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302—1995
有机肥料水分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00~105 ℃烘干法测定水分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含易热解和易挥发成分的有机肥料水分的测定。
2 方法提要
试料经 100~105 ℃烘干至恒重,所失重,即为水分的质量。
3 仪器、设备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
-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能控制温度 $150\pm2^\circ$C。
- 分析天平:质量 0.000 1 g。
-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干燥剂。
- 铝盒。
4 试样制备
- 取风干的实验室样品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减至 100 g,粉碎,全部通过 1 mm 孔径筛,装入样品瓶中备用。
- 取新鲜的实验室样品尽快称其鲜重,再将样品放入 $80\sim90^\circ$C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3.1)中烘 15~30 min(致密组织烘 30 min),然后降温至 $65^\circ$C,保持 12~24 h,取出再称量,然后按 (4.1)处理制样装瓶备用。
5 分析步骤
- 将铝盒斜放盒盖放入 $100\sim105^\circ$C的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3.1)中烘 30 min,取出盖好,移入干燥器 (3.3) 中平衡 20 min,取出称量。再烘 30 min,同上条件称重,直至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 1 mg,即为恒重。
- 将试样(4.1)或(4.2)称取约 5 g,精确至 0.001 g,平铺于已知恒质的铝盒 (5.1),盖好盖,并移至已预热到 $105^\circ$C的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 (3.1)内(铝盒应接近于温度计水银球水平位置,且不要靠近箱的内壁),将盒盖打开斜放,然后关好箱门。于 $105\pm2^\circ$C烘干 8 h。盖好盒盖取出,移入干燥器 (3.3)中平衡 30 min,取出称量。
6 分析结果的表述
水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 (%)表示,按下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995-11-23 批准1996 -05-01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