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 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等
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函
卫生部:
你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等食品卫生标准修改单的函》(卫办政法函[2007]777号)收悉。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修改单,业经我委批准,在《中国标准化》2008年第2期上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单见附件。
附件 1:
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以国标委农函[2008]10 号文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的修改如下:
- 一、取消 4.3 理化指标中的“铜”指标;
- 二、取消 10.2 理化指标中的“10.2.5 铜”条款。
附件 2:
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以国标委农函[2008]10 号文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的修改如下:
- 一、取消 4.3 理化指标中的“铜”指标;
- 二、取消 10.2 理化指标中的“10.2.3 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