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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绳索吊具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2-05 10:01:54
- QJ2472.2-1993
- 现行
标准号:
QJ 2472.2-1993
标准名称: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绳索吊具
标准类别:
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3-03-29 -
实施日期:
1993-09-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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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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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导弹、运输火箭、卫生及其部件。特别是包装容器及地面设备等航天产品、翻转、吊运、转载或装车用绳索吊具(以下简称“吊具”)。 QJ 2472.2-1993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绳索吊具 QJ2472.2-1993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QJ 2472.1~2472.2-93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1993-03-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09-01实施
QJ 2472.1-93
QJ 2472.2-93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梁式吊具
绳索吊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关工业标准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绳索吊真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J2472.2-93
本标准规定了绳索吊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导弹、运输火箭、卫星及其部件,特别是包装容器及地面设备等航天产品起吊、翻转、吊运、转载和装车用绳索吊具(以下简称“吊具”)。2引用标准
GB 1102
GB3081
GB5802
GB6946
圆股钢丝绳
一般用途热镀锌低碳钢丝
起重用短环链用于葫芦和其他起重设备的T(8)级校准链条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梁式吊具
QJ2575起吊用钢丝绳选用、试验和报废规范3技术要求
3.1使用环境
使用环境要求按QJ2472.1中4.1条的规定,3.2功能及性能
3. 2. 1 功能
吊具的功能应符合QJ2472.1中4.2.1条的规定。3.2.2性能
3.2.2.1吊具的强度和刚度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2.2.1条的规定,3.2.2.2吊具的抗冲击载荷的能力应符合QJ2472.1中4.2.2.2条的规定,3.2.2.3吊具的使用性能应符合QJ2472.1中4.2.2.3条的规定。3. 2. 2. 4
吊具的强度试验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2.2.4条的规定。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03-29批准1993-09-01实施
QJ2472.2-93
3.2.2.5吊具的破坏试验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2.2.5条的规定,3..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要求按QJ2472.1中4.3条的规定,3.4设计
3. 4.1般要求
3.4.1.1按QJ2472.1中4.4.1.1~4.4.1.3条的规定3.4.1.2应设计合理的吊具方案。有轴向力的四股吊索的推荐结构形式见图1.有轴向力的四肢吊链的推荐结构形式见图2.由撑杆和绳索组成的翻转吊具的推荐结构形式见图3.
3.4.1.3设计吊索时,钢丝绳与吊环、吊耳的连接方式(绳端固定连接形式)有编插式、绳夹卡接式、铝合金套压式、锥形套接式和楔形套接式等,应合理选择,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吊索用钢丝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并符合GB1102中第1和第2章的规定,四肢水平吊索中无调节功能的两肢绳的长度差应不超过10mm。2
图1有轴向力的四股吊索
1—吊环;2挂环;3—后吊耳;4-钢套环;5后绳组;6前吊耳;7一调节螺杆;8—锁轴;9一吊耳;10一前绳组;11一绳夹14
QJ2472.2-93
图2有轴向力的四肢吊链
1—主环;2一中间主环;3中间环(需要时采用);4一连接环;5一链条;6吊钩(或其他联挂件)15
QJ 2472.2-93
图3翻转吊具
