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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标准(YC)】 烟草机械 FA11~15型配叶解把机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1 21:01:49
- YC/T48-1996
- 已作废
标准号:
YC/T 48-1996
标准名称:
烟草机械 FA11~15型配叶解把机
标准类别:
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6-07-08 -
实施日期:
1998-01-12 -
作废日期:
2006-02-27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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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标准内容:
YC/T 48—1996
本标准规定了FA11~15型配叶解把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FA11~15型配叶解把机的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治谈贸易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FA11~15型配叶解把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万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徐州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克强、邱国良、王延安、梁文娟。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
FA11~15型配叶解把机
Tobacco machinery
Model FA 11 to 15 leaf preparing and bundles loosening machine1范围
YC/T 48—1996
本标准规定了FA11~15型配叶解把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FA11~15型配叶解把机(以下简称整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635—1992烤烟
GB2894-1988安全标志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T 3768--1983
GB/T 13306—1991
YC/T1--1994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YC/T 10.10-—1993
YC/T 10. 11--1993
YC/T 10.12—1993
YC/T 10. 14--1993
YC/T 10.16--1996
YC/T 11.2--1993
YC/T 15—1994
YC/T 18—1994
卷烟工艺规范
3分类与命名
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漆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装配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日
电气装配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基本要求
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
烟叶复烤生产工艺规程
分类与命名按 YC/T 1和 YC/T 15执行。3.1型号
3.1.1型号示例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6-07-08批准44
1996-11-01实施
3.1.2型号一览表见表1。
额定生产能力按烟叶含水率12%计算YC/T48--1996
型别序号
型别代号
组别代号
类别代号
额定生产能力,kg/h
配叶、解把
配叶、切尖、解(松)把
结构特点(左路、右路或双路机)左路
2左路机是指观察者沿物料流向观察,操作面在右边者。反之为右路机3.2基本参数
整机的基本参数见表2。
参数名称
额定生产能力
配叶台位数
铺叶台高度
解把滚刀直径
解把滚刀转速
输送带宽度
输送带速度
配叶台每个吸尘
口抽风量
压缩空气压力
压缩空气耗量
总功率
外形尺寸
(长×宽×高)
17000X2180×2310
产品型号及参数
X2 310
4技术要求
YC/T 48—1996
整机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4.1工作条件
整机在下列工作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70%~80%;
c)海拨拔高度:不高于2000m;d) 电源.3 N~~50 Hz/TN-S,380 V±38 V,50 Hz±1Hz;注:出口整机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压缩空气进口压力不小于0.6 MPa;f)用于制丝线时,来料烟叶应为甲级或乙级卷烟配方烟叶,并应符合《卷烟工艺规范》中3.1.2、3.2.1.2、3.2.1.3的规定。用于打叶复烤线时,来料烟叶应为上等级烟叶或C3V、B2V中等级烟叶,质量符合GB2635的规定;
g)烟叶含水率不应低于14%;
h)烟叶回透率应不低于95%;
i)摆把应按《卷烟工艺规范》中3.3.1和3.3.4.1~3.3.4.4(在制丝线上)或YC/T18—1994中4.3.4.4.1(在打叶复烤线上)的规定进行操作。4.2使用性能
整机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达到下列要求:a)额定生产能力达到表1的规定;b)解把率应不小于80%;
c)有效运行率应不小于90%。
4.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4.3.1对人身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和对机构可能造成损坏的运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3.2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4.3.3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4.3.4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0.
4.3.5整机的防护门罩应装有限位保护器,门罩打开时机器应停止工作。4.3.6整机上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隔离开关)。在闭锁位置时,任何启动设备的操作将不能进行。
4.3.7整机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当出现紧急情况(设备损坏、人身危险)时,按下此按钮即可断电停机。
4.3.8噪声
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2dB(A)。
4.4装配
4.4.1装配应符合YC/T10.11和YC/T10.16的有关规定。4.4.2解把滚刀与输送带的最小间距宜调整在5mm~15mm范围内。4.4.3输送带松紧适当,运行时的左右偏移量不大于20mm。46
4.5空载运行
YC/T 48-1996
整机应以额定速度进行不小于4h的连续空载运行试验,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能满足空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机械运动部位应运行平稳,无撞击;c)安全保护装置符合4.3.1要求,安全停机符合4.3.5要求d)输送带运行平稳,其偏移量符合4.4.3要求;e)气路系统无泄漏,解把装置抬起、下落平稳可靠;f)噪声符合4.3.8要求。
4.6负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不少于21h,应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能满足负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达到4.2的要求。
注: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运行。4.7外观
4.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4.7.2整机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相协调。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表、仪器如下:
a)电子台秤:
1)最大称重:0~100kg
2)精度:0.05kg
b)2型声级计,A计权网络。
5.2有效运行率
整机以额定生产能力正常运行,连续三天,每天一班,每班不少于7h的考核运行时间(如不能保证每班7h考核运行时间时,应延长该班工作时间或重新考核),有效运行率按式(1)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
有效运行率(%)=
额定产量
式中:额定产量一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间一非整机故障停机时间)注
额定生产能力按含水率12%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也应按含水率12%计算。1
2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计算。3实际合格品产量为达到解把率指标的整批烟叶,在进行计算时该批烟叶均应计为合格品。(1)
4整机有效运行率的计算与采购方日常使用整机时有效作业率的考核是有区别的,后者存在资源配置、环境条件、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5.3解把率
5.3.1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整机运行30rmin后,每隔30min,在配叶解把机烟叶出口处,先后取样5次,每次随机取样50kg作为样品。5.3.2从每份样品中人工栋出未能解开的烟把、并用台秤称重。5.3.3解把率按式(2)计算:
被测样品总重量未解开烟把重量×100解把率(%)=盐
