
A2.1测量时采用表A2规定的拉力值和修正值。16.5
A2.2测量时钢卷尺和起重机温度应一致,钢卷尺不得摆动并应自然下垂,22.5
A2.3测量所得钢卷尺上读数加上表A2所列修正值,再加上钢卷尺的计量修正数(正或负;必须经省一级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即为起重机实际跨度。表A2
拉力值
钢卷尺截面,mm
修正值,mm
注:表A2的修正值已经扣除了根据JJG4《钢卷尺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时须加50N力所产生的弹性伸长。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武汉起重机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贝恩海、沈毅春、张腊梅、陈小梅。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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