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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T 1411.1-2017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公共安全标准】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 GA/T1411.1-2017
- 现行
标准号:
GA/T 1411.1-2017
标准名称: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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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1411.1-2017.Police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1范围
GA/T 1411.1规定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包装、运输及贮存。
GA/T 1411.1适用于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796- -2009 安全防 范报警设备安全要 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 -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 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201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JB 6703-2009无 人机测控系统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管用无人驾驶航空 器police unmanned aircraft
公安机关装备的、适合于执行警务任务的.没有机载驾驶员操控的航空器,包括自主航空器和遇控驾驶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以及特殊警务需求的航空器等。
3.2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police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由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与其相关的控制站(台)、所需指挥与控制链路等组成的系统。
3.3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fixed-wing unmanned aircraft
由固定机翼产生升力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3.4无人直升机unmanned helicopter
具有一个或两个旋翼,能垂直起降、自由悬停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411.1—2017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Police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Part 1: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2017-08-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08-28实施
GA/T1411《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无人直升机系统;
第3部分: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4部分: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本部分为GA/T1411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归口。GA/T1411.1—2017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无人机系统工程研究所、合肥佳讯科技有限公司、国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深圳中翼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石光明、胡建亭、孙非、张显志、陆晓科、满意、张国勇、张松、孙志坚、李建生、赵国成、许旭。
本部分于2017年08月首次发布。I
iiKAoNhi KAca
HTi KAoNi KAca
1范围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1411.1—2017
GA/T1411的本部分规定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包装、运输及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1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JB6703—2009无人机测控系统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policeunmannedaircraft公安机关装备的、适合于执行警务任务的、没有机载驾驶员操控的航空器,包括自主航空器和遥控驾驶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以及特殊警务需求的航空器等。3.2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policeunmanned aircraftsystem由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与其相关的控制站(台)、所需指挥与控制链路等组成的系统。3.3
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
fixed-wing unmanned aircraft由固定机翼产生升力的无人驾驶航空器。3.4
无人直升机unmannedhelicopter具有一个或两个旋翼,能垂直起降、自由悬停的无人驾驶航空器。3.5
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multi-axisunmannedaircraft具有3个及以上旋翼,能垂直起降,自由悬停的无人驾驶航空器。3.6
control station
控制站
用于实现任务规划、链路控制、飞行控制、载荷控制、航迹显示、参数显示、图像显示和载荷信息显示1
HiiKAoNiKAca
GA/T1411.1—2017
以及记录和分发等功能的设备。[GJB6703—2009,定义3.3]
任务载荷assignequipmentwww.bzxz.net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搭载的、完成特定任务的设备。3.8
自主起飞autonomoustakeoff
当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预设任务时,在操控员的监视下实现预编程范围的自动起飞。3.9
自主着陆autonomousland
当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预设任务时,在操控员的监视下实现预编程范围的自动着陆。3.10
自主巡航autonomous cruise
当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预设任务时,在操控员的监视下实现预编程范围的自动巡航。3.11
标准飞行工况standard flight condition为体现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性能而设置的统一飞行条件。4分类和代号
4.1分类
4.1.1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按平台分类,规定如下:a)固定翼无人机系统;
b)无人直升机系统;
c)多旋翼无人机系统;
d)其他无人机系统。
4.1.2无人机系统按最大起飞重量分类,规定如下:a)I类为小于或等于7kg:
b)Ⅱ类为大于7kg小于或等于25kg;c)Ⅲ类为大于25kg,小于或等于150kgd)IV类为大于150kg。
4.1.3无人机系统按动力分类,规定如下:a)电动力;
b)燃料动力;
c)混合动力;
d)其他。
4.1.4无人机系统按安全区域要求分类,规定如下:a)安全一级,适用于农村区域;b)安全二级,适用于城镇区域;c)安全三级,适用于特殊区域。4.1.5无人机系统按起降海拔高度分类,规定如下:a)平原型,起降海拨高度小于3500m;b)高原型,起降海拔高度大于或等于3500m。2
HiiKAoNi KAca
4.2代号
GA/T1411.12017
无人机系统代号由警用航空器主代号、专业区分代号、分类代号、动力方式代号、指标代号、企业名称代号和产品型号代号组成。
警用航空器主代号:用“公安”的汉语拼音首个大写字母“GA”表示。专业区分代号:用“无人机”的汉语拼音首个大写字母“WRJ”表示。分类代号:用分类的平台构形表示。固定翼用“G”表示,无人直开机用“Z”表示,多旋翼用“D”表示,其他用“Q”表示。