1→主吊索吊环;2副吊索吊环;3主吊索撑杆;4→副吊索撑杆;5一主吊索绳索;6一副吊索绳索;7装弹容器3.4.1.4确定吊链结构时,应使链条和吊环、吊耳和吊钩的连接有适当的过渡合理选用中间环、连接环。
吊链用链条应选用起重用短环链,并应符合GB5802中第3~5章的规定3.4.1.5设计吊带时应选用韧性好的冷轧钢带,吊带通常粘结胶垫,并能增加摩擦更为平稳,
以塑料件为主要承力件塑料吊具,塑料件与吊环、吊耳和吊钩的连接应牢固,并应充分考虑到承载情况下塑料件的弹性变形,以锦纶带为主要受力件制成的吊带也应粘结胶垫,3.4.2安全
3.4.2.1动载系数按QJ2472.1中4.4.2.1条的规定。3.4.2.2安全系数的确定分下列两种情况:8。吊具的一般构件和撑杆的安全系数及吊具分级按QJ2472.1中4.4.2.2条的规定。b.常用的绳、链、带、环、卸扣、钩等吊具的安全系数按表1。16
3. 4. 2. 3
钢丝绳
QJ 2472.2-93
钢带、
塑料承力件
卸扣、环
其他件
四肢吊具应规定每肢的使用方法,并严格规定肢间的偏差或两肢长度可调3. 4.2.4#
带有调节肢长螺杆的吊索,应充分考虑起吊时的回弹现象,保证螺纹联接的足够圈数。
3.4.2.5吊具的肢数等于或大于2时,受力绳索与铅垂方向的夹角一般不大于60°,3.5制造
3.5.1一般制造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5条的规定3.5.2钢丝绳在吊具上的固定连接方式按3.4.1.3条的规定3.5.3钢丝绳的编插方法应合理选择。吊索一般不采用两个绳头对接的编插法,3.5.4钢丝绳编插连接的破头处应缠镀锌钢丝,钢丝应符合GB3081的要求,整个编插处应包以塑料带或帆布带。
3.5.5纲丝绳在吊具上的连接方式采用铝合金压制接头,并应符合GB6946的规定.3.5.6制造吊链时,应保证链条与吊环,中间连接环与吊钩的套连质量。当采用切断连套再焊接时,应保证焊接质量,并须进行热处理,3.5.7出厂的绳索吊具应当完整无损。吊索不允许有断丝、明显的磨损和压伤、锈蚀;吊链上每一个链环的磨损不应超其直径的2%;锋利划伤深度不大于0.2mm,并应修锉光滑。
3.5.8吊具在制造过程中应进行单件试验3.5.8.1单件试验应符合QJ2472.1中4.5.11条的要求,3.5.8.2钢丝绳、链条、钢带和塑料制成的承力件或其修复后,均应进行单件试验,并在试验前进行预拉,预拉载荷为应受额定载荷的2倍。预拉程序按4.4.2条的规定4试验方法
4.1一般要求
QJ 2472.2-93
般试验要求按QJ2472.1中5.1条的规定,4.2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是否符合3.3条的要求。4.3使用环境试验
应按QJ2472.1中5.3条的规定进行.并符合3.1条的要求,4.4静载试验
4.4.1试验条件
4.4.1.1静载试验的环境和状态按QJ2472.1中5.4.1.1条和5.4.1.2条的要求.4.4.1.2静载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载荷的150%4.4.2试验目的和程序
静载试验的目的和程序分别按QJ2472.1中5.4.2条和5.4.3条的规定。4.4.3试验结果评定
应符合3.2.2.1条的要求。
4.5动载试验
4.5.1试验条件
4.5.1.1应在静载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5.1.2动载试验的环境和状态应符合4.4.1.1条和4.4.1.2条的要求。4.5.1.3动载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载荷的1.1~1.3倍。4.5.2试验目的和程序
动载试验的目的和程序按QJ2472.1中5.5.2条和5.5.3条的规定,4.5.3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3.2.2.1条和3.2.2.2条的要求。4.6使用性能试验
4.6.1试验的条件、自的和程序分别按QJ2472.1中5.6.1~5.6.3条的规定。4.6.2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3.2.2.1~3.2.2.3条的规定,4.7强度试验
4.7.1试验条件
4.7.1.1应在动载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7.1.2试验环境和状态应按4.4.1.1条和4,4.1.2条的规定。4.7.1.3强度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载荷与整个吊具零部件最小安全系数(见表1)的乘积,强度试验载荷应逐步加人。4.7.2试验目的和程序
强度试验的目的和程序按QJ2472.1中5.7.2条和5.7.3条的规定。4.7.3试验结果评定
应符合3.2.2.4条的要求。
4.8破坏试验
4.8.1试验条件
QJ2472.2-93
4.8.1.1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经强度试验的吊具可用作破坏试验。4.8.1.2试验的环境状态应按4.4.1.1条和4.4.1.2条的规定4.8.2试验目的和程序
破坏试验的目的和程序按QJ2472.1中5.8.2条和5.8.3条的规定4.8.3试验结果评定
应符合3.2.2.5条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吊具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出厂检验
5.2.1出厂的绳索吊具应百分之百地进行出厂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在产品证明书内。
5.2.2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5.2.3合格判据:
