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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DL)】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3-07 20:49:51
  • DL5334-200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L 5334-2006

  • 标准名称: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

  • 标准类别:

    电力行业标准(DL)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6-05-06
  • 实施日期:

    2006-10-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2.50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中标分类号:

    能源、核技术>>电力>>F25电力安全监察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27页
  • 标准价格:

    15.0 元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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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排制定的。 DL 5334-2006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 DL5334-200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100
备案号:J51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5334—2006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urvey andexploration of electrical power engineering2006-05-06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本规定·
工程测量·
测试与物探
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
岩土工程施工
土工试验与水质分析,
工程水文气象
水上、冰上作业
机械加工与设备修理
装卸与运输
勘测现场用电安全,
野外勘测生活安全
DL 5334'— 2006
DL5334—2006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的第3.0.5条、第3.0.8条第3项、第4.0.4条、第9.2.4条、第9.3.4条、第11.1.3条、第11.2.1条、第14.0.1条、第14.0.2条、第1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剑波、张大明、江国栋、黄漱棣、康学毅、郭大伟、张希宏、钱达、梁雪芬、杨斌、刘伦权、李党民、孙、邓亦难、王田晓。
1范围
DL5334-2006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作。DL 5334—2006bzxz.net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推,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494磨具安全规程
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混凝土振动器(插入式振动器)的专用要求GB 4053.2
GB 4053.3
GB 4674
GB5749
GB5972
GB 6067
GB 6722
固定式钢斜梯
固定式工业保护栏杆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GB 7059.1
GB 7059.2
GB 7059.3
移动式本直梯安全标准
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
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JGJ46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
3基本规定
DL 5334 2006
3.0.1电力工程在勘测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将安全工作列入,其中。
3.0.2各勘测单位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人员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生产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级行政正职应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工作岗位人员是本岗的直接责任人。3.0.3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防范等工作,应有安全教育、检查记录,应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办法。3.0.4编制勘测大纲时,应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3.0.5工程勘测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工程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0.6初次上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雇用临时工,应进行适当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不应雇用残疾人员从事野外勘测工作。3.0.7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应符合我国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0.8勘测人员应遵照执行下列要求:1勘测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集中精力,不应擅离职守,严禁冒险作业。
2患有突发性危险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对其有较大危险的工作。
3进入勘测现场(钻探、坑探、槽探、测试、爆破、岩土工程施工、坑道和隧洞测量、施工现场测量等)必须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4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或平挂。工3
DL 5334 2006
具、部件不得抛扔。
5夜间作业时,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手提灯。
