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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12 17:39:30
- GB/T18337.4-2008
- 现行
标准号:
GB/T 18337.4-2008
标准名称:
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8-09-02 -
实施日期:
2009-03-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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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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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组织、程序、方式与方法、主要内容、技术指标、评价方法等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质量评价与质量技术监督。 GB/T 18337.4-2008 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 GB/T18337.4-2008

部分标准内容:
ICS65.0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337.4—2008
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
Non-commercialforest construction-Verificationregulation2008-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作业设计检查
6年度检查
成效验收与质量评定:
检查验收管理
9检查验收成果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检查验收成果统计要求
检查验收外业调查方法
GB/T18337.4——2008
GB/T18337.4—2008
《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生态
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指标》5个部分。本标准是其中的第4项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忠平、唐小平、王恩苓、樊喜斌、闫宏伟、张禹、于晓光、蒋爱军、王红春、贺东北张万林、王吉斌、柯善新、祥永。1范围
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
GB/T18337.4—2008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组织、程序、方式与方法、主要内容、技术指标、评价方法等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质量评价与质量技术监督。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163一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162—2005
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
GB/T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LY5141一1999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检查总体investigationpopulation特指从中抽取检查单位的集合体,抽样检查的总体应与要得到信息、进行评价的总体一致。国家核查的检查总体可以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工程项目或一个(工程)区域。3.2
抽检单位thesampledunit
在检查总体中抽取的单位。抽检单位可以是一个县、一个(工程)小区。3.3
检查样本investigationsample
在抽检单位中,抽取的最基本检查单元。检查样本可以是一个小班、一个播区或封育区。3.4
上报面积declarearea
经自查验收,符合建设项目合格标准,按林业统计年报要求上报的面积,3.5
核实面积
verifyarea
经检查核定的实际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地的面积。3.6
有效苗availableseeding
飞播造林播区内飞播、人工造林及天然更新的同一时期(检查时苗龄相差不超过1个人工林龄级)目的树种,生长趋于稳定的健壮苗木。1
GB/T18337.4—2008
管护率managementandprotectpercent抽检单位中,检查年度人工造林小班按照作业设计采取除草、松土、施肥、看护等未成林地抚育和管理措施合格的小班面积之和与造林小班总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8
育林率closedareafortreegrowingpercent抽检单位中,检查年度封山(沙)育林小班(封育区)按作业设计采取人工补植、补播、平茬复壮等人工辅助育林措施合格的小班(封育区)与总封育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9
核实率verifyareapercent
检查总体或抽检单位内,检查验收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10
核实面积合格率eligibilitypercentofverifyarea检查总体或抽检单位内,经检查达到合格标准的总面积与核实总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11
上报面积合格率eligibilitypercentofdeclarearea检查总体或抽检单位内,经检查达到合格标准的总面积与上报总面积之比的百分数。4一般规定
4.1检查验收对象