表2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达到要求为合格,若吊具未通过表2规定的任一项检验项目,应查明原因,经返修后重新检验一次,若仍不合格,则判该吊具为不合格,表2
5. 3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
静载试验
动载试验
使用性能试验
技术要求
3.2.2.1,3.2.2.2
3.2.1和3.2.2.1,3.2.2.2,3.2.2.35.3.1型式检验按QJ2472.1中6.3.1条规定,5.3.2抽样方案按QJ2472.1中6.3.2条的规定。检验方法
QJ2472.2-93
5.3.3若无特殊规定,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5.3.4合格判据:
全部达到表3的检验项目要求为合格若有任一套产品未通过表3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则判该批吊具为不合格。表3
检验项目
强度试验
破坏试验
环境试验
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6. 1标志
应按QJ2472.1中7.1条的规定,
6.2包装
应按QJ2472.1中7.2条的规定。
6. 3运输
技术要求
6.3.1运输要求按QJ2472.1中7.3条的规定,检验方法
6.3.2运输中吊具的放置应当平稳、可靠,钢丝绳吊具可以直放,也可以弯曲,但不得呈锐角放置,
吊具不应与有锋利尖角和棱边金属产品接触或靠近,并应用绳、带或铁丝适当固定。6.4购存
6.4.1贮存要求应符合6.3.2条和QJ2472.1中7.4条的要求。6.4.2长期存放的链条吊具一般应呈吊挂状态,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和维护。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七○八所提出,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二○六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秋明、周端仪,20www.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QJ2472.1~2472.2-93
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七O八研究所出版发行七○八所排版印刷
1993年10月出版
定价: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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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1993-03-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09-01实施
QJ 2472.1-93
QJ 2472.2-93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梁式吊具
绳索吊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关工业标准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绳索吊真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J2472.2-93
本标准规定了绳索吊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导弹、运输火箭、卫星及其部件,特别是包装容器及地面设备等航天产品起吊、翻转、吊运、转载和装车用绳索吊具(以下简称“吊具”)。2引用标准
GB 1102
GB3081
GB5802
GB6946
圆股钢丝绳
一般用途热镀锌低碳钢丝
起重用短环链用于葫芦和其他起重设备的T(8)级校准链条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梁式吊具
QJ2575起吊用钢丝绳选用、试验和报废规范3技术要求
3.1使用环境
使用环境要求按QJ2472.1中4.1条的规定,3.2功能及性能
3. 2. 1 功能
吊具的功能应符合QJ2472.1中4.2.1条的规定。3.2.2性能
3.2.2.1吊具的强度和刚度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2.2.1条的规定,3.2.2.2吊具的抗冲击载荷的能力应符合QJ2472.1中4.2.2.2条的规定,3.2.2.3吊具的使用性能应符合QJ2472.1中4.2.2.3条的规定。3. 2. 2. 4
吊具的强度试验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2.2.4条的规定。航空航天工业部1993-03-29批准1993-09-01实施
QJ2472.2-93
3.2.2.5吊具的破坏试验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2.2.5条的规定,3..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要求按QJ2472.1中4.3条的规定,3.4设计
3. 4.1般要求
3.4.1.1按QJ2472.1中4.4.1.1~4.4.1.3条的规定3.4.1.2应设计合理的吊具方案。有轴向力的四股吊索的推荐结构形式见图1.有轴向力的四肢吊链的推荐结构形式见图2.由撑杆和绳索组成的翻转吊具的推荐结构形式见图3.
