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卷烟物理性能的测定
第5部分:吸阻
Test of cigarettes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Part 5:Draw Resistance
YC/T 28.5-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吸阻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卷烟。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606.1—1996 卷烟 抽样
GB/T 16447—1996 烟草和烟草制品 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进口端 input end
烟支被点燃的那一端。
3.2 出口端 output end
进口端的另一端。
4 测定原理
在标准状况下,当一个流量为17.5mL/s的稳定气流流经卷烟试样时,试样两端的压力差即为试样吸阻。
5 仪器设备
5.1 测定卷烟吸阻的仪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 ——气流流量:17.5mL/s;
- ——测头:能对试样密封测定。测定时试样出口端插入测头内9mm,测试头内应有一层薄膜,在测定时,薄膜完全包裹测头内的试样,包裹部分的薄膜与试样之间不应有空气通过;
- ——量程:≥5kPa;分辨力:10Pa;
- ——测定值显示精度:10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