检查验收对象为正在建设和已经建成的所有生态公益林项目。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生态公益林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检查验收。国家投资建设的生态公益林项目和国家管理的重点公益林,在地方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地方生态公益林,由各级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4.2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包括作业设计检查、年度检查、成效检查验收和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四类。作业设计检查是对造林、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项目的作业设计完成情况和设计质量进行的检查,也可与年度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检查。年度检查是对造林、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项目当年、次年或某个特定年度的建设任务和质量进行的检查。
成效检查验收是在某一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完成后,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成效及管理等进行的检查验收,包括成效检查、成林验收。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是指定期对已经建成的生态公益林质量进行的检查评价。4.3检查验收方式
4.3.1自查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按合同或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完成了某个年度、某个环节的生产作业后,对任务完成情况、监理部门的质量监理情况或申请竣工验收前组织的检查验收。4.3.2复查
由省或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分别对所在区域生态公益林项目在自查基础上组织的检查验收。
4.3.3核查
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国家投资或国家管理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的检查验收。4.4检查验收依据及相关资料
4.4.1基础数据
收集和了解抽检单位在检查期限内,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各项任务的计划数及统计上报完成数。2
4.4.2规划设计文件
GB/T18337.4---2008
各种检查验收均以审批的项目县(市、区)年度作业设计和设计变更批复文件为依据,包括设计说明文件和设计小班调查表、设计表(卡片)、施工设计图等。4.4.3相关资料
收集生态公益林建设相关的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各级主管部门相关的检查验收资料;抽检单位自查报告及材料;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及报表;以及相关国家、地方标准与技术规程等。4.5检查验收组织
4.5.1自查组织
以县级单位为检查总体,乡或其他建设单位为考评单位,由建设单位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采用追踪检查或全面检查的方法。4.5.2复查与核查组织
4.5.2.1抽检单位
国家核查以省级单位为检查总体,省级和地(市)级复查分别以省、地级为检查总体,在检查总体内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检查。
核查和复查均以县级为一级抽检单位。国家投资或国家管理的生态公益林项目以乡级为二级抽检单位,在二级抽检单位内全面检查验收。地方生态公益林可在一级抽检单位内按一定原则抽取二级或三级抽检单位,对最后一级抽检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飞播造林检查应在检查总体内按播区抽取检查样本,封山(沙)育林检查可在检查总体内按封育区抽取检查样本。4.5.2.2抽取方法
抽检单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级抽检单位由组织抽查的林业主管部门主持抽取。二级、三级抽检单位由抽(核)检小组在一级抽检单位内现地确定。抽中的单位累计完成面积与一级抽检单位应抽检的面积大致相等(允许误差±5%)。
随着检查层次的增加,抽检单位的比例可适当减少。4.5.2.3抽检比例
抽检比例按总体控制。一级抽检单位比例应按照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任务量和项目重要程度确定。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应抽取不少于项目实施单位的10%作为抽检单位,其他项目可抽取实施单位的5%~10%。
检查总体内的抽检面积按抽检单位内检查项目的小班或播区、封育区面积控制,下限一般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不同检查项目抽检面积比例表检查项目
设计检查
年度与
阶段检查
文本检查
质量检查
人工造林
飞播造林
封山(沙)育林
抚育(间伐)、低效林
改造、更新采伐
成效检查、成林验收
质量检查评价
全面检查
单独检查时采用
GB/T18337.4—2008
5作业设计检查
5.1检查项目
作业设计检查包括对抽检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批的造林厂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1、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和更新采伐等作业设计完成率、设计成果的规范性和质量进行检查。作业设计检查项目包括:
