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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DB33/T 267-2006
标准名称: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6-03-27 -
实施日期:
2006-05-27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下载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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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B33/T267-2006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涵盖浙江省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的总则、治理区划、规划设计、疫情监测与调查、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营林措施、病木清理及疫木管理等技术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ICS65.020.01 B16
备案号: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67-2006
代替DB33/T267-2000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ure management of 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
发布:2006-03-27
实施:2006-05-27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DB33/T267—2006本标准代替DB33/T267-2000《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主要变化如下:
1. 标准名称由《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改为《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文本中“规程”改为“标准”,“工程治理”改为“治理”,“厅”“局”改为“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改为“各县(市、区)”,“松墨天牛”改为“松褐天牛”,首次出现病虫名称时增加拉丁学名。
2. 松材线虫病治理方针由“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改为“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3. 第6、7、8、9章中悬空段加上节编号;增加“10 营林措施”和“12 疫木管理”两个章节内容。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主要起草人:蒋平、赵锦年、柴希民、吾中良、何志华、沈杰、朱云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材线虫病(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综合治理的总则、治理区划、规划设计、疫情监测和调查、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营林措施、病木清理、疫木管理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LY/T1123-1993 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
3 总则
3.1 为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确保治理质量,根据《林业部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现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标准。
3.2 松材线虫病治理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
4 工程治理区划
4.1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地理环境、林分用途、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发生历史、治理技术水平等因素划分不同发生类型,实行分类施策。
4.2 区划内容应包括不同类型区的特点、范围、面积、区划设计表及区划图。
5 规划设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全省松材线虫病治理总体规划。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总体设计,以小班为单位制定作业方案,绘制小班作业图及表,标明作业方法。
6 疫情监测和调查
6.1 监测和调查方法:疫情监测采用引诱剂监测和人工地面监测,同时定期进行全面疫情调查。
6.2 引诱剂监测:在监测区定点放置诱捕器,使用适量引诱剂,将被诱捕的松褐天牛(Monochamus alternatus)带回实验室检验是否携带松材线虫,并组织病树调查。
6.2.1 诱捕器设置:在病害边缘区及重点疫情监控区布点,每个诱捕器间距约140m,设置于山脊或林道旁通风处。
6.2.2 挂放时间与方法: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初期开始悬挂,直至羽化完毕,用小木棍固定诱捕器,中间用铁丝绑牢,诱捕器下端离地面约1.3m。
6.2.3 引诱剂型号:蛀干类害虫引诱剂。
6.2.4 使用方法:打开瓶盖,撕去密封膜,将引诱剂置于诱捕器中,每隔15天更换一次。
6.2.5 诱捕器检查:成虫羽化期每3-5天检查一次,收集诱捕器中松褐天牛。
6.2.6 松褐天牛带回实验室进行线虫分离鉴定,如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则表明监测点发生松材线虫病,并立即组织病树调查。
6.3 人工地面监测:病害边缘区为重点,病区外围与非病区交界林分设固定或流动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并定期采集枯死木样品进行线虫分离检测。
备案号: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67-2006
代替DB33/T267-2000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ure management of 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
发布:2006-03-27
实施:2006-05-27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DB33/T267—2006本标准代替DB33/T267-2000《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主要变化如下:
1. 标准名称由《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改为《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文本中“规程”改为“标准”,“工程治理”改为“治理”,“厅”“局”改为“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改为“各县(市、区)”,“松墨天牛”改为“松褐天牛”,首次出现病虫名称时增加拉丁学名。
2. 松材线虫病治理方针由“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改为“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3. 第6、7、8、9章中悬空段加上节编号;增加“10 营林措施”和“12 疫木管理”两个章节内容。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主要起草人:蒋平、赵锦年、柴希民、吾中良、何志华、沈杰、朱云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材线虫病(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综合治理的总则、治理区划、规划设计、疫情监测和调查、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营林措施、病木清理、疫木管理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LY/T1123-1993 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
3 总则
3.1 为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确保治理质量,根据《林业部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现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标准。
3.2 松材线虫病治理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
4 工程治理区划
4.1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地理环境、林分用途、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发生历史、治理技术水平等因素划分不同发生类型,实行分类施策。
4.2 区划内容应包括不同类型区的特点、范围、面积、区划设计表及区划图。
5 规划设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全省松材线虫病治理总体规划。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总体设计,以小班为单位制定作业方案,绘制小班作业图及表,标明作业方法。
6 疫情监测和调查
6.1 监测和调查方法:疫情监测采用引诱剂监测和人工地面监测,同时定期进行全面疫情调查。
6.2 引诱剂监测:在监测区定点放置诱捕器,使用适量引诱剂,将被诱捕的松褐天牛(Monochamus alternatus)带回实验室检验是否携带松材线虫,并组织病树调查。
6.2.1 诱捕器设置:在病害边缘区及重点疫情监控区布点,每个诱捕器间距约140m,设置于山脊或林道旁通风处。
6.2.2 挂放时间与方法: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初期开始悬挂,直至羽化完毕,用小木棍固定诱捕器,中间用铁丝绑牢,诱捕器下端离地面约1.3m。
6.2.3 引诱剂型号:蛀干类害虫引诱剂。
6.2.4 使用方法:打开瓶盖,撕去密封膜,将引诱剂置于诱捕器中,每隔15天更换一次。
6.2.5 诱捕器检查:成虫羽化期每3-5天检查一次,收集诱捕器中松褐天牛。
6.2.6 松褐天牛带回实验室进行线虫分离鉴定,如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则表明监测点发生松材线虫病,并立即组织病树调查。
6.3 人工地面监测:病害边缘区为重点,病区外围与非病区交界林分设固定或流动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并定期采集枯死木样品进行线虫分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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