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国家标准(GB) >>
-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19 01:25:42
- GB26877-2011
- 现行
标准号:
GB 26877-2011
标准名称: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6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motorvehiclemaintenanceandrepain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7-29发布
境保护
2012-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TTKAONTKACa-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汽车维修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汽车维修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7月1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手法律充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6920-1986
GB/T 7494-1987
GB/T11893-1989
GB/T11894-1989
GB/T11901-1989
GB/T11914-1989
GB/T16488-1996
GB/T16739.1-2004
HJ/T195-2005
HJ/T199-2005
HJ/T399-2007
HJ505-2009
HJ535-2009
HJ536-2009
HJ537-2009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1
TTKANYKACa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维修企业
指从事汽车修理、维护和保养服务的企业。本标准中汽车维修企业指符合GB/T16739.1-2004要求的一类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不包括从事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
3.2小型车
指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3.3大、中型客车
指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3.4大型货车
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3.5现有企业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汽车维修企业。3.6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汽车维修业建设项目。
3.7直接排放
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8间接排放
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9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指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10排水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11单位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维修每辆车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
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项目
悬浮物(SS)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4.2自2013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3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
污染物项目
悬浮物(SS)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4.4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TTKAONIKACa
污染物项目
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直接排放
悬浮物(SS)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间接排放
4.5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单位基准排水量按表4的规定执行。表4单位基准排水量
小型客车
小型货车
大、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m/辆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
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4.6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实际排水量不高干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实际排水量超过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维修数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个工作日。
式中:
ZYQ湛
P基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mg/L:O点一排水总量,m/d;
Y一维修某种车型汽车的数量,辆/d;9基一维修某种车型汽车的基准排水量,m/辆;P实一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1)
若Q与Y,Q基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5.1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2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3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4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5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6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污染物项目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6实施与监督
分析方法标准名称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水质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标准编号
GB/T 6920-1986
GB/T11901-1989
GB/T11914-1989
HJ/T399-2007
HJ505-2009
GB/T16488-1996
GB/T7494-1989
HJ/T195-2005
HJ535-2009
HJ536-2009
HJ537-2009
GB11894-1989
HJ/T199-2005
GB11893-1989
6.2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TTKANYKAC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motorvehiclemaintenanceandrepain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7-29发布
境保护
2012-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TTKAONTKACa-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汽车维修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汽车维修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7月1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手法律充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6920-1986
GB/T 7494-1987
GB/T11893-1989
GB/T11894-1989
GB/T11901-1989
GB/T11914-1989
GB/T16488-1996
GB/T16739.1-2004
HJ/T195-2005
HJ/T199-2005
HJ/T399-2007
HJ505-2009
HJ535-2009
HJ536-2009
HJ537-2009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1
TTKANYKACa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维修企业
指从事汽车修理、维护和保养服务的企业。本标准中汽车维修企业指符合GB/T16739.1-2004要求的一类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不包括从事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
3.2小型车
指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3.3大、中型客车
指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3.4大型货车
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3.5现有企业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汽车维修企业。3.6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汽车维修业建设项目。
3.7直接排放
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8间接排放
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9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指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10排水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11单位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维修每辆车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
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项目
悬浮物(SS)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4.2自2013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3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
污染物项目
悬浮物(SS)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4.4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TTKAONIKACa
污染物项目
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直接排放
悬浮物(SS)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间接排放
4.5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单位基准排水量按表4的规定执行。表4单位基准排水量
小型客车
小型货车
大、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单位:mg/L(pH值除外)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单位:m/辆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
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4.6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实际排水量不高干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实际排水量超过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维修数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个工作日。
式中:
ZYQ湛
P基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mg/L:O点一排水总量,m/d;
Y一维修某种车型汽车的数量,辆/d;9基一维修某种车型汽车的基准排水量,m/辆;P实一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1)
若Q与Y,Q基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5.1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2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3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4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5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6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污染物项目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6实施与监督
分析方法标准名称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水质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标准编号
GB/T 6920-1986
GB/T11901-1989
GB/T11914-1989
HJ/T399-2007
HJ505-2009
GB/T16488-1996
GB/T7494-1989
HJ/T195-2005
HJ535-2009
HJ536-2009
HJ537-2009
GB11894-1989
HJ/T199-2005
GB11893-1989
6.2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TTKANYKAC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标准计划
- GB/T39648-20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数字图像技术评级
- GB/T39092-2020 航空器环境控制系统图解符号
- GB/T25811-2010 染料试验用标准漂白涤纶布
- GB/T2910.16-202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 GB/T529-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形试样)
- GB/T26863-2022 火电站监控系统术语
- GB/T36434-2018 复杂机械手表机心万年历和打簧机构零部件的名称
- GB/T43423-2023 空间数据与信息传输系统 深空光通信编码与同步
- GB/T30966.6-2022 风力发电机组 风力发电场监控系统通信 第6部分:状态监测的逻辑节点类和数据类
- GB/T24204-2009 高炉炉料用铁矿石 低温还原粉化率的测定 动态试验法
- GB/T5009.68-2003 食品容器内壁过氯乙烯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GB/T23639-2009 节能耐腐蚀钢制电缆桥架
- GB/T23315-2009 粘扣带
- GB/T29529-2013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 GB50030-2013 氧气站设计规范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