文本检查:主要检查作业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基础数据是否可靠;设计承担单位的业务范围与资质和主要设计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文本的文件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成果是否全面等。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生态公益林地区划、作业小班区划与小班面积、营造林施工作业设计、作业组织设计等项目是否符合LY5141一1999等有关规定和科学性、实用性,以及投资预算与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性,规划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程要求。5.2检查方法
作业设计文本采用内业查验的方式,在抽检单位内对作业设计说明书、相关附表、附图和附件进行系统检查。
设计成果的质量检查采用外业抽样检查的方法,在抽检单位系统抽取设计小班逐项检查,抽检小班面积之和应符合表1的比例要求。检查因子的调查应与设计时采用的调查方法一致;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和更新采伐等作业小班的蓄积设计检验应在小班内布设样地或样带进行实测,调查方法执行附录B的规定。
5.3质量评定
抽检单位的作业设计应有设计依据,包括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或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经营方案、建设规划等文本材料。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及资质等级应符合要求,主要设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如果设计依据或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则作业设计不合格。
作业设计质量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在设计依据和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分别按表2所列检查项目与评分阀值进行评定。综合评分≥85分为好,60分~84分为中,<60分的为不合格。表2抽检单位作业设计质量评分表检查项目
林地区划
小班面积
设计面积
设计内容与深度
设计成果
措施设计
组织设计
标准分
技术要求
严格按GB/T18337.2—2001等有关标准执行,以区划小班为单位,小班错划率不大于1%实测小班测线闭合差在地形复杂的山区应小于1/150,平缓地区应小于1/200;调绘小班二次求积相差小于1/50;扣分标准
每大于1%扣1分
不合格小班占抽检小
GPS调查应沿小班边界拐点处设点,斑块应闭合(不针对班比例每增加1%扣1分
小面积)
小班面积之和与总体面积误差不得大于1/100作业设计文本符合GB/T18337.2—2001和LY5141-1999的要求
设计说明书、设计表(卡)、设计图齐全,并纳入技术档案管理
建设模式、措施类型正确,技术指标或参数合理,符合相关建设与技术标准;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小班设计蓄积误差人工林不大于5%,天然林不大于10%作业组织科学,作业顺序合理
每大于1%扣1分
明显缺漏项扣5分
文本、图、表卡缺一项
不得分
不合理设计的情减分
不合理设计酌情减分
检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图表质量
6年度检查
标准分
6.1人工造林(更新)检查
6.1.1质量要求
6.1.1.1合格标准
表2(续)
技术要求
是否根据GB/T18337.1—2001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环评项目执行该标准的附录B概算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合理,依据充分;估算分项合理,准确可靠
图、表、卡设计格式与图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造林(更新)小班必须有经审批且符合表2要求的作业设计。GB/T18337.4—2008
扣分标准
需环评项目未进行环
评不得分,根据环评质量
的情减分
不合理估算酌情减分
按质量、美观情况减分
一造林(更新)小班按作业设计要求进行年度施工,包括林地清理、主要造林(更新)树种、整地方式与规格、初植密度、混交配置规格等应与作业设计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小班为作业不合格。造林(更新)成活率≥85%(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70%)的小班为成活率合格;成活率84%~41%(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69%~41%)的小班为待补植;成活率≤40%的小班为失败,待补植和失败小班均为成活率不合格。造林(更新)小班按设计的方式、次数、强度进行了除草、松土、灌溉、施肥、除萌、定株、补植等抚育措施为未成林抚育合格,否则为未成林抚育不合格。一造林(更新)小班没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蛀干类有虫株率在20%(含20%)以下,感病指数在50(含50)以下时为健康状况合格,否则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一造林(更新)小班按设计实施了各项管护措施,达到了管护效果为管护合格,否则为管护不合格。6.1.1.2造林(更新)面积允许误差造林(更新)小班面积按水平面积计算,现地调绘核实的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在士5%范围内,承认其上报面积;如二者面积相差超过士5%,以现地调绘求算面积为准。6.1.2检查内容与方法
