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地方标准 >>
-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
- DB32/T 1705-2018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标准号:
DB32/T 1705-2018
标准名称: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标准类别: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8-02-10 -
实施日期:
2018-03-10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
手机扫码下载更方便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DB32/T1705-2018《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规定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的适用范围、保护区划分、排放要求及检测方法,适用于太湖流域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和水环境保护。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150
B52
备案号:58083-2018
DB32/T1705-2018
代替 DB32/T1705-2011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Discharge Requirements of Pond Aquaculture Water in Taihu Lake Basin
2018-02-10发布
2018-03-1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1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增加了标准适用范围;
—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未引用的条例,修正了部分测定方法编号;
— 增加了保护区划分的具体内容;
— 修改了池塘养殖水分区排放的具体要求;
— 更新和修正了部分测定方法及编号,增加了铜、锌的测定方法;
— 增加了采样方法和监测频率;
— 删除了结果评价、实施与监督章节。
本标准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次修订起草人:樊祥科、邹宏海、张永江、邹勇、黄春贵、杨振、郑浩、张莉。
自实施之日起,本标准代替江苏省地方标准《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DB32/T1705-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太湖流域(简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的适用范围、排放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的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7475 水质 铜、铅、锌、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892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 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700 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太湖流域(Taihu Lake Basin)
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区、溧水区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4 保护区划分
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 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
— 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 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5 排放要求
5.1 分区要求
注1:太湖流域的范围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准。
注2:太湖流域保护区划分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准,保护区的具体范围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5.1.1 按地面水域保护区级别及池塘养殖水排放去向,池塘养殖水排放分别执行5.2规定的一、二、三级排放限值,且均不应直接排入太湖湖体、源头水、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索饵场、自然保护区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1.2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用水排放应达到一级排放限值。
5.1.3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用水排放应达到二级排放限值。
5.1.4 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用水排放应达到三级排放限值。
5.2 排放限值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限值见表1。
表1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限值
项目:
1. 悬浮物(mg/L)
2. pH
3. 氨氮(以N计,mg/L)
4. 总氮(以N计,mg/L)
5. 总磷(以P计,mg/L)
6. 高锰酸盐指数(mg/L)
7. 铜(mg/L)
8. 锌(mg/L)
一级排放限值:
悬浮物≤50 mg/L;
pH 6.0~9.0;
氨氮≤1.5 mg/L;
总氮≤2.0 mg/L;
总磷≤0.3 mg/L;
高锰酸盐指数≤8.0 mg/L;
铜≤0.10 mg/L;
锌≤0.50 mg/L。
二级、三级排放限值内容在原OCR文本中缺失,无法准确恢复。
6 检测方法
6.1 采样方法
按HJ 493、HJ 494和HJ 495的规定执行。
B52
备案号:58083-2018
DB32/T1705-2018
代替 DB32/T1705-2011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Discharge Requirements of Pond Aquaculture Water in Taihu Lake Basin
2018-02-10发布
2018-03-1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1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增加了标准适用范围;
—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未引用的条例,修正了部分测定方法编号;
— 增加了保护区划分的具体内容;
— 修改了池塘养殖水分区排放的具体要求;
— 更新和修正了部分测定方法及编号,增加了铜、锌的测定方法;
— 增加了采样方法和监测频率;
— 删除了结果评价、实施与监督章节。
本标准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次修订起草人:樊祥科、邹宏海、张永江、邹勇、黄春贵、杨振、郑浩、张莉。
自实施之日起,本标准代替江苏省地方标准《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DB32/T1705-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太湖流域(简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的适用范围、排放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的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7475 水质 铜、铅、锌、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892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 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700 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太湖流域(Taihu Lake Basin)
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区、溧水区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4 保护区划分
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 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
— 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 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5 排放要求
5.1 分区要求
注1:太湖流域的范围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准。
注2:太湖流域保护区划分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准,保护区的具体范围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5.1.1 按地面水域保护区级别及池塘养殖水排放去向,池塘养殖水排放分别执行5.2规定的一、二、三级排放限值,且均不应直接排入太湖湖体、源头水、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索饵场、自然保护区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1.2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用水排放应达到一级排放限值。
5.1.3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用水排放应达到二级排放限值。
5.1.4 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池塘养殖用水排放应达到三级排放限值。
5.2 排放限值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限值见表1。
表1 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限值
项目:
1. 悬浮物(mg/L)
2. pH
3. 氨氮(以N计,mg/L)
4. 总氮(以N计,mg/L)
5. 总磷(以P计,mg/L)
6. 高锰酸盐指数(mg/L)
7. 铜(mg/L)
8. 锌(mg/L)
一级排放限值:
悬浮物≤50 mg/L;
pH 6.0~9.0;
氨氮≤1.5 mg/L;
总氮≤2.0 mg/L;
总磷≤0.3 mg/L;
高锰酸盐指数≤8.0 mg/L;
铜≤0.10 mg/L;
锌≤0.50 mg/L。
二级、三级排放限值内容在原OCR文本中缺失,无法准确恢复。
6 检测方法
6.1 采样方法
按HJ 493、HJ 494和HJ 495的规定执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地方标准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25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wymp4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