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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标准(MT)】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2 17:46:23
  • MT/T695-199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MT/T 695-1997

  • 标准名称: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煤炭行业标准(MT)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7-12-30
  • 实施日期:

    1998-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264.76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采矿和矿产品>>73.100采矿设备
  • 中标分类号:

    >>>>C8 矿业>>矿业综合>>D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煤炭工业出版社
  • 页数:

    10
  • 标准价格:

    12.0 元
  • 出版日期:

    1998-07-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吴际湘、肖德昌
  •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 归口单位:

    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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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以下简称灭火剂)。 MT/T 695-1997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MT/T695-199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MT/T 695 --~1997
本标准是在多年研究、应用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首次制定出来的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应用标准。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煤矿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生产和应用,本标准规定了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存等内容,从而为今后更好地开发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提供了全煤炭行业统一的技术依据。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际湘、肖德昌。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53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 of high-ratio-foamfire extinguish agent for coal mine—1997
MT/T 695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以下简称灭火剂)。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燃油惰气 kerosene inert gas以煤油为燃料在特制的燃烧室内与空气混合燃烧产生的以氮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为主的混合湿式惰气。
2.2泡沫倍数foam to solution volumeratio泡沫的体积与产生泡沫所使用的高倍泡沫灭火剂溶液(即液态高倍泡沫灭火剂加水后配成的溶液,以下简称溶液)的体积之比。
2.3泡沫稳定性stability of foam在规定的条件下一定体积的泡沫破灭一半的时间。2.4 析液率 extractive ratio
溶液从泡沫中脱离的速度,用一定时间内从泡沫中析出的溶液体积与泡沫的体积之比表示。2.5灭火剂使用浓度agent to solution ratio在配成的溶液中灭火剂所占的质量比。3分类
按形成泡沫所使用的介质及其温度分为普通型:利用空气介质发泡,介质温度为一5℃~40℃;一耐高温型:利用燃油情气介质发泡,介质温度为15℃~85℃。4技术要求
4.1-般要求
4.1.1灭火剂的使用温度范围普通型为—5℃~40℃,耐高温型为15℃~85℃。4.1.2灭火剂应是均相液体。
4.1.3灭火剂被水稀释后对人体应无明显刺激,对生物应无明显毒性,其中的表面活性剂易被生物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1998-07-01实施
解,对环境无污染。
4.2性能要求
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序号
密度(20℃),g/cm2
粘度(20℃),MPa·s
pH值(20℃)
泡沫倍数,倍
泡沫稳定性,min
泡沫析液率(≥15min),%
耐水质硬度,德度
灭火剂使用浓度,%
灭火性能
灭A类火灾时间,min
灭B类火灾时间,min
贮存期(用老化试验检验)
5试验方法
5.1均相检查
5.1.1仪器
一量簡:250mL或100mL;
玻璃棒:250~500mm。
5.1.2试验步骤
MT/T 695— 1997
5.1.2.1将灭火剂倒入量简中,静止放置,目测。5.1.2.2用玻璃棒搅拌量簡中的灭火剂,静止放置,待灭火剂稳定后目测。5.1.3结论
两次结果均为独立结果。
性检查
根据灭火剂所含成分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5.3密度测定
5.3.1仪器
精密密度计:量程为0.900~1.200g/cm;温度计:量程为0~~50℃,分度值为0.5℃;量简:250ml或100mL;
