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国家标准(GB)】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10 23:27:58
  • GB16895.31-200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6895.31-2008

  • 标准名称: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8-12-15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00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50供电系统
  • 中标分类号:

    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IDT IEC 60364-7-717:2001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16页
  • 标准价格:

    16.0 元
  • 出版日期:

    2010-02-01
  • 计划单号:

    20067290-Q-604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8-12-15
  • 起草人:

    冯宗恒、韩占强
  • 起草单位:

    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 提出单位: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相关标签:

    建筑物 电气 装置 特殊 场所 移动 搬运 单元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16895的本部分规定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在本部分中术语“单元”一词是指一台车辆和/或移动式的或可搬运的结构,在其中装有整套或部分电气装置。这些单元是:———移动型的,例如车辆(自身驱动的或被拖曳的);———或可搬运型的,例如安置在底座上的箱体。其应用举例,如广播车、医疗服务车、广告宣传车、消防车、工程车等。两个或其以上的单元在电气上可以连接在一起。这些要求不适用于:———发电机组;———码头和游艇;———GB 5226.1中的移动机械;———房车;———电动车辆的牵引设备。第7部分的其他部分的附加要求,例如对淋浴间、医疗场所等的附加要求,如果适用也应考虑用于本部分。 GB 16895.31-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GB16895.31-200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91.14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Part 7-717: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Mobileortransportableunits
(IEC60364-7-717:2001IDT)
2008-12-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2-01实施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前言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般特性评估
安全防护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前言
GB(/T)16895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T)16895《建筑物电气装置》系列国家标准分为以下5个部分: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的评估和定义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一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本部分为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中的717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64-7-717: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英文版)。本部分与IEC60364-7-717:2001在技术内容上相同,但包含以下编辑性修改: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a)
用“本部分”代替“本国际标准”;b)
删去了IEC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与IEC60364-7-717:2001完全一致,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5)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冯宗恒、韩占强I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引言
GB/T16895的本部分的要求是补充、修改或代替GB/T16895的其他部分的一般要求中的某些内容。
本部分条款的编号遵循GB/T16895的模式并作相应地引用,接在7-717部分的专用编号后面的是GB/T16895的相应部分号或条款的编号GB/T16895的本部分没有列出的章、节或条,则意味着GB/T16895的相应的为一般要求仍然适
用的。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717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717.1范围
GB(/T)16895的本部分规定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在本部分中术语“单元”一词是指一台车辆和/或移动式的或可搬运的结构,在其中装有整套或部分电气装置。
这些单元是:
移动型的,例如车辆(自身驱动的或被拖电的);或可搬运型的,例如安置在底座上的箱体其应用举例,如广播车、医疗服务车、广告宣传车、消防车、工程车等。两个或其以上的单元在电气上可以连接在一起。这些要求不适用于:
发电机组;
码头和游艇;
GB5226.1中的移动机械;
—房车;
一电动车辆的牵引设备。
第7部分的其他部分的附加要求,例如对淋浴间、医疗场所等的附加要求,如果适用也应考虑用于本部分。
