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国家标准(GB)】 惰性气体灭火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0 21:33:51
  • GB20128-200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20128-2006

  • 标准名称:

    惰性气体灭火剂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6-03-01
  • 实施日期:

    2006-10-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50.05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01消防综合
  • 中标分类号: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4消防设备与器材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NEQ ISO 14520:1997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1-27776
  • 页数:

    平装16 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 标准价格:

    10.0 元
  • 出版日期:

    2006-06-08
  • 计划单号:

    20000012-Q-312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6-03-01
  • 起草人:

    庄爽、李妹
  •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
  •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公安部
  • 相关标签:

    惰性气体 灭火剂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惰性气体灭火剂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惰性气体灭火剂。 GB 20128-2006 惰性气体灭火剂 GB20128-200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2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128—2006
情性气体灭火剂
Inert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2006-03-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6-10-01实施
本标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GB20128—2006
本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ISO14520.12:2005(IG-01灭火剂)、ISO14520.13:2005(IG-100灭火剂)、ISO14520.14:2005(IG-55灭火剂)和ISO14520.15:2005(IG-541灭火剂)的规定制定的。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SAC/TCI13/SC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庄爽、李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情性气体灭火剂
GB20128--2006
本标准规定了情性气体灭火剂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情性气体灭火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832.2—1986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GB/T6379—2004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情性气体灭火剂inertfireextinguishingagent由氮气、氢气以及二氧化碳气按一定质量比混合而成的灭火剂。3.2
IG-01惰性气体灭火剂interfireextinguishingagentIG-01由氩气单独组成的气体灭火剂。3.3
IG-100 情性气体灭火剂interfireextinguishing agentIG-100由氮气单独组成的气体灭火剂。3.4
IG-55情性气体灭火剂interfireextinguishingagentIG-55由氩气和氮气按一定质量比混合面成的灭火剂。3.5bZxz.net
IG-541情性气体灭火剂interfireextinguishingagentIG-541由氩气、氮气和二氧化碳气按一定质量比混合而成的灭火剂。4要求
4.1一般要求
IG-01性气体灭火剂应是无色、无味、不导电的气体;IG-100情性气体灭火剂应是无色、无味,不导电的气体;情性气体灭火剂应是无色、无味、不导电的气体;IG-55
IG-541情性气体灭火剂应是无色、无味、不导电的气体。GB20128—2006
4.2性能要求
情性气体(IG-01)灭火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4.2.1
氩气含量/%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
悬浮物或沉淀物
4.2.2惰性气体(IG-100)灭火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氮气含量/%
水分含基(质量分数)/%
氧含量(质量分数)/%
≥99,9
50×10-4
不可见
50×10-4
情性气体(IG-55)灭火剂的技术性能应分别符合表3、表4的规定。4.2.3
氩气含量/%
氧气含量/%
组分气体
纯度/%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
15×10-
10×10-*
情性气体(IG-541)灭火剂的技术性能应分别符合表5、表6的规定。表5
二氧化碳含量/%
氩气含量/%
氮气含量/%
纯度/%
水分含量(质量分数)/%
氧含量(质量分数)/%
4×10-+
≤3×10-
组分气体
5×10-4
3×10-4
37.2~42.8