恒温水浴:恒温范围为0~100℃,控温精度为士1℃。5.3.2试验步骤
5.3.2.1将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20士1℃。技术指标
0.90~1.20
5.3.2.2把混合均匀的灭火剂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量简中,如有气泡产生,应静置待气泡升至液面,用滤纸刮去。然后垂直放入恒温水浴中,灭火剂液面应低于水浴液面。5.3.2.3待恒温至20℃土1℃时,手持洁净的密度计上端慢慢放入灭火剂中,当密度计稳定后读数,5.3.3结果
MT/T 695--1997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002g/cm。5.4粘度测定
5.4.1仪器
旋转粘度计:转盘量程为0~100,精度为士5%;凝固点温度计:量程为-30℃~60℃,分度值为1℃;高型烧杯;250ml;
量简:25mL、250mL各个;
半导体冷阱:温度控制精度为土1℃,50%乙醇水溶液。
5.4.2试验步骤
5.4.2.1把混合均匀的20mL灭火剂慢慢注入旋转粘度计的套筒中,将旋转粘度计的附加器和套简安装在旋转粘度计中,将套简漫没在半导体冷阱50%乙醇水溶液的介质中。5.4.2.2将半导体冷阱温度设定在~5℃,选择适宜的转速,待灭火剂达到5℃并保持30min后进行测定。测定时指针的指示值应在20~90刻度之间。5.4.2.3如果指针超出上述的刻度范围时,应选用1号转子和相应的转速,将混合均匀的200mL灭火剂注入250mL高型烧杯中,再按上述方法进行测定。待指针稳定后读数,读数乘以转子的系数,即为灭火剂的粘度值。
5.4.3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测定结果之差值应不超过仪器的误差。5.5pH值测定
5.5.1仪器、试剂
酸度计:范围0~14pH,精度0.1pH;烧杯:50mL*
温度计:量程0~50℃,分度值0.5℃;容量瓶:250mL;
实验室用水:二级水;
pH 基准试剂;
四硼酸钠(Na2B,O,·10H,0)pH9.182(25℃)混合磷酸盐(KHzPO。和NaH,PO4等摩尔混合物)*·pH6.864(25C)邻苯二甲酸氢钾(KHC,HO.).···pH4.003(25℃)5.5.2准备工作
5.5.2. 1用 pH基准试剂和实验室用水配制好 250 mL缓冲溶液。5.5.2.2调试好酸度计
5.5.3试验步骤
5.5.3.1将35mL灭火剂注入干燥、洁净的烧杯中。5.5.3.2将电极浸入灭火剂中。
5.5.3.3待灭火剂恒温至20℃土0.5℃时,测定搅拌均匀的灭火剂pH值。5.5.4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1pH。5.6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和泡沫稳定性测定5.6.1仪器、设备、材料
秒表:精度为0.1s;
温度计:量程为0~100℃,分度值为1℃;533
台秤:量程为10kg,精度为5g;MT/T 695 - 1997
量简:量程为1000mL、分度值为10mL,量程为100mL、分度值为1mL,量程为10mL、分度值为0. 1 mL,
木制泡沫刮板;
标准离倍数泡沫试验系统(见附录A)。5.6.2准备工作
5.6.2.1试验前先用清水将标准高倍数泡沫试验系统洗净,排除余水。5.6.2.2把标准高倍数泡沫试验系统装配好,整个系统不得有泄漏。5.6.2.3介质源出口风量为0.25m/min。5.6.2.4用20℃士2℃的水,调试喷液嘴水的出口压力为0.1±0.02MPa,流量为6.0±0.2L/min。5.6.2.5试样配制
按规定的灭火剂使用浓度在量简中配制300mL溶液,搅拌均匀后用80~100目的滤网过滤倒入耐压溶液贮罐中。
5.6.3试验步骤
5.6.3.1按5.6.2规定的风量、流量,开机发泡,发泡正常后,用秒表记录泡沫充满0.05m2盛泡沫桶的时间。
泡沫倍数N按式(1)计算:
式中:Q—标准高倍数泡沫试验系统溶液流量;一泡沫充满0.05m盛泡沫桶的时间,s。Qt
(1))
5.6.3.2泡沫充满0.05m2盛泡沫桶后,用木板刮平,擦去外壁的泡沫后,立即将盛泡沫放在台架上,在台架下面放置100mL的量简,用以接收泡沫析出液。到15 min时,目测量简中泡沫析出液的体积。
泡沫析液率p按式(2)计算:
p(%) =
式中.V-泡沫析出液的体积,m\;0.05--盛泡沫桶的体积,m。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
5.6.3.3记录0.05m盛泡沫桶中的泡沫破裂体积减少到-半的时间,这个时间即为泡沫稳定性,单位为 min。
5.6.4结果
取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泡沫稳定性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7耐水质硬度检查
5.7.1仪器、设备、材料
秒表:精度为0.1s;
温度计:量程为0~100℃,分度值为1℃;台秤:量程为10kg,精度为5g;量筒:量程为1000ml、分度值为10mL;量程为100mL、分度值为1mL;量程为10mL、分度值为0. 1 m;
木制泡沫刮板;
标准高倍数泡沫试验系统(见附录A)。5.7.2准备工作
MT/T 695- 1997
5.7.2、1按5.6.2.1、5.6.2.2、5.6.2.3和5.6.2.4进行。5.7.2.2试样配制
用德度大于30的水在量简中配制300mL溶液,搅拌均匀后用80~100目的滤网过滤倒入耐压溶液贮罐中。
5.7.3试验步骤
按5.6.3.1、5.6.3.2和5.6.3.3方法分别测定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和泡沫稳定性。5.7.4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8灭火剂使用浓度测定
5.8.1仪器、设备、材料
秒表:精度为0.1s;
温度计:量程为0~100℃,分度值为1℃;台秤:量程为10kg,精度为5g;量简:量程为1000mL、分度值为10mL、量程为100mL、分度值为1mL;量程为10mL、分度值为0.1 mL;
木制泡沫刮板
标准高倍数泡沫试验系统(见附录A)。5.8.2准备工作
5.8.2.1按5.6.2.1、5.6.2.2、5.6.2.3和5.6.2.4进行。5.8.2.2试样配制
在规定的灭火剂使用浓度范围内,取上限及下限两种不同使用浓度,在量简中各配制300mL溶液,搅拌均匀后用80~100目的滤网分别过滤倒入耐压溶液贮罐中。5.8.3试验步骤