717.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8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2099.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2099.1一2008,IEC60884-1:2006,MOD)
GB/T5013.4—2008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idtIEC60245-4:2004,IDT)
GB/T5023.3—2008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护套电缆(IEC60227-3:1997IDT)GB/个5023.4一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套电缆(IEC60227-4:1997,IDT)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
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
GB/T5226.1一2000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dtIEC60204-1:1997)GB/T11918一200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IEC60309-1:1999)GB/T11919一200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2部分:带插销和插套的电器附件的尺寸互换性要求(idtIEC60309-2:1999)1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GB/T14823.2—1993电气安装用导管特殊要求刚性绝缘材料导管(neqIEC60614-2-2:1980)GB16895.20一2003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5章:其他设备系统第551节:低压发电设备(IEC60364-5-551:1994,IDT)GB16895.21—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IEC60364-4-41:2001,IDT)
GB19212.1—2003
(idtIEC61558-1:1997)
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GB/T17045—2008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IEC61140:2001十IEC61140A1:2004,IDT)
IEC60364-7(所有部分)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IEC60614-2-3:1990电气装置用导管的技术规格第2部分:对导管的特殊要求第3节:绝缘材质软导管
717.3一般特性评估
目的、供电和结构
717.312配电系统类型
717.312.2接地系统型式
注:在本部分中标明使用TN、TT或IT系统的场所,它意味仅该系统的保护原理适用717.312.2.1TN系统
在任何单元内,不允许采用TN一C系统。717.313电源
可用下列方式向单元供电:
供电电源接自符合GB16895.20一2003的低压发电设备(见图717A.1和图717A.2),或a)
供电电源接自具有有效保护措施的固定电气装置(见图717B.1和图717B.2),或b)
供电电源接自固定电气装置,采用符合GB/T17045一2008的简单分隔措施供电(见图717C.1,c
图717C.2和图717C.3),或
供电电源接自固定电气装置,采用电气分隔措施供电(见图717D的示例)。d)
注1:在a)、b)和c)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接地极注2:在图717C.1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设置用于保护目的的接地极(见717.413.1.5.3)。注3:当单元内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或者当必需减少电磁干扰时,采用简单分隔或电气分隔保护是适宜的可以采用符合a)、b)、c)或d)的任一方式向单元供电,或者采用方式a)与其他方式之一组合向其供电。
电源、连接器件或分隔设备可设置在单元内。717.4安全防护
717.41电击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
717.412.4不允许采用置于伸臂范围之外的防护。717.412.5用于向单元外部的用电设备供电的插座需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作为附加保护,但由采用以下保护方式之一的回路供电的插座除外:SELV;
-PELV;
电气分隔。
717.413间接接触防护
717.413.1自动切断电源的防护
按照717.313的a)供电时,只允许采用TN和IT系统,并应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防护措施;a)
而且:
在TN系统中,应符合717.413.1.3的规定;在IT系统中,应符合717.413.1.5的规定。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按照717.313的b)供电时,只允许采用TN和TI系统,并且自动切断电源应采用额定剩余动b
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当回路处于具有不导电外壳的单元内,并采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保护时,不需要按此要求(见图717B.2)。在717.313所述的a)到d)所有的情况下,在单元内安装在供电电源与提供自动切断电源的保c
护电器之间的任何设备,包括保护电器本身在内,应采用Ⅱ类设备或与其等效绝缘的设备作保护。
717.413.1.2等电位联结
717.413.1.2.1总等电位联结
单元中可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如底盘、车身结构或管道系统,应互相连接,并通过总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到单元内的TT、IT或TN系统的保护导体上。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应是良好的绞合导体,符合GB/T5023.3一2008要求的227IEC02型是合适的。
717.413.1.3TN系统