被测样品总重量
5.4噪声
5.4.1整机噪声声压级按GB/T3768测量整机噪声,并符合以下规定:(2)
a)主要测点距离为1000 mm:
b)测点距反射面的高度为1500mm;YC/T 48—1996
c)测点数为5点,即4个基本测点再加上水平面上A声级最高点的附加测点,见图1。1
○—基本测点:一附加测点
图1测点布置图
5.4.2测试按GB/T3768—1983中6.4.2的规定。5.4.3背景噪声的修正按GB/T3768--1983中6.5执行。5.4.4测量表面平均声压级(A声功率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7.1执行。5.5电气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4-1993中4.2~4.4执行。6检验
整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
6.1.1每台整机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3~~4.5和4.7及7.1、7.2.1.7.2.2。6.1.2每台整机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6.2验收检验
6.2.1每台整机应按4.5和4.6进行验收检验。6.2.2整机验收检验应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6.3型式检验
6.3.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积累50台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6.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6.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出厂整机数量少于10台48
时,则随机抽取一台。
6.4判定规则
YC/T 48—1996
6.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6.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达不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和GB/T13306的有关规定。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bZxz.net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YC/T10.12中的有关规定。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一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水措施。
8产品贵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整机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造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49
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A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项目名称
电源:3N~50Hz/TN-S
来料含水率
来料回透率
摆把操作
压缩空气压力
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A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广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结论:
额定生产能力
解把率
有效运行率
项目名称
YC/T 48—1996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表A1工作条件记录
型配叶解把机
标准规定
10℃~40℃
70%~80%
<2000m
380 V±38 V
50 Hz±1 Hz
≥14%
≥95%
符合《卷烟工艺规范》或YC/T18≥0. 6 MPa
表A2验收记录
型配叶解把机
标准规定
按表1的规定
≥80%
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功能齐全稳定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供方单位(签章):
实测值
实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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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FA11~15型配叶解把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FA11~15型配叶解把机的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治谈贸易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FA11~15型配叶解把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万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徐州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克强、邱国良、王延安、梁文娟。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
FA11~15型配叶解把机
Tobacco machinery
Model FA 11 to 15 leaf preparing and bundles loosening machine1范围
YC/T 48—1996
本标准规定了FA11~15型配叶解把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FA11~15型配叶解把机(以下简称整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635—1992烤烟
GB2894-1988安全标志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T 3768--1983
GB/T 13306—1991
YC/T1--1994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YC/T 10.10-—1993
YC/T 10. 11--1993
YC/T 10.12—1993
YC/T 10. 14--1993
YC/T 10.16--1996
YC/T 11.2--1993
YC/T 15—1994
YC/T 18—1994
卷烟工艺规范
3分类与命名
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漆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装配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日
电气装配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基本要求
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
烟叶复烤生产工艺规程
分类与命名按 YC/T 1和 YC/T 15执行。3.1型号
3.1.1型号示例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6-07-08批准44
1996-11-01实施
3.1.2型号一览表见表1。
额定生产能力按烟叶含水率12%计算YC/T48--1996
型别序号
型别代号
组别代号
类别代号
额定生产能力,kg/h
配叶、解把
配叶、切尖、解(松)把
结构特点(左路、右路或双路机)左路
2左路机是指观察者沿物料流向观察,操作面在右边者。反之为右路机3.2基本参数
整机的基本参数见表2。
参数名称
额定生产能力
配叶台位数
铺叶台高度
解把滚刀直径
解把滚刀转速
输送带宽度
输送带速度
配叶台每个吸尘
口抽风量
压缩空气压力
压缩空气耗量
总功率
外形尺寸
(长×宽×高)
17000X2180×2310
产品型号及参数
X2 310
4技术要求
YC/T 48—1996
整机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4.1工作条件
整机在下列工作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70%~80%;
c)海拨拔高度:不高于2000m;d) 电源.3 N~~50 Hz/TN-S,380 V±38 V,50 Hz±1Hz;注:出口整机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压缩空气进口压力不小于0.6 MPa;f)用于制丝线时,来料烟叶应为甲级或乙级卷烟配方烟叶,并应符合《卷烟工艺规范》中3.1.2、3.2.1.2、3.2.1.3的规定。用于打叶复烤线时,来料烟叶应为上等级烟叶或C3V、B2V中等级烟叶,质量符合GB2635的规定;
g)烟叶含水率不应低于14%;
h)烟叶回透率应不低于95%;
i)摆把应按《卷烟工艺规范》中3.3.1和3.3.4.1~3.3.4.4(在制丝线上)或YC/T18—1994中4.3.4.4.1(在打叶复烤线上)的规定进行操作。4.2使用性能
整机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达到下列要求:a)额定生产能力达到表1的规定;b)解把率应不小于80%;
c)有效运行率应不小于90%。
4.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4.3.1对人身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和对机构可能造成损坏的运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3.2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4.3.3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4.3.4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0.