3.4.1.3设计吊索时,钢丝绳与吊环、吊耳的连接方式(绳端固定连接形式)有编插式、绳夹卡接式、铝合金套压式、锥形套接式和楔形套接式等,应合理选择,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吊索用钢丝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并符合GB1102中第1和第2章的规定,四肢水平吊索中无调节功能的两肢绳的长度差应不超过10mm。2
图1有轴向力的四股吊索
1—吊环;2挂环;3—后吊耳;4-钢套环;5后绳组;6前吊耳;7一调节螺杆;8—锁轴;9一吊耳;10一前绳组;11一绳夹14
QJ2472.2-93
图2有轴向力的四肢吊链
1—主环;2一中间主环;3中间环(需要时采用);4一连接环;5一链条;6吊钩(或其他联挂件)15
QJ 2472.2-93
图3翻转吊具
1→主吊索吊环;2副吊索吊环;3主吊索撑杆;4→副吊索撑杆;5一主吊索绳索;6一副吊索绳索;7装弹容器3.4.1.4确定吊链结构时,应使链条和吊环、吊耳和吊钩的连接有适当的过渡合理选用中间环、连接环。
吊链用链条应选用起重用短环链,并应符合GB5802中第3~5章的规定3.4.1.5设计吊带时应选用韧性好的冷轧钢带,吊带通常粘结胶垫,并能增加摩擦更为平稳,
以塑料件为主要承力件塑料吊具,塑料件与吊环、吊耳和吊钩的连接应牢固,并应充分考虑到承载情况下塑料件的弹性变形,以锦纶带为主要受力件制成的吊带也应粘结胶垫,3.4.2安全
3.4.2.1动载系数按QJ2472.1中4.4.2.1条的规定。3.4.2.2安全系数的确定分下列两种情况:8。吊具的一般构件和撑杆的安全系数及吊具分级按QJ2472.1中4.4.2.2条的规定。b.常用的绳、链、带、环、卸扣、钩等吊具的安全系数按表1。16
3. 4. 2. 3
钢丝绳
QJ 2472.2-93
钢带、
塑料承力件
卸扣、环
其他件
四肢吊具应规定每肢的使用方法,并严格规定肢间的偏差或两肢长度可调3. 4.2.4#
带有调节肢长螺杆的吊索,应充分考虑起吊时的回弹现象,保证螺纹联接的足够圈数。
3.4.2.5吊具的肢数等于或大于2时,受力绳索与铅垂方向的夹角一般不大于60°,3.5制造
3.5.1一般制造要求应符合QJ2472.1中4.5条的规定3.5.2钢丝绳在吊具上的固定连接方式按3.4.1.3条的规定3.5.3钢丝绳的编插方法应合理选择。吊索一般不采用两个绳头对接的编插法,3.5.4钢丝绳编插连接的破头处应缠镀锌钢丝,钢丝应符合GB3081的要求,整个编插处应包以塑料带或帆布带。
3.5.5纲丝绳在吊具上的连接方式采用铝合金压制接头,并应符合GB6946的规定.3.5.6制造吊链时,应保证链条与吊环,中间连接环与吊钩的套连质量。当采用切断连套再焊接时,应保证焊接质量,并须进行热处理,3.5.7出厂的绳索吊具应当完整无损。吊索不允许有断丝、明显的磨损和压伤、锈蚀;吊链上每一个链环的磨损不应超其直径的2%;锋利划伤深度不大于0.2mm,并应修锉光滑。
3.5.8吊具在制造过程中应进行单件试验3.5.8.1单件试验应符合QJ2472.1中4.5.11条的要求,3.5.8.2钢丝绳、链条、钢带和塑料制成的承力件或其修复后,均应进行单件试验,并在试验前进行预拉,预拉载荷为应受额定载荷的2倍。预拉程序按4.4.2条的规定4试验方法
4.1一般要求
QJ 2472.2-93
般试验要求按QJ2472.1中5.1条的规定,4.2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是否符合3.3条的要求。4.3使用环境试验
应按QJ2472.1中5.3条的规定进行.并符合3.1条的要求,4.4静载试验
4.4.1试验条件
4.4.1.1静载试验的环境和状态按QJ2472.1中5.4.1.1条和5.4.1.2条的要求.4.4.1.2静载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载荷的150%4.4.2试验目的和程序
静载试验的目的和程序分别按QJ2472.1中5.4.2条和5.4.3条的规定。4.4.3试验结果评定
应符合3.2.2.1条的要求。
4.5动载试验
4.5.1试验条件
4.5.1.1应在静载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5.1.2动载试验的环境和状态应符合4.4.1.1条和4.4.1.2条的要求。4.5.1.3动载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载荷的1.1~1.3倍。4.5.2试验目的和程序
动载试验的目的和程序按QJ2472.1中5.5.2条和5.5.3条的规定,4.5.3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3.2.2.1条和3.2.2.2条的要求。4.6使用性能试验
