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图集 >>
- 其它 >>
- 09BD1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图集号:
09BD14
图集名称:
09BD1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图集类别:
其它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3-03-21 -
实施日期:
2023-03-21 下载格式:
pdf zip下载大小:
31.74 MB
手机扫码下载更方便
点击下载
部分标准内容:
09BD1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编制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北京首建标建筑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09年11月
一、编制依据
本分册主要依据以下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编制:
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2.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4.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2006
5.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6.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GB/T 4728
7.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9.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10.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矩阵切换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A/T 646-2006
1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 761-2008
1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2002
13.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T 678-2007
1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2006
15.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
16.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
二、编制内容
本分册编制的内容包括:入侵报警系统(IAS)、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出入口控制系统(ACS)、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图集包括以上各系统的组成、设备简介、设备安装做法以及工程中应用实例。
1. 入侵报警系统(IAS)
系统应能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入侵报警系统应有报警复核(声音)功能。系统不得有漏报警,误报警率应符合工程合同书的要求。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复核功能,宜有图像复核加声音复核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 出入口控制系统(ACS)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人员安全疏散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要求。防盗安全门、访客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作为一种民用出入口控制系统,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2、《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T 269的技术要求。
4. 电子巡查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5.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6. 其他子系统
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要求或对建筑物、构筑物内特殊部位的防护要求,设置其他特殊的安全防范子系统,如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各类周界防护系统等。
三、系统设计
在工程设计中,安全防范系统的防护等级按照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进行设计,并应与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各安全防范系统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2.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3.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4.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5. 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
6. 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7.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
四、设备安装
本分册所表示的安装做法、导线敷设、设备选型,是按室内工作条件下选择的。如需特殊工作环境或导线室外敷设,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选型。不同厂家生产的安防产品其技术指标、安装要求也不尽相同,工程中要以实际采用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为准。
五、系统供电
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供电除应执行GB 50348、JGJ 16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3. 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4. 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置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5.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有足够容量。应根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6. 电源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电压波动范围应在设备允许范围内;
- 频率稳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 波形失真度应满足设备要求;
- 接地电阻应符合防雷接地要求。
小提示:此图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图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图集包。
编制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北京首建标建筑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09年11月
一、编制依据
本分册主要依据以下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编制:
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2.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4.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2006
5.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6.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GB/T 4728
7.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9.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10.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矩阵切换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A/T 646-2006
1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 761-2008
1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2002
13.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T 678-2007
1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2006
15.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
16.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
二、编制内容
本分册编制的内容包括:入侵报警系统(IAS)、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出入口控制系统(ACS)、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图集包括以上各系统的组成、设备简介、设备安装做法以及工程中应用实例。
1. 入侵报警系统(IAS)
系统应能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入侵报警系统应有报警复核(声音)功能。系统不得有漏报警,误报警率应符合工程合同书的要求。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复核功能,宜有图像复核加声音复核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 出入口控制系统(ACS)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人员安全疏散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要求。防盗安全门、访客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作为一种民用出入口控制系统,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2、《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T 269的技术要求。
4. 电子巡查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5.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6. 其他子系统
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要求或对建筑物、构筑物内特殊部位的防护要求,设置其他特殊的安全防范子系统,如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各类周界防护系统等。
三、系统设计
在工程设计中,安全防范系统的防护等级按照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进行设计,并应与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各安全防范系统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2.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3.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4.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5. 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
6. 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7.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
四、设备安装
本分册所表示的安装做法、导线敷设、设备选型,是按室内工作条件下选择的。如需特殊工作环境或导线室外敷设,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选型。不同厂家生产的安防产品其技术指标、安装要求也不尽相同,工程中要以实际采用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为准。
五、系统供电
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供电除应执行GB 50348、JGJ 16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3. 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4. 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置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5.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有足够容量。应根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6. 电源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电压波动范围应在设备允许范围内;
- 频率稳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 波形失真度应满足设备要求;
- 接地电阻应符合防雷接地要求。
小提示:此图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图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图集包。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上一篇: 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
- 下一篇: 室外工程-围墙、围栏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
- GB/T12949-1991 滑动轴承覆有减摩塑料层的双金属轴套
- GB/T1182-201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 GB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
- GB/T38627-2020 信息技术 实时定位 磁定位数据接口
- GB/T15349-1994 化学试剂 溴甲酚绿
- GB/T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 GB/T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 GB9178-1988 集成电路术语
- GB/T97.1-2002 平垫圈A级
- GB/T10125-2021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 GB/T8878—2014 棉针织内衣
-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T43802-2024 绿色产品评价 物流周转箱
- GB/T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 GB31094-2014 防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25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wymp4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