6进入坑道、隧洞和钻探、槽探作业前,发现易燃、易爆气体,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7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应从事野外作业、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和起吊作业。雷雨天必须作业时,应有防雷装置。8在森林、草原、沙漠、戈壁、岩溶洞穴和荒无人烟等恶劣环境进行勘测时,应备有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不应单人作业。9在沼泽、河流、湖泊和山区勘测时,应事前查明情况,不应盲目作业。
10在草原、林区及一切禁止烟火的地区勘测时,应按当地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11多专业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组织指挥。12勘测、试验、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夜间应设红灯。
13各种勘测机具,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和安全保护设施。工作中应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14运行中的机械不应擦洗、拆卸、修理及更换部件。各种用电设备,不应带电维修、移动和联络。15使用手锤、大锤、、镐等工具把柄必须安装牢固,打锤时不应戴手套。
18现场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作业环境。工作结束后,应将遗留物和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得危及人、畜、车辆的安全。19在陌生地区进行勘测时,应考虑当地是否有地方病,以便采取对策预防。
4工程测量
DL 5334 - 2006
4.0.1进入发电厂的开关场、变电所及变电站进行测量时,应有发电广和变电站的专业人员监护,测量人员应听从指挥。4.0.2在山区测量,应配备防蚊虫、蛇咬的药,遇有悬崖陡壁,应绕道而行,不应强行攀登。
4.0.3在坑道、隧洞测量,遇有通风或照明不良、积水和塌方危险时应停止作业。
4.0.4在输、配电线路附近作业时,使用塔尺(花杆)、角架时,必须保证对带电物的安全距离。4.0.5打桩、刨坑、砍伐树木时,严禁在危险区内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4.0.6上标前应检查阶梯、标架,确认安全后方可攀登作业。4.0.7地下管沟(管线)测量时,应了解管沟(管线)布置走向、种类。在开挖时应请有关方面配合,有触电、着火、爆炸、塌方危险时应停止作业。
4.0.8在公路、铁路上测量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交通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设置明显测量标志。4.0.9水上或冰上测量应遵守本标准第11章的规定。5
DL 5334 — 2006
5测试与物探
5.1测试与试验
5.1.1静力载荷试验
1试坑深度大于1m时,应设置梯状通道,深度大于2m时坑壁应有防护措施。
2各种反力装置必须经过验算,承重能力不小于最大荷载的1.5~2倍。当桩的竖向静载荷试验采用锚桩作反力时,应验算钢筋的抗拉强度。安装和焊接必须牢固稳妥。3在试坑内进行操作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活动范围。4反力装置所采用的重物,外形应规则,摆放应均衡且重心低,宜呈梯形。加荷时严禁其他人员靠近或进入承载场地。5大型静载试验主梁与副梁安装必须对称、水平,反力承台不宜过高。加荷时,试验人员不得进入承台开展其他工作。压力加至高吨位时,应密切注意大梁及钢筋的变形情况,如有出现大梁严重变形、倾斜或钢筋变细、拉断等情况应该立即终止试验。
6使用起重设备进行重物装卸和搬运的安全技术应遵守GB/T 6067 的规定。
7试验场地应配备消防器材,当采用液压传力系统时,应配备油着火时的灭火专用器材。
8冬季进行试验应采取液压油及油管的防冻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9水平推移试验时,加、卸荷时应设专人观测反力系统(千顶、立柱、传感器、钢板等)的稳定情况,出现顶偏、顶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DL5334—2006
10在试验场地进行焊接和切割的安全技术应遵守GB9448的规定。
5.1.2地基土对混凝土板的抗滑试验1试验用的钢丝绳、滑轮、三角架锚座等牵引及导向设备必须牢固、性能良好,应有足够的强度。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应大于设计拉力的1.5~2倍。
2加荷时,荷重台下方严禁有人,荷重台倒塌范围内不得有人留或通过。
3加、卸荷操作应平稳、缓慢,并有专人指挥。4设备、重物的吊装和搬运工作的安全应遵守本标准第13章中的规定。
5.1.3静力触探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1加压系统主机的性能必须安全可靠,传动部分应有保护装.置。主机竖立时,施力应均衡协调,采用拖拉式触探主机,拖拉杆倾倒一侧不得有人。
2使用拧锚机时,必须在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启动。3使用电缆线必须保持绝缘良好,试验中电缆应放在安全处,现场用电安全技术应遵守本标准第16章的规定。4接通电源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5采用机械传动触探机进行主机启动和升降时,必须注意孔口作业的安全。
6水上作业的安全技术应遵守本标准11.1的规定。旁压试验
1必须采用合格的氮气瓶储存高压气源,使用时应直立放置稳固,并有专人负责操作。
2氮气瓶在搬迁、运输中必须轻装轻放、放置稳妥。3试验中必须检查氮气瓶快速接头、高压阀和有关连接部分有无松动、漏气和配件损坏等,如有应及时更换。4旁压试验的钻探安全技术应遵守本标准6.1的规定。7
DL 5334—2006
5.1.5动力触探和标准贯入试验
1本测试前的钻探安全技术应遵守本标准6.1的规定。2在向孔内安装和拆卸测试设备及测试时,严禁身体任何部位置于测试设备下方。
3起吊测试锤时,应检查销钉是否销锁好。4测试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钢丝绳、触探杆等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立即暂停试验。5测试中严禁用手接触导向杆、锤打垫、落锤和自动脱钩等部位。
6在未进行测试时,不得起吊试验锤;严禁用试验锤处理孔内事故。测试结束后,应立即拆除试验装置。5.1.6桩的动力检测
1进行高应变检测,试验人员必须遵守打桩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
2禁止与测试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3重锤的起吊、装卸和搬运的安全技术应遵守GB 6067的规定。
采用高压电极水中放电脉冲时,人员不得触及水面和电极。
5整平桩头时,应注意锤凿作业的安全。6在重锤起吊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指挥吊车,起重半径内严禁有人。采集仪器与被检测桩之间距离应在10m~15m。7每一锤敲击之后应先确认重锤是否平稳放在桩头上,否则应将重锤放稳后,方可下试坑柠紧各传感器的固定螺丝。8试验现场用电的安全技术应遵守本标准第16章的规定。波速试验
1采用敲击振源,人员应站在锤击方向两侧。2买
采用电火花振源,在未下井就位前,不得触及电火花启动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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