动力方式代号:电动力用“D”表示,燃料动力用“R”表示,混合动力用“H”表示,其他动力用“Q”表示。
指标代号:用四位数字表示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取整数),如17.8kg\表示为0017”。企业名称代号:用两位大写字母表示。产品型号代号:用两位数字或两位大写字母表示。品
D000DO00
产品型号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指标代号
动力方式代号:用D.R.H或Q表示分类代号:用G、Z、D或Q表示
专业区分代号:用WRJ表示
警用航空器主代号:用GA表示
示例1:××公司生产的警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电动力方式,最大起飞重量3.1kg,企业名称代号AB,产品型号代号01,表示为GAWRJDD0003AB01。示例2::XX公司生产的警用无人直升机系统,燃料动力方式,最大起飞重量600kg.企业名称代号AB,产品型号代号01,表示为GAWRJZR0600AB01。示例3:××公司生产的警用固定翼无人机系统,燃料动力方式,最大起飞重量155.6kg,企业名称代号AB,产品型号代号01,表示为GAWRJGR0155AB01。5技术要求
5.1标识
无人机系统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a)无人机外观涂装应符合相关规范:b)无人机外表面应有产品名称和代号。5.2标准飞行工况
标准飞行工况应符合下列要求:控制站与无人机之间应无明显遮挡物,无明显电磁干扰;a)
b)无人机在搭载分辨率高于或等于640像素×480像素的光电设备及图像传输模块的重量状态下飞行;
c)地面环境温度在0℃~十40℃范围内;iiiKAoNiKAca
GA/T1411.1—2017
地面相对湿度在RH15%RH80%范围内;d)
地面气压条件在86kPa~106kPa范围内;地面风力条件小于或等于5.4m/ss5.3无人机
有效载荷系数
无人机有效载荷系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注1:有效载荷系数=有效载荷/最大起飞重量。有效载荷系数
有效载荷系数
注2:有效载荷是指无人机飞行可搭载的最大任务载荷重量,不包括动力(能源)重量,燃料动力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按设计燃料重量计算:电动力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采用最大续航时间所需电池重量计算。5.3.2
最大平飞速度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飞行高度100m士10m,无人机最大平飞速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实用升限
最大平飞速度
最大平飞速度
单位为干米/小时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无人机能稳定飞行并有一定剩余爬升率(大于或等于0.5m/s)的实用升限应符合表3的规定。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实际使用高度
实用升限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无人机的实际使用高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4
实用升限
≥2000
≥1 000
≥1000
单位为米
HTi KAoNni KAca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注:实际使用高度一实用升限一使用地海拨。5.3.5
最大续航时间
实际使用高度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无人机的最大续航时间应符合表5的规定。最大续航时间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飞行姿态平稳度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无人机的飞行姿态平稳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飞行姿态平稳度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航迹控制精度
俯仰角平稳度
GA/T1411.1—2017
单位为米
实际使用高度
单位为分钟
最大续航时间
单位为度
滚转角平稳度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无人机的航迹控制精度误差绝对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8有效测控距离
航迹控制精度
水平航迹
偏航角平稳度
单位为米
垂直航迹
在标准飞行工况下,控制站能对无人机实施有效测控的距离应符合表8的规定。5
HiiKAoNiKAca
GA/T1411.1—2017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抗风能力
有效测控距离
无人机的抗风能力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抗风能力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5.3.10飞行参数记录
起降环境风速
≥6(侧风)
有效测控距离
飞行环境风速
单位为干米
单位为米/秋
无人机应具备飞行参数记录单元,其记录应包括身份识别编码、坐标、速度、高度、航迹、飞行姿态航向,地面站规划记录,通讯链路异常报告、地面站操纵记录、传感器记录,系统故障记录,卫星数量记录、电量和电压记录等,飞行参数可存储,导出并回放。5.4控制站
5.4.1飞行操纵与管理
电源开关,返航及自动起飞、降落等关键操作应使用复合指令防止误触发,触发条件等关键设置应有明显提示。任务载荷的操控应具备独立的输入装置,5.4.2综合显示系统
综合显示系统应显示飞行参数和任务参数,应包括高度、速度、航向、飞行航迹坐标、飞行姿态、剩余电量(剩余油量)、飞行时间等。5.4.3地图与飞行航迹显示
控制站应具备地图轨迹显示功能和导航控制功能,包括飞行轨迹在地图上实时显示、预定飞行轨迹与实时飞行轨迹同步显示、地图数据库管理,导航控制、相关坐标等。5.4.4任务规划
控制站应具备无人机遥控、更改飞行高度与速度,在地图上设置编辑或更改航点信息与航线并实时显示、预设多条任务航线等任务规划功能。5.4.5显示器
太阳直射条件下,显示屏应正常显示且清晰。6
5.5任务载荷
GA/T1411.1—2017
任务载荷应包括侦察、通讯、运输、投送、环境探测、搜排爆等类,具备符合无人机系统执行相关警用任务的机械接口及电气接口。
5.6自主飞行
5.6.1自主飞行等级
无人机系统的自主飞行等级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自主飞行等级
简单的自动操作
远程操作
高度自动化
(半自主)
完全自主
协同操作
自主飞行性能
全程遥控飞行(100%掌控时间)依靠自控设备辅助在操作目视下执行任务(80%掌控时间)执行操作员预编程序任务、具有部分态势感知能力,能做出常规决策(50%掌控时间)
可自动执行复杂任务,具有部分态势感知能力,能做出常规决策(20%掌控时间)
具有广泛的态势感知能力(本体及环境),有能力和权限做全面决策(<5%掌控时间)
多架无人机可团队协作
无人机系统的自主飞行性能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自主飞行性能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电磁兼容性
5.7.1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自主飞行等级
遥控飞机
自动驾驶仪
无人机综合管理
预设航路点飞行
自动起飞/着陆链路
中断后可继续任务
自动任务重规划
合作和协同飞行
自主巡航
自主起飞,自主着陆,自主巡航自主起飞,自主着陆,自主巡航无人机系统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3一2016中严酷等级3的规定。5.7.2静电放电抗扰度
无人机系统的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2一2006中严酷等级3的规定。7
GA/T 1411.1—2017
5.8防护性能
无人机防雨等级
无人机的防雨等级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12防雨等级
防雨等级
控制站防护等级
控制站防护等级应符合表13的规定。表13
防护等级
可靠性
控制站防护等级
无人机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符合表14的规定表1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固定翼无人机
无人直升机
多旋翼无人机
安全性
5.10.1通信安全
无防护
无防护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无人机系统无线图传使用的频率及安全性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泄漏电流
无人机系统充电设备的泄漏电流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6的规定。8
单位为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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