717.413.1.3.1具有可导电外壳的单元采用TN系统并按照717.313的a)或c)供电时,外壳应连接到中性点。如没有中性点,则连接到一相导体(见图717A.1、图717A.2和图717C.3)没有可导电外壳的单元内采用TN系统时,单元内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采用保护线连接到中性点,如果没有中性点,则连接到一个带电导体717.413.1.5IT系统
717.413.1.5.3具有可导电外壳的单元内采用IT系统时,应将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到可导电外壳。
没有可导电外壳的单元,单元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互相连接并接到保护导体上。IT系统可由下列形式组成:
a)一台隔离变压器或低压发电设备,并装设绝缘监视器;b)采用一台具有简单分隔的变压器,例如可按IEC61558-1规定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安装绝缘监视器,已设置或不设接地极,能在带电部分和单元的框架间发生第一次故障时自动切断电源(见图717C.2);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和接地极,以使在简单分隔的变压器内发生接地故障时能自动切断电源(见图717C.1)。在单元外部使用的每个设备应采用单独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保护,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717.413.5电气分隔保护
(见图717D)。
717.473过电流保护措施
717.473.3按照回路型式确定保护方式717.473.3.1当供电电源符合717.313的a)或c)的情况,并且相导体连接到单元的可导电外壳上时,接到单元可导电外壳上的这个相导体,不需要装设过电流保护器件。717.5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717.51通则
717.514识别
应在单元上的用户明显可见的地方贴放标牌,用明白无误的术语说明可以连接的供电电源类型应使用717.313给出的描述方法。3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717.52布线系统
717.52.01单元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且符合GB/T5013.4一2008的245型铜电缆或等同设计的电缆连接到供电电源。软电缆应采用绝缘的衬套等附件引入单元中,以减小绝缘损坏或故障的可能性,因为绝缘损坏或故障会导致单元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带电。电缆的护套应被牢固夹紧或固定于单元上。
717.52.02
以下电缆类型或其他等同的类型,允许用于单元内部布线:符合GB/T5023.3—2008的PVC绝缘单芯电缆,或敷设于符合GB14823.2—1993和a)
IEC60614-2-3:1990的导管中。b)
如果采取预防措施可使因尖角部分或摩擦导致的机械损坏不易出现,可以使用符合GB/T5023.4—2008的PVC绝缘护套电缆或符合GB/T5013.4—2008的245型护套电缆。本条的要求不适用于信息技术设备。717.55其他设备
717.55.01插头和插座应符合GB/T11918—2001或GB2099.1的要求。用来连接单元和电源的连接器件应符合GB/T11919一2001和以下要求:插头应具有绝缘材料的外壳;
如果位于单元外,插头和插座应至少具有IP44的防护等级:电源进线器和其外壳应至少具有IP55的防护等级;插头部分应位于单元上
717.55.02单元外部的插座应有不低于IP54防护等级的外壳。LI
注:自动切断电源保护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RCD)。15×t
7c和/或7e
图717A.1示例:供电电源接自I类或Ⅱ类低压发电设备,机组安装于单元内,设置或不设接地极Ⅱ类低压
发电设备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L1
c和/或7
图717A.2示例:供电电源接自Ⅱ类低压发电设备,机组安装于单元外图717A.1和图717A.2中的符号说明:1c
单元连接至符合IEC60364-5-551的低压发电设备开类设备或与其等效的绝缘外壳(第一个自动切断电源保护器包含于其中)可导电阶梯(如果有)
5中性点(如无中性点,则为相导体)与单元的可导电结构间的连接6专供单元内用电的插座
符合717.413.1.2.1要求的总等电位联结如有天线杆时,与该杆连接
连接至外部可导电阶梯(如果有),该阶梯与地相接触与功能性接地极连接(如果需要)与装置单元的可导电外壳连接
与保护接地极连接(如果有)
供给单元外用电设备的插座
单元内的用电设备
过电流保护电器(如果需要)
过电流保护电器(例如断路器)
用于自动切断单元外设备供电回路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
用于自动切断供电以保护单元内部设备回路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总接地端子或母排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1b-
7d7c和/或7e
图717B.1示例:供电电源接自采用任一型式接地系统的固定装置,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自动切断电源保护,设置或不设接地极L1
图717B.2示例:同图717B.1示例,但单元内部有一不导电的外壳,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作保护图717B.1和图717B.2中符号的说明:1b
单元连接至具有有效保护措施的供电电源2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GB16895.31—2008/IEC60364-7-717:2001Ⅱ类设备或与其等效的绝缘外壳(第一个自动切断电源保护器包含于其中)2a非导电环境
可导电阶梯(如果有)
专供单元内用电的插座
符合717.413.1.2.1要求的总等电位联结如有天线杆时,与该杆连接
连接至外部可导电阶梯(如果有),该阶梯与地相接触与功能性接地极连接(如果需要)与装置单元的可导电外壳连接
与保护接地极连接(如果有)
供给单元外用电设备的插座
单元内的用电设备
过电流保护电器(如果需要)
过电流保护电器(例如单极的或有相线极和中性线极的断路器)用于自动切断单元外设备供电回路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
用于自动切断供电以保护单元内部设备回路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总接地端子或母排
符合GB16895.21一2004中413.4的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GB)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