收集和了解抽检单位在所核查年度,各项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中人工造林(更新)的计划数及实际完成数;收集抽检单位近三年各类人工造林(更新)的有关作业设计,自检图、文、表等档案材料,检查核对是否有将其他年度、其他项目人工造林(更新)当作所核查年度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更新)面积而上报的情况。-通过查询造林(更新)季节、整地方式、种苗来源、苗龄、抽样测定平均高、访问附近居民等方法判断所检查的小班(地块)的造林时间与上报年度是否吻合。在一级抽检单位按本标准4.5.2的要求确定二、三级抽检单位。在最后一级抽检单位用导线测量、GPS或图面勾绘等方法对上报所有小班进行核实。当检查小班与上报小班位置及形状基本一致,面积相差在士5%以内时,认可原上报面积;否则以检查时核实面积为准。按附录B的相关要求核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的作业内容、成活苗木株数和单位面积植苗株数。
6.1.3质量评定
6.1.3.1评定指标
以造林(更新)小班为单位,按下列各式计算评定指标:5
GB/T18337.4—2008
a)成活率
式中:
P.(小班)造林成活率,%;
第i样地面积(样行长度);
第i样地(样行)成活率,%;
-样地总面积(样行总长度);
≥SP:×P:×100
第i样地(行)成活株穴)数;
-第i样地(行)栽植总株(穴)数;对i从1到n,求和;
一样地数或样行数。
·(1)
(2)
小班样地内总植苗株数在合理初植密度界限以内按实际造林株数计,低于合理初植密度下限按最低合理初植密度计,超过合理初植密度上限按实际造林初植密度计。b)未成林抚育率
式中:
P.—(小班)未成林抚育率,%;
第i个未成林抚育合格小班的面积,如不合格小班则S计为O;SNwi
第i个小班的面积;
Z——对i从1到n,求和;
管护率
式中:
被抽检到的未成林小班总数。
-(小班)管护率,%;
-第i个管护合格小班的面积,如不合格小班则S计为O;SNmi———第i个小班的面积;
Z—对i从1到n,求和;
-被抽检到的管护小班总数。
6.1.3.2人工造林(更新)核实率评定抽检单位在检查年度人工造林(更新)核实率。S,=S+S+S
式中:
S.——核实面积;
Sh——核实合格面积;
S.b——核实不合格面积;
S..核实损失面积;
(3)
(4)
·(5)
(6)
P,核实率,%;
Sa——上报面积。
6.1.3.3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合格率GB/T18337.4——2008
评定抽检单位在检查年度人工造林(更新)上报面积和核实面积的合格面积和合格率。100
式中:
Ped—一上报面积合格率,%;
Sh—核实合格面积;
Sa—上报面积;
Pe—核实面积合格率,%;
S.核实面积。
6.1.3.4人工造林(更新)管理质量SabZxz.net
S×100
评定抽检单位检查年度内人工造林地的管理质量,用管护率评价。2Smhi ×100
Pmh =4
式中:
管护率,%;
Smvh—第i个管护合格小班核实面积,如不合格则Smh计为O;S.—核实面积;
Z—对i从1到n,求和;
n,—被抽检到的小班总数。
6.1.3.5质量等级
(8)
(9)
评定抽检单位检查年度人工造林的质量等级的评定因子包括核实率、核实面积合格率和管护率三项指标。采用权重评分法,综合评分≥85分为好,60分~84分为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GI=P×0.3+P×0.6+Pm×0.1
式中:
GI综合评分,%;
P.一核实率,%;
P—-核实面积合格率,%;
Pmh——管护率,%。
6.2封山(沙)育林检查
6.2.1质量要求
6.2.1.1合格标准
(10)
封山(沙)育林年度检查是为掌握上年度实施并统计上报的封山(沙)育林情况而进行的调查,为实绩核查。封山(沙)育林实绩合格标准为:一封育区有经审批且符合表2质量要求的作业设计。一封育区按作业设计要求组织了年度作业。-封育区按作业设计设置了固定的封山(沙)育林标志或设施,并注明封山(沙)育林工程名称、封育范围、年限、类型、方式、措施、管护人员等内容;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制定了封山(沙)育林措施,建立了封山(沙)育林档案。封育小班符合GB/T15163一2004规定的封山(沙)育林地条件之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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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程
Non-commercialforest construction-Verificationregulation2008-09-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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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作业设计检查
6年度检查
成效验收与质量评定:
检查验收管理
9检查验收成果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检查验收成果统计要求
检查验收外业调查方法
GB/T18337.4——2008
GB/T18337.4—2008
《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生态
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指标》5个部分。本标准是其中的第4项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忠平、唐小平、王恩苓、樊喜斌、闫宏伟、张禹、于晓光、蒋爱军、王红春、贺东北张万林、王吉斌、柯善新、祥永。1范围
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
GB/T18337.4—2008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组织、程序、方式与方法、主要内容、技术指标、评价方法等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检查验收、质量评价与质量技术监督。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163一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162—2005
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
