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地方标准】 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6-02 22:10:20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63/T 1480-2016

  • 标准名称:

    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 标准类别:

    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16-03-21
  • 实施日期:

    2016-05-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pdf .zip
  • 下载大小:

    169.65 KB

手机扫码下载更方便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03.120.20
  • 中标分类号:

    A00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严菁、石彦军、肖林青、王健、张素梅、来宁军、崔国华、李鸿雁
  • 起草单位: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
  • 归口单位: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名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请条件、评价程序、名牌管理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名牌评价,也可用于名牌培育本文档为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 1480-2016《青海名牌评价通则》。内容规定了青海名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请条件(包括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及区域名牌)、评价程序及名牌管理标志。适用于青海名牌评价及名牌培育工作。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3.120.20
A00
备案号:49252-2016

DB63
青海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 1480—2016

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2016-03-21发布
2016-05-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菁、石彦军、肖林青、王健、张素梅、来宁军、崔国华、李鸿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名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申请条件、评价程序、名牌管理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青海名牌评价,也可用于名牌培育。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青海名牌
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评价,并经有关管理机构确认的制造业名牌产品、农业名牌产品、传统特色手工艺品、服务业名牌和区域名牌的统称。

2.2 制造业名牌产品
在青海省境内生产,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的制造业产品。

2.3 农业名牌产品
在青海省境内生产,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的农产品。

2.4 传统特色手工艺品
纯手工或借助工具制作的产品。

2.5 服务业名牌
具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反映该服务主体的经营决策、文化理念、经济实力、组织管理、服务创新和整体形象的名牌企业。

2.6 区域名牌
青海省某特定区域内优势产业群体企业共同拥有的,在该产业市场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集体名牌。

3 评价原则

青海名牌评价工作坚持自愿申请,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

4 申报条件

4.1 制造业名牌产品、传统特色手工艺品

申报制造业名牌产品、传统特色手工艺品的企业及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a)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b)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规定;
c) 连续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年销售额、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d)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
e) 具有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技术装备与工艺,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自主创新成效显著;
f) 已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并有效运行;
g) 重视品牌建设,具有社会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h) 企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明确,无纠纷;
i) 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j) 具有完善的后服务体系,产品社会满意度高;
k) 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2 农业名牌产品

申报农业名牌的组织机构及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a)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社团法人资格;
b)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规定;
c) 连续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消费者满意程度高;
d)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e) 产品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为当地农村经济的主导产品,或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并在本地农业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产品,并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
f) 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g) 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h) 申报产品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范围的必须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i) 按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
j) 重视品牌建设,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产品社会满意度高;
k) 单位拥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明确,无纠纷。

4.3 服务业名牌

申报服务业名牌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a)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
b) 企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服务商标,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明确,无纠纷;
c)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居全省同行前列;
d) 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通过相关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e) 有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反馈机制,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投诉处理及时,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f) 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

4.4 区域名牌

申报区域名牌的组织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明确的行政或地理区域范围;
b) 集聚区产业有相应的发展规划和配套的政策措施,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完备的服务功能,建立了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产品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或人才引进机制;
c) 集聚区内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或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d) 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主导产品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产业协作配套能力强,被认定为全国或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e) 集聚区内有三家以上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省级名牌产品的销售额占产业集群内同类产品总销售额的30%以上;
f) 有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100%获证。集聚区内产品实物质量整体水平稳定,主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不低于同期、同类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平均水平。

5 评价程序

5.1 评价周期

青海名牌评价工作每二年进行一次。

5.2 申报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 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
b) 注册商标证书;
c) 申报产品(服务项目)介绍;
d) 有关部门依法核发的相关许可证,纳税情况证明,经营情况证明;
e) 连续三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查)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评价)报告;
f)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3 预审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下载资源 直接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169.65 KB · zip
💡 点击“前往下载”将跳转至网盘页面,无需提取码,可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DB63/T 1480-2016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DB63/T 1480-2016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DB63/T 1480-2016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DB63/T 1480-2016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DB63/T 1480-2016青海名牌评价通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25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wymp4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