4.3.5整机的防护门罩应装有限位保护器,门罩打开时机器应停止工作。4.3.6整机上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隔离开关)。在闭锁位置时,任何启动设备的操作将不能进行。
4.3.7整机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当出现紧急情况(设备损坏、人身危险)时,按下此按钮即可断电停机。
4.3.8噪声
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2dB(A)。
4.4装配
4.4.1装配应符合YC/T10.11和YC/T10.16的有关规定。4.4.2解把滚刀与输送带的最小间距宜调整在5mm~15mm范围内。4.4.3输送带松紧适当,运行时的左右偏移量不大于20mm。46
4.5空载运行
YC/T 48-1996
整机应以额定速度进行不小于4h的连续空载运行试验,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能满足空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机械运动部位应运行平稳,无撞击;c)安全保护装置符合4.3.1要求,安全停机符合4.3.5要求d)输送带运行平稳,其偏移量符合4.4.3要求;e)气路系统无泄漏,解把装置抬起、下落平稳可靠;f)噪声符合4.3.8要求。
4.6负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不少于21h,应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能满足负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达到4.2的要求。
注: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运行。4.7外观
4.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4.7.2整机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相协调。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表、仪器如下:
a)电子台秤:
1)最大称重:0~100kg
2)精度:0.05kg
b)2型声级计,A计权网络。
5.2有效运行率
整机以额定生产能力正常运行,连续三天,每天一班,每班不少于7h的考核运行时间(如不能保证每班7h考核运行时间时,应延长该班工作时间或重新考核),有效运行率按式(1)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
有效运行率(%)=
额定产量
式中:额定产量一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间一非整机故障停机时间)注
额定生产能力按含水率12%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也应按含水率12%计算。1
2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计算。3实际合格品产量为达到解把率指标的整批烟叶,在进行计算时该批烟叶均应计为合格品。(1)
4整机有效运行率的计算与采购方日常使用整机时有效作业率的考核是有区别的,后者存在资源配置、环境条件、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5.3解把率
5.3.1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整机运行30rmin后,每隔30min,在配叶解把机烟叶出口处,先后取样5次,每次随机取样50kg作为样品。5.3.2从每份样品中人工栋出未能解开的烟把、并用台秤称重。5.3.3解把率按式(2)计算:
被测样品总重量未解开烟把重量×100解把率(%)=盐
被测样品总重量
5.4噪声
5.4.1整机噪声声压级按GB/T3768测量整机噪声,并符合以下规定:(2)
a)主要测点距离为1000 mm:
b)测点距反射面的高度为1500mm;YC/T 48—1996
c)测点数为5点,即4个基本测点再加上水平面上A声级最高点的附加测点,见图1。1
○—基本测点:一附加测点
图1测点布置图
5.4.2测试按GB/T3768—1983中6.4.2的规定。5.4.3背景噪声的修正按GB/T3768--1983中6.5执行。5.4.4测量表面平均声压级(A声功率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7.1执行。5.5电气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4-1993中4.2~4.4执行。6检验
整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
6.1.1每台整机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3~~4.5和4.7及7.1、7.2.1.7.2.2。6.1.2每台整机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6.2验收检验
6.2.1每台整机应按4.5和4.6进行验收检验。6.2.2整机验收检验应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6.3型式检验
6.3.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积累50台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6.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6.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出厂整机数量少于10台48
时,则随机抽取一台。
6.4判定规则
YC/T 48—1996
6.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6.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达不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和GB/T13306的有关规定。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bZxz.net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YC/T10.12中的有关规定。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一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水措施。
8产品贵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整机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造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49
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A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项目名称
电源:3N~50Hz/TN-S
来料含水率
来料回透率
摆把操作
压缩空气压力
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A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广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结论:
额定生产能力
解把率
有效运行率
项目名称
YC/T 48—1996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表A1工作条件记录
型配叶解把机
标准规定
10℃~40℃
70%~80%
<2000m
380 V±38 V
50 Hz±1 Hz
≥14%
≥95%
符合《卷烟工艺规范》或YC/T18≥0. 6 MPa
表A2验收记录
型配叶解把机
标准规定
按表1的规定
≥80%
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功能齐全稳定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供方单位(签章):
实测值
实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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