按5.6.3.1、5.6.3.2和5.6.3.3方法分别测定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和泡沫稳定性。5.8.4结果
取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和泡沫稳定性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个不同使用浓度下的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和泡沫稳定性均应符合表1规定。5.9灭火性能试验
5.9.1设备、仪器、材料
秒表:精度为0.1s;
温度计:量程为0~100℃,分度值为1℃;标准高倍数泡沫试验系统(见附录A)。90号车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或70号汽油(马达法辛烷值),20L,松木:70根,水分含量应为10%~15%,规格为(30±3)mm×(30±3)mm×(730±5)mm,B类火1.0m燃烧盘(见附录图A2)。A类火木栅与燃烧台(见附录图A3)。5.9.2试验步骤
灭火性能试验分为B类火灾灭火试验和A类火灾灭火试验。准备工作均按5.6.2.1、5.6.2.2、5.6.2.3和5.6.2.4进行。5.9.2.1B类火灾灭火试验步骤
在清洁的B类火1.0m2燃烧盘中放入约130mL自来水(或水深约8cm)和20L的90号车用汽油或70号汽油。
一点火、开始计时;
预燃30s后,进行泡沫灭火;
MT/T 695-- 1997
-连续发生泡沫2.5min后,停止发泡;一灭火时间:从泡沫灭火开始至火焰完全熄灭为止的时间即为灭火时间。5.9.2.2A类火灾灭火试验步骤
将松木70根按附录A图3要求排架在A类火燃烧台上,在A类火燃烧盘内放入1.5L90号车用汽油或70号汽油;
点火、开始计时;
---预燃100s后,进行泡沫灭火;—-连续发生泡沫5min后,停止发泡;在停止泡沫后10min内,观察是否复燃;--灭火时间从泡沫灭火到火焰完全熄灭为止的时间即为灭火时间。5.9.3结果
B类、A类火灾灭火试验应各进行3次,应两次合格。5.10老化试验
将溶液装入10L的容器中,放入65士2℃的恒温箱内保持216h,恢复到室温,再放入18士2℃的低温箱内保持24h,再恢复到室温后进行除老化试验的所有试验。6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取样
6.1.1以同一生产批为取样单位,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0L。6.1.2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取样,样品总量不得少于50L。6.1.3取样应有代表性,应保证样品与总体的一致,取样前应将包装中的产品摇冕均匀,从三个不同的包装中取等量的样品。每一项性能在测试前也应将样品摇晃均匀后方能进行试验。6.2出厂检验
包括密度、粘度、pH值、耐水质硬度、泡沫倍数、泡沫析液率、灭火剂使用浓度、泡沫稳定性和B类火灭火性能等项目。
6.3型式检验
包括本标准第4.2条表1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型式试验。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一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一正常生产时的定期检验;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结果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章技术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中取样,复检后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标志
包装桶上必须清晰、牢固地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混合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合格标记、质量或体积、本标准编号和贮存保管要求等。7.2包装
MT/T695—1997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用铁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包装,并应符合表2规定的要求。7. 2. 1
包装规格
包装形式
圆铁桶
塑料桶
塑料桶
包装要求
外壁涂红色涂料,内壁作防腐处理长途运输时外加木条箱保护
长途运输时外加木条箱保护
7.2.2包装中必须附有说明书和合格证书。7.3运输和储存
7.3.1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他物质和其他类型的灭火剂。包装量误差
7.3.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曝晒,贮存环境温度应在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之内。7.3.3产品在上述环境中贮存期限为2年,其各项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537
MT/T695—1997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泡沫试验装量图
1一介质源;2一风简(150×500mm,铁简),3一喷嘴(孔径.5mm);4---耐压输液气胶管(15);5---浮子流量计(LEJ0~60);6-钢制耐压溶液储罐,7—压气源(氧气瓶或空气压缩机);8-发泡网(棉线网,孔径2mm×2mm);9一泡沫受桶(透明有机玻璃质):10析液孔(g5mm);11一量筒;12—泡沫受桶支架;13-脚轮(MP50)14—支架(<40×4),15—脚轮(MP60)16-台架(<40×4);17-脚轮(MP60)
图A16.0土0.2L/min标准高倍数泡沫灭火试验系统12
87.5 /87. 5
MT/T695-1997
图A2B类火1.0m2燃烧盘示意图
87.5/87.5
1-90根松木栅(松木尺寸:30×35×730);2-A类火燃烧台架(<50×4),3—A类火燃烧盘(尺寸730×730)图A3A类火木栅与燃烧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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