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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公共安全标准】 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 GA/T193-1998
- 现行
标准号:
GA/T 193-1998
标准名称:
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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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193-1998.Criterion of collecting testing material in case samples.
1范围
GA/T 193规定了中毒案件检材采取规则。
GA/T 193适用于中毒案件及现场勘察检材的采取。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T 122- -1995 毒 物分析名词术语
3定义
本标准采用GA/T 122的定义。
4中毒案件现场检材的采取
4.1采取中毒 或中毒死亡者吃剩的食物,以及怀疑有毒粮食、蔬菜、调料、饮水等。
4.1.1数量较大的粮食等固体物品 ,分上、中、下、左、右部分各取300~500 g;同时提取可疑包装物。
4.1.2数量较多的液体 ,如有沉淀物,先取其沉淀物,再取上清液。如液体分层,分别采取,各层取数量500~1 000 mL,不足者全取。
4.1.3其 他可疑物品,取200~500 g,不足者取其全部。
4.2中毒或中毒死亡者服用过的药物和煎药剩下的药渣全部。
4.3现场上可疑的纸片 、布片、可疑药瓶、注射器、针管、针头、安培瓶、破碎的小瓶或器皿等。
4.4现场有 异味,怀疑气体中毒,采取气体样品1 000~5 000 mL。
4.5采取当地使用的农药及药物5~10 g作为对照用。
4.6怀疑有毒动、植物中毒时,采取当地有毒动、植物等样品50~100g作为对照用。
4.7必要时采取适量的相对应的空白试样作为对照用。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93—1998
上海市技来监督榜教研究所
登记号QT994493
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Criterion of collecting testing material in case samples1998-12-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1999-03-01实施
GA/T193-1998
正确采取供毒物分析用的检材是准确鉴定中毒案件的关键。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多年来承办中毒案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而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中毒案件现场勘查检材、生物检材及开棺户体检材的采取规则,适用于各类毒物中毒检材的采取。wwW.bzxz.Net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难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敬真、徐婉。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Criterion of collecting testing material in case samples本标准规定了中毒案件检材采取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中毒案件及现场勘察检材的采取。2引用标准
GA/T193—1998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A/T122—1995毒物分析名词术语3定义
本标准采用GA/T122的定义。
4中毒案件现场检材的采取
4.1采取中毒或中毒死亡者吃剩的食物,以及怀疑有毒粮食、蔬菜、调料、饮水等。4.1.1数量较大的粮食等固体物品,分上、中、下、左、右部分各取300~500g:同时提取可疑包装物。4.1.2数量较多的液体,如有沉淀物,先取其沉淀物,再取上清液。如液体分层,分别采取,各层取数量500~1000mL,不足者全取。
4.1.3其他可疑物品,取200~500,不足者取其全部。4.2中毒或中毒死亡者服用过的药物和煎药剩下的药渣全部。4.3现场上可疑的纸片、布片、可疑药瓶、注射器、针管、针头、安培瓶、破碎的小瓶或器皿等。4.4现场有异味,怀疑气体中毒,采取气体样品1000~5000mL。采取当地使用的农药及药物5~10g作为对照用。4.5
怀疑有毒动、植物中毒时,采取当地有毒动、植物等样品50~100g作为对照用。4.6
必要时采取适量的相对应的空白试样作为对照用。5中毒案件生物检材的采取
5.1中毒者检材采取
抽取中毒者血5~10mL,胃吸出物或第一次洗胃液、呕吐物和尿(24h内)全部。5.2中毒死亡者户体检材采取
5.2.1取户体静脉血或心血50~200mL,尿液和胆汁全部。5.2.2肝、肾、肺、脑、心等脏器取200~500g,不足者取其全部。5.2.3胃组织全部,胃内容搅勾后取200~500g,不足者取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2-08批准查标准上建标网wwiz321.net
1999-03-01实施
GA/T193—1998
5.2.4户体上有注射针孔时,取注射部位肌肉或组织10~50g和对照部位的肌肉或组织100g。5.2.5必要时用注射器抽取眼玻璃体全部。6开棺户体检材的采取
6.1埋葬时间较短的户体检材的采取见5.2项。6.2埋葬多年,户体已腐败的检材采取6.2.1采取胃区、肝区的腐败物200~500g及腔内腐败物全部。胃区与肝区检材分层采取,必要时还采取可疑部位腐败物。
6-2.2同时采取棺木各部位的检材和棺木周围的土壤作为对照检材。6.3对埋葬多年,户体已成木乃伊的检材采取提取木乃伊户体内部肝、胃区的干固的组织和颅腔内腐败物全部。7采取检材注意的问题
7.1采取检材所用器具(刀、剪、镊子等)必须洁净,保证不沾染消毒剂和各种化学试剂。7.2采取检材时不得往检材中加甲醛、乙醇等任何防腐剂。7.3户体解剖取检材量一定要取足,以便逐级送检。湖泊、水井、粮食仓库等液体或固体取样时,采样量要增加。如取湖水要1000~5000mL以上。7.4
7.5气体样品采取必须用专门的采气袋采取现场气样。查标准上建标网wwiz321.net
GA/T193-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GA/T193-199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4千字1999年7月第一版1999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600
书号:1550662-12604
定价6.00元
标目3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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