GB/T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LY5141一1999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检查总体investigationpopulation特指从中抽取检查单位的集合体,抽样检查的总体应与要得到信息、进行评价的总体一致。国家核查的检查总体可以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工程项目或一个(工程)区域。3.2
抽检单位thesampledunit
在检查总体中抽取的单位。抽检单位可以是一个县、一个(工程)小区。3.3
检查样本investigationsample
在抽检单位中,抽取的最基本检查单元。检查样本可以是一个小班、一个播区或封育区。3.4
上报面积declarearea
经自查验收,符合建设项目合格标准,按林业统计年报要求上报的面积,3.5
核实面积
verifyarea
经检查核定的实际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地的面积。3.6
有效苗availableseeding
飞播造林播区内飞播、人工造林及天然更新的同一时期(检查时苗龄相差不超过1个人工林龄级)目的树种,生长趋于稳定的健壮苗木。1
GB/T18337.4—2008
管护率managementandprotectpercent抽检单位中,检查年度人工造林小班按照作业设计采取除草、松土、施肥、看护等未成林地抚育和管理措施合格的小班面积之和与造林小班总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8
育林率closedareafortreegrowingpercent抽检单位中,检查年度封山(沙)育林小班(封育区)按作业设计采取人工补植、补播、平茬复壮等人工辅助育林措施合格的小班(封育区)与总封育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9
核实率verifyareapercent
检查总体或抽检单位内,检查验收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10
核实面积合格率eligibilitypercentofverifyarea检查总体或抽检单位内,经检查达到合格标准的总面积与核实总面积之比的百分数。3.11
上报面积合格率eligibilitypercentofdeclarearea检查总体或抽检单位内,经检查达到合格标准的总面积与上报总面积之比的百分数。4一般规定
4.1检查验收对象
检查验收对象为正在建设和已经建成的所有生态公益林项目。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生态公益林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检查验收。国家投资建设的生态公益林项目和国家管理的重点公益林,在地方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地方生态公益林,由各级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4.2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包括作业设计检查、年度检查、成效检查验收和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四类。作业设计检查是对造林、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项目的作业设计完成情况和设计质量进行的检查,也可与年度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检查。年度检查是对造林、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项目当年、次年或某个特定年度的建设任务和质量进行的检查。
成效检查验收是在某一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完成后,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成效及管理等进行的检查验收,包括成效检查、成林验收。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是指定期对已经建成的生态公益林质量进行的检查评价。4.3检查验收方式
4.3.1自查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按合同或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完成了某个年度、某个环节的生产作业后,对任务完成情况、监理部门的质量监理情况或申请竣工验收前组织的检查验收。4.3.2复查
由省或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分别对所在区域生态公益林项目在自查基础上组织的检查验收。
4.3.3核查
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国家投资或国家管理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的检查验收。4.4检查验收依据及相关资料
4.4.1基础数据
收集和了解抽检单位在检查期限内,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各项任务的计划数及统计上报完成数。2
4.4.2规划设计文件
GB/T18337.4---2008
各种检查验收均以审批的项目县(市、区)年度作业设计和设计变更批复文件为依据,包括设计说明文件和设计小班调查表、设计表(卡片)、施工设计图等。4.4.3相关资料
收集生态公益林建设相关的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各级主管部门相关的检查验收资料;抽检单位自查报告及材料;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及报表;以及相关国家、地方标准与技术规程等。4.5检查验收组织
4.5.1自查组织
以县级单位为检查总体,乡或其他建设单位为考评单位,由建设单位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采用追踪检查或全面检查的方法。4.5.2复查与核查组织
4.5.2.1抽检单位
国家核查以省级单位为检查总体,省级和地(市)级复查分别以省、地级为检查总体,在检查总体内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检查。