4.6.1试验的条件、自的和程序分别按QJ2472.1中5.6.1~5.6.3条的规定。4.6.2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3.2.2.1~3.2.2.3条的规定,4.7强度试验
4.7.1试验条件
4.7.1.1应在动载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7.1.2试验环境和状态应按4.4.1.1条和4,4.1.2条的规定。4.7.1.3强度试验载荷应为额定载荷与整个吊具零部件最小安全系数(见表1)的乘积,强度试验载荷应逐步加人。4.7.2试验目的和程序
强度试验的目的和程序按QJ2472.1中5.7.2条和5.7.3条的规定。4.7.3试验结果评定
应符合3.2.2.4条的要求。
4.8破坏试验
4.8.1试验条件
QJ2472.2-93
4.8.1.1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经强度试验的吊具可用作破坏试验。4.8.1.2试验的环境状态应按4.4.1.1条和4.4.1.2条的规定4.8.2试验目的和程序
破坏试验的目的和程序按QJ2472.1中5.8.2条和5.8.3条的规定4.8.3试验结果评定
应符合3.2.2.5条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吊具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出厂检验
5.2.1出厂的绳索吊具应百分之百地进行出厂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在产品证明书内。
5.2.2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5.2.3合格判据:
表2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达到要求为合格,若吊具未通过表2规定的任一项检验项目,应查明原因,经返修后重新检验一次,若仍不合格,则判该吊具为不合格,表2
5. 3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
静载试验
动载试验
使用性能试验
技术要求
3.2.2.1,3.2.2.2
3.2.1和3.2.2.1,3.2.2.2,3.2.2.35.3.1型式检验按QJ2472.1中6.3.1条规定,5.3.2抽样方案按QJ2472.1中6.3.2条的规定。检验方法
QJ2472.2-93
5.3.3若无特殊规定,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5.3.4合格判据:
全部达到表3的检验项目要求为合格若有任一套产品未通过表3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则判该批吊具为不合格。表3
检验项目
强度试验
破坏试验
环境试验
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6. 1标志
应按QJ2472.1中7.1条的规定,
6.2包装
应按QJ2472.1中7.2条的规定。
6. 3运输
技术要求
6.3.1运输要求按QJ2472.1中7.3条的规定,检验方法
6.3.2运输中吊具的放置应当平稳、可靠,钢丝绳吊具可以直放,也可以弯曲,但不得呈锐角放置,
吊具不应与有锋利尖角和棱边金属产品接触或靠近,并应用绳、带或铁丝适当固定。6.4购存
6.4.1贮存要求应符合6.3.2条和QJ2472.1中7.4条的要求。6.4.2长期存放的链条吊具一般应呈吊挂状态,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和维护。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七○八所提出,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二○六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秋明、周端仪,20www.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QJ2472.1~2472.2-93
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七O八研究所出版发行七○八所排版印刷
1993年10月出版
定价: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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