48.8~55.2
二氧化碳
1×10-8
1×10-3
5试验方法
5.1灭火剂含盘的测定
5.1.1仪器及测定条件
5.1.1.1仪器
GB20128—2006
气相色谱仪,配有热导检测器(以氢气作载气,对苯的灵敏度应优于1000mV·mL/mg)。5.1.1.2测定条件
测定条件以HP6890气相色谱仪为例,见表7。表7
检测器
5.1.2测定步骤
5.1.2.1采样
HP6890增强型气相色谱仪
热导检测器
检测器温度,250℃
补偿气体流量:10mL/min
参比气体流量:20mL/min
色谱柱
进样口
汽化室温度
情性气体灭火剂必须混合均后方可进行含量分析。5.1.2.2测定
HP-PLOT毛细管柱
及5A分子筛毛细管柱
温度:150℃
压力:160psi
氨气,纯度99.99%
气相色谱仪启动后,按5.1.1.2规定的条件调节好色谱仪,待仪器稳定符合要求后,打开取样钢瓶阀门,情性气体冲洗管路1s~3s后接上气相色谱仪,通过自动进样阀进人色谱仪进行含量分析。5.1.2.3测定结果及允许偏差
取三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各次测定结果的绝对偏差应不大于0.05%。5.2各组分气体纯度的测定
5.2.1仪器及测定条件
5.2.1.1仪器
同5.1.1.1的相应要求。
5.2.1.2测定条件
同5.1.1.2的相应要求。
5.2.1.3测定步骤
同5.1.2的相应要求。
5.2.1.4测定结果及允许偏差
同5.1.2.3的相应要求。
5.3水分含盘的测定
5.3.1仪器
以露点仪为例:测量范围0℃~一70℃,并满足下列技术要求:5.3.1.1当仪器温度高于气体中水分露点至少2℃时,可以控制气体进出仪器的流量。5.3.1.2把流动的样品气冷却到足够低的温度,使得水蒸气凝结,冷却的速度可调。5.3.1.3能观察露的出现和准确地测量露点。5.3.1.4气路系统死体积小且气密性好,露点室内气压应接近大气压力。5.3.1.5用标准样衡量仪器是否符合要求,按GB/T6379—2004中的相应条款进行。3
GB20128—2006
5.3.2测定步骤
按GB/T5832.2—1986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测定。5.3.3测定结果及允许偏差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各次测定结果的绝对偏差应不大于0.5×10-%。5.4组分气体氧含鼠的测定
5.4.1仪器
以氧含量测定仪为例:其测量范围0.1×10-%~20.9%,测量偏差<5%,并满足下列技术要求:5.4.1.1仪器的检测器是由稳定的氧化锆固体电解质、铂金电极、参比气体和待测气体组成的化学电池。
5.4.1.2当待测气体中含有和氧含量同一数量级的还原性气体氢气或一氧化碳,从而造成对氧含量测定的干扰时,应配有净化装置以消除对测量氧含量的影响。5.4.1.3仪器前应安装稳压阀。
5.4.2测定条件
检测器温度:700℃;待测气体流量:400mL/min;仪器应放置在环境干净、湿度适中,无腐蚀性气体和免振荡的场所。
5.4.3测定步骤
5.4.3.1接通电源,开启电源开关。5.4.3.2仪器进人加热状态,检测器温度设定为700℃。5.4.3.3待检测器温度稳定后(700士1)℃,调节待测气体流量为400mL/min,使气流将净化管和管道中残余气排除干净后即可开始测定。5.5悬浮物或沉淀物的测定
取不沸腾的冷却试样10mL置于内径约15mm的试管内,擦干试管外壁附着的霜或湿气,从横向透视观察是否有混浊或沉淀物。6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别与项目
6.1.1出厂检验
灭火剂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
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产品型式检验:a)产品试生产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
正式生产时每隔2年的定期检验;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产品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f)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组批
批为一次性投料于加工设备制得的均匀物质。组为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用相同的原料和工艺生产的产品,包括一批或多批。6.3抽样
6.3.1型式检验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取前应将产品混合均匀,每一项性能检验前应将样品混合均匀。
6.3.2按“组”和\批”抽样,都应随机抽取不小于10kg样品。4
6.4判定规则
GB20128—2006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中取样,复验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7标志、包装、运输、败存
7.1盛装情性气体灭火剂的钢瓶应在瓶口阀下锥形部分清晰牢固地标明“情性气体IG-01、IG-100、IG-541或IG-55”字样(字体用仿宋体)。7.2盛装情性气体灭火剂和相应原料的钢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标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净重、批号、标准号、生产厂、地址以及生产日期等7.3盛装情性气体灭火剂钢瓶应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7.4情性气体灭火剂钢瓶的充装应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七章“充装”的有关规定。GB20128-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情性气体灭火剂
GB20128—200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bzcbs.com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广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75字数10千字2006年7月第一版2006年7月第一次印刷*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GB)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