核查和复查均以县级为一级抽检单位。国家投资或国家管理的生态公益林项目以乡级为二级抽检单位,在二级抽检单位内全面检查验收。地方生态公益林可在一级抽检单位内按一定原则抽取二级或三级抽检单位,对最后一级抽检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飞播造林检查应在检查总体内按播区抽取检查样本,封山(沙)育林检查可在检查总体内按封育区抽取检查样本。4.5.2.2抽取方法
抽检单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级抽检单位由组织抽查的林业主管部门主持抽取。二级、三级抽检单位由抽(核)检小组在一级抽检单位内现地确定。抽中的单位累计完成面积与一级抽检单位应抽检的面积大致相等(允许误差±5%)。
随着检查层次的增加,抽检单位的比例可适当减少。4.5.2.3抽检比例
抽检比例按总体控制。一级抽检单位比例应按照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任务量和项目重要程度确定。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应抽取不少于项目实施单位的10%作为抽检单位,其他项目可抽取实施单位的5%~10%。
检查总体内的抽检面积按抽检单位内检查项目的小班或播区、封育区面积控制,下限一般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不同检查项目抽检面积比例表检查项目
设计检查
年度与
阶段检查
文本检查
质量检查
人工造林
飞播造林
封山(沙)育林
抚育(间伐)、低效林
改造、更新采伐
成效检查、成林验收
质量检查评价
全面检查
单独检查时采用
GB/T18337.4—2008
5作业设计检查
5.1检查项目
作业设计检查包括对抽检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批的造林厂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1、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和更新采伐等作业设计完成率、设计成果的规范性和质量进行检查。作业设计检查项目包括:
文本检查:主要检查作业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基础数据是否可靠;设计承担单位的业务范围与资质和主要设计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文本的文件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成果是否全面等。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生态公益林地区划、作业小班区划与小班面积、营造林施工作业设计、作业组织设计等项目是否符合LY5141一1999等有关规定和科学性、实用性,以及投资预算与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性,规划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程要求。5.2检查方法
作业设计文本采用内业查验的方式,在抽检单位内对作业设计说明书、相关附表、附图和附件进行系统检查。
设计成果的质量检查采用外业抽样检查的方法,在抽检单位系统抽取设计小班逐项检查,抽检小班面积之和应符合表1的比例要求。检查因子的调查应与设计时采用的调查方法一致;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和更新采伐等作业小班的蓄积设计检验应在小班内布设样地或样带进行实测,调查方法执行附录B的规定。
5.3质量评定
抽检单位的作业设计应有设计依据,包括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或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经营方案、建设规划等文本材料。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及资质等级应符合要求,主要设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如果设计依据或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则作业设计不合格。
作业设计质量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在设计依据和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分别按表2所列检查项目与评分阀值进行评定。综合评分≥85分为好,60分~84分为中,<60分的为不合格。表2抽检单位作业设计质量评分表检查项目
林地区划
小班面积
设计面积
设计内容与深度
设计成果
措施设计
组织设计
标准分
技术要求
严格按GB/T18337.2—2001等有关标准执行,以区划小班为单位,小班错划率不大于1%实测小班测线闭合差在地形复杂的山区应小于1/150,平缓地区应小于1/200;调绘小班二次求积相差小于1/50;扣分标准
每大于1%扣1分
不合格小班占抽检小
GPS调查应沿小班边界拐点处设点,斑块应闭合(不针对班比例每增加1%扣1分
小面积)
小班面积之和与总体面积误差不得大于1/100作业设计文本符合GB/T18337.2—2001和LY5141-1999的要求
设计说明书、设计表(卡)、设计图齐全,并纳入技术档案管理
建设模式、措施类型正确,技术指标或参数合理,符合相关建设与技术标准;抚育(间伐)、低效林改造、更新采伐等小班设计蓄积误差人工林不大于5%,天然林不大于10%作业组织科学,作业顺序合理
每大于1%扣1分
明显缺漏项扣5分
文本、图、表卡缺一项
不得分
不合理设计的情减分
不合理设计酌情减分
检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图表质量
6年度检查
标准分
6.1人工造林(更新)检查
6.1.1质量要求
6.1.1.1合格标准
表2(续)
技术要求
是否根据GB/T18337.1—2001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环评项目执行该标准的附录B概算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合理,依据充分;估算分项合理,准确可靠
