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卷烟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圆周 光电法
Test of cigarettes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Part 3:Circumference—Photoelectricity method
YC/T 28.3—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圆周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卷烟。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T 5606.1—1996 | 卷烟 抽样 |
| GB/T 16447—1996 | 烟草和烟草制品 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 |
3 测定原理
平行光束对试样直径方向进行投影或扫描,由仪器光电接收装置及数据处理系统给出试样的直径/圆周值。
4 仪器、设备
4.1 光电圆周测定仪应满足以下要求:
- ——能产生平行光(激光或普通光)的光学系统;
- ——可以对试样进行至少100次的投影或扫描测定;
- ——测头:测定过程中,试样连续转动至少180°;
- ——光电接收装置及数据处理系统;
- ——仪器测定结果准确度:0.1mm。
4.2 标准棒,准确度为0.005mm。
5 取样
按GB/T 5606.1执行。
6 测定步骤
按GB/T 16447进行样品调节,并在相应的环境条件下测试。
6.1 用标准棒对仪器进行校准。
6.2 将试样置入测头内,使平行光束照射到试样烟支中部(不含滤嘴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