图、表、卡设计格式与图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造林(更新)小班必须有经审批且符合表2要求的作业设计。GB/T18337.4—2008
扣分标准
需环评项目未进行环
评不得分,根据环评质量
的情减分
不合理估算酌情减分
按质量、美观情况减分
一造林(更新)小班按作业设计要求进行年度施工,包括林地清理、主要造林(更新)树种、整地方式与规格、初植密度、混交配置规格等应与作业设计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小班为作业不合格。造林(更新)成活率≥85%(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70%)的小班为成活率合格;成活率84%~41%(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69%~41%)的小班为待补植;成活率≤40%的小班为失败,待补植和失败小班均为成活率不合格。造林(更新)小班按设计的方式、次数、强度进行了除草、松土、灌溉、施肥、除萌、定株、补植等抚育措施为未成林抚育合格,否则为未成林抚育不合格。一造林(更新)小班没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蛀干类有虫株率在20%(含20%)以下,感病指数在50(含50)以下时为健康状况合格,否则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一造林(更新)小班按设计实施了各项管护措施,达到了管护效果为管护合格,否则为管护不合格。6.1.1.2造林(更新)面积允许误差造林(更新)小班面积按水平面积计算,现地调绘核实的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在士5%范围内,承认其上报面积;如二者面积相差超过士5%,以现地调绘求算面积为准。6.1.2检查内容与方法
收集和了解抽检单位在所核查年度,各项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中人工造林(更新)的计划数及实际完成数;收集抽检单位近三年各类人工造林(更新)的有关作业设计,自检图、文、表等档案材料,检查核对是否有将其他年度、其他项目人工造林(更新)当作所核查年度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更新)面积而上报的情况。-通过查询造林(更新)季节、整地方式、种苗来源、苗龄、抽样测定平均高、访问附近居民等方法判断所检查的小班(地块)的造林时间与上报年度是否吻合。在一级抽检单位按本标准4.5.2的要求确定二、三级抽检单位。在最后一级抽检单位用导线测量、GPS或图面勾绘等方法对上报所有小班进行核实。当检查小班与上报小班位置及形状基本一致,面积相差在士5%以内时,认可原上报面积;否则以检查时核实面积为准。按附录B的相关要求核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的作业内容、成活苗木株数和单位面积植苗株数。
6.1.3质量评定
6.1.3.1评定指标
以造林(更新)小班为单位,按下列各式计算评定指标:5
GB/T18337.4—2008
a)成活率
式中:
P.(小班)造林成活率,%;
第i样地面积(样行长度);
第i样地(样行)成活率,%;
-样地总面积(样行总长度);
≥SP:×P:×100
第i样地(行)成活株穴)数;
-第i样地(行)栽植总株(穴)数;对i从1到n,求和;
一样地数或样行数。
·(1)
(2)
小班样地内总植苗株数在合理初植密度界限以内按实际造林株数计,低于合理初植密度下限按最低合理初植密度计,超过合理初植密度上限按实际造林初植密度计。b)未成林抚育率
式中:
P.—(小班)未成林抚育率,%;
第i个未成林抚育合格小班的面积,如不合格小班则S计为O;SNwi
第i个小班的面积;
Z——对i从1到n,求和;
管护率
式中:
被抽检到的未成林小班总数。
-(小班)管护率,%;
-第i个管护合格小班的面积,如不合格小班则S计为O;SNmi———第i个小班的面积;
Z—对i从1到n,求和;
-被抽检到的管护小班总数。
6.1.3.2人工造林(更新)核实率评定抽检单位在检查年度人工造林(更新)核实率。S,=S+S+S
式中:
S.——核实面积;
Sh——核实合格面积;
S.b——核实不合格面积;
S..核实损失面积;
(3)
(4)
·(5)
(6)
P,核实率,%;
Sa——上报面积。
6.1.3.3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合格率GB/T18337.4——2008
评定抽检单位在检查年度人工造林(更新)上报面积和核实面积的合格面积和合格率。100
式中:
Ped—一上报面积合格率,%;
Sh—核实合格面积;
Sa—上报面积;
Pe—核实面积合格率,%;
S.核实面积。
6.1.3.4人工造林(更新)管理质量SabZxz.net
S×100
评定抽检单位检查年度内人工造林地的管理质量,用管护率评价。2Smhi ×100
Pmh =4
式中:
管护率,%;
Smvh—第i个管护合格小班核实面积,如不合格则Smh计为O;S.—核实面积;
Z—对i从1到n,求和;
n,—被抽检到的小班总数。
6.1.3.5质量等级
(8)
(9)
评定抽检单位检查年度人工造林的质量等级的评定因子包括核实率、核实面积合格率和管护率三项指标。采用权重评分法,综合评分≥85分为好,60分~84分为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GI=P×0.3+P×0.6+Pm×0.1
式中:
GI综合评分,%;
P.一核实率,%;
P—-核实面积合格率,%;
Pmh——管护率,%。
6.2封山(沙)育林检查
6.2.1质量要求
6.2.1.1合格标准
(10)
封山(沙)育林年度检查是为掌握上年度实施并统计上报的封山(沙)育林情况而进行的调查,为实绩核查。封山(沙)育林实绩合格标准为:一封育区有经审批且符合表2质量要求的作业设计。一封育区按作业设计要求组织了年度作业。-封育区按作业设计设置了固定的封山(沙)育林标志或设施,并注明封山(沙)育林工程名称、封育范围、年限、类型、方式、措施、管护人员等内容;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制定了封山(沙)育林措施,建立了封山(沙)育林档案。封育小班符合GB/T15163一2004规定的封山